声明:本文观点系一家之言,也还谈不上是什么学术观点,仅仅是一点滴的思考,还不能说是什么理论,观点也不一定成熟、准确。因此希望读者审慎理解阅读,切勿拔高或曲解,因问题反映敏感,请勿转载乱传,以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本文而涉及的有关哲学、理论问题的解释,由本人负责!
图片:北京的江南水乡
一、从物质的老定义看:
过去对物质下的定义是: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存在。 现在有人给物质下的定义是:物质就是存在。 银河艾斯认为,“物质是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存在”这句,背离了二元法和语言学的纯粹性。 “不依赖于、意识、客观”三个修饰附加,实际是引入了额外的三元。 所谓“不依赖于”,本质上就是一种关系;强调说,反而在加强那个关系。 而“意识”,是循环定义,其实,还是反应了理论者的“主观意识”。 而“客观”,实际是暗示引入了“主观和客观”的新二元,因而构成了混乱。 实际上定义物质,是极为简单的,并且这也是世界“终极判断”的必然。 物质,就是存在,这样就纯粹了概念。
****按照逻辑学的原理:概念的不准确,是源头的不准确,会引起判断等一系列的不准确。
二、从意识的新定义看
现代的意识理论认为:意识也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物质的一种特殊形式。 意识是人的大脑的机能,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复写、摄影和反映(事实上,意识不仅仅是物质世界的客观反映,而有其独立性;意识的依赖性在于,它要通过物质的形式来反映。就如人的思维要通过语言文字来反映一样)。意识及其现象都是物质性的,或者说统一于物质(应该说物质和意识是相统一的,统一于存在中更严密、准确)。 ----既然“意识也是物质的”,那物质决定意识说,不就是大物质决定小物质了吗?或者说是具体物质决定抽象物质。既然说“统一于物质”了,为什么又分出来推论呢?
****按照逻辑学的原理:前提的不准确,会导致结论的不准确---这也是哲学的原理。
三、从意识、语言角度看
我们对一切物质世界的认识、理解,首先依赖的是人类自己的思维或意识,表达的语言也属于心理的范畴。没有我们的意识、思维,物质的一切概念、定义、属性、形式、分类、关系等等都是相对不存在的。 这就是说,没有经过意识的物质和没有物质的意识都是不可思议的。
****按照逻辑学原理:把物质和意识分开对比、推论谁决定谁,这就是典型的自相矛盾的理论。 因为,你在说物质和意识等概念或理论的时候,已经不自觉地在先运用了人的所有的意识或心理、思维方面的内容了:概念、判断、推理,感性认识、理性认识;语言、文字等等都是人的意识的内容。没有意识,哪会来那么多的理论、主义?既然先运用了自己的意识、思维,谁先谁后的问题,已自然排出来了。
因此,这个理论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是一个悖论。
四、从物质的分类看
按照目前的哲学理论,物质按其存在、发展形态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能量类物质,如光,磁场,电场等,这些是最原始的物质;第二类是时空类物质,如黑洞等,这些是由于原始物质运动而产生出来的物质运动现象;第三类是形象类的物质,如石头,树木,水等,人们一般所认识的是指第三类的物质。 其实,以上分法还是从形式的角度分类的。按物质和人的关系分类可分两大类: 一是自然物质:一切未经过人类加工过的物质,自然形成的、本来就有的、与人类的生产实践活动无关的物质; 二是非自然物质:一切与人类有关、经过人类的思维及生产、实践活动加工过的、或受人类影响的物质。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的所有物质,包括车子、房子等一切生活用品,可以说,都是经过人类加工或影响过的了。甚至阳光和空气也受了人类的影响了。 非自然物质当然与人的意识、思维、创新等有关,其实非自然物质已经是意识化了的物质。 但是,即使是自然物质,我们对其全部的认识、了解和把握,也没有离开人类自己的思维意识呀!
五、从哲学和逻辑分析
概念的定义及划分要准确,概念之间的对比判断要对称,论证的前提应正确。 1、从前面定义等可以看出,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本为一体,不可分割,而理论上机械分割是不合适的; 2、既然机械分割,并强行确定关系,理论上排出第一、第二,这本身就陷入了另一种主观主义; 3、本来二者是统一的,不好分割;没有分割,也就没有对立。 而人为地分割后,也就人为地分出了两种哲学观点。站在了这一方,必然与另一方对立。 4、从逻辑角度,按照现在的哲学理论,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不对称,二者的关系不对应。 A、物质是宇宙中所有的存在,不论何时何地的存在,外延无限; B、意识是人的意识,是物质的一部分或者说是部分中的部分,外延有限。 把两者放在一起对比其关系,排出第一、第二,谁决定谁,显然不太符合逻辑和情理。 5、与宇宙全部物质相对应或匹配的该是什么呢? 规律!规律是宇宙中所有事物的内在联系、自然法则。要说物质决定规律的话当然错了!是规律决定一切事物的产生、发展、变化、灭亡···而规律既是客观实在,又是内在抽象的···规律被现代哲学称为“自然法则”、自然规律,在道家被称为“道”(有道法自然的名言),在儒家被称为“理”(有伤天理、天理难容之说),在佛家被称为“法”(佛于自然即为宇宙,于人为内心,心即是佛;佛性无相,佛法无边),我们也当然可称之为“宇宙意识”的。都是概念、术语不同而已。 因导出了这个结论:所以才有人类因物质的活动而经常违背自然规律受惩罚的恶果。
六、再把世界上的事物按逻辑重新分类对应
如果把世界的事物硬按两类分:可以形而上和形而下、抽象和具体或内容与形式来大体区别: 两分类 时空 哲学分类 范畴1 范畴2 范畴3 范畴4 宇宙 社会 人--身心 形而上 时间 抽象 内容 本质 质 因 规律 社会意识 意识 心理 形而下 空间 具体 形式 现象 量 果 物质 社会现实 言行 生理
社会范畴 范畴1 范畴2 范畴3 范畴4 范畴5 范畴6 范畴7 抽象 历史规律 社会意识 生产关系 上层建筑 国家意识 路线方针 计划 具体 历史史实 社会现实 生产力 经济基础 国家行为 任务落实 实施
人的范畴 0 1 2 3 4 5 6 7 8 9 10 抽象 心-精神 心理 思想 意识 内因 主观 计划 理论 号令 运筹帷幄 胸有成竹 具体 身-肉体 生理 行动 行为 外因 客观 实施 实践 行动 决胜千里 下笔有神 如果我们按以上范畴对应,那么谁决定和影响谁的问题,应该重新认真审视、仔细分辨了。 难道物质决定规律吗?行动决定思想吗?当然是内容决定形式,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了!透过现象才能看到本质,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 国家的一切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必须坚决执行又说明了什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全体成员必须遵守! 四项基本原则坚决不动摇又说明了什么?是不是上层建筑在指挥和控制着经济的运行和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真理,能放之四海。“以人为本”是其理论的伟大之处;“不以物为本”道理也在其中。
为什么非要求物质决定人的:心、精神、思想、意识、思维、灵魂?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人的一切问题,就可以不从内心找原因,都可以从客观找理由了。 既然物质决定人的一切,那么生活中一切追求物质的、经济的、金钱的、现实的、实惠的、享乐的等等就有了理论依据!
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是我们现行哲学的一个根本问题,也是最基本的理论问题。一直在影响着我们政治、经济、工作、生活以及人生、思维、观点、观念、习惯等各个方面。 从概念的定义到划分、关系的对比,从判断到推论,问题提的合理吗?前提是准确吗?论证是得当吗?结论呢?影响的效果呢?
我一直是一位马克思主义的忠实信徒,是马哲的联系的、全面的、系统的、发展的、辩证的等一系列伟大、正确的理论和观点、科学而严密的方法,教育和指导我们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对规律探索、对问题思考、对理论反思、对传统质疑、对习惯针砭······
衷心希望大家也都能认真思考一下、反思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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