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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禅解(中)       
    周易禅解(中)
    [ 作者:明.蕅益法师    转贴自:网络图书    点击数:3716    文章录入:云中子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险在前而知须。乃是刚健之德。不妄动以自陷耳。坎何尝拒乾哉。且坎得乾之中爻。与乾合德。今九五位乎天位。素与乾孚。则乾之利涉。往必有功。可无疑矣。佛法释者。譬如五百由旬险难恶道名险在前。智慧之力不被烦恼所陷。故终能度脱而不困穷。坎中一阳。本即乾体。喻烦恼险道之性本如来藏。以此不生不灭之性为本修因。则从始至终。无非称性天行之位。从正因性。中中流入萨婆若海。故利涉大川。从凡至圣而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果行育德之后。更无余事。但饮食宴乐。任夫云行雨施而已。佛法释者。助道行行为饮。正道慧行为食。以称性所起缘了二因庄严一性。如云上于天之象。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不藉劬劳肯綮修证。故名宴乐。此是善巧安心止观。止观不二。如饮食调适。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温陵郭氏云。此如颜子之需。佛法释者。理即位中。不足以言需。名字位中。且宜恒以闻熏之力资其慧性。未与烦恼魔军相战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郭氏云。此如孔子之需。佛法释者。观行位中。既已伏惑。则魔军动矣。故小有言。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郭氏云。此如周公之需。佛法释者。相似位中。将渡生死大河。故有以致魔军之来而后降之。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灾既在外。故主人不迷客不得便。但以愿力使其来战。以显降魔成道之力。而三观之功。敬而且慎。决无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郭氏云。此如文王之需。佛法释者。魔军败衄。超然从三界穴出而成正觉矣。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未尝用力降魔。止是慈心三昧之力。魔军自退。而菩提自成耳。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郭氏云,此如帝尧馆甥之需。佛法释者。魔界如即佛界如。惟以定慧力庄严而度众生。故为需于酒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郭氏曰。此如仁杰之结交五虎。佛法释者。不惟入佛境界。亦可入魔境界。还来三界。广度众生。观三界依正因果诸法。无不现现成成即是一心三观。故常为三界不请之友。而三界众生有敬之者必终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既同流三界。虽不当佛祖之位。而随类可以度生。设众生有不知而不敬者。亦与远作得度因缘。而未大失也。

    (坎下 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天在上而水就下。上下之情不通。所以成讼。然坎本得乾中爻以为体。则迹虽违。而性未尝非一也。惕中则复性而吉。终讼则违性而凶。利见大人。所以复性也。不利涉大川。诫其逐流而违性也。佛法释者。夫善养蒙之道。以圆顿止观需之而已。若烦恼习强。不能无自讼之功。讼者。忏悔克责。改过迁善之谓也。有信心而被烦恼恶业所障窒。当以惭愧自惕其中而吉。若悔之不已。无善方便。则成悔盖而终凶。宜见大人以决择开发断除疑悔。不利涉于烦恼生死大川而终致陷没也。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刚而无险。则不必自讼。险而无刚。则不能自讼。今处烦恼险恶窟中。而慧性勇健。所以有自讼改过之心也。所谓有孚窒惕中吉者。以刚德来复于无过之体。仅取灭罪即止。不过悔以成盖也。所谓终凶者。悔箭入心。则成大失。故不可使其成也。所谓利见大人者。中正之德有以决疑而出罪也。所谓不利涉大川者。心垢未净。而入生死海中。必至堕落而不出也。约观心者。修慧行名见大人。修禅定名涉大川。需约无过之人。故可习定。讼约有过之人。习定则发魔事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天亦太极。水亦太极。性本无违。天一生水。亦未尝违。而今随虚妄相。则一上一下。其行相违。所谓意欲洁而偏染者也。只因介尔一念不能慎始。致使从性所起烦恼。其习渐强而违于性。故君子必慎其独。谨于一事一念之始。而不使其滋延难治。夫是之谓善于自讼者也。佛法释者。是破法遍。谓四性简责。知本无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大凡善贵刚进。恶宜柔退。初六柔退。故为恶未成。改悔亦易。不过小有言而已。此如佛法中作法忏也。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刚而不正。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犯过既重。何能无损。但可逋逃。处于卑约。庶免灾耳。此如佛法中。比丘犯戒。退作与学沙弥者也。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佛法释者。自既犯戒而居下流。欲以小小忏悔而复上位。罪必不灭。且乱法门矣。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六三阴柔。不敢为恶。但谨守常规。小心翼翼。故得终吉。然是硁硁之士。恐不足以成大事也。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自立则不能。附人则仍吉。所谓倚松之葛。上耸千寻也。佛法释者。虽非大乘法门。若开权显实。则彼所行亦即是菩萨道。故必从上乘圆顿之解方吉。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九四亦是不正之刚。故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居乾体。则改悔力强。故能复归无过。而悟性命渊微之体。是则反常合道。犹佛法中因取相忏而悟无生者也。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刚健中正。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乃至小罪。恒怀大惧而不敢犯。大善而吉之道也。佛法。则性业遮业。三千八万。无不清净者矣。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过极之刚。不中不正。数数犯过。数数改悔。就改悔处。薄有惭愧之衣。犹如鞶带。就屡犯处。更无一日清净。犹如三褫也。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有过而改。名为惭愧。已不若无过之足敬矣。又何必至三褫而后为耻哉。此甚诫人不可辄犯过也。

    (坎下 坤上)

        师。贞。丈人吉。无咎。
      夫能自讼。则不至于相讼矣。相讼而不得其平则乱。乱则必至于用师。势之不得不然。亦拨乱之正道也。但兵凶战危。非老成有德之丈人何以行之。佛法释者。蒙而无过。则需以养之。蒙而有过。则讼以改之。但众生烦恼过患无量。故对破法门亦复无量。无量对破之法名之为师。亦必以正治邪也。然须深知药病因缘。应病与药。犹如老将。善知方略。善知通塞。方可吉而无咎。不然。法不逗机。药不治病。未有不反为害者也。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用众以正。谓六五专任九二为将。统御群阴。此王者之道也。兵者不得已而用之。犹药治病。故名为毒天下。佛法释者。师是众多法门。贞是出世正印也能以众多法门正无量邪惑。则自利利他。可以为法王而统治法界矣。刚中则定慧庄严。随感而应。虽行于生死险道。而未尝不顺涅槃。以此圆顿妙药。如毒鼓毒乳。毒于天下。而九界之民皆悉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地中有水。水载地也。君子之德犹如水。故能容阴民而畜坤众。容民即所以畜众。未有(片*戈)民以养兵者也。为君将者奈何弗深思哉。佛法释者。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亦悉具对治法。如地中有水之象。故君子了知八万四千尘劳门。即是八万四千法门。而不执一法。不废一法也。此是善识通塞。如抚之则即民即兵。失之则为贼为寇。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大司马九伐之法名之为律。师出苟不以律。纵令徼幸成功。然其利近。其祸远。其获小。其丧大。故凶。孟子所谓一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也。佛法释者。初机对治之法。无过大小乘律。若违律制。则身口意皆悉不善而凶矣。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以大将才德。膺贤主专任。故但有吉而无咎也。陈旻昭曰。九二以一阳。而五阴皆为所用。不几为权臣乎。故曰在师中吉。以见在朝则不可也。佛法释者。有定之慧。遍用一切法门自治治他。故吉且无咎。而法王授记之矣。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自古未有无主于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九二之吉。承六五之宠故也。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故三锡命于贤将。即所以怀万邦。佛法释者。承天行而为圣行梵行等。所谓一心中五行。故为法王所宠。而授记。以广化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不中不正。才弱志刚。每战必败。不言可知。佛法释者。不知四悉因缘。而妄用对治。反致损伤自他慧命。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六四。师左次。无咎。
      虽柔弱而得正。不敢行险徼幸以自取败。故无咎也。佛法释者。此如宣律师不敢妄号大乘。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柔中之主。当此用师之时。仗义执言以讨有罪。固无过也。但恐其多疑。而不专任九二之长子。故诫以弟子舆尸。虽正亦凶。佛法释者。田中有禽。妨害良禾。喻心有烦恼。妨害道芽也。利执言者。宜看经教以照了之也。然看经之法。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智不依识。若能深求经中义理。随文入观。则如长子帅师。若但著文字。不依实义。则如弟子舆尸。虽贞亦凶。此如今时教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方师之始。即以失律凶为诫矣。今师终定功。又诫小人勿用。夫小人必徼幸以取功者耳。苏氏云。圣人用师。其始不求苟胜。故其终可以正功。佛法释者。正当用对治时。或顺治。或逆治。于通起塞。即塞成通。事非一概。今对治功毕。入第一义悉檀。将欲开国承家。设大小两乘教法以化众生。止用善法。不用恶法。傥不简邪存正。简爱见而示三印一印。则佛法与外道几无辨矣。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坤下 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用师既毕。践天位而天下归之。名比。比未有不吉者也。然圣人用师之初心。但为救民于水火。非贪天下之富贵。今功成众服。原须细自筮审。果与元初心相合而永贞。乃无咎耳。夫如是。则万国归化。而不宁方来。彼负固不服者。但自取其凶矣。佛法释者。善用对破法门。则成佛作祖。九界归依。名比。又观心释者。既知对破通塞。要须道品调适。七科三十七品相属相连名比。仍须观所修行。要与不生不灭本性相应。名原筮元永贞无咎。所谓圆四念处。全修在性者也。一切正勤根力等。无不次第相从。名不宁方来。一切爱见烦恼不顺正法门者。则永被摧坏而凶矣。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比则必吉。故非衍文。余皆可知。佛法释者。约人。则九界为下。顺从佛界为辅。约法。则行行为下。顺从慧行为辅。刚中。故能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上下应者。约人。则十界同禀道化。约法。则七科皆会圆慧也。其道穷者。约人。则魔外不顺佛化而堕落。约法。则爱见不顺正法而被简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建万国亲诸侯。即所谓开国承家者也。佛法释者。地如境谛。水如观慧。地如寂光。水如三土差别。皆比之象也。约化他。则建三土刹网。令诸菩萨转相传化。约观心。则立阴界入等一切境以为发起观慧之地。观慧名诸侯也。此是道品调适。谓七科三十七品相比无间。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柔顺之民。率先归附。有孚而无咎矣。下贱之位。虽如缶器。而居阳位。有君子之德焉。故为有孚盈缶。将来必得征庸。有他吉也。约佛法者。初六如人道。六二如欲天。六三如魔天。六四如禅天。九五如佛为法王。上六如无想及非非想天。今人道易趣菩提。故有他吉。约观心者。初六如藏教法门。六二如通教法门。六三如爱见法门。六四如别教法门。九五如圆教真正法门。上六如拨无因果邪空法门。今藏教正因缘境。开之即是妙谛。故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柔顺中正之臣。上应阳刚中正之君。中心比之。故正而吉也。佛法释者。欲天有福。亦复有慧。但须内修深定。又通教界内巧度。与圆教全事即理相同。但须以内通外。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又无阳刚师友以谏诤之。故曰比之匪人。佛法释者。魔波旬无一念之善。又爱见决不与佛法相应。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比之。贞吉。
      柔而得正。近于圣君。吉之道也。但非其应。故名外比。诫之以贞。佛法释者。色界具诸禅定。但须发菩提心。外修一切差别智门。又别教为界外拙度。宜以圆融正观接之。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既有贤德。又居君位。四外比之。理所当然。亦分所当然矣。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阳刚中正。为天下之共主。故名显比。而圣人初无意于要结人心也。如成汤于四面之网解其三面。任彼禽兽驱走。虽失前禽。邑人亦知王意而不警诫。此所谓有天下而不与。吉之道也。佛法释者。法王出世。如果日当空。名显比。三轮施化。又初中后三语诱度。又令种熟脱三世得益。名王用三驱。于无缘人善用大舍三昧。即诸佛弟子。亦不强化无缘之人。名失前禽邑人不诫。观心释者。实慧开发。如赫日丽天。名显比。一心三观。又转接会前三教。名王用三驱。觉意三昧。随起随观。不怕念起。只怕觉迟。一觉则归于正念。不以前念之非介怀。名失前禽邑人不诫。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阴柔无德。反据圣主之上。众叛亲离。不足以为人首矣。佛法释者。穷空轮转。不能见佛闻法。假饶八万劫。不免落空亡。观心释者。豁达空。拨因果。自谓毗卢顶上行。悟得威音王那畔又那畔。实不与真实宗乘相应。业识茫茫。无本可据。生死到来。便如落汤螃蟹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从屯至此六卦。皆有坎焉。坎得乾之中爻。盖中道妙慧也。其德为陷为险。夫烦恼大海。与萨婆若海。岂真有二性哉。且从古及今。无不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故四谛以苦居初。佛称八苦为师。苦则悚惕而不安。悚惕不安。则烦恼海动。而种智现前矣。圣人序卦之旨。不亦甚深也与。

    (乾下 巽上)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畜阻滞也。又读如蓄。养也。遇阻滞之境。不怨不尤。惟自养以消之。故亨。然不可求速效也。约世法。则如垂衣裳而天下治。有苗弗格。约佛法。则如大集会中魔王未顺。约观心。则如道品调适之后。无始事障偏强。阻滞观慧。不能克证。然圣人御世。不忌顽民。如来化度。不嫌魔侣。观心胜进。岂畏夙障。譬诸拳石。不碍车轮。又譬钟击则鸣。刀磨则利。猪揩金山。益其光彩。霜雪相加。松柏增秀。故亨也。然当此时虽不足畏。亦不可轻于取功。须如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直俟阴阳之和而后雨耳。盖凡云起于东者易雨。起于西者难雨。今不贵取功之易。而贵奏效之迟也。杨慈湖曰。畜有包畜之义。故云畜君何尤。此卦六四以柔得近君之位。而上下诸阳皆应之。是以小畜大。以臣畜君。故曰小畜。其理亦通。其六爻皆约臣畜君说亦妙。陈旻昭曰。小畜者。以臣畜君。如文王之畜纣也。亨者。冀纣改过自新。望之之辞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者。言只因自我西郊故不能雨。怨己之德不能格君。乃自责之辞。犹所云。臣罪当诛。天王圣明也。六四则是出羑里时。九五则是三分天下有二以服事殷之时。上九则是武王伐纣之时。故施已行而既雨。然以臣伐君。冒万古不韪之名。故曰君子征凶。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既畜矣。而云小者。以在我之柔德既正。又有上下之刚应之。所以一切外难不足扰我镇定刚决之德。反藉此以小自养也。健则无物欲之邪。巽则无躁动之失。刚中则慧与定俱。故其志得行而亨也。云虽密而尚往。则修德不妨益进。自西郊而施未行。则取效不可欲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鼓万物者莫妙于风。懿文德。犹所谓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舞千羽于两阶而有苗格。即是其验。故曰君子之德风也。观心。则遍用事六度等对治助开。名懿文德。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九二。牵复。吉。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孪如。富以其邻。象曰。有孚孪如。不独富也。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时当小畜。六爻皆有修文德以来远人之任者也。初九刚而得正。克己复礼。天下归之。故吉。九二刚中。与初同复。故亦得吉。九三过刚不中。恃力服人。人偏不服。故舆说辐而不能行。尚不可以齐家。况可服远人乎。六四柔而得正。能用上贤以成其功。故惕出而无咎。九五阳刚中正。化被无疆。故能富以其邻。上九刚而不过。又居小畜之终。如密云之久而既雨。远近皆得安处太平。此乃懿尚文德。至于积满故能如此。然在彼臣妇。宜守贞而时时自危。不可恃君有优容之德而失其分。世道至此。如月几望。可谓圆满无缺矣。其在君子。更不宜穷兵黩武以取凶也。○佛法观心释者。修正道时。或有事障力强。须用对治助开。虽用助开。仍以正道观慧为主。初九正智力强。故事障不能为害。而复自道。九二定慧得中。故能化彼事障反为我助而不自失。九三恃其乾慧。故为事障所碍。而定慧两伤。六四善用正定以发巧慧。故血去而惕出。九五中正妙慧。体障即德。故能富以其邻。上九定慧平等。故事障释然解脱。如既雨既处而修德有功。夫事障因对助而排脱。必有一番轻安境界现前。名之为妇。而此轻安不可味著。味著则生上慢。自谓上同极圣。为月几望。若信此以往。则反成大妄语之凶矣。可不戒乎。

    (兑下 乾上)

        履虎尾。不咥人亨。
      约世道。则顽民既格。上下定而为履。以说应乾。故不咥人。约佛法。则魔王归顺。化道行而可履。以慈摄暴。故不咥人。约观心。则对治之后。须明识次位。而成真造实履。观心即佛。如履虎尾。不起上慢。如不咥人亨也。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刚中上。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履之道莫善于柔。柔能胜刚。弱能胜强。故善履者。虽履虎尾。亦不咥人。不善履者。虽履平地。犹伤其足。此卦以说应乾。说即柔顺之谓臣有柔顺之德。乃能使彼刚健之主。中正光明。履帝位而不疚。否则不免于夬履贞厉矣。佛法释者。以定发慧。以修合性。以始觉而欲上契本觉。以凡学圣。皆名为柔履刚。得法喜名说。悟理性名应乾不起上慢。进趣正位。则能以修合性。处于法王尊位如九五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佛法释者。深知即而常六。道不浪阶。是为辩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无咎。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此如伯夷叔齐之履。佛法释者。以正慧力。深知无位次之位次。以此而往。则不起上慢矣。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此如柳下惠蘧伯玉之履。佛法释者。中道定慧进趣佛果。而不自满足。潜修密证。不求人知。故吉。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此如项羽董卓之履。佛法释者。知性德而不知修德。如眇其一目。尚慧行而不尚行行。如跛其一足。自谓能视。而实不见正法身也。自谓能履。而实不能到彼岸也。高谈佛性。反被佛性二字所害。本是卤莽武人。妄称祖师。其不至于堕地狱者鲜矣。问。六三为悦之主。彖辞赞其应乾而亨。爻胡贬之甚也。答。彖约兑之全体而言。爻约六三不与初二相合。自信自任而言。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此如周公吐握勤劳之履。佛法释者。定慧相济。虽未即证中道。然有进而无退矣。

        九五。夬履贞厉。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此如汤武反身之履。亦如尧舜危微允执之履。或云。此是诫辞。恐其为汉武也。须虚心以应柔悦之臣。乃不疚而光明耳。佛法释者。刚健中正。决定证于佛性。从此增道损生。出没化物。不取涅槃以自安稳矣。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此如尧舜既荐舜禹于天。舜禹摄政。尧舜端拱无为之履。佛法释者。果彻因源。万善圆满。复吾本有之性。称吾发觉初心。故大吉也。

        周易禅解卷第二

        周易禅解卷第三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经之三

    (乾下 坤上)

        泰。小往大来。吉亨。
      夫为下者每难于上达。而为上者每难于下交。今小往而达于上。大来而交于下。此所以为泰而吉亨也。约世道。则上下分定之后。情得相通。而天下泰宁。约佛法。则化道已行。而法门通泰。约观心。则深明六即。不起上慢。而修证可期。又是安忍强软二魔。则魔退而道亨也。强软二魔不能为患是小往。忍力成就是大来。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约四时则如春。天地之气交而万物咸通。约世道如初治。上下之情交而志同为善。约体质。则内阳而外阴。阳刚为主。约德性。则内健而外顺。无私合理。约取舍。则内君子而外小人。见贤思齐。见恶自省。故君子道长。则六爻皆有君子之道。小人道消。则六爻皆有保泰防否之功也。佛法释者。若得小往大来。则性德之天与修德之地相交。而万行俱通也。向上玄悟与向下操履相交。而解行不分作两橛也。内具阳刚之德。而外示阴柔之忍。内具健行不息之力。而外有随顺世间方便。内合佛道之君子。而外同流于九界之小人。能化九界俱成佛界。故君子道长而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佛法释者。天地之道。即性具定慧。天地之宜。即定慧有适用之宜。财成辅相。即以修裨性也。左右民者。不被强软二魔所坏。则能用此二魔为侍者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阳刚之德。当泰之初。岂应终其身于下位哉。连彼同类以进。志不在于身家。故可保天下之终泰矣。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刚中而应六五。此得时行道之贤臣也。故宜休休有容。荒而无用者包之。有才能冯河者用之。遐者亦不遗之。勿但以二阳为朋。乃得尚合六五中正之道而光大耳。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世固未有久泰而不否者。顾所以持之者何如耳。九三刚正。故能艰贞而有福。挽回此天地之际。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柔正之德。处泰已过中之时。虽无致治真实才力。而赖有同志以防祸乱。则不约而相信。故犹可保持此泰也。俞玉吾曰。泰之时。三阴阳皆应。上下交而志同。不独二五也。乾之初爻。即拔茅连茹以上交。四为坤之初爻。亦翩然连类而下交。三交乎上。既勿恤其孚。故四交于下。亦不戒以孚。上下一心。阴阳调和。此大道为公之盛。所以为泰。季彭己曰。失实。言三阴从阳而不为主也。阳实则能为主。阴虚则但顺承乎阳而已。不有其富之义也。中心愿者。言其出于本心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柔中居尊。下应九二。虚心用贤。而不以君道自专。如帝乙归妹。尽其妇道而顺乎夫子。夫如是。则贤人乐为之用。而泰可永保矣。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泰极必否。时势固然。阴柔又无拨乱之才。故诫以勿复用师。上既失权。下必擅命。故有自邑告命者。邑非出命之所。而今妄自出命。亦可羞矣。然上六只是无才。而以阴居阴。仍得其正。非是全无德也。但遇此时势。故命乱而出自邑人耳。
      约佛法释六爻者。夫欲安忍强软二魔。须藉定慧之力。初九刚正。故内魔既降。外魔亦伏。似拔茅而连汇。九二刚中。故外魔既化。内魔不起。尚中行而光大。九三过刚。故须艰贞。方得无咎。以其本是正慧。必能取定。故为天地相际。六四正定孚于正慧。故虽不富而能以邻。知魔无实。则魔反为吾侍而如邻。六五定有其慧。故能即魔界为佛界。具足福慧二种庄严。如帝乙归妹而有祉元吉。上六守其劣定。故魔发而成乱。

    (坤下 乾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约世道。则承平日久。君民逸德。而气运衰颓。约佛法。则化道流行。出家者多。而有漏法起。约观心。则安忍二魔之后。得相似证。每每起于似道法爱而不前进。若起法爱。则非出世正忍正智法门。故为匪人。而不利君子贞。以其背大乘道。退堕权小境界故也。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佛法释者。若起似道法爱。则修德不合性德之天。而万行俱不通也。向上不与向下合一。而不能从寂光垂三土之邦国也。内证阴柔顺忍。而置阳刚佛性于分外。内同二乘之小人。而置佛果君子于分外。自不成佛。不能化他成佛。故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强软二魔。人每畏惧。故泰传极庆快之辞以安慰之。令无退怯。顺道法爱。人每贪恋。故否传极嗟叹之辞以警策之。令无取著。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佛法释者。观此顺道法爱。犹如险坑之难。而不取其味。是谓不可荣以禄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六爻皆有救否之任。皆论救否之方。不可以下三爻为匪人也。初六柔顺而居阳位。且有同志可以相济。故拔茅连汇而吉亨。但时当否初。尤宜思患豫防。故诫以贞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
      柔顺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惟以仁慈培植人心。挽回天运。故小人得其包承而吉。然在六二大人分中。见天下之未平。心犹否塞不安。不安乃可以致亨。而非小人所能乱矣。

        六三。包羞。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以阴居阳在下之上。内刚外柔。苟可以救否者。无不为之。岂顾小名小节。谚云。包羞忍耻是男儿。时位使然。何损于坤顺之德哉。易因曰。此正处否之法。所谓唾面自乾。褫裘纵博者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刚而不正。以居上位。宜有咎也。但当否极泰来之时。又得畴类共离于祉。故救否之志得行。离者。附丽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居于君位。下应柔顺中正之臣。故可以休否而吉。然患每伏于未然。乱每生于所忽。故必念念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如系物于苞桑之上。使其坚不可拔。此非大人。其孰能之。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刚不中正。居卦之外。先有否也。但否终则倾。决无长否之理。故得后有喜耳。
      佛法释者。顺道法爱。非阳刚智德不能拔之。初六法爱未深。而居阳位。若能从此一拔。则一切俱拔。故勉以贞则吉亨。劝其志在于君。君即指法身实证也。六二法爱渐深。故小人则吉。大人正宜于此作否塞想。乃得进道而亨。六三法爱最深。又具小慧。妄认似道为真。故名包羞。九四刚而不正。虽暂起法爱。终能自拔而志行。九五刚健中正。故直入正位而吉。然尚有四十一品无明未断。所以位位皆不肯住。名其亡其亡。从此心心流入萨婆若海。证念不退。名系于苞桑。上九阳居阴位。始亦未免法爱。后则智慧力强。故能倾之。

    (离下 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约世道。则倾否必与人同心协力。约佛法。则因犯结制之后。同法者同受持。约观心。则既离顺道法爱。初入同生性。上合诸佛慈力。下同众生悲仰。故曰同人。苏眉山曰。野者。无求之地。立于无求之地。则凡从我者皆诚同也。彼非诚同。而能从我于野哉。同人而不得其诚同。可谓同人乎。故天与火同人。物之能同于天者盖寡矣。天非同于物。非求不同于物也。立乎上。而能同者自至焉。其不能者不至也。至者非我援之。不至者非我拒之。不拒不援。是以得其诚同而可以涉川也。苟不得其诚同。与之居安则合。与之涉川则溃矣。观心释者。野是三界之外。又寂光无障碍境也。既出生死。宜还涉生死大川以度众生。惟以佛知佛见示悟众生。名为利君子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苏眉山曰。此专言二。)同人曰。同人于野亨。(苏眉山曰。此言五也。故别之。)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观心释者。本在凡夫。未证法身。名之为柔。今得入正位。得证中道。遂与诸佛法身乾健之体相应。故曰同人。此直以同证佛性为同人也。既证佛体。必行佛德以度众生。名为乾行。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如日月丽天。清水则影自印现。乃君子之正也。惟君子已断无明。得法身中道。应本具二十五王三昧。故能通天下之志。而下合一切众生。与诸众生同悲仰耳。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不有其异。安显其同。使异者不失其为异。则同乃得安于大同矣。佛法释者。如天之与火。同而不同。不同而同。十法界各有其族。各为一物。而惟是一心。一心具足十界。十界互具。便有百界千如之异。而百界千如究竟元只一心。此同而不同不同而同之极致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同人之道。宜公而不宜私。初九刚正。上无系应。出门则可以至于野矣。故无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六二得位得中以应乎乾。卦之所以为同人者也。然以阴柔不能远达。恐其近匿于初九九三之宗。则吝矣。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夫二应于五。非九三所得强同也。三乃妄冀其同。故伏戎以邀之。升高陵以伺之。然九五阳刚中正。名义俱顺。岂九三非理之刚所能敌哉。其。即指三。高陵指五。五远于三。如高陵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离象为墉。四亦妄冀同于六二。故欲乘九三之墉以下攻之。但以义揆。知必取困。故能反则而弗攻耳。

        九五。同人先号啕而后笑。大师克相遇。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六二阴柔中正。为离之主。应于九五。此所谓不同而同。乃其诚同者也。诚同而为三四所隔。能弗号啕而用大师相克哉。中故与二相契。而不疑其迹。直。故号啕用师而不以为讳。郑孩如曰。大师之克。非克三四也。克吾心之三四也。私意一起于中。君子隔九阍矣。甚矣。克己之难也。非用大师。其将能乎。杨诚斋曰。师莫大于君心。而兵革为小。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苏眉山曰。无所苟同。故无悔。莫与共立。故志未得。观心释者。六爻皆重明欲证同人之功夫也。夫欲证入同人法性。须藉定慧之力。又复不可以有心求。不可以无心得。所谓时节若到。其理自彰。此修心者勿忘勿助之要诀也。初九正慧现前。不劳功力。便能出生死门。六二虽有正定。慧力太微。未免被禅所牵。不出三界旧宗。九三偏用其慧。虽云得正。而居离之上。毫无定水所资。故如升于高陵。而为顶堕菩萨。三岁不兴。九四定慧均调。始虽有期必之心。后乃知期必之不能合道。卒以无心契入而吉。九五刚健中正。而定力不足。虽见佛性。而不了了。所以先须具修众行。积集菩提资粮。藉万善之力。而后开发正道。盖是直缘中道佛性。以为回出二谛之外。所以先号啕而后笑也。上九定慧虽复平等。而居乾体之上。仅取涅槃空证。不能入廛垂手。故志未得。

    (乾下 离上)

        大有。元亨。
      约世道。则同心倾否之后。富有四海。约佛法。则结戒说戒之后。化道大行。约观心。则证入同体法性之后。功德智慧以自庄严。皆元亨之道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佛法释者。从凡夫地直入佛果尊位。证于统一切法之中道。而十界皆应顺之。名为大有。刚健文明,圣行梵行皆已成也。应乎天而时行。证一心中五行。以天行为体。而起婴儿行病行之用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佛法释者。修恶须断尽。修善须满足。方是随顺法性第一义天之休命也。休命者。十界皆是性具性造。但九界为咎。佛界为休。九界为逆。佛界为顺。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夫有大者。患其多交而致害也。艰则终亦如初矣。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大车。谓六五虚而能容也。虽有能容之圣君。然非九二积中之贤臣以应之。何能无败。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刚正而居大臣之位。可通于圣君矣。岂小人所能哉。

        九四。匪其彭。无咎。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辩晰也。
      彭。盛也。壮也。九四刚而不过。又居离体。明辩晰而匪彭。可以事圣君矣。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柔中居尊。专信九二。而天下信之。不怒而民威于鈇銊。不俟安排造作以为威也。苏眉山曰。以其无备。知其有余也。夫备生于不足。不足之形现于外。则威削。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苏眉山曰。曰祐。曰吉。曰无不利。其为福也多矣。而终不言其所以致福之由。岂真无说也哉。盖其所以致福者远矣。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信也。顺也。尚贤也。此三者。皆六五之德也。易而无备。六五之顺也。厥孚交如。六五之信也。群阳归之。六五之尚贤也。上九特履之尔。我之能履者。能顺且信。又以尚贤。则天人之助将安归哉。故曰圣人无功。神人无名。
      约佛法释六爻。又有二义。一约果后垂化。二约秉教进修。一约果后垂化者。初九垂形四恶趣中。而不染四趣烦恼。但是大悲。与民同患。故无交害而恒艰。九二垂形人道。能以大乘广度一切。故有攸往而不败。九三现行天道。不染诸天欲乐。及与禅定。故非小人所能。设小人而入天趣。未有不被欲乐禅定所害者也。九四现二乘相。故匪其彭。不与二乘同取涅槃偏证。故明辩晰。言有大乘智慧辩才也。六五现菩萨相。应摄受者而摄受之。故厥孚交如。应折伏者而折伏之。故威如吉。信以发志。是接引善根众生。易而无备。是折伏恶机众生也。上九现如来形。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所谓依第一义天。亦现为天人师也。二约秉教进修者。初九秉增上戒学。故不与烦恼相交。九二秉增上心学。故于禅中具一切法而不败。九三秉增上慧学。故能亨于天子。然此慧学。坐断凡圣情解。扫空荡有。每为恶取空者之所借口。所以毫厘有差。天地悬隔。小人弗克用之。用则反为大害。九四秉通教法。但是大乘初门。故匪其彭。虽与二乘同观无生。而不与二乘同证。故明辩晰。六五秉别教法。仰信中道。故厥孚交如。别修缘了。故威如而吉。上九秉圆教法。全性起修。全修在性。故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艮下 坤上)

        谦亨。君子有终。约世道。则地平天成。不自满假。约佛化。则法道大行之后。仍等视众生。先意问讯。不轻一切。约观心。则圆满菩提。归无所得。凡此皆亨道也。君子以此而终如其始。可谓果彻因源矣。

        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
      儒则文王视民如伤。尧舜其犹病诸。佛则十种不可尽。我愿不可尽。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不取灭度。所以世出世法。从来无有盈满之日。苟有盈满之心。则天亏之。地变之。鬼神害之。人恶之矣。以此谦德现形十界。则示居佛位之尊固有光。纵示居地狱之卑。亦无人能逾胜之也。
      吴幼清曰。谦者。尊崇他人以居己上。而己亦光显。卑抑自己以居人下。而人亦不可逾越之。此君子之所以有终也。

        象曰。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
      山过乎高。故多者裒之。地过乎卑。故寡者益之。趣得其平。皆所以为谦也。佛法释者。裒佛果无边功德之山。以益众生之地。了知大地众生皆具佛果功德山王。称物机宜。而平等施以佛乐。不令一人独得灭度。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
      苏眉山曰。此最处下。是谦之过也。是道也。无所用之。用于涉川而已。有大难。不深自屈折。则不足以致其用。牧者。养之以待用云尔。

        六二。鸣谦。贞吉。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苏眉山曰。谦之所以为谦者。三也。其谦也以劳。故闻其风被其泽者。莫不相从于谦。六二其邻也。上六其配也。故皆和之而鸣于谦。而六二又以阴处内卦之中。虽微九三。其有不谦乎。故曰鸣谦贞吉。鸣以言其和于三。贞以见其出于性也。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苏眉山曰。劳。功也。艮之制在三。而三亲以艮下坤。其谦至矣。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是得谦之全者也。故彖曰君子有终。而三亦云。

        六四。无不利。撝谦。象曰。无不利撝谦。不违则也。
      虽居九三劳谦之上。而柔顺得正。故无不利而为撝谦。夫以谦撝谦。此真不违其则者也。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苏眉山曰。直者。曲之矫也。谦者。骄之反也。皆非德之至也。故两直不相容。两谦不相使。九三以劳谦。而上下皆谦以应之。内则鸣谦。外则撝谦。其甚者则谦谦。相追于无穷。相益不已。则所谓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者。将使谁为之。若夫六五则不然。以为谦乎。则所据者刚也。以为骄乎。则所处者中也。惟不可得而谓之谦。不可得而谓之骄。故五谦莫不为之使也。求其所以能使此五谦者而无所有。故曰不富以其邻。至于侵伐而不害为谦。故曰利用侵伐。莫不为之用者。故曰无不利。蕅益曰。征不服正是裒多名谦。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苏眉山曰。鸣谦一也。六二自得于心。而上六志未得者。以其所居非安于谦者也。特以其配之劳谦而强应焉。貌谦而实不至。则所服者寡矣。故虽有邑国。而犹叛之。夫实虽不足。而名在于谦。则叛者不利。叛者不利。则征者利矣。
      佛法释此六爻者。亦约二义。一约佛果八相。二约内外四众。一约佛果八相者。初六即示现降神入胎。及初生相。久证无生。复示更生。故为卑以自牧。六二即示现出家。久度生死。自言为生死故出家。是为鸣谦。九三即示现降魔成道。久超魔界。证大菩提。而为众生现此劳事。使观者心服。六四即示现三七思惟。久已鉴机。而不违设化仪则。六五即示现转大法轮。本无实法。皆是善巧权现。故为不富。能令十方诸佛同为证明。故为以邻。破众生三惑。令归顺于性具三德。故为利用侵伐。上六即示现灭度。以众生机尽。应火云亡。为志未得。即以灭度而作佛事。令诸众生未种善根者得种。已种者熟。已熟者脱。为征邑国也。二约内外四众者。初六是沙弥小众。故为卑以自牧。六二是守法比丘众。故为鸣谦贞吉。九三是弘法比丘。宰任玄纲。故为劳谦君子。六四是外护人中优婆塞等。故恒谦让一切出家大小乘众而为撝谦。乃不违则。六五是护法欲界诸天。故能摧邪以显正。而征不服。上六是色无色天。虽亦护正摧邪。而禅定中无嗔恚相。不能作大折伏法门。故志未得。

    (坤下 震上)

        豫。利建侯行师。
      约世道。则圣德之君。以谦临民。而上下胥悦。约佛化。则道法流行。而人天胥庆。约观心。则证无相法。受无相之法乐也。世道既豫。不可忘于文事武备。故宜建侯以宣德化。行师以备不虞。道法既行。不可失于训导警策。故宜建侯以主道化。行师以防弊端。自证法喜。不可不行化导。故宜建侯以摄受众生。行师以折伏众生也。又慧行如建侯。行行如行师。又生善如建侯。灭恶如行师。初得法喜乐者。皆应为之。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
      顺以动。虽豫之德。实所以明保豫之道也。夫六十四卦皆时耳。时必有义。义则必大。何独豫为然哉。豫则易于怠忽。故特言之。佛法释者。惟顺以动。故动而恒顺。所谓称性所起之修。全修还在性也。时义岂不大哉。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佛法释者。作乐。如经所谓梵呗咏歌自然敷奏也。崇德。以修严性也。殷荐上帝。即名本源自性为上帝。祖考。谓过去诸佛也。

        初六。鸣豫。凶。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夫盛极必衰。乐极必苦。豫不可以不慎也。故六爻多设警策之辞。亦即彖中建侯行师之旨耳。初六上和九四而为豫。自无实德。志在恃人而已。能弗穷乎。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苏眉山曰。以阴居阴。而处二阴之间。晦之极。静之至也。以晦观明。以静观动。则凡吉凶祸福之至。如长短黑白陈于吾前。是以动静如此之果也。介于石。果于静也。不终日。果于动也。是故孔子以为知机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六三亦无实德。上视四以为豫。急改悔之可也。若迟。则有悔矣。夫视人者岂能久哉。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为豫之主。故名由豫。夫初与三与六。皆由我而为豫矣。二五各守其贞。慎勿疑之。不疑。则吾朋益固结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二五皆得中。故皆不溺于豫而为贞也。但二远于四。又得其正。故动静不失其宜。五乘九四之刚。又不得正。安得不成疾乎。然犹愈于中丧其守而外求豫者也。

        上六。冥豫。成有沦。无咎。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豫至于冥。时当息矣。势至于成。必应变矣。因其变而通之。因其冥而息之。庶可以免咎耳。
      佛法释者。九四为代佛扬化之人。余皆法门弟子也。初六不中不正。恃大人福庇。而忘修证之功。故凶。六二柔顺中正。能于介尔心中。彻悟事造理具两重三千。其理决定不可变易。顿悟顿观。不俟终日之久。此善于修心。得其真正法门者也。故吉。六三亦不中正。但以近于严师。故虽盱豫。而稍知改悔。但无决断勇猛之心。故诫以悔迟则必有悔。九四为卦之主。定慧和平。自利利他。法皆成就。故朋坚信而志大行。六五柔质不正。反居明师良友之上。可谓病入膏盲。故名贞疾。但以居中。则一点信心犹在。善根不断。故恒不死。上六柔而得正。处豫之终。未免沈空取证。但本有愿力。亦不毕竟入于涅槃。终能回小向大。而有渝无咎。死水不藏龙。故曰何可长也。若约位象人者。初六是破戒僧。六二是菩萨圣僧。六三是凡夫僧。九四是绍祖位人。六五是生年上座。上六是法性上座也。

    (震下 兑上)

        随。元亨。利贞。无咎。
      约世道。则上下相悦。必相随顺。约佛化。则人天胥悦。受化者多。约观心。则既得法喜。便能随顺诸法实相。皆元亨之道也。然必利于贞。乃得无咎。不然。将为蛊矣。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随时之义大矣哉。
      震为刚。兑为柔。今震反居兑下。故名刚来下柔也。内动外悦。与时偕行。故为天下随时。犹儒者所谓时习时中。亦佛法中所谓时节若到。其理自彰。机感相合。名为一时。故随时之义称大。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观心释者。既合本源自性。上同往古诸佛。则必冥乎三德秘藏而入大涅槃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官者。物之正主。九五为六二正主。则六二乃官物也。而阴柔不能远达。乃变其节以随初。初宜守正。不受其随则吉。盖交六二于门内。则得二而失五。不如交九五于门外。虽失二而有功。君子以为不失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系初必失五。安有两全者哉。所以为二诫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四为丈夫。初为小子。三近于四。而远于初。然皆非正应也。但从上则顺。系近则固。故周公诫以居贞。而孔子赞其志。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曰。随有获。
      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六二欲往随九五。必历四而后至。四固可以获之。获则得罪于五而凶矣。惟深信随之正道。则心迹可明而无咎。亦且同初九之有功也。

        九五。孚于嘉。吉。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六二阴柔中正。五之嘉偶也。近于初而历于四。迹甚可疑。九五阳刚中正。深信而不疑之。得二之心。亦得初与四之心而吉矣。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阴柔得正。居随之极。专信九五。而固结不解者也。故可亨于神明。然穷极而不足以有为矣。
      佛法释者。三阳皆为物所随。故明随机之义。三阴皆随顺乎阳。故明随师之道。初九刚正居下。始似不欲利生者。故必有渝乃吉。出门乃为有功。九四刚而不正。又居上位。虽膺弘法之任。有似夹带名利之心。故有获而贞凶。惟须笃信出世正道。则心事终可明白。九五刚健中正。自利利他。故孚于嘉而吉。六二柔顺中正。而无慧力。未免弃大取小。六三不中不正而有慧力。则能弃小从大。然虽云弃小从大。岂可藐视小简而不居贞哉。上六阴柔得正。亦无慧力。专修禅悦以自娱。乃必穷之道也。惟以此笃信之力。回向西方。则万修万人去耳。

    (巽下 艮上)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蛊者。器久不用而虫生。人久宴溺而疾生。天下久安无为而弊生之谓也。约世道。则君臣悦随。而无违弼吁咈之风。故成弊。约佛法。则天人胥悦举世随化。必有邪因出家者。贪图利养。混入缁林。故成弊。约观心究竟随者。则示现病行而为蛊。约观心初得小随顺者。既未断惑。或起顺道法爱。或于禅中发起夙习而为蛊。然治既为乱阶。乱亦可以致治。故有元亨之理。但非发大勇猛如涉大川。决不足以救弊而起衰也。故须先甲三日以自新。后甲三日以丁宁。方可挽回积弊。而终保其善图耳。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艮刚在上。止于上而无下济之光。巽柔在下。安于下而无上行之德。上下互相偷安。惟以目前无事为快。曾不知远忧之渐酿也。惟知此积弊之渐。则能设拯救之方。而天下可治。然岂当袖手无为而听其治哉。必须往有事如涉大川。又必体天行之有终有始然后可耳。世法佛法。垂化观心。无不皆然。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振民如风。育德如山。非育德不足以振民。非振民不足以育德。上求下化。悲智双运之谓也。

        初六。乾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象曰。乾父之蛊。意承考也。
      蛊非一日之故。必历世而后见。故诸爻皆以父子言之。初六居蛊之始。坏犹未深。如有贤子。则考可免咎也。然必惕厉乃得终吉。而乾蛊之道。但可以意承考。不可承考之事。

        九二。乾母之蛊。不可贞。象曰。乾母之蛊。得中道也。
      苏眉山曰。阴性安无事而恶有为。故母之蛊乾之尤难。正之则伤爱不正则伤义。非九二不能任也。二以阳居阴。有刚之实。而无刚之迹。可以免矣。

        九三。乾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象曰。乾父之蛊。终无咎也。
      苏眉山曰。九三之德与二无异。特不知所以用之。二用之以阴。而三用之以阳。故小有悔而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阴柔无德。故能益父之蛊。裕。益也。

        六五。乾父之蛊。用誉。象曰。乾父用誉。承以德也。
      柔中得位。善于乾蛊。此以中兴之德而承先绪者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下五爻皆在事内。如同室有斗。故以父子明之。上爻独在事外。如乡邻有斗。故以王侯言之。尚志即是士之实事。可则即是廉顽起懦高节。即所以挽回斯世之蛊者也。
      统论六爻。约世道。则初如贤士。二如文臣。三如贤将。四如便嬖近臣。五如贤王。六如夷齐之类。约佛化。则下三爻如外护。上三爻如内护。初六柔居下位。竭檀施之力以。承顺三宝者也。九二刚中。以慈心法门屏翰正法者也。九三过刚。兼威折之用。护持佛教者也。六四柔正。但能自守。不能训导于人。六五柔中。善能化导一切。上九行头陀远离行。似无意于化人。然佛法全赖此人以作榜样。故志可则也。约观心。则初六本是定胜。为父之蛊。但居阳位。则仍有慧子。而无咎。然必精厉一番。方使慧与定等而终吉。九二本是慧胜。为母之蛊。但居阴位。则仍有定。然所以取定者。为欲助慧而已。岂可终守此定哉。九三过刚不中。慧反成蛊。故小有悔。然出世救弊之要。终藉慧力。故无大咎。六四过于柔弱。不能发慧。以此而往。未免随味禅生上慢。所以可羞。六五柔而得中。定有其慧。必能见道。上九慧有其定。顿入无功用道。故为不事王侯而高尚其事之象。所谓佛祖位中留不住者。故志可则。

    (兑下 坤上)

        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
      约世道。则乾蛊之后。可以临民。约佛法。则弊端既革。化道复行。约观心。则去其禅病。进断诸惑。故元亨也。世法。佛法。观心之法。始终须利于贞。若乘势而不知返。直至八月。则盛极必衰。决有凶矣。八月为遁。与临相反。谓不宜任其至于相反。而不早为防闲也。

        彖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刚浸而长。故名为临。说而顺。刚中而应。故为大亨。以正与乾之元亨利贞同道。此乃性德之本然也。若一任其至于八月。而不早为防闲。则必有凶。以有长有消。乃自然之势。惟以修合性者。乃能御天道。而不被天道所消长耳。

        象曰。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泽。谓四大海也。地以载物。海以载地。此无穷之容保也。佛法释者。教思无穷犹如泽。故为三界大师。容保无疆犹如地。故为四生慈父。

        初九。咸临。贞吉。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约世道。则乾蛊贵刚勇。临民贵仁柔。约佛法。则除弊宜威折。化导宜慈摄。约观心。则去恶宜用慧力入理宜用定力。初九刚浸而长。故为咸临。恐其任刚过进。故诫以贞则吉。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二亦居阳刚浸长之势。然此时尚宜静守。不宜乘势取进。故必吉乃无不利。若非吉便有不利矣。盖乘势取进。则未顺于大亨以正之天命故也。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柔而志刚。味著取进。以临为甘。而不知其无所利也。然既有柔德。又有慧性。必能反观忧改。则无咎矣。

        六四。至临。无咎。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
      佛法释者。以正定而应初九之正慧。故为至临。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
      佛法释者。有慧之定。而应九二有定之慧。此所谓王三昧也。中道统一切法。名为大君之宜。

        上六。敦临吉。无咎。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柔顺得正。居临之终。如圣灵在天。默祐子孙臣民者矣。佛法释者。妙定既深。自发真慧。了知心外无法。不于心外别求一法。故为志在内而志无咎。

    (坤下 巽上)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约世道。则以德临民。为民之所瞻仰。约佛法。则正化利物。举世之所归凭。约观心。则进修断惑。必假妙观也。但使吾之精神意志。常如盥而不荐之时。则世法佛法。自利利他。皆有孚而颙然可尊仰矣。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阳刚在上。示天下以中正之德。顺而不逆。巽而不忤。故如祭之盥手未荐物时。孚诚积于中。而形于外。不言而人自喻之也。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不可测知。故名神道。圣人设为纲常礼乐之教。民皆由之。而莫知其所以然。独非神道乎哉。神者。诚也。诚者。孚也。孚者。人之心也。人心本顺本巽本中本正。以心印心。所以不假荐物而自服矣。
      佛法释。大观者。绝待妙观也。在上者。高超九界也。顺者。不与性相违也。巽者。遍于九界一切诸法也。中者。不堕生死涅槃二边也。正者。双照二谛。无减缺也。以观天下者。十界所朝宗也。世法则臣民为下。佛法则九界为下。观心则一切助道法门等为下。天之神道即是性德。性德具有常乐我净四德而不忒。以神道设教。即为称性圆教。故十界同归服也。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佛法释者。古佛省四土之方。观十界之民。设八教之网以罗之。如风行地上。无不周遍也。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阴柔居下。不能远观。故如童幼之无知也。小人如童幼。则不为恶。君子如童幼。则无以治国平天下矣。

        六二。窥观。利女贞。象曰。窥观女贞。亦可丑也。
      柔顺中正以应九五。女之正位乎内。从内而观者也。士则丑矣。

        六三。观我生进退。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进以行道。退以修道。能观我生。则进退咸不失道。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柔而得正。密迩圣君。无忝宾师之任矣。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修己以敬。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此君子之道也。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处师保之位。天下谁不观之。非君子能无咎乎。既为天下人所观。则其为观于天下之心。亦自不能稍懈。故志未平。
      约佛法释六爻者。初是外道。为童观。有邪慧故。二是凡夫。为窥观。耽味禅故。三是藏教之机。进为事度。退为二乘。四是通教大乘初门。可以接入别圆。故利用宾于王。五是圆教之机。故观我即是观民。所谓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上是别教之机。以中道出二谛外。真如高居果头。不达平等法性。故志未平。又约观心释六爻者。初是理即。如童无所知。二是名字即。如女无实慧。三是观行即。但观自心。四是相似即。邻于真位。五是分证即。自利利他。六是究竟即。不取涅槃。遍观法界众生。示现病行。及婴儿行。

        周易禅解卷第三

        周易禅解卷第四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经之四

    (震下 离上)

        噬嗑。亨。利用狱。
      约世道。则大观在上。万国朝宗。有不顺者。噬而嗑之。舜伐有苗。禹戮防风之类是也。约佛法。则僧轮光显之时。有犯戒者治之。约观心。则妙观现前。随其所发烦恼业病魔禅慢见等境。即以妙观治之。皆所谓亨而利用狱也。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王道以正法养天下。佛法以正教养僧伽。观心以妙慧养法身。皆颐之象也。顽民梗化而须治。比丘破戒而须治。止观境发而须观。皆有物之象也。刚柔分。则定慧平等。动而明。则振作而智照不昏。雷电合而章。则说默互资。雷如说法。电如入定放光也。二五皆柔。故柔得中。即中道妙定也。上行者。震有奋发之象。离有丽天之象。虽不当位者。六五以阴居阳。如未入菩萨正位之象。然观行中定慧得所。故于所发之境。善用不思议观以治之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明罚即所以敕法。如破境即所以显德也。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夫噬嗑者。不论世法佛法。自噬噬他。皆须制之于早。不可酿至于深。又须得刚克柔克之宜。不可重轻失准。今初九在卦之下。其过未深。以阳居阳。又得其正。故但如屦校灭趾。即能惩恶不行而无咎也。灭趾。谓校掩其趾。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阴柔中正。其过易改。故如噬肤。下乘初九之刚。故如灭鼻。灭鼻。谓肤掩其鼻。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在下之上。过渐深矣。以阴居阳。又有邪慧。如毒。吝可知也。然当噬嗑之时。决不至于怙终。故得无咎。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田猎射兽。矢锋入骨而未拔出。今噬乾胏时。方乃得之。亦可畏矣。此喻积过已久也。然刚而不过。必能自克。故利于艰贞则吉。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柔虽如肉。而过成已久。如肉已乾矣。赖有中德可贵。如得黄金。守此中德之贞。兢兢惕厉。庶可复于无过耳。

        上九。何校灭耳。凶。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过恶既盈。不可复救。如荷厚枷。掩灭其耳。盖由聪听不明。不知悔过迁善以至此也。
      观心释者。初九境界一发。即以正慧治之。如灭趾而令其不行。六二境发未深。即以正定治之。所噬虽不坚硬。未免打失巴鼻。六三境发渐甚。定慧又不纯正。未免为境扰乱。但不至于堕落。九四境发夹杂善恶。定慧亦不纯正。纵得小小法利。未证深法。六五纯发善境。所得法利亦大。然犹未入正位。仍须贞厉乃得无咎。上九境发极深。似有定慧。实则不中不正。反取邪事而作圣解。永堕无闻之祸也。

    (离下 艮上)

        贲。亨。小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所噬既嗑之后。偃武修文。约佛法。则治罚恶僧之后。增设规约。约观心。则境发观成之后。定慧庄严。凡此皆亨道也。然世法佛法。当此之时。皆不必大有作为。但须小加整饬而已。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贲则必亨。以其下卦本乾。而六二以柔来文之。则是质有其文。亦是慧有其定。故亨也。上卦本坤。而上九分刚以文之。则是文有其质。亦是定有其慧。故小利有攸往也。文质互资。定慧相济。性德固然。非属强设。名为天文。体其有定之慧寂而常照。为文明。体其有慧之定。照而常寂。为止。是谓以修合性。名为人文。性德则具造十界。故观之可察时变。修德则十界全归一心。故观之可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贲非折狱之时也。庶政苟明。则可以使民无讼矣。佛法释者。山下有火。外止内明。故于三千性相之庶政。一一明之。了知一切法正一切法邪。终不妄于其中判断一是一非。而生取舍情见。如无敢折狱也。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卦虽以刚柔相文。得名为贲。而实非有事于矫饰也。故六爻皆取本色自贲。而终极于曰贲。正犹诗所谓素以为绚。盖天下之真色。固莫有胜于白者。今初九抱德隐居。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乃以义自贲者也。

        六二。贲其须。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柔顺中正。虚心以取益乎上下之贤。乃以师友自贲者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刚正而居明体之上。足以润及于六二六四。而使之同为圣贤。乃以师道自贲者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柔而得正。知白贲之可贵。故求贤无厌倦心。近则亲乎九三。俯则应乎初九。仰则宗乎上九。无一非我明师良友。即六二六五。亦皆我同德相辅之朋。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安有寇哉。盖由居上卦之下。则是上而能下。不敢自信自专。乃以虚心自贲者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柔中而有阳刚之志。能知道德之乐。而不以势位自骄。视天位之尊与丘园等。如大禹之菲饮食。恶衣服。卑宫室。为束帛戋戋吝惜之象。实则吾无间然而终吉。盖以盛德自贲者也。

        上九。白贲。无咎。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以刚居艮止之极。又在卦终。而居阴位。则非过刚。年弥高。德弥邵。纯净无疵。如武公之盛德至善以自贲者也。
      佛法释者。初九以施自贲。六二以戒自贲。九三以忍自贲。六四以进自贲。六五以定自贲。上九以慧自贲。又初九为理贲。不以性德滥修德故。六二为名字贲。从此发心向上故。九三为观行贲。不可暂忘故。六四为相似贲。不住法爱故。六五为分证贲。于三谛不漏失故。上九为究竟贲。复于本性。无纤瑕故。

    (坤下 艮上)

        剥。不利有攸往。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约世道。则偃武修文之后。人情侈乐。国家元气必从此剥。约佛法。则规约繁兴之后。真修必从此剥。约观心有二义。一约得边。则定慧庄严之后。皮肤脱尽。真实独存。名之为剥。一约失边。则世间相似定慧。能发世间辩才文彩。而于真修之要反受剥矣。约得别是一途。今且约失而论。则世出世法皆不利有攸往。所谓不利有攸往者。非谓坐听其剥。正示挽回之妙用也。往必受剥。不往。则顺而止之。所以挽回其消息盈虚之数。而合于天行也。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山附于地。所谓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也。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故厚下乃可安宅。此救剥之妙策也。观心释者。向上事。须从脚跟下会取。正是此意。

        六爻约世道。则朝野无非阴柔小人。惟一君子高居尘外。约佛化。则在家出家。皆以名利相縻。惟一圣贤远在兰若。约观心。则修善断尽。惟一性善从来不断。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床者所以栖身。剥床则身无所栖矣。初在最下。故如剥足。于世法为恶民。于佛法为恶伽蓝民。于观心为剥损戒足也。别约得者。是剥去四恶趣因。然设无四恶趣。则大悲无所缘境。故诫以蔑贞凶。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于世法为恶臣。于佛法为恶檀越。于观心为剥损禅定。无定。则散乱不能辨理。故未有与。别约得者。是剥去人天散善。然设无人天散善。则无以摄化众生。故亦诫以蔑贞凶。

        六三。剥之无咎。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于世法。为混迹小人之君子。于佛法。为有正见之外护。于观心。为剥损智慧。剥慧则不著于慧。故能因败致功。坐断两头而失上下。又别约得者。是剥去色无色界味禅暗定。故得无咎。

        六四。剥床以肤。凶。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下卦如床。上卦如身。今剥及身肤。不可救矣。于世法为恶宰辅。于佛法为恶比丘。于观心为剥无一切因果。别约得者。是剥去二乘入真法门。然设无真谛。则无以出生死而不染世间过患。故诫以切近于灾。所谓毫厘有差。天地悬隔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于世法。为柔君以在君位。又居阳而得中。能师事上九高贤。挽回天下之乱。如文王之师吕尚。于佛法。为福德比丘作丛林主。率众僧以师事圣贤。于观心。为即修恶以达性恶。性恶融通。任运摄得佛地性善功德。故无不利。又别约得者。从空入假。剥二边以归中道。故须达中道统一切法。如贯鱼以宫人宠。使法法皆成摩诃衍道。则无不利。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于世法为事外高贤。如吕尚箕子之类。于佛法为出世高流。人间福田。于观心为性善终不可剥。故如硕果不食。君子悟之以成道。小人恃之而生滥圣之慢者也。别约得者。亦指性德从来不变不坏。能悟性德。则当下满足一切佛法。故君子得舆。执性废修。则堕落恶趣。故小人剥庐。

    (震下 坤上)

        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衰剥之后。必有明主中兴而为复。约佛化。则沦替之后。必有圣贤应现。重振作之而为复。约观心又二义。一者承上卦约失言之。剥而必复。如平旦之气。好恶与人相近。又如调达得无根信也。二者承上卦约得言之。剥是荡一切情执。复是立一切法体也。若依第三观。则从假入空名剥。从空入假名复。若一心三观。则以修吻性名剥。称性垂化名复。复则必亨。阳刚之德为主。故出入可以无疾。以善化恶。故朋来可以无咎。一复便当使之永复。故反复其道。至于七日之久。则有始有终。可以自利利他而有攸往也。

        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观心释者。佛性名为天地之心。虽阐提终不能断。但被恶所覆而不能自见耳。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一念菩提心。能动无边生死大海。复之所以得亨者。以刚德称性而发。遂有逆反生死之势故也。此菩提心一动。则是顺修。依此行去。则出入皆无疾。朋来皆无咎矣。然必反复其道七日来。复者。体天行之健而为自强不息之功当如是也。充此一念菩提之心。则便利有攸往。以刚虽至微。而增长之势已自不可御也。故从此可以见吾本具之佛性矣。又出谓从空出假。入谓从假入空。既顺中道法性。则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而能游戏于生死涅槃。故无疾也。朋谓九界性相。开九界之性相。咸成佛界性相。故无咎也。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杨慈湖曰。舜禹十有一月朔巡狩。但于冬至日则不行耳。观心释者。复虽有刚长之势。而利有攸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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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必静以养其机。故观行即佛之先王。既大悟藏性之至日。必关闭六根。脱粘内伏。暂止六度万行商旅之事。但观现前一念之心。而未可遍历阴界入等诸境以省观也。

        初九。不远复。无祇悔。元吉。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此如颜子。约佛法者。正慧了了。顿见佛性。顿具诸行。所以元吉。如圆教初住。又约六度。即是般若正道。

        六二。休复。吉。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此如曾子。约佛法者。正定得中。邻真近圣。如圆教十信。又约六度。即是正定与慧相连。

        六三。频复。厉。无咎。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此如子路。约佛法者。有定有慧。而不中正。故须先空次假后中。名为频。复勤劳修证而得无咎。又约六度。即是精进勤策相续。

        六四。中行独复。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此如蘧伯玉。约佛法者。正定而与初应。如通教利根接入于圆。又约六度。即是忍辱。由与初应。则生法二忍。便成第一义忍。

        六五。敦复。无悔。象曰。敦, 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此如周宣。汉文。宋仁。约佛法者。定慧调匀。亦且得中。但与阳太远。故必断惑证真之后。俟开显而会入圆位。如藏通二乘。又约六度。即是持戒。虽远于初。但自考三业无失。自然合理而得无悔。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 。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此如王安石方孝孺等。生今反古。名为迷复。非昏迷不复之谓。约佛法者。不中不正。恃世间小定小慧以为极则。因复成迷。故不惟凶。且有灾眚。若以此设化教人。必大败法门。损如来之正法。至于十年而弗克征。以其似佛法而实非佛法。反于圆顿大乘之君道。如今世高谈圆顿向上者是也。又约六度。即是布施。而远于智慧。著相。著果报。起慢。起爱,亦能起见。故虽是善因。反招恶果。良由不达佛法之君道故耳。

    (震下 乾上)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中兴之治。合于天道而无妄。约佛法。则中兴之化。同于正法而无妄。约观心。则复其本性。, 真穷惑尽而无妄。皆元亨而利于正者也。然世出世法。自利利他。皆须深自省察。不可夹一念之邪。不可有一言一行之眚。傥内匪正而外有眚。则决不可行矣。圣人持满之戒如此。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震之初爻。全揽乾德为体。故曰自外来为主于内也。性德虽人人本具。然在迷情。反为分外。今从性起修。了知性德是我固有。故名为主于内。夫既称性起修。必须事事随顺法性。傥三业未纯。纵有妙悟。不可自利利他。既不合于性德。则十方诸佛不护念之。安能有所行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佛法释者。师子奋迅。三世益物。名茂对时。番番种熟脱。使三草二木任运增长而归一实。名育万物。

        初九。无妄往吉。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彖云无妄之往何之矣。乃指匪正有眚。出于无妄而往于妄也。此云无妄往吉。乃依此真诚无妄而往应一切事也。所以得志而吉。

        六二。不耕获。不灾畬。则利有攸往。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田一岁曰灾。三岁曰畬。世未有不耕而获。不灾而畬者。夫不耕不灾。此绝无望于获畬者也。然能获能畬。此何以致之乎。孔子云。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又云。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六二以阴柔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惟以求志达道为心。而毫不以富贵利禄为念。乃利有攸往而不变其塞耳。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不中不正。居震之上。此执无妄之理而成灾者也。夫行人得牛。何乃执理而求偿于邑人。岂非祸及无辜者乎。
      吴幼清曰。无妄之善有三。刚也。当位也。无应也。刚者。实也。当位者。正也。无应者。无私累也。诸爻或有其三。或有其二。或有其一。初九三皆全。其最善也。九五九四有其二。九五刚而中正。九四刚而无应。是其次也。六二上九有其一。六二中正。上九刚实。是又其次也。唯六三于三者咸无焉。而亦得为无妄。何也。下比中正之六二。上比刚实无私之九四。譬如有人。在己虽无一善。而上有严师。下有良友。亲近切磨。夹持薰染。亦不至于为恶。上六三之所以亦得为无妄也。
      陈旻昭曰。世固有忠臣孝子。遇不得已之时势。竟冒不忠不孝之名。而万古不能自白者。因灾而息其欲自陈白之妄心。是为无妄之灾。如系牛于邑。而行人得之。彼行人决不可查考。而邑人决无以自白。惟有吞声忍气。陪偿其牛而已。忠臣孝子之蒙怨者亦复如是。

        九四。可贞。无咎。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以阳居阴。不好刚以自任。盖其德性然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刚健中正。此无妄之至者也。夫立身于无过之地者。未免责人太过。所谓执药反成病矣。故勿药而有喜。盖以己律人。则天下孰能从之。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以阳居阴。虽非过刚。而居无妄之极。则是守常而不知变通者也。既无善权方便。其何以行之哉。
      佛法释者。六爻皆悟无妄之理而为修证者也。初九正慧直进。故现生克果而得志。六二正定治习。故须于禅法不取不证。则可以借路还家。六三不中不正。虽有小小定慧能开示人。令其得道得果。如行人得牛。而自己反成减损。久滞凡地。如邑人之灾。九四慧而有定。自利有余。乃是达其性具定慧。非是修而后有。九五刚健中正。自利已圆。为众生故。示现病行。岂更须对治之药。即初心修观亦复如是。一切境界无非性德。体障即德。无可对治也。上九不中不正。恃性德而不事修德。躬行多眚。何利之有。盖由一味高谈向上。以至于穷,故成灾也。

    (乾下 艮上)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畜。蓄积也。蓄积其无妄之道以养育天下者也。约世道。则中兴之主。复于无妄之道。而厚蓄国家元气。约佛化。则四依大士。复其正法之统。而深养法门龙象。约观心。则从迷得悟。复于无妄之性。而广积菩提资粮。皆所谓大畜也。世出世法。弘化进修。皆必以正为利。以物我同养为公。以历境练心为要。故不家食吉。而利涉大川也。

        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养贤也。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乾之刚健。艮之笃实。皆有辉光之义焉。以此日新其德。则蓄积深厚广大。故名大畜。然所谓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者。非是性外别立修德。乃称性所起之修。全修在性者也。试观乾德之刚。上行居卦之终。而六五能尊尚之。且卦体外止内健。岂非本性大正之道乎。六五以柔中之德。上则养贤师以风天下。下则养贤士以储国用。岂非不家食吉之正道乎。且以柔中之德。应九二天德之刚。刚柔相济。何远不通。岂非利涉大川之正道乎。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一山之中具有天之全体。一念心中具摄十世古今。揽五时八教之前言。该六度万德之往行。以成我自心之德。以此自畜。即以此畜天下矣。
      吴幼清曰。识。谓记之于心。德大于前言往行。犹天之大于山也。以外之所闻所见。而涵养其中至大之德。犹山在外。而藏畜至大之天于中也。前言往行。象山中宝藏之多。德象天之大。

        初九。有厉。利己。象曰。有厉利己。不犯灾也。
      六爻皆具刚健笃实辉光之义。而自新新民者也初九阳刚在下。正宜隐居求志。故有惕厉之功。而先利自己。己利既成。任运可以利人。若己躬下事未办。而先欲度人。则犯灾矣。

        九二。舆说輹。象曰。舆说輹。中无尤也。
      刚而得中。专修定慧。似无意于得时行道者。然自利正是利他之本。故中无尤。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刚而得正。居乾之上。不患不能度生也。患其欲速喜进。失于防闲耳。故必利于艰贞。闲其舆卫。乃利攸往。亦以上有六四之良友。六五之贤君。上九之明师。与之合志。必能互相警励。故可往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柔而得正。下则应初九刚正之良友。亲九三刚正之畏友。上则近六五柔中之圣君。过端未形。而潜消默化。如童牛未角。先施以牿。更无抵触之患。以此自养。以此为天下式。大善而吉。悦而且乐者矣。

        六五。豮豕之牙。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豮。犗也。犗则不暴。而牙仍坚利也。柔得中位。尊上贤而应下乾。性德既无偏颇。所养又复周足。自利成就。可以君临天下。举天下之善恶众庶。无不入吾陶冶。故如豮豕之牙。

        上九。何天之衢。亨。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以刚柔相济之德。当圣君师保之任。隐居所求之志。至此大行无壅。盖不啻行于天衢也。

    (震下 艮上)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约世道。则畜德以养天下。约佛化。则畜德以利群生。约观心。则菩提资粮既积。而长养圣胎也。自利利他。皆正则吉。皆须视从来圣贤之所为颐者何如。皆须自视其所以为口实者何如。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大矣哉。
      养正则吉。明养而非正。正而不养。皆非吉道也。不观圣贤之所养。则无以取法思齐。不观自养之口实。则无以匹休媲美。且如天地全体太极之德以自养。即能普养万物。圣人养贤辅成己德。即可以及万民。谁谓养正之外别有利人之方。故正自养时。即全具位育功能而称大也。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言语饮食。皆动之象也。慎之节之。不失其止也。故知养正莫善于知止。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阳刚为自养养他之具。知止为自养养他之贞。初九阳刚足以自养。如灵龟服气。可不求食。而居动体。上应六四。观彼口实。反为朵颐。失其贵而凶矣。此如躁进之君子。于佛法中。则如乾慧外凡。不宜利物。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以上养下。乃理之常。六二阴柔。反藉初九之养。拂其经矣。又居动体。恐或不肯自安。将求颐于六五之丘。五虽与二为应。然亦阴柔。不能自养。何能养人。征则徒得凶耳两。阴无相济之功。故为失类。此如无用之庸臣。于佛法中。则如时证盲禅。进退失措。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阴柔不能自养。又不中正。以居动极。拂于颐矣。虽有上九正应。何能救之。终于无用而已。此如邪僻之宰官。于佛法中。则如六群乱众。大失轨范。

        六四。颠颐。吉。虎视耽耽。其欲逐逐。无咎。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阴柔得正。而居止体。虽无养具。得养之贞者也。下应初九。赖其养以自养养人。此如休休有容之大臣。吉之道也。初方观我而朵颐我随其视之耽耽。欲之逐逐。以礼而优待之。在初则不足贵。在我则养贤以及万民。可谓上施光矣。于佛法中。则如贤良营事。善为外护。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阴柔无养人之具。空居君位。故名拂经。居止之中。顺从上九。此亦养贤以及万民。为得其正者也。但可处常。不可处变。宜守成。不宜创业耳。此如虚己之贤君。于佛法中。则如柔和同行。互相勉(最又+力)。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以阳刚居止极。卦之所以为颐者此也。此如望隆之师保。可以拯济天下者矣。于佛法中。则如证道教授。宰任玄纲。

    (巽下 兑上)

        大过。栋挠。利有攸往。亨。
      约世道。则贤君以道养天下。而治平日久。约佛化。则四依以道化群生。而佛法大行。约观心。则功夫胜进而将破无明也。夫治平既久。则乱阶必萌。所宜防微杜渐。化道既盛。则有漏易生。所宜陈规立矩。功夫既进。则无明将破。所宜善巧用心也。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挠。本末弱也。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大过之时大矣哉。
      大者既过。所以必当思患豫防。初上皆弱。所以刚中。不宜恃势令挠。刚虽过而得中。又以巽顺而悦行之所以犹有挽回匡济之术。乃得亨也。永保无虞亦在此时。盛极忽衰亦在此时。其关系岂不大哉。

        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泽本养木。而反灭木。大过之象也。惟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之力持之。庶学有本而养有素。可以砥柱中流耳。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世法佛法。当大过时。皆以刚柔相济为得。过刚过柔为失。今初六以柔居巽体之下。而在阳位。无功名富贵以累其心。唯庸德庸言下学上达以为其务者也。约佛法者。定有其慧。兼以戒德精严。故无咎。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刚而得中。又居阴位。阳得阴助。如枯杨生稊老夫女妻之象。盖过于下贤者也。约佛法者。慧与定俱。如先见道。后修事禅。故无不利。

        九三。栋挠。凶。象曰。栋挠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过刚不中。任其刚愎。以此自修。则德必败。以此治世。则乱必生。故栋挠而凶。约佛法者。纯用邪慧。故不可有辅。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象曰。栋隆之吉。不挠乎下也。
      刚而不过。足以自立立人。但居悦体。恐其好大喜功而不安守。故诫以有它则吝。约佛法者。亦是慧与定俱。但恐夹杂名利之心。则自利利他未必究竟。故诫以有宅则吝。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虽云阳刚中正。然在大过之时。则是恃其聪明才智者也。享成平之乐。不知民事艰难。且不知下用贤臣。惟与上六阴柔无用之老臣相得。何能久哉。约佛法者。慧力太过。无禅定以持之。何能发生胜果。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居过极之地。惟有柔正之德。而无济难之才。故不免于凶。而实非其咎也。约佛法者。正定无慧。终为顶堕。

    (坎下 坎上)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约世道。则太平久而放逸生。放逸生而患难洊至。约佛法。则从化多而有漏起。有漏起而魔事必作。约观心。则慧力胜而夙习动。夙习动而境发必强。皆习坎之象也。然世出世法。不患有重沓之险难。但患无出险之良图。诚能如此卦之中实有孚。深信一切境界皆唯心所现。则亨而行有尚矣。又何险之不可济哉。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善观心者。每即塞以成通。夫习坎虽云重险。然流而不盈潮不失限。何非吾人修道之要术。所贵深信维心之亨。犹如坎卦之刚中一般。则以此而往。必有功矣。且险之名虽似不美。而险之义实未尝不美。天不可升。天非险乎。山川丘陵。地不险乎。城池之险以守其国。王公何尝不用险乎。惟在吾人善用险。而不为险所用。则以此治世。以此出世以此观心。无不可矣。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常德行。即学而不厌也。习教事。即诲人不倦也。习坎之象。乃万古圣贤心法。奚险之可畏哉。此正合台宗善识通塞。即塞成通之法。亦是巧用性恶法门。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在险之时。不论自利利他。唯贵有孚而定慧相济。今初六以阴居下。毫无孚信之德。乃汨没于恶习而不能自出者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刚中有孚。但居下卦。则夙习尚深。未能顿达圣境。仅可小得而已。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不中不正。柔而志刚。自谓出险。不知前险之正来。此如邪见增上慢人。故终无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柔而得正。与九五之中正刚德相与。所谓因定发慧。正出险之妙道也。正观如酒。助道如簋。诚朴如缶。方便道如牖。从此可发真而无咎矣。

        九五。坎不盈。只既平。无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阳刚中正。已得出世真慧现前。如坎之不盈。而风恬浪静也。但初破无明。余惑未尽。故中未大。此勉其速趣极圣而已。

        上六。系用徽纆。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阴居险极。有定无慧。如凡外痴定。极至非想。终不脱三界系缚。而见取既深。犹如置于丛棘。永不得免离也。

    (离下 离上)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火性无我。丽附草木而后可见。故名为离。约世道。则重险之时。必丽正法以御世。约佛法。则魔扰之时。必丽正教以除邪。约观心。则境发之时。必丽正观以销阴。故皆利贞则亨也。牝牛柔顺而多力。又能生育犊子。喻正定能生妙慧。

        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榖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如日月必丽天。如百榖草木必丽土。吾人重明智慧。亦必丽乎性德之正。则自利既成。便可以化天下矣。夫智慧光明。必依禅定而发。禅定又依理性而成。今六五六二。丽乎中正之位。故有亨道。如牝牛能生智慧犊子而吉也。吴幼清曰。上卦为重明。下卦三爻皆丽乎正。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明而又明。相续不息。自既克明其德。便足以照四方矣。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用观之始。虽有正慧。而行履未纯。故常若错然之象。惟兢兢业业。不敢自安。则德日进而习日除。可辟咎矣。岂俟咎之生而后除哉。

        六二。黄离。元吉。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中正妙定。称性所成。以此照一切法。使一切法皆成中道。乃绝待圆融之妙止也。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过用其慧而无定以济之。有时欢喜太甚。则鼓缶而歌。有时忧虑太切。则大耋之嗟。悲欢乱其衷曲。乾慧不能自持。其退失也必矣。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无所容也。
      虽似有慧有定。而实不中不正。不能调适道品。故时或精进。则失于太速。而突如其来如。时或懈怠。则置诸罔觉。而焚如死如弃如也。夫进锐者退必速。其来既突。则决无所容矣。又何俟于焚死弃。而后知其非善终之道哉。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得中之定。能发实慧。进德固无疑矣。然尧舜其犹病诸。文王望道未见。伯玉寡过未能。孔子圣仁岂敢。从来圣贤之学皆如是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刚而不过。又居明极。自利已成。化他有术。人自归慕而折首。非有丑恶而须伐也。身正则邦正。邦正。则六合归心。重译奉命矣。是之谓王用出征。岂以奋武扬威为出征哉。

        周易禅解卷第四

        周易禅解卷第五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经之一
       上经始乾坤而终坎离。乃天地日月之象。又寂照定慧之德也。是约性德之始终。下经始咸恒而终既济未济。乃感应穷通之象。又机教相叩。三世益物之象也。是约修德之始终。又上经始于乾坤之性德。终于坎离之修德。为自行因果具足。下经始于咸恒之机教。终于既济未济之无穷。为化他能所具足。此二篇之大旨也。

    (艮下 兑上)

         咸。亨。利贞。取女吉。
       艮得乾之上爻而为少男。如初心有定之慧。慧不失定者也。兑得坤之上爻而为少女。如初心有慧之定。定不失慧者也。互为能所。互为感应。故名为咸。约世道。则上下之相交。约佛法。则众生诸佛之相叩。约观心。则境智之相发。夫有感应。必有所通。但感之与应皆必以正。如世之取女。必以其礼。则正而吉矣。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咸何以为感哉。下卦坤体之柔。上于六而成兑。上卦乾体之刚。下于三而成艮。乃天地之二气感应以相与也。又艮止而兑说。以男而下女。此感应之正。所以吉也。约佛法者。艮为生。兑为佛。众生感佛既专。则佛说法应之。约观心者。艮为观。兑为境。观智研境既专。则境谛开发而得悦矣。世出世法。皆以感而成事。故可以见天地万物之情。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慢如高山。法水不停。今山上有泽。岂非以其虚而能受哉。

         初六。咸其拇。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咸虽感而遂通。须不违其寂然不动之体。又须善识时位之宜。傥因感而摇其主宰。则反失能应之本矣。大概感应之道。互为能所。然下三爻既居止体。且在下位。故皆不宜妄应于他。上三爻既居悦体。且在上位。故皆宜善应于物。今初六以阴居下。而为九四所感。未免脚指先动。夫用行舍藏原无定局。时止则止。时行则行。行得其当则吉。不得其当则凶。故未可判定是非。即所谓志在外者亦自不同。若志在天下。不顾身家。则吉。若志在利名。不顾心性。则可羞矣。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阴柔中正。而为九五所感。傥躁妄欲进则凶。惟安居自守则吉。盖安居自守。乃顺乎柔中之道而不害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以刚正居止极。而为上六所感。未免亟亟以利生为务。不知欲利他者。先须自利成就。若一被顺境所牵。则顿失生平所养。亦可羞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刚而不过。定慧齐平。得感应之正道。故吉而悔亡。见其己心他心。互含互摄。有憧憧往来之象。既以心为感应之本。则凡有血气莫不尊亲。有朋从尔思之象。惟其得感应之正。虽终日感而不违其寂然不动之体。故未感害也。惟其悟一心之往来。虽知本自何思何虑。而还须精义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穷神知化以深造于不可知之域。故未肯遽以现前所证为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阳刚中正而居悦体。如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之象。乃允合于寂然不动感而遂通之妙。故得毫无过失可悔。而善始善终。证于究竟。名为志末。末。犹终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
       柔而得正为兑之主。内依止德。外宣四辩。为咸其辅颊舌之象。说法无尽。诲人不倦。故曰滕口说也。然初之咸拇。上之咸舌。皆不言吉凶者。以初心初步。有邪有正。事非一概。说法利生。亦有邪有正。辙非一途故也。观于彖辞亨及利贞之诫。则思过半矣。

    (巽下 震上)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夫感应之机。不可一息有差。而感应之理。则亘古不变者也。依常然之理而为感应。故泽山得名为咸。依逗机之妙而论常理。故雷风得名为恒。泽山名咸。则常即无常。雷风名恒。则无常即常。又咸是泽山。则无常本常。恒是雷风。则常本无常。二鸟双游之喻。于此亦可悟矣。理既有常。常则必亨。亦必无咎。但常非一定死执之常。须知有体有用。体则非常非无常。用则双照常与无常。悟非常非无常之体。名为利贞。起能常能无常之用。名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相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恒何以名久。以其道之可久也。震体本坤。则刚上而主之。巽体本乾。则柔下而主之。此刚柔相济之常道也。雷以动之。风以鼓之。此造物生成之常道也。巽于其内。动于其外。此人事物理之常道也。刚柔相应。此安立对待之常道也。久于其道。即名为贞。便可亨而无咎。天地之道亦若是而已矣。始既必终。终亦必始。始终相代故非常。始终相续故非断。非断非常。故常与无常二义俱成。天地则有成住坏空。日月则有昼夜出没。四时则有乘除代谢。圣道则有始终体用。皆常与无常二义双存。而体则非常非无常。强名为恒者也。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方者。至定而至变。至变而至定者也。东看则西。南观成北。不亦变乎。南决非北。东决非西。不亦定乎。立不易方。亦立于至变至定至定至变之道而已。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夫居咸者。每患无主静之操持。而居恒者。每患无变通之学问。今初六以阴居下。知死守而不知变通。求之愈深。愈失亨贞攸往之利。故凶。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以刚居柔。且在中位。不偏不倚。无适无莫。乃久于中道。非固执不通之恒。故悔亡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过刚不中。以应上六。未免宜久而不肯久。正与初六相反。然过犹不及。且阳刚而反不恒。尤可羞矣。张慎甫曰。三之不恒。借口圆融变通而失之者也。

         九四。田无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四为震主。恒于动者也。动非可久之位。安能得禽。盖静方能有获耳。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柔中而应九二之贤。似得恒之正者。然大君宰化导之权。乃绝无变通阖辟之用。不几为妇道乎。

         上六。振恒。凶。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阴居动极。志大而才小。位尊而德薄。且下应九三不恒之友。其何以济天下哉。王安石方孝孺似之。

    (艮下 乾上)

         遁。亨。小利贞。
       夫世间之道。久则必变而后通。进则必退而后久。此卦刚而能止。是不以进为进。而正以退为进者也。故亨。然说一退字。便有似于自利之小道矣。若充此小道。不几失立人达人之弘规乎。故诫以小利贞。言虽示同小道。而终利于大人之贞也。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小利贞。浸而长也。遁之时义大矣哉。
       尺蠖尚屈而后申。龙蛇亦蛰而后震。君子之学。欲自利利他者。岂不以遁而得亨哉。且九五刚当其位。以应六二之贤。乃与时偕行之道。所以亨也。所言小利贞者。虑其阴柔自守之志。渐渐浸而长也。夫善遁者。则退正所以为进。不善遁者。则退竟终于不进矣。所关顾不大哉。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外健内止。未尝有意于远小人。而小人自不能媚也。以小人为用。故不恶。小不能擅权。故而严。约圣学者。天君为主。百骸听命。耳目口腹之欲不能为乱也。

         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处遁之时。须随其德位以为进退。方不失亨贞之道。今初六阴柔居下。才位俱卑。惟固守为宜。不可妄往以取灾也。此如乐正裘牧仲。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柔顺中正。非荣名利禄之所能牵。上应九五刚健中正之君以行其志。国有道。不变塞焉。故象以执用黄牛之革。此如伊尹。

         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刚而得正。可以有为。而居止极。则未免为遁之一字所系。此绝人忘世之道。君子之疾也。然虽不能大有所为。亦须厉勉其精神以畜臣妾则吉。所谓不能治国。亦且齐家以为天下风可也。丈人现二子于子路。亦是此意。但无援天下之大手段耳。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以刚居柔。上辅九五。下应初六。承天子之德。抚天下之民。休休有容。君子之吉道。非小人所能学也。此如卫武公。(否本音)

         九五。嘉遁。贞吉。象曰。嘉遁贞吉。以正志也。
       刚健中正。下应六二阴柔中正之贤。当此遁时。虽有英明神武作略。不自露其才华。遁之嘉美。贞而且吉者也。此如汤王。

         上九。肥遁。无不利。象曰。肥遁无不利。无所疑也。
       刚而不过。尊居师保之位。望隆于天下。而不自伐其德。故为肥遁而无不利。此如太公。

    (乾下 震上)

         大壮。利贞。
       夫退养之功愈密。则精神道德益壮。然大者既壮。不患不能致用。特患恃才德而妄动耳。利贞之诫。深为持盈处满者设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夫人一体之中。有大者。有小者。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今言大壮。乃是大者壮也。刚则非情欲所能挠。动则非旧习所能囿。所以壮也。言利贞者。以大者本自正也。不正何以称大。故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约佛法者。天地即表理智。亦表定慧。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
       非礼弗履。正佛法中所谓悲体戒雷震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虽云大者必正。须知正者乃大。若恃其大以为正。正便成邪。恃其壮以为大。大必不久。恃其正以为壮。壮必有衰。洪范所以有高明柔克之训。正为此耳。今初九过刚不中。故往则必凶。以其自信自恃。乃必穷之道也。

         九二。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阳居阴位。刚而不过。又得其中。得中即得正矣。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氐+氏)羊触藩。羸其角。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虽本君子。但好刚任壮。未免同于(衽壬+任)金革蹈白刃暴虎冯河之小人。适足取困而已。何能决斯世之藩哉。若真是君子。则势虽壮盛。而不自恃。慊然似罔也已。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阳居阴位。以柔济刚。得大壮之贞者。所以削平祸乱而不损其神。以此运载天下。无往而不得也。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柔而得中。故绝无刚壮喜触之态而无悔也。位不当。犹所谓有天下而不与。

         上六。(羝氐+氏)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难则吉。咎不长也。
       质位俱柔。但有壮名。而无壮义。故无攸利。然善用柔者。正不必慕大壮之虚名。惟艰守其柔克之道。则柔能胜刚。反得吉矣。此劝其不能遂则须退也。

    (坤下 离上)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大壮而能贞。则可进于自利利他之域矣。当此平康之世。贤侯得宠于圣君。锡马蕃庶。锡之厚也。昼日三接。接之勤也。观心释者。妙观察智为康侯。增长称性功德为锡马蕃庶。证见法身理体为昼日三接。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明若未出。不名平康之晋时。不顺不丽。不名晋世之贤侯。不柔不进。不得锡接之蕃数。盖六五之柔即坤全体。坤与合德。故进而上行以丽之也。观心释者。根本实智光明。破无明住地而出。故云明出地上。定与慧俱。止观不二。故云顺而丽乎大明。无明实性即佛性。无明转。即变为明。故柔进而上行。是以功德智慧重重增胜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本觉之性名为明德。始觉之功名之为昭。心外无法名之为自。自昭明德。则新民止至善在其中矣。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晋之六爻。皆应自昭明德以新民者也。而时位不同。所养亦异。故吉凶悔吝分焉。初六以阴居阳。定有其慧。且居顺体。故可进而晋如。然在卦下。又与鼫鼠为应。非我良朋。则断不宜欲速。故有阻而摧如。夫晋与摧皆外境耳。何与于我。但当守正则吉。纵令一时不足取信。惟宽裕以待之。终无咎矣。言独行正者。自信自肯不求人知之意。言未受命者。犹孟子所谓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之意。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柔顺中正。自昭明德。常切望道未见之愁。正而且吉者也。上与六五王母合德。 锡以本分应得之福。故名介福。纵令贵极人臣。非分外也。

         六三。众允。悔亡。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以阴居阳。定有其慧。当晋之时。而在顺体之上。初六所谓罔孚者。裕养至此。众皆允之。而悔亡矣。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故曰志上行也。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君子之自昭明德也。外宜晦而内宜明。故闇然而日章。以九居四。则外刚而内柔。外明而内晦者也。如鼫鼠。能飞不能过屋。能缘不能穷木。能游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不亦危乎。
       蕅益子曰。予昔初入闽中。见有鬻白兔者。人争以百金买之。未几。生育甚多。其价渐减至一钱许。好事者杀而烹之。臭不可食。遂无人买。博古者云。此非白兔。乃鼫鼠耳。噫。本以贱鼠。谬膺白兔之名。无德居高位元者盖类此矣。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以六居五。定有其慧。又为离明之主。得中道而处天位。正所谓自新新民。无所不用其极者也。虽俯乘鼫鼠之九四。仰承晋角之上九。而与坤顺合德。故往接三阴。同成顺丽大明之治。则吉无不利。举世皆蒙其福庆矣。又何失得之可恤哉。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上九亦外刚而内柔。外明而内晦者也。而居晋极。则如兽之角矣。以角触人则凶。维用以自治。如伐邑然。则厉吉而无咎。然不能自治于早。至此时而方自治。虽得其正。不亦吝与。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故曰道未光也。

    (离下 坤上)

         明夷。利艰贞。
       知进而不知退。则必有伤。夷者。伤也。明入地中。其光不耀。知艰贞之为利。乃所谓用晦而明。合于文王箕子之德矣。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文明柔顺。虽通指一卦之德。意在六二。内难正志。专指六五。艰贞晦明。则文王箕子所同也。观心释者。烦恼恶业。病患魔事。上慢邪见。无非圆顿止观所行妙境。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宁武子之愚不可及。兵法之以逸待劳。以静制动。以闇伺明。皆明夷之用也。圣学则闇然而日章。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此如太公伯夷之避纣也。先垂其翼。则不露其飞之形。及行之速。则三日而不遑食。盖义当远遁。不欲主人知之而有言耳。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文明中正之德。当此明夷之时。虽左股业已受伤。犹往拯救。唯马壮故吉耳。羑里既囚之后。仍率三分天下之二以服事殷。顺而不忤。诚万古人臣之则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以刚居刚。在离之上。夜尽将旦之时也。正与上六闇主为应。如武王伐纣。得其大恶之首。然以臣伐君。事不可疾。当持之以贞耳。象云南狩之志。犹孟子所云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纂也。辞义懔然。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已居坤体。入暗地矣。柔而得正。稍远于上。故犹可获明夷之心而出门庭。如微子抱祭器以行遁。但出门庭。逊于荒野。非归周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迫近暗君。身已辱矣。外柔内刚。居得其中。用晦而明。明照万古。洪范九畴之灯谁能息之。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以阴居阴。处夷之极。初称天子。后成独夫者也。盖下五爻皆明而示晦。故能用晦而明。此则不明而晦。故失则而终入地耳。

    (离下 巽上)

         家人。利女贞。
       欲救天下之伤。莫若反求于家庭。欲正家庭之化。莫若致严于女贞。牝鸡之晨。维家之索。不可以不诫也。佛法释者。观行被魔事所扰。当念唯心。唯心为佛法之家。仍须以定资慧。以福助智。以修显性。名利女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佛法释者。禅定持心。则内冥法体。智慧了境。则外施化用。修德之定慧平正。本乎性德之寂照不二也。在因名男女。在果名父母。既证果德。十界归仰。故名严君。性修不滥。名父父子子。真俗并照。名兄兄弟弟。福慧互资。名夫夫妇妇。一世界清净故。十方世界皆悉清净。名正家而天下定也。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火因风鼓。而今风自火出。犹家以德化。而今德从家播也。有物则非无实之言。有恒则非设饰之行。所以能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耳。佛法亦然。律仪清净。则可以摄善摄生矣。

         初九。闲有家。悔亡。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以刚正居有家之初。即言有物行有恒以闲之。则可保其终不变矣。佛法释者。即是增上戒学。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阴柔中正。而为内卦之主。故每事不敢自专自遂。唯供其中馈之职而已。佛法释者。即是增上定学。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过刚不中。似失于严厉者。然以治家正道观之。则未失而仍吉。傥畏其悔厉。而从事于嘻嘻。始似相安。终以失家节而取吝矣。佛法释者。即是增上慧学。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阴柔得正。为巽之主。所谓生财有大道者也。佛法释者。即缘因善心发。富有万德。名为解脱。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假。大也。书云不自满假。诗云假以溢我。又曰假哉皇考。皆取大义。九五阳刚中正。而居天位。以六合为一家者也。大道为公。何忧恤哉。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故交相爱。佛法释者。正因理心发。性修交彻。显法身德。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刚而不过。居巽之上。卦之终。其德可信。故不猛而威如。所谓其仪不忒正是四国者也。佛法释者。了因慧心发。称理尊重。名般若德。

    (兑下 离上)

         睽。小事吉。
       夫善修身以齐家者。则六合可为一家。苟齐之不得其道。则一家之中睽隔生焉。如火与泽。同在天地之间。而上下情异。又如二女。同一父母所生。而志不同行。是岂可以成大事乎。姑任其火作火用。泽作泽用。中女适张。小女适李可耳。观心者亦复如是。出世禅定。世间禅定。一上一下。所趣各自不同。圆融之解未开。仅可取小证也。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火泽因动。则上下势睽。静则未始上下也。二女因行。则其志不同。居则未始不同也。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动。虽然。世岂能有静而无动。有居而无行哉。今此卦以兑说而附丽乎离明。六五又以柔为离主。进而上行。且得中位。下应九二之刚。是以小事可获吉也。此亦文王曲就人情被睽所局而言之耳。若充此睽之理性。以尽睽之时用。则天地睽而其事同。男女睽而其志通。万物睽而其事类。有何一法不摄于睽。有何一法不从睽出哉。盖于同起睽。则其吉小。于睽得同。则其用大也。佛法释者。寂照一体。名天地睽而其事同。止观双行。名男女睽而志通。万行不出正助二行。二行不离性具。如万物不出阴阳二爻。二爻不离太极。名万物睽而事类。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离得坤之中爻。泽得坤之上爻。其性同也。火则炎上。泽则润下。其相异也。观相元妄。则相异而性亦似异矣。观性元真。则性同而相亦本同矣。惟君子知其以同而异。故不以异而昧同也。知异本同。故六而常即。不生退屈。知同而异。故即而常六。不生上慢。知异本同。故冥契真源。知同而异。故云兴万行。知异本同。故上无佛道可成。下无众生可度。知同而异。故恒庄严净土。教化诸众生。知异本同。故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知同而异。故或游戏生死。或示现涅槃。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
       刚正无应。居睽之初。信此以往。则无过而悔亡矣。纵令丧马。不必逐之。马当自复。劝其勿以得失乱吾神也。纵遇恶人。不妨见之。可以无咎。劝其勿以善恶二吾心也。如孔子见季康子见南子见阳货等。皆所以辟咎耳。岂真有所利之也哉。盖凡得失之念稍重。善恶之心太明。则同者必异。异者必不可同。惟率其刚正之天德。则得失泯。善恶融。虽居睽世而悔亡矣。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刚而得中。上应六五柔中之主。而当此睽时。近与六三相邻。五必疑其遇三而舍己也。故须委曲明其心事。如遇主于巷焉。夫君臣相遇。万古常道。岂以于巷而谓之失哉。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本与上九为应。而当睽之时。不中不正。陷于九二九四两阳之间。其迹有可疑者。夫二自遇主于巷。四亦自遇元夫。何尝有意污我。我无中正之德。而自疑焉。故妄见其舆若曳。其牛若掣。而不敢往从上九。且自谓我之为人。必当被上九之天所劓。不得通其贞洁之情。如此。则无初矣。但睽极必合。心迹终必自明。赖遇上九之刚。后说弧以待之。故有终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睽必有应。乃可相济。二与五应。三与上应。四独无应者也。故名睽孤。然初九刚正在下。可以济睽。当此之时。同德相信。互相砥砺。可以行其济睽之志而无咎矣。盖君子深知以同而异。故阴与阳异而相应亦可。阳与阳同而相孚亦可耳。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六五乃九二之主也。阴柔不正。反疑二之遇于三焉。以其居中。则猜忌未深。终与二合。故得悔亡。圣人又恐其踌蹰未决也。故明目张胆而告之曰。厥宗上九。已说弧以待六三。其相合如噬肤矣。尔往从九二于巷。有何咎哉。孔子更为之鼓舞曰。不惟无咎。且君臣相合。睽终得济而有庆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上九与六三相应。本非孤也。睽而未合。则有似乎孤矣。三本不与二四相染。而其迹似污。故见豕负涂也。二四各自有遇。本无心于染三。而虚妄生疑。故载鬼一车也。先则甚疑。故张弧而欲射之。后疑稍缓。故说弧而往视之。逮见其果非与寇结为婚媾。于是释然如云既雨而吉矣。既不疑三。亦不疑二与四。故群疑亡。
       统论六爻。惟初九刚正最善济睽。余皆不得其正。故必相合乃有济也。佛法释者。惟根本正慧。能达以同而异。故即异而恒同。否则必待定慧相资。止观双运。乃能舍异生性入同生性耳。

    (艮下 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东北。利见大人。贞吉。
       大凡乖异不合。则所行必多阻难。然正当阻难时。岂无拯难良策哉。往西南。则说也。顺也。明也。拯难之要道也。往东北。则止也。险也。益其蹇而已矣。惟大人能济蹇。惟正道能出蹇。蹇故可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吉。

         彖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
       愚者汨于情欲之私。虽有不测之险临其前。盲无见也。况能止哉。能止。不惟不陷于险。从此必求出险之良策矣。安得非智。本以东北之坎艮。往就西南之离兑与坤。故刚柔相济而得其中。若守此东北。则终于险。终于止而已矣。惟九五阳刚中正。当大人之位。以拯邦国之蹇。故往见之者。必有拯蹇之功。然爻中独上六明利见大人余不言者。见大人亦待其时。时止则止。时行则行。蹇之时用。即全体大易之时用也。六十四卦皆尔。每于人所忽者一提醒之云尔。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本毓泉。宜涵而不宜泛。今水流于上。使人不能厝足。此乃山有缺陷。非水之过也。君子知一切险难境界。惟吾心自造自现。故不敢怨天尤人。但反身以修其德。如治山者。培其缺陷。则水归涧壑。而不复横流矣。

         初六。往蹇来誉。象曰。往蹇来誉。宜待也。
       蹇以见险能止为知。故诸爻皆诫其往而许其来。来即反身修德之谓也。初六见险即止。知机而不犯难。其反身修德功夫最早。故可得誉。夫岂逡巡畏缩也哉。理宜修德以待时耳。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象曰。王臣蹇蹇。终无尤也。
       阴柔中正。反躬无怍。而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方居险地。安得不蹇其蹇以相从事。然诸爻皆以能止为知。而此独不然者。正所谓事君能致其身。公尔忘私。故虽似冒险。终无尤也。易读曰。匪躬正本反身来。平日能反身以体蹇。才能临时匪躬以济蹇。

         九三。往蹇来反。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九三为艮之主。刚而得正。见险能止者也。既知往则必蹇。故来而反身修德。则内二爻无不喜之。

         六四。往蹇来连。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
       已入坎体。其蹇甚矣。然设能来而反身修德。则犹可连于艮之三爻而获止也。阴本不实。故来连于当位而实之九三也。

         九五。大蹇朋来。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居坎之中。蹇之大者也。刚健中正。六二应之。故得朋来共济大蹇。然非朋之能来助我。实由我之中道足为拯蹇节则。故上下诸爻皆取节则于我耳。释迦出五浊世。得无上菩提。为一切众生说难信法。其真能为甚难希有之事者乎。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利见大人。以从贵也。
       阴柔居险极。岂可更有所往。亦惟来而反身修德则硕吉耳。硕者。实也。大也。吉之所以能实大者。以利见九五大人故也。君子求诸已。故志在内则吉。辅世长民莫如德。故利见为从贵。此指天爵为贵。非徒以人爵也。须跋陀罗最后见佛得度。其硕吉之谓乎。

     (坎下 震上)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
       世间之局。未有久蹇窒而不释散者。方其欲解。则贵刚柔相济。故利西南。及其既解。则大局已定。更何所往。唯来复于常道而已。设有所往。皆当审之于早。不审辄往。凶且随之。宁得吉乎。此如良将用兵。只期归顺。良医用药。只期病除。观心修证。只期复性。别无一法可取著也。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解之时大矣哉。
       险在前则宜止。险在下。则可动以免之。此皆时节因缘之道。不可得而强也。西南为坤。故往则得众。来复东北。不过于柔。故乃得其中。早鉴事机。故往可有功。如天地之雷雨作。亦因夙得其时。故百果草木皆甲拆耳。观心释者。兼修禅定。为利西南。万行显发。为往得众。不舍正观。名为来复。证于法身。为乃得中。有攸往而利生。必须夙能鉴机则吉。说法不虚。为往有功。性修融合。为天地解。悲体戒雷震。澍甘露法雨。则世出世果。三草二木。各得以时生长熟脱。非佛菩萨何能用此解之时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误犯之过。则直赦之。令其自新。轻重诸罪。亦宽宥之。令得末减。佛法释者。即作法取相无生三种忏法。令人决疑出罪。又观心释者。即是端坐念实相。销灭众罪也。

         初六。无咎。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
       解则阴阳和矣。而以六居初。上应九四。适当其际。故义无咎。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以刚中而上应六五。本自无可狐疑。六三不中不正。意欲乘我。象如三狐。我田猎而获除之。得与六五柔中相合。此正而吉者也。黄为中色。失喻直道。得其中直之道。故除疑而应乎贞矣。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阴柔不中不正。自无应与。上思负四。下欲乘二。不知其非道也。是故二以为狐而田之。四以为拇而解之。五以为小人而退之。上以为隼而射之。不亦至可羞乎。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
       三在四下。欲负于四。故四以三为拇。四未当位。不如九二刚中。故二自能田获三狐以从五。四必待二之至。始信拇之宜解也。二与四皆阳类。故名为朋。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五与二为正应。而三且思乘二。则五不能无疑于二矣。赖九二之君子。刚而得中。决能解去六三。上从于我而吉。但观六三之退。则信九二之有解矣。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隼高飞而善挚。以喻负且乘之六三也。当解之时。人人乐为君子。独六三悖理飞挚。二虽田之。四虽解之。以皆各有正应。不同上六之在局外。又阳与阴情必相得。故或以为狐。或以为拇。不如上六之绝无情系。直以为隼。且居卦终。则公侯之位也。柔而得正。则藏器于身。待时而动者也。故获之而无不利。
       观心释六爻者。六三即所治之惑。余五爻皆能治之法也。初以有慧之定。上应九四有定之慧。惑不能累。故无咎。九二以中道慧。上应六五中道之定。而六三以世间小定小慧。乘其未证。窃思乱之。故必猎退狐疑。乃得中直正道。六三依于世禅。资于世智。起慢起见。妄拟佛祖。故为正道之所对治。九四有定之慧固能治惑。以被六三见慢所负。且未达中道。故必待九二中道之慧。始能解此体内之惑。六五以中道定。下应九二中道之慧。慧能断惑。则定乃契理矣。上六以出世正定。对治世禅世智邪慢邪见。故无不利。

    (兑下 艮上)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难既解矣。相安于无事。必将剥民以奉君。此世道之损也。惑既治矣。从此增道损生。此观心言损也。且以世道言之。凡为上者。必其劳而不怨。欲而不贪。真足以取信于民。则虽损之而元吉无咎。凡为下者。必以可贞之事益上。勿贡谀。勿献异。勿开劳民伤财种种弊端。则利有攸往。盖下事上。犹人事天地鬼神祖宗也。享以其诚。不以其物。虽二簋便可用享。岂以多物为敬哉。观心者。信佛界即九界。故元吉无咎。知九界即佛界。故不动九界而利往佛界。不坏二谛而享于中道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下济为益。上行为损。此圣贤观于天下万世不易之道而立此名也。上必有孚。乃可损下而元吉无咎。下必可贞。乃利有攸往以益上。虽二簋亦可用享。盖不过各论其时。但贵与时偕行而已。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山下有泽。则山必日损。君子以为吾心之当损者莫若忿欲。故惩忿则如摧山。窒欲则如填壑。俾复于平地而后已也。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初与四为正应。宜损我以益四者也。四方阴柔有疾。故宜已我之事。而速往益之。则得无咎。然以刚益柔。但使斟酌得中可耳。勿令过也。以刚正而应柔正。故往则合志。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九二刚中而不过刚。六五柔中而不过柔。各守其贞可矣。又何须更往益之。以成过犹不及之凶哉。弗损而益。其益乃大。故五有或益以十朋之龟者。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六三与下二爻。皆损下以益上者也。初二仍阳。三独变而为阴。三人行损一人矣。今以一阴上行而益上九。在我固为国尔亡家。而上九阳刚。反能以弗损之益益我。不亦得其友乎。所以凡事宜专一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阴柔不中。疾也。初九已遄来益我。我但资初九以自损其疾。则初有喜而我无咎矣。遄指初九。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柔中虚己以应九二。九二守贞。弗以有形之物益之。故能使天下归心。罔不来益以重宝也。盖人君能虚心用贤。则合于上天。而自上祐之矣。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上九受六三之益极矣。苟不有以报之。三虽无怨。人必不服。安能无咎。安能贞吉。安能利有攸往。然欲益三。正不必损我也。盖三之为臣。固所谓国尔亡家者。但深鉴其一人独行之诚。则大得其志。而三以为得友矣。是谓弗损益之。

    (震下 巽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损而有孚。则与时偕行。可以致益。此世间盈虚消息之理也。增道损生。则日进于自利利他之域。此观心成益也。攸往以处常。涉川以处变。苟得其益之道。则无不利矣。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中正。指九五六二言之。震巽皆属木。故其道可涉川。天施。故坤得其初爻而为震。地生。故乾得其初爻而为巽。然不止于震巽而已。举凡坎离艮兑等。无非天施地生之益。故其益无方。而与时偕行也。益即全体乾坤。全体太极。全体易道。其余六十三卦无不皆然。圣人姑举一隅。令人自得之耳。佛法释者。损佛界之上。以益九界之下。损己利人。故民说无疆。本高迹下。故自上下下。而其道大光。天行。圣行。名为中正。梵行起于婴病二行。名为木道乃行。放光现瑞以动之。四辩说法以巽之。开圆解以显性德名为天施。立圆行以成修德名为地生。种而熟熟而脱。番番四悉。名为与时偕行。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风以鼓之。迁善之速也。雷以动之。改过之勇也。陆庸成曰。风之入也最微。故片善不遗。纤过必剔。雷之发也最迅。故迁无留留念。改无停机。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元咎。下不厚事也。
       居益之初。受上益最厚者也。以下位受此厚益。可安然无所事乎。然刚正而为震主。必能大作以致元吉。则无咎矣。苏眉山曰。益之初九。损之上九。皆正受益者也。彼自损而专益我。将以厚责我也。我必有以塞之。故损上九利有攸往。益初九利用大作。然上之有为也其势易。有功则其利倍。有罪则其责薄。下之有为也其势难。有功则利归于上。有罪则先受其责。故元吉而后无咎。以所居者非厚事之地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阴柔中正。以受九五阳刚中正之益。惠我以心。而不惠我以物。故能使天下归心。罔不来益我以重宝也。为臣则永贞吉。不可因天祐人助而异其心。为王则用享于帝吉。自新新民而其命维新。象曰。自外来者。明其非心所期。以本无计功谋利之私故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而受上九之击。其击我也。正所以益我也。知凶事之真能益我。则无咎矣。位虽不中。而有孚则为中行。可以告公用圭。公指上九。圭以通信。信通则圭仍还公。不取公之物益我。但取公之击以益我耳。恒人每以凶事为非益。故圣人特明凶事之益固有之。能信凶之为益。则不凶矣。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六四与上二爻。皆损上以益下者也。五上仍阳。四独变而为阴。是直以身殉民。岂非迁国之象。岂非中行之道乎。初爻既受我益。刚而得正。有大公之心。方将利用大作以报我。我即以之为依可矣。由其志在益民。故民皆以公心从之。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阳刚中正。应于六二。真实以益下为心者也。惠之以心。则惠而不费。天下咸被其泽。其元吉何必问哉。故能感六二永贞之吉。大得其志。而还报我以好德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上九本宜损已以益六三者也。因六三不中不正。故不与其益而反击之。三固得其凶事钳锤之益。然在上九。岂可恒以此立心哉。以此立心。则举凡在下者。皆亦莫益于我。而或击于我矣。故诫以立心勿恒。恒则必凶。上九不中不正。不仁而在高位元。但思益我。不料击我。思益而不得益。故曰偏辞。不料击而得击。故曰自外来也。

         周易禅解卷第五

         周易禅解卷第六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下经之二

    (乾下 兑上)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民说无疆。坐享丰乐。而所行必决。约佛法。则损己利他。化功归己。决当进断余惑。证极果也。夫世间。岂容有阳而无阴。有男而无女。有君子而无小人。然阴居阳上。女占男先。小人据于君子之上。则必将共决去之。必将至王庭以扬之。必将相约相信而声明其罪以号之。凡此皆有厉之道也。吾谓宜反身修德而告自邑。不宜以力争而即戎。但使以德往化。则无不利矣。佛法释者。体惑法界。即惑成智。名告自邑。敌对相除。名为即戎。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健而说。决而和。正明应以德化。不应以力争也。知危则光。尚力则穷利有攸往。则以德化小人。小人皆为君子。而刚长乃终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禄宜施。德宜居。禄不施则恩枯。德不居则本丧。又以此施禄。则及下而可以化人。以此居德。则自满而为人所忌。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重刚不中。不宜进。而壮于进步。徒自折耳。何能胜哉。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刚而得中。知惧知警。居德既周。则有戎可无患矣。

         九三。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过刚不中。怒且悻悻然现于其面。太刚必折。有凶道也。君子于此。何不自夬其夬。舍上下四阳。而独行其与上六应之正理。则以德相化。阴阳相和。庶遇雨而若濡。虽彼群阳不知我心。不谅我迹。或有愠者。然化小人之道必应如此。终无咎也。言夬夬者。群阳以决去小人为夬。今吾以决不同彼群阳为夬夬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九四以下爻为臀下爻纯刚无柔。如有骨无肤。臀既无肤。行必次且不前。若让彼羊在前。而随其后。则羊仍属我所牵。便可悔亡。但以刚不中正。闻此善言。决不相信也。羊。指上六。为兑之主。四宜牵之。不宜决之。亦不宜与之争前后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上六柔脆如苋。而在五刚之上。如苋在陆。人人得践踏之。嗟嗟。彼独非坤德乎。彼独非太极全体所成。还具太极全体者乎。是宜夬彼群阳所夬而护养之。乃为中行之道。可无咎耳。然在夬时。终不免以君子小人二其心。未肯忘于大同。故曰中未光也。圣人于复。则谆谆以保护微阳。于夬则谆谆以保护残阴。阴阳岂可偏废哉。

         上六。无号。终有凶。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下之五爻。圣人所以劝诫群阳者至矣。以六居上。虽得其正。而阴柔才弱。不能惕号以自周备。故终不可长不若反乎下以为姤耳。

    (巽下 乾上)

         姤女壮。勿用取女。
       约世道。则决之于意中者。必将遇之于意外。约佛法。则决断余惑而上同诸佛者。必巧用性恶而下遇众生。又约究竟。则夬是无间道。姤是解脱道。约初心。则夬是乾慧。姤是理水也。以无号之一阴忽反于下而得其所安。势必渐壮。故九二宜包而有之。不宜使宾取之。佛法释者。在佛为性恶法门。在众生不了。则为修恶。九二行菩萨道。自可示同修恶。不令余人作恶。又解脱道。一得永得。名女壮。无所取著。名勿用取女。理水亦尔。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时义大矣哉。
       不曰刚遇柔而曰柔遇刚者。柔为政也。佛法释者。刚是性德。柔是修德以修显性名柔遇刚。刚是妙观。柔是妙止。从止起观。名柔遇刚。刚是智慧。柔是禅定。因定发慧。名柔遇刚。修本无加于性。止亦不可偏胜。定亦不可偏多。故曰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天得地之初爻而为巽。挠万物者莫疾乎风。齐乎巽。而万物洁齐。故曰品物咸章也。九二之刚。下遇初六。上遇九五之中正。在世法中。则为大臣得君以抚民。在佛法中。则为智慧称性以成福。故曰天下大行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剥乎上者反乎下。名之曰复。性德也。观慧也。不可即致用也。故如雷在地中而后不省方。夬乎上者反乎下。名之曰姤。修德也。止定也。即可以取效也。故如天下有风而后施诰命。复以见天地之心。姤以见时义之大。复即乾知大始。姤即坤作成物。复即金声。姤即玉振。复即智巧。姤即圣力。而腐儒以抑阴戒小人释之。不亦陋乎。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此世法之必应互相系属者也。无性不能起修。无修不能显性。非智不禅。非禅不智。此佛法之必应互相系属者也。一阴始生于下。得九二金柅以系之。此贞吉之道也。不系则有攸往。往则见凶。如羸豕必能蹢躅。由不早为调御故耳。柔道宜与刚德相牵。则互相与有成矣。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修显性。则性有修。定发慧。则慧有定。性修交成。定慧平等。无咎之道也。但可内自证知。岂可举似他人。世法亦尔。吾民吾子。岂可令他人分治哉。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二近于初。故包有鱼。三远于初。故臀无肤。无肤则行必次且矣。然虽厉而无大咎者。以与初六同居巽体。但行未与柔道相牵合耳。

         九四。包无鱼。起凶。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刚不中正。执性而废修。恃慧而弃定。犹世宰辅。居上而远民也。方其高谈理性。正逞狂慧。不知其为凶。临命终时。地狱相现。则悔无所及。犹包中无鱼。起水而后知之。

         九五。以(杞己+巳)包瓜。含章。有陨自天。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枸杞枝软而长。以此包瓜。则其蔓交系而不可解。此九二与初六相遇之象也。九五为姤之主。乃高居于上。远不相及。但以刚健中正。则性德久熏成种。将欲发焕。故名含章。由其志不舍命。不肯自暴自弃。故初六虽不相遇。必有自天陨坠以遇我者矣。发得本有。名为自天。无心契合。名为有陨。又九二如大臣。能有初六之民。与民固结。九五如圣君。能用九二之贤臣。故名含章。既有九二。则并九二所遇初六之民而有之矣。民与之。即天与之。故云有陨自天。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居姤之终。不与柔遇。名姤其角。此如二乘偏真空慧。但免无鱼之凶。不无焦芽败种之吝也。

    (坤下 兑上)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相遇则相聚。世出世之常也。聚安有不亨者哉。幽明之情萃。故有庙可假。上下之情萃。故大人可见。用大牲以假有庙。利攸往以见大人。皆顺乎时义之所当然。所谓贞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同一致孝享耳。有时云二簋可用。有时云樽酒簋贰。今则云用大牲吉。同一见大人耳。有时云不利涉川。有时云往蹇来硕。今则云利有攸往。夫岂有私意于其间哉。宜俭则俭。宜丰则丰。可往则往。可来则来。皆所以顺天命而观物情耳。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戒器戒不虞。
       杨慈湖曰。泽所以能潴水而高上于地者。以有坊也。民所以得安居而聚者。不可无武备也。除治戎器。戒备不虞。皆大易之道也。蕅益子曰。约佛法。则毗尼内禁。约观心。则密咒治习。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当萃之时。未有不志于萃者也。二阳为受萃之主。而四阴萃之。初与四为正应。本可信也。不中不正。故不能终其信。而乃乱乃萃焉。乃乱故若号。乃萃故一握为笑。言其号笑夹杂而为一握也。然既是正应。何所疑恤。不若往从为无咎耳。志乱故号笑夹杂。明相应之理未尝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柔顺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本无可疑者也。乃初六与六三皆往萃于九四。我居二者之间。设不自引而出。何以取信于九五乎。苟引出而得其信。则不必用大牲。而用禴亦利矣。舍二阴而独从所应。故如用禴。其物甚薄。但由二有中德。故不变所守以随两阴耳。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上无应与。志欲萃而无从。故嗟如而无所利。然当萃之时。往从九四。亦可无咎。但非正应故得小吝。而九四则巽以受之矣。

         九四。大吉无咎。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当萃之时。初六应之。六三归之。不几以臣拟君乎。故必大吉乃得无咎。如伊尹周公之终尽臣道可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阳刚中正。以天位而受萃者也。然惟二实应之。上实附之。而初与三已萃于九四矣。仅可无咎。若能忘吾位以任九四。听彼二阴之匪孚我。而元萃于四者永贞弗改。则九四既为吾臣。二阴何一非吾民也。故得悔亡。设但恃其位以为萃。则志未光矣。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以阴居阴。而在上位。心不自安。故赍咨涕洟。以附悦于九五。得无咎也。

    (巽下 坤上)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气聚而上升。如木之升于地。元亨可知也。巽顺非果于有为者。故劝以用见大人勿恤。万物齐乎巽。而相见乎离。故南征则吉。欲其向明以行志也。

         彖曰。柔以时升。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
       巽木本柔。故必以时而升。木之升固必藉土。土亦以生木为功。今九二刚中而应六五。盖不惟木之志。亦是土之志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道体本无大小。而君子之积德也。顺而致之。必由小以高大。譬如合抱之木始于微芒。但不可(片*戈)伐。亦不可助长耳。

         初六。允升大吉。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为巽之主。上与二阳合志。故信能升而大吉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升九二之求孚于六五。以各不得其正。非如萃六二之孚于九五也。但萃之六二。以两邻同质。而不同志。故中虽未变。而须引吉。今升之九二。以两邻异质。而志相合。故不惟无咎。而且有喜。

         九三。升虚邑。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以坚刚之木。上升于柔顺之土。何疑阻哉。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巽之升也为木。坤之升也为山。而人之升也为亨于天地山川鬼神。其事不同。其所以为顺一也。方木之升于地。人但以为木克土耳。不知木升即是地升。以离地四微。别无木四微故。如太王之去豳而邑于岐。人但以为王弃豳耳。不知邑岐即是邑豳。以非舍豳人而别抚岐人故。

         六五。贞吉升阶。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朝有君子。则圣王之志得。犹地有乔木。则成园苑。故地未有不以升木为志者也。九二刚中。而五应之。此明与以可升之道。犹圣王之设阶以升君子。但恐其以阴居阳。不能鉴九二之孚。故特以贞诫之。欲其贞于九二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升至于冥。可以息矣。而有不息之贞。则宜冥而益升。此所谓天爵也。修其天爵。则匹夫不为贫贱。而不富可消矣。

    (坎下 兑上)

         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升而不已必困。此盈虚消息之常也。困心衡虑。实所以致亨。然不以正道持之。不以大人处之。何能吉无咎哉。设无躬行实德。而但有空言。决不足以取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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