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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禅解(下)       
    周易禅解(下)
    [ 作者:北天目道人    转贴自:周易在线书库    点击数:4900    文章录入:卜算子

    下经
                     作者:北天目道人


    下经之一 
     

      上经始干、坤而终坎、离,乃天地日月之象。又寂照定慧之德也,是约性德之始终;下经始咸、恒而终既济、未济,乃感应穷通之象。又机教相叩,三世益物之象也,是约修德之始终。又上经始于干、坤之性德,终于坎、离之修德,为自行因果具足;下经始于咸、恒之机教,终于既济、未济之无穷,为化他能所具足,此二篇之大旨也。
     

    8
    咸 
     

      泽山咸
      咸,亨,利贞,取女吉。
      艮得干之上爻而为少男,如初心有定之慧,慧不失定者也。兑得坤之上爻而为少女,如初心有慧之定,定不失慧者也。互为能所,互为感应,故名为咸。约世道,则上下之相交;约佛法,则众生诸佛之相叩;约观心,则境智之相发。夫有感应,必有所通,但感之与应皆必以正,如世之取女,必以其礼,则正而吉矣。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咸何以为感哉?下卦坤体之柔,上于六而成兑。上卦干体之刚,下于三而成艮,乃天地之二气感应以相与也。又艮止而兑说,以男而下女,此感应之正,所以吉也;约佛法者,艮为生,兑为佛,众生感佛既专,则佛说法应之;约观心者,艮为观,兑为境,观智研境既专,则境谛开发而得悦矣!世出世法,皆以感而成事,故可以见天地万物之情。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
      慢如高山,法水不停。今山上有泽,岂非以其虚而能受哉?

      初六,咸其拇。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咸虽感而遂通,须不违其寂然不动之体,又须善识时位之宜,傥因感而摇其主宰,则反失能应之本矣。大概感应之道,互为能所,然下三爻既居止体,且在下位,故皆不宜妄应于他;上三爻既居悦体,且在上位,故皆宜善应于物。今初六以阴居下,而为九四所感,未免脚指先动。夫用行舍藏原无定局,时止则止,时行则行,行得其当则吉,不得其当则凶,故未可判定是非。即所谓志在外者亦自不同,若志在天下,不顾身家,则吉;若志在利名,不顾心性,则可羞矣。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
      阴柔中正,而为九五所感。傥躁妄欲进则凶,惟安居自守则吉,盖安居自守,乃顺乎柔中之道而不害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以刚正居止极,而为上六所感,未免亟亟以利生为务。不知欲利他者,先须自利成就,若一被顺境所牵,则顿失生平所养,亦可羞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刚而不过,定慧齐平,得感应之正道,故吉而悔亡。见其己心他心,互含互摄,有憧憧往来之象,既以心为感应之本,则凡有血气莫不尊亲,有朋从尔思之象。惟其得感应之正,虽终日感而不违其寂然不动之体,故未感害也。惟其悟一心之往来,虽知本自何思何虑,而还须精义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穷神知化以深造于不可知之域,故未肯遽以现前所证为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阳刚中正而居悦体,如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之象。乃允合于寂然不动感而遂通之妙,故得毫无过失可悔,而善始善终,证于究竟,名为志末。末,犹终也。

      上六,咸其辅颊舌。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滕通腾)口说也。
      柔而得正为兑之主。内依止德,外宣四辩,为咸其辅颊舌之象。说法无尽,诲人不倦,故曰“滕口说”也。然初之咸拇,上之咸舌,皆不言吉凶者,以初心初步,有邪有正,事非一概。说法利生,亦有邪有正,辙非一途故也。观于《彖》辞,亨及利贞之诫,则思过半矣!
     


    恒 
     

      雷风恒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夫感应之机,不可一息有差,而感应之理,则亘古不变者也。依常然之理而为感应,故泽山得名为咸;依逗机之妙而论常理,故雷风得名为恒。泽山名咸,则常即无常;雷风名恒,则无常即常。又咸是泽山,则无常本常;恒是雷风,则常本无常。二鸟双游之喻,于此亦可悟矣!理既有常,常则必亨,亦必无咎。但常非一定死执之常,须知有体有用;体则非常非无常,用则双照常与无常,悟非常非无常之体,名为“利贞”。起能常能无常之用,名“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皆应,恒。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恒何以名“久”?以其道之可久也。震体本坤,则刚上而主之;巽体本干,则柔下而主之。此刚柔相济之常道也。雷以动之,风以鼓之,此造物生成之常道也。巽于其内,动于其外,此人事物理之常道也。刚柔相应,此安立对待之常道也。久于其道,即名为“贞”,便可“亨”而“无咎”,天地之道亦若是而已矣!始既必终,终亦必始,始终相代故非常,始终相续故非断,非断非常,故常与无常二义俱成。天地则有成住坏空,日月则有昼夜出没,四时则有乘除代谢,圣道则有始终体用,皆常与无常二义双存,而体则非常非无常,强名为恒者也。

      《象》曰: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方者至定而至变,至变而至定者也。东看则西,南观成北,不亦变乎?南决非北,东决非西,不亦定乎?立不易方,亦立于至变至定、至定至变之道而已。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夫居咸者,每患无主静之操持;而居恒者,每患无变通之学问。今初六以阴居下,知死守而不知变通,求之愈深,愈失亨贞攸往之利,故凶。

      九二,悔亡。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以刚居柔,且在中位,不偏不倚,无适无莫,乃久于中道,非固执不通之恒,故悔亡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过刚不中,以应上六,未免宜久而不肯久,正与初六相反,然过犹不及,且阳刚而反不恒,尤可羞矣!张慎甫曰:“三之不恒,藉口圆融变通而失之者也。”

      九四,田,无禽。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四为震主,恒于动者也,动非可久之位,安能得禽?盖静方能有获耳。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柔中而应九二之贤,似得恒之正者,然大君宰化导之权,乃绝无变通阖辟之用,不几为妇道乎?

      上六,振恒,凶。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阴居动极,志大而才小,位尊而德薄。且下应九三不恒之友,其何以济天下哉?王安石、方孝孺似之。
     


    遯 
     

      天山遯
      遯,亨,小利贞。
      夫世间之道,久则必变而后通,进则必退而后久。此卦刚而能止,是不以进为进,而正以退为进者也,故亨。然说一退字,便有似于自利之小道矣!若充此小道,不几失立人达人之弘规乎?故诫以小利贞,言虽示同小道,而终利于大人之贞也。

      《彖》曰:遯,亨,遯而亨也。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小利贞,浸而长也。遯之时义大矣哉!
      尺蠖尚屈而后申,龙蛇亦蛰而后震。君子之学,欲自利利他者,岂不以遯而得亨哉?且九五刚当其位,以应六二之贤,乃与时偕行之道,所以亨也。所言“小利贞”者,虑其阴柔自守之志,渐渐浸而长也。夫善遯者,则退正所以为进;不善遯者,则退竟终于不进矣!所关顾不大哉?

      《象》曰:天下有山,遯;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外健内止,未尝有意于远小人,而小人自不能媚也。以小人为用,故不恶;小不能擅权,故而严。约圣学者,天君为主,百骸听命,耳目口腹之欲不能为乱也。

      初六,遯尾,厉,勿用有攸往。
      《象》曰:遯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处遯之时,须随其德位以为进退,方不失亨贞之道。今初六阴柔居下,才位俱卑,惟固守为宜,不可妄往以取灾也。此如乐正、裘牧仲。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柔顺中正,非荣名利禄之所能牵。上应九五刚健中正之君以行其志,国有道,不变塞焉。故象以执用黄牛之革,此如伊尹。

      九三,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
      《象》曰:系遯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刚而得正,可以有为,而居止极,则未免为遯之一字所系,此绝人忘世之道,君子之疾也。然虽不能大有所为,亦须厉勉其精神以畜臣妾则吉,所谓“不能治国,亦且齐家”以为天下风可也。丈人现二子于子路,亦是此意,但无援天下之大手段耳。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以刚居柔,上辅九五,下应初六,承天子之德,抚天下之民,休休有容,君子之吉道,非小人所能学也。此如卫武公。(否本音)

      九五,嘉遯,贞吉。
      《象》曰:嘉遯贞吉,以正志也。
      刚健中正,下应六二阴柔中正之贤,当此遯时,虽有英明神武作略,不自露其才华,遯之嘉美,贞而且吉者也。此如汤王。

      上九,肥遯,无不利。
      《象》曰: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刚而不过,尊居师保之位,望隆于天下,而不自伐其德,故为肥遯而无不利。此如太公。
     


    大壮 
     

      雷天大壮
      大壮,利贞。
      夫退养之功愈密,则精神道德益壮。然大者既壮,不患不能致用,特患恃才德而妄动耳,利贞之诫,深为持盈处满者设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
      夫人一体之中,有大者,有小者,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今言大壮,乃是大者壮也。刚则非情欲所能挠,动则非旧习所能囿,所以壮也。言利贞者,以大者本自正也,不正何以称大?故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约佛法者,天地即表理智,亦表定慧。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
      “非礼弗履”,正佛法中所谓“悲体戒雷震”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
      虽云大者必正,须知正者乃大。若恃其大以为正,正便成邪;恃其壮以为大,大必不久;恃其正以为壮,壮必有衰。洪范所以有高明柔克之训,正为此耳。今初九过刚不中,故往则必凶,以其自信自恃,乃必穷之道也。

      九二,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阳居阴位,刚而不过,又得其中,得中即得正矣!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虽本君子,但好刚任壮,未免同于衽金革蹈白刃暴虎冯河之小人,适足取困而已,何能决斯世之藩哉?若真是君子,则势虽壮盛,而不自恃,慊然似罔也已。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阳居阴位,以柔济刚,得大壮之贞者。所以削平祸乱而不损其神,以此运载天下,无往而不得也。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柔而得中,故绝无刚壮喜触之态而无悔也。位不当,犹所谓有天下而不与。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详通祥)也;难则吉,咎不长也。
      质位俱柔,但有壮名,而无壮义,故无攸利。然善用柔者,正不必慕大壮之虚名,惟艰守其柔克之道,则柔能胜刚,反得吉矣!此劝其不能遂则须退也。
     


    晋 
     

      火地晋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大壮而能贞,则可进于自利利他之域矣!当此平康之世,贤侯得宠于圣君。锡马蕃庶,锡之厚也;昼日三接,接之勤也。观心释者,妙观察智为康侯,增长称性功德为锡马蕃庶,证见法身理体为昼日三接。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明若未出,不名平康之晋时;不顺不丽,不名晋世之贤侯;不柔不进,不得锡接之蕃数。盖六五之柔即坤全体,坤与合德,故进而上行以丽之也。观心释者,根本实智光明,破无明住地而出,故云明出地上;定与慧俱,止观不二,故云顺而丽乎大明;无明实性即佛性,无明转,即变为明,故柔进而上行,是以功德智慧重重增胜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本觉之性名为“明德”,始觉之功名之为“昭”,心外无法名之为“自”,自昭明德,则新民止,至善在其中矣!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晋之六爻,皆应自昭明德以新民者也。而时位不同,所养亦异,故吉凶悔吝分焉。初六以阴居阳,定有其慧,且居顺体,故可进而“晋如”。然在卦下,又与鼫鼠为应,非我良朋,则断不宜欲速,故有阻而“摧如”。夫晋与摧皆外境耳,何与于我?但当守正则吉,纵令一时不足取信,惟宽裕以待之,终无咎矣。言“独行正”者,自信自肯不求人知之意。言“未受命”者,犹孟子所谓“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之意。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柔顺中正,自昭明德,常切望道未见之愁,正而且吉者也。上与六五王母合德,锡以本分应得之福,故名“介福”,纵令贵极人臣,非分外也。

      六三,众允,悔亡。
      《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以阴居阳,定有其慧,当晋之时,而在顺体之上。初六所谓“罔孚”者,裕养至此,众皆允之,而悔亡矣。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故曰“志上行”也。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
      《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君子之自昭明德也,外宜晦而内宜明,故闇然而日章。以九居四,则外刚而内柔,外明而内晦者也。如鼫鼠,能飞不能过屋,能缘不能穷木,能游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不亦危乎?蕅益子曰:“予昔初入闽中,见有鬻白兔者,人争以百金买之。未几,生育甚多,其价渐减至一钱许,好事者杀而烹之,臭不可食,遂无人买。博古者云:‘此非白兔,乃鼫鼠耳。’噫!本以贱鼠,谬膺白兔之名,无德居高位者盖类此矣!”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以六居五,定有其慧,又为离明之主,得中道而处天位,正所谓“自新新民,无所不用其极”者也。虽俯乘鼫鼠之九四,仰承晋角之上九,而与坤顺合德,故往接三阴,同成顺丽大明之治,则吉无不利,举世皆蒙其福庆矣!又何失得之可恤哉?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上九亦外刚而内柔,外明而内晦者也。而居晋极,则如兽之角矣!以角触人则凶,维用以自治,如伐邑然,则厉吉而无咎。然不能自治于早,至此时而方自治,虽得其正,不亦吝,与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故曰“道未光”也。
     


    明夷 
     

      地火明夷
      明夷,利艰贞。
      知进而不知退,则必有伤。夷者,伤也。明入地中,其光不耀,知艰贞之为利,乃所谓“用晦而明”,合于文王箕子之德矣。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文明柔顺,虽通指一卦之德,意在六二;内难正志,专指六五;艰贞晦明,则文王箕子所同也。观心释者,烦恼恶业,病患魔事,上慢邪见,无非圆顿止观所行妙境。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甯武子之愚不可及,兵法之以逸待劳,以静制动,以闇伺明,皆明夷之用也。圣学则闇然而日章。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此如太公伯夷之避纣也。先垂其翼,则不露其飞之形;及行之速,则三日而不遑食。盖义当远遯,不欲主人知之而有言耳。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文明中正之德,当此明夷之时,虽左股业已受伤,犹往拯救,唯马壮故吉耳。羑里既囚之后,仍率三分天下之二以服事殷,顺而不忤,诚万古人臣之则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以刚居刚,在离之上,夜尽将旦之时也,正与上六闇主为应,如武王伐纣,得其大恶之首。然以臣伐看,事不可疾,当持之以贞耳。《象》云:“南狩之志,犹孟子所云‘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纂’也,”辞义懔然。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已居坤体,入暗地矣,柔而得正,稍远于上,故犹可获明夷之心而出门庭,如微子抱祭器以行遁,但出门庭,逊于荒野,非归周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迫近暗君,身已辱矣!外柔内刚,居得其中,用晦而明,明照万古,洪范九畴之灯谁能息之?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以阴居阴,处夷之极,初称天子,后成独夫者也。盖下五爻皆明而示晦,故能用晦而明,此则不明而晦,故失则而终入地耳。
     


    家人 
     

      风火家人
      家人,利女贞。
      欲救天下之伤,莫若反求于家庭。欲正家庭之化,莫若致严于女贞。牝鸡之晨,维家之索,不可以不诫也。佛法释者,观行被魔事所扰,当念唯心,唯心为佛法之家,仍须以定资慧,以福助智,以修显性,名利女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佛法释者,禅定持心,则内冥法体;智慧了境,则外施化用。修德之定慧平正,本乎性德之寂照不二也。在因名男女;在果名父母;既证果德,十界归仰,故名严君;性修不滥,名父父子子;真俗并照,名兄兄弟弟;福慧互资,名夫夫妇妇;一世界清净故,十方世界皆悉清净,名正家而天下定也。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火因风鼓,而今风自火出,犹家以德化,而今德从家播也。有物则非无实之言,有恒则非设饰之行,所以能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耳。佛法亦然,律仪清净,则可以摄善摄生矣!

      初九,闲有家,悔亡。
      《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以刚正居有家之初,即言有物行有恒以闲之,则可保其终不变矣!佛法释者,即是增上戒学。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阴柔中正,而为内卦之主,故每事不敢自专自遂,唯供其中馈之职而已。佛法释者,即是增上定学。

      九三,家人嗃(嗃通熇)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过刚不中,似失于严厉者,然以治家正道观之,则未失而仍吉。傥畏其悔厉,而从事于嘻嘻,始似相安,终以失家节而取吝矣!佛法释者,即是增上慧学。

      六四,富家,大吉。
      《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阴柔得正,为巽之主,所谓生财有大道者也。佛法释者,即缘因善心发,富有万德,名为解脱。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假,大也。书云:“不自满假”,诗云“假以溢我”,又曰“假哉皇考”,皆取大义。九五阳刚中正,而居天位,以六合为一家者也。大道为公,何忧恤哉?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故交相爱。佛法释者,正因理心发,性修交彻,显法身德。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刚而不过,居巽之上,卦之终。其德可信,故不猛而威如,所谓其仪不忒正是四国者也。佛法释者,了因慧心发,称理尊重,名般若德。
     


    睽 
     

      火泽睽
      睽,小事吉。
      夫善修身以齐家者,则六合可为一家,苟齐之不得其道,则一家之中睽隔生焉。如火与泽,同在天地之间,而上下情异。又如二女,同一父母所生,而志不同行,是岂可以成大事乎?姑任其火作火用,泽作泽用,中女适张,小女适李可耳。观心者亦复如是,出世禅定,世间禅定,一上一下,所趣各自不同,圆融之解未开,仅可取小证也。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
      火泽因动,则上下势睽,静则未始上下也。二女因行,则其志不同,居则未始不同也,故曰吉凶悔吝生乎动。虽然,世岂能有静而无动,有居而无行哉?今此卦以兑说而附丽乎离明,六五又以柔为离主,进而上行,且得中位,下应九二之刚,是以小事可获吉也。此亦文王曲就人情被睽所局而言之耳。若充此睽之理性,以尽睽之时用,则天地睽而其事同;男女睽而其志通;万物睽而其事类。有何一法不摄于睽?有何一法不从睽出哉!盖于同起睽,则其吉小,于睽得同,则其用大也。佛法释者,寂照一体,名天地睽而其事同,止观双行,名“男女睽而志通”。万行不出正助二行,二行不离性具,如万物不出阴阳二爻,二爻不离太极,名“万物睽而事类”。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
      离得坤之中爻,泽得坤之上爻,其性同也;火则炎上,泽则润下,其相异也。观相元妄,则相异而性亦似异矣;观性元真,则性同而相亦本同矣!惟君子知其以同而异,故不以异而昧同也。知异本同,故六而常即,不生退屈;知同而异,故即而常六,不生上慢。知异本同,故冥契真源;知同而异,故云兴万行。知异本同,故上无佛道可成,下无众生可度;知同而异,故恒庄严净土,教化诸众生。知异本同,故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知同而异,故或游戏生死,或示现涅槃。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
      刚正无应,居睽之初,信此以往,则无过而悔亡矣!纵令丧马,不必逐之,马当自复,劝其勿以得失乱吾神也。纵遇恶人,不妨见之,可以无咎,劝其勿以善恶二吾心也。如孔子见季康子见南子见阳货等,皆所以辟咎耳,岂真有所利之也哉?盖凡得失之念稍重,善恶之心太明,则同者必异,异者必不可同。惟率其刚正之天德,则得失泯,善恶融,虽居睽世而悔亡矣!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刚而得中,上应六五柔中之主,而当此睽时,近与六三相邻,五必疑其遇三而舍己也,故须委曲明其心事,如遇主于巷焉。夫君臣相遇,万古常道,岂以于巷而谓之失哉?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本与上九为应,而当睽之时,不中不正,陷于九二、九四两阳之间,其迹有可疑者,夫二自遇主于巷,四亦自遇元夫,何尝有意汙我?我无中正之德,而自疑焉。故妄见其舆若曳,其牛若掣,而不敢往从上九,且自谓:“我之为人,必当被上九之天所劓,不得通其贞洁之情”,如此,则无初矣。但睽极必合,心迹终必自明,赖遇上九之刚,后说弧以待之,故有终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睽必有应,乃可相济。二与五应,三与上应,四独无应者也,故名“睽孤”。然初九刚正在下,可以济睽,当此之时,同德相信,互相砥砺,可以行其济睽之志而无咎矣!盖君子深知以同而异,故阴与阳异而相应亦可,阳与阳同而相孚亦可耳。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六五乃九二之主也,阴柔不正,反疑二之遇于三焉,以其居中,则猜忌未深,终与二合,故得悔亡。圣人又恐其踌蹰未决也,故明目张胆而告之曰:“厥宗上九,已说弧以待六三,其相合如噬肤矣,尔往从九二于巷,有何咎哉?”孔子更为之鼓舞曰:“不惟无咎,且君臣相合,睽终得济而有庆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上九与六三相应,本非孤也,睽而未合,则有似乎孤矣!三本不与二、四相染,而其迹似汙,故见豕负涂也;二、四各自有遇,本无心于染三,而虚妄生疑,故载鬼一车也;先则甚疑,故张弧而欲射之,后疑稍缓,故说弧而往视之,逮见其果非与寇结为婚媾,于是释然如云既雨而吉矣!既不疑三,亦不疑二与四,故群疑亡。
      统论六爻,惟初九刚正最善济睽,余皆不得其正,故必相合乃有济也。佛法释者,惟根本正慧,能达以同而异,故即异而恒同,否则必待定慧相资,止观双运,乃能舍异生性入同生性耳。
     


    蹇 
     

      水山蹇
      蹇,利西南,不利东北,利见大人,贞吉。
      大凡乖异不合,则所行必多阻难,然正当阻难时,岂无拯难良策哉?往西南,则说也,顺也,明也,拯难之要道也;往东北,则止也,险也,益其蹇而已矣!惟大人能济蹇,惟正道能出蹇,蹇故可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而吉。

      《彖》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知通智)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
      愚者汨于情欲之私,虽有不测之险,临其前,盲无见也,况能止哉?能止,不惟不陷于险,从此必求出险之良策矣!安得非智?本以东北之坎艮,往就西南之离兑与坤,故刚柔相济而得其中。若守此东北,则终于险,终于止而已矣!惟九五阳刚中正,当大人之位,以拯邦国之蹇,故往见之者,必有拯蹇之功。然爻中独上六明利见大人余不言者,见大人亦待其时,时止则止,时行则行,蹇之时用,即全体大易之时用也。六十四卦皆尔,每于人所忽者,一提醒之云尔。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本毓泉,宜涵而不宜泛,今水流于上,使人不能厝足,此乃山有缺陷,非水之过也。君子知一切险难境界,惟吾心自造自现,故不敢怨天尤人,但反身以修其德,如治山者,培其缺陷,则水归涧壑,而不复横流矣!

      初六,往蹇,来誉。
      《象》曰:往蹇来誉,宜待也。
      蹇以见险能止为知,故诸爻皆诫其往而许其来,来即反身修德之谓也。初六见险即止,知机而不犯难,其反身修德功夫最早,故可得誉,夫岂逡巡畏缩也哉?理宜修德以待时耳。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象》曰:王臣蹇蹇,终无尤也。
      阴柔中正,反躬无怍,而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方居险地,安得不蹇其蹇以相从事?然诸爻皆以能止为知,而此独不然者,正所谓“事君能致其身,公尔忘私”,故虽似冒险,终无尤也。《易读》曰:“匪躬正本反身来,平日能反身以体蹇,才能临时匪躬以济蹇。”

      九三,往蹇,来反(反通返)。
      《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九三为艮之主,刚而得正,见险能止者也。既知往则必蹇,故来而反身修德,则内二爻无不喜之。

      六四,往蹇,来连。
      《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
      已入坎体,其蹇甚矣,然设能来而反身修德,则犹可连于艮之三爻而获止也。阴本不实,故来连于当位而实之九三也。

      九五,大蹇,朋来。
      《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居坎之中,蹇之大者也。刚健中正,六二应之,故得朋来共济大蹇。然非朋之能来助我,实由我之中道足为拯蹇节则,故上下诸爻皆取节则于我耳。释迦出五浊世,得无上菩提,为一切众生说难信法,其真能为甚难希有之事者乎?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
      《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利见大人,以从贵也。
      阴柔居险极,岂可更有所往?亦惟来而反身修德则硕吉耳。硕者,实也,大也。吉之所以能实大者,以利见九五大人故也。君子求诸已,故志在内则吉,辅世长民莫如德,故利见为从贵,此指天爵为贵,非徒以人爵也。须跋陀罗最后见佛得度,其硕吉之谓乎?
     


    解 
     

      雷水解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
      世间之局,未有久蹇窒而不释散者。方其欲解,则贵刚柔相济,故利西南。及其既解,则大局已定,更何所往?唯来复于常道而已。设有所往,皆当审之于早,不审辄往,凶且随之,宁得吉乎?此如良将用兵,只期归顺;良医用药,只期病除;观心修证,只期复性。别无一法 可取着也。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拆(拆疑坼)。解之时大矣哉!
      险在前则宜止。险在下,则可动以免之,此皆时节因缘之道,不可得而强也。西南为坤,故往则得众;来复东北,不过于柔,故乃得其中;早鉴事机,故往可有功,如天地之雷雨作,亦因夙得其时,故百果草木皆甲拆耳。观心释者,兼修禅定,为利西南;万行显发,为往得众;不舍正观,名为来复;证于法身,为乃得中;有攸往而利生,必须夙能鉴机则吉;说法不虚,为往有功;性修融合,为天地解。悲体戒雷震,澍甘露法雨,则世出世果,三草二木,各得以时生长熟脱,非佛菩萨何能用此解之时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误犯之过,则直赦之,令其自新,轻重诸罪,亦宽宥之,令得末减;佛法释者,即作法取相无生三种忏法,令人决疑出罪;又观心释者,即是端坐念实相,销灭众罪也。

      初六,无咎。
      《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
      解则阴阳和矣!而以六居初,上应九四,适当其际,故义无咎。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以刚中而上应六五,本自无可狐疑,六三不中不正,意欲乘我,象如三狐,我田猎而获除之,得与六五柔中相合,此正而吉者也。黄为中色,失喻直道,得其中直之道,故除疑而应乎贞矣。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阴柔不中不正,自无应与,上思负四,下欲乘二,不知其非道也。是故二以为狐而田之,四以为拇而解之,五以为小人而退之,上以为隼而射之,不亦至可羞乎?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
      三在四下,欲负于四,故四以三为拇。四未当位,不如九二刚中,故二自能田获三狐以从五,四必待二之至,始信拇之宜解也。二与四皆阳类,故名为朋。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五与二为正应,而三且思乘二,则五不能无疑于二矣!赖九二之君子,刚而得中,决能解去六三,上从于我而吉,但观六三之退,则信九二之有解矣。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隼高飞而善挚,以喻负且乘之六三也。当解之时,人人乐为君子,独六三悖理飞挚。二虽田之,四虽解之,以皆各有正应,不同上六之在局外,又阳与阴情必相得,故或以为狐,或以为拇,不如上六之绝无情系,直以为隼。且居卦终,则公侯之位也,柔而得正,则藏器于身,待时而动者也,故获之而无不利。
      观心释六爻者:六三即所治之惑,余五爻皆能治之法也。初以有慧之定,上应九四有定之慧,惑不能累,故无咎;九二以中道慧,上应六五中道之定。而六三以世间小定小慧,乘其未证,窃思乱之,故必猎退狐疑,乃得中直正道;六三依于世禅,资于世智,起慢起见,妄拟佛祖,故为正道之所对治;九四有定之慧固能
    治惑,以被六三见慢所负,且未达中道,故必待九二中道之慧,始能解此体内之惑;六五以中道定,下应九二中道之慧,慧能断惑,则定乃契理矣;上六以出世正定,对治世禅、世智、邪慢、邪见,故无不利。
     


    损 
     

      山泽损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难既解矣,相安于无事,必将剥民以奉君,此世道之损也。惑既治矣,从此增道损生,此观心言损也。且以世道言之,凡为上者,必其劳而不怨,欲而不贪,真足以取信于民,则虽损之而元吉无咎。凡为下者,必以可贞之事益上,勿贡谀,勿献异,勿开劳民伤财种种弊端,则利有攸往。盖下事上,犹人事天地鬼神祖宗也,享以其诚,不以其物。虽二簋便可用享,岂以多物为敬哉?观心者,信佛界即九界,故元吉无咎,知九界即佛界,故不动九界而利往佛界,不坏二谛而享于中道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下济为益,上行为损,此圣贤观于天下万世不易之道而立此名也。上必有孚,乃可损下而元吉无咎;下必可贞,乃利有攸往以益上。虽二簋亦可用享,盖不过各论其时,但贵与时偕行而已。

      《象》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
      山下有泽,则山必日损。君子以为吾心之当损者,莫若忿欲,故惩忿则如摧山,窒欲则如填壑,俾复于平地而后已也。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象》曰: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初与四为正应,宜损我以益四者也,四方阴柔有疾,故宜已我之事,而速往益之,则得无咎。然以刚益柔,但使斟酌得中可耳,勿令过也,以刚正而应柔正,故往则合志。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九二刚中而不过刚,六五柔中而不过柔,各守其贞可矣!又何须更往益之,以成过犹不及之凶哉?弗损而益,其益乃大,故五有或益以十朋之龟者。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六三与下二爻,皆损下以益上者也。初二仍阳,三独变而为阴,三人行损一人矣!今以一阴上三行而益上九,在我固为国尔亡家,而上九阳刚,反能以弗损之益益我,不亦得其友乎?所以凡事宜专一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阴柔不中,疾也。初九已遄来益我,我但资初九以自损其疾,则初有喜而我无咎矣!遄指初九。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柔中虚已以应九二,九二守贞,弗以有形之物益之,故能使天下归心,罔不来益以重宝也。盖人君能虚心用贤,则合于上天,而自上佑之矣。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上九受六三之益极矣!苟不有以报之,三虽无怨,人必不服,安能无咎?安能贞吉?安能利有攸往?然欲益三,正不必损我也。盖三之为臣,固所谓“国尔亡家”者,但深鉴其一人独行之诚,则大得其志,而三以为得友矣!是谓弗损益之。
     


    益 
     

      风雷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损而有孚,则与时偕行,可以致益,此世间盈虚消息之理也。增道损生,则日进于自利利他之域,此观心成益也。攸往以处常,涉川以处变,苟得其益之道,则无不利矣。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中正,指九五、六二言之,震、巽皆属木,故其道可涉川。天施,故坤得其初爻而为震;地生,故干得其初爻而为巽。然不止于震、巽而已,举凡坎、离、艮、兑等,无非天施地生之益,故其益无方,而与时偕行也。益即全体乾坤,全体太极,全体易道,其余六十三卦无不皆然,圣人姑举一隅,令人自得之耳。佛法释者,损佛界之上,以益九界之下,损己利人,故民说无疆。本高迹下,故自上下下,而其道大光。天行,圣行,名为中正。梵行起于婴病二行,名为“木道乃行”,放光现瑞以动之,四辩说法以巽之,开圆解以显性德,名为“天施”,立圆行以成修德名为“地生”,种而熟熟而脱,番番四悉,名为“与时偕行”。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
      风以鼓之,迁善之速也;雷以动之,改过之勇也。陆庸成曰:“风之入也最微,故片善不遗,纤过必剔;雷之发也最迅,故迁无留念,改无停机。”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象》曰:元吉元咎,下不厚事也。
      居益之初,受上益最厚者也。以下位受此厚益,可安然无所事乎,然刚正而为震主,必能大作以致元吉,则无咎矣!苏眉山曰:“‘益’之初九,‘损’之上九,皆正受益者也。彼自损而专益我,将以厚责我也。我必有以塞之,故‘损’上九利有攸往,‘益’初九利用大作。然上之有为也其势易,有功则其利倍,有罪则其责薄;下之有为也其势难,有功则利归于上,有罪则先受其责,故元吉而后无咎,以所居者非厚事之地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阴柔中正,以受九五阳刚中正之益,惠我以心,而不惠我以物,故能使天下归心,罔不来益我以重宝也。为臣则永贞吉,不可因天佑人助而异其心;为王则用享于帝吉,自新新民而其命维新。《象》曰:“自外来者,明其非心所期,以本无计功谋利之私故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而受上九之击,其击我也,正所以益我也。知凶事之真能益我,则无咎矣!位虽不中,而有孚则为中行,可以告公用圭。公指“上九”,圭以通信,信通则圭仍还公,不取公之物益我,但取公之击以益我耳。恒人每以凶事为非益,故圣人特明凶事之益固有之,能信凶之为益,则不凶矣!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六四与上二爻,皆损上以益下者也。五上仍阳,四独变而为阴,是直以身殉民,岂非迁国之象,岂非中行之道乎?初爻既受我益,刚而得正,有大公之心,方将利用大作以报我,我即以之为依可矣!由其志在益民,故民皆以公心从之。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阳刚中正,应于六二,真实以益下为心者也。惠之以心,则惠而不费,天下咸被其泽,其元吉何必问哉?故能感六二永贞之吉,大得其志,而还报我以好德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上九本宜损已以益六三者也,因六三不中不正,故不与其益而反击之。三固得其凶事钳锤之益,然在上九,岂可恒以此立心哉?以此立心,则举凡在下者,皆亦莫益于我,而或击于我矣!故诫以立心勿恒,恒则必凶。上九不中不正,不仁而在高位,但思益我,不料击我,思益而不得益,故曰“偏辞”,不料击而得击,故曰“自外来”也。
     


      泽天夬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民说无疆,坐享丰乐,而所行必决。约佛法,则损己利他,化功归已,决当进断余惑,证极果也。夫世间,岂容有阳而无阴,有男而无女,有君子而无小人?然阴居阳上,女占男先,小人据于君子之上,则必将共决去之,必将至王庭以扬之,必将相约相信而声明其罪以号之,凡此皆有厉之道也。吾谓宜反身修德而告自邑,不宜以力争而即戎,但使以德往化,则无不利矣!佛法释者,体惑法界,即惑成智,名告自邑,敌对相除,名为即戎。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健而说,决而和,正明应以德化,不应以力争也。知危则光,尚力则穷,利有攸往,则以德化小人,小人皆为君子,而刚长乃终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禄宜施,德宜居。禄不施则恩枯,德不居则本丧。又以此施禄,则及下而可以化人;以此居德,则自满而为人所忌。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重刚不中,不宜进,而壮于进步,徒自折耳。何能胜哉?

      九二,惕号,莫(莫通暮)夜有戎,勿恤。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刚而得中,知惧知警,居德既周,则有戎可无患矣。

      九三,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过刚不中,怒且悻悻然现于其面,太刚必折,有凶道也。君子于此,何不自夬其夬?舍上下四阳,而独行其与上六应之正理,则以德相化,阴阳相和,庶遇雨而若濡,虽彼群阳不知我心,不谅我迹,或有愠者,然化小人之道必应如此,终无咎也。言夬夬者,群阳以决去小人为夬,今吾以决不同彼群阳为夬夬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九四以下爻为臀,下爻纯刚无柔,如有骨无肤,臀既无肤,行必次且不前。若让彼羊在前,而随其后,则羊仍属我所牵,便可悔亡。但以刚不中正,闻此善言,决不相信也。羊,指上六,为兑之主,四宜牵之,不宜决之,亦不宜与之争前后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上六柔脆如苋,而在五刚之上,如苋在陆,人人得践踏之。嗟嗟!彼独非坤德乎?彼独非太极全体所成,还具太极全体者乎?是宜夬彼群阳所夬而护养之,乃为中行之道,可无咎耳。然在夬时,终不免以君子小人二其心,未肯忘于大同,故曰“中未光”也,圣人于复,则谆谆以保护微阳,于夬则谆谆以保护残阴,阴阳岂可偏废哉?

      上六,无号,终有凶。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下之五爻,圣人所以劝诫群阳者至矣!以六居上。虽得其正,而阴柔才弱,不能惕号以自周备,故终不可长,不若反乎下以为姤耳。
     


    姤 
     

      天风姤
      姤,女壮,勿用取女。
      约世道,则决之于意中者,必将遇之于意外;约佛法,则决断余惑而上同诸佛者,必巧用性恶而下遇众生;又约究竟,则夬是无间道,姤是解脱道;约初心,则夬是干慧,姤是理水也。以无号之一阴忽反于下而得其所安,势必渐壮,故九二宜包而有之,不宜使宾取之。佛法释者,在佛为性恶法门,在众生不了,则为修恶。九二行菩萨道,自可示同修恶,不令余人作恶。又解脱道,一得永得,名女壮,无所取着,名勿用取女,理水亦尔。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章通彰)也;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时义大矣哉!
      不曰“刚遇柔”而曰“柔遇刚”者,柔为政也。佛法释者,刚是性德,柔是修德。以修显性名柔遇刚,刚是妙观,柔是妙止;从止起观,名柔遇刚,刚是智慧,柔是禅定;因定发慧,名柔遇刚,修本无加于性,止亦不可偏胜,定亦不可偏多,故曰“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天得地之初爻而为巽,挠万物者莫疾乎风,齐乎巽。而万物洁齐,故曰“品物咸章”也。九二之刚,下遇初六,上遇九五之中正,在世法中,则为大臣得君以抚民,在佛法中,则为智慧称性以成福,故曰“天下大行”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剥乎上者反乎下,名之曰复,性德也,观慧也,不可即致用也。故如雷在地中而后不省方,夬乎上者反乎下,名之曰“姤”。修德也,止定也,即可以取效也。故如天下有风而后施诰命,“复”以见天地之心,“姤”以见时义之大;“复”即干知大始,“姤”即坤作成物;“复”即金声,“姤”即玉振;“复”即智巧,“姤”即圣力,而腐儒以抑阴戒小人释之,不亦陋乎。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孚通浮)蹢(蹢通踯)躅。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此世法之必应互相系属者也;无性不能起修,无修不能显性,非智不禅,非禅不智,此佛法之必应互相系属者也。一阴始生于下,得九二金柅以系之,此贞吉之道也。不系则有攸往,往则见凶,如羸豕必能蹢躅,由不早为调御故耳。柔道宜与刚德相牵,则互相与有成矣。

      九二,包(包通庖)有鱼,无咎,不利宾。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修显性,则性有修,定发慧,则慧有定,性修交成,定慧平等,无咎之道也。但可内自证知,岂可举似他人?世法亦尔,吾民吾子,岂可令他人分治哉?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二近于初,故包有鱼,三远于初,故臀无肤,无肤则行必次且矣!然虽厉而无大咎者,以与初六同居巽体,但行未与柔道相牵合耳。

      九四,包无鱼,起凶。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刚不中正,执性而废修,恃慧而弃定,犹世宰辅,居上而远民也。方其高谈理性,正逞狂慧,不知其为凶,临命终时,地狱相现,则悔无所及,犹包中无鱼,起水而后知之。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枸杞枝软而长,以此包瓜,则其蔓交系而不可解。此九二与初六相遇之象也,九五为姤之主,乃高居于上,远不相及,但以刚健中正,则性德久熏成种,将欲发焕,故名含章。由其志不舍命,不肯自暴自弃,故初六虽不相遇,必有自天陨坠以遇我者矣!发得本有,名为自天;无心契合,名为有陨;又九二如大臣,能有初六之民,与民固结。九五如圣君,能用九二之贤臣,故名含章。既有九二,则并九二所遇初六之民而有之矣!民与之,即天与之,故云“有陨自天”。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居姤之终,不与柔遇,名姤其角。此如二乘偏真空慧,但免无鱼之凶,不无焦芽败种之吝也。
     


    萃 
     

      泽地萃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相遇则相聚,世出世之常也。聚安有不亨者哉?幽明之情萃,故有庙可假;上下之情萃,故大人可见。用大牲以假有庙,利攸往以见大人,皆顺乎时义之所当然,所谓贞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同一致孝享耳。有时云“二簋可用”,有时云“樽酒簋贰”,今则云“用大牲吉”。同一见大人耳,有时云“不利涉川”,有时云“往蹇来硕”,今则云“利有攸往”,夫岂有私意于其间哉?宜俭则俭,宜丰则丰,可往则往,可来则来,皆所以顺天命而观物情耳。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戒器,戒不虞。
      杨慈湖曰:“泽所以能潴水而高上于地者,以有坊也;民所以得安居而聚者,不可无武备也。除治戎器,戒备不虞,皆大易之道也。”蕅益子曰:“约佛法,则毗尼内禁;约观心,则密咒治习。”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当萃之时,未有不志于萃者也。二阳为受萃之主,而四阴萃之,初与四为正应,本可信也,不中不正,故不能终其信,而乃乱乃萃焉。乃乱故若号,乃萃故一握为笑,言其号笑夹杂而为一握也。然既是正应,何所疑恤?不若往从为无咎耳。志乱故号笑夹杂,明相应之理未尝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柔顺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本无可疑者也。乃初六与六三皆往萃于九四,我居二者之间,设不自引而出,何以取信于九五乎?苟引出而得其信,则不必用大牲,而用禴亦利矣!舍二阴而独从所应,故如用禴,其物甚薄,但由二有中德,故不变所守以随两阴耳。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上无应与,志欲萃而无从,故嗟如而无所利。然当萃之时,往从九四,亦可无咎,但非正应故得小吝,而九四则巽以受之矣。

      九四,大吉,无咎。
      《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当萃之时,初六应之,六三归之,不几以臣拟君乎?故必大吉乃得无咎。如伊尹、周公之终尽臣道可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阳刚中正,以天位而受萃者也。然惟二实应之,上实附之,而初与三已萃于九四矣,仅可无咎。若能忘吾位以任九四,听彼二阴之匪孚我,而元萃于四者永贞弗改,则九四既为吾臣,二阴何一非吾民也?故得悔亡。设但恃其位以为萃,则志未光矣。

      上六,齎咨,涕洟,无咎。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以阴居阴,而在上位,心不自安,故齎咨涕洟,以附悦于九五,得无咎也。
     


    升 
     

      地风升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气聚而上升,如木之升于地,元亨可知也。巽顺非果于有为者,故劝以用见大人勿恤。万物齐乎巽,而相见乎离,故南征则吉,欲其向明以行志也。

      《彖》曰:柔以时升,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用见大人勿恤,有(疑漏庆字)也。南征吉,志行也。
      巽木本柔,故必以时而升,木之升固必藉土,土亦以生木为功。今九二刚中而应六五,盖不惟木之志,亦是土之志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道体本无大小,而君子之积德也。顺而致之,必由小以高大,譬如合抱之木始于微芒,但不可戕伐,亦不可助长耳。

      初六,允升大吉,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为巽之主,上与二阳合志,故信能升而大吉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升九二之求孚于六五,以各不得其正,非如萃六二之孚于九五也,但萃之六二,以两邻同质,而不同志,故中虽未变,而须引吉,今升之九二,以两邻异质,而志相合,故不惟无咎,而且有喜。

      九三,升虚邑。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以坚刚之木,上升于柔顺之土,何疑阻哉?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巽之升也为木,坤之升也为山,而人之升也为亨于天地山川鬼神。其事不同,其所以为顺一也。方木之升于地,人但以为木克土耳,不知木升即是地升,以离地四微,别无木四微故。如太王之去豳而邑于岐,人但以为王弃豳耳,不知邑岐即是邑豳,以非舍豳人而别抚岐人故。

      六五,贞吉,升阶。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朝有君子,则圣王之志得,犹地有乔木,则成园苑,故地未有不以升木为志者也。九二刚中,而五应之,此明与以可升之道,犹圣王之设阶以升君子,但恐其以阴居阳,不能鉴九二之孚,故特以贞诫之,欲其贞于九二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升至于冥,可以息矣!而有不息之贞,则宜冥而益升,此所谓天爵也,修其天爵,则匹夫不为贫贱,而不富可消矣!
     


    困 
     

      泽水困
      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升而不已必困,此盈虚消息之常也。困心衡虑,实所以致亨。然不以正道持之,不以大人处之,何能吉无咎哉?设无躬行实德,而但有空言,决不足以取信矣!

      《彖》曰:困,刚揜也。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惟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坎刚在下,而为兑柔所揜,刚既被揜,水漏泽枯,困之象也。处险而说,素患难行乎患难,遯世无闷,不改其乐,非君子其孰能之?九二、九五,皆以刚而得中,此大人之贞,吉之道也。苟不守此贞,而徒尚口,适足以取穷而已矣!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在泽下,泽中无水,枯槁穷困,此已定之命也。君子致之而已,岂容作意而不顺受?刚中故处险能说,此在我之志也。君子则心遂之,岂因颠沛而或稍违?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六爻皆处困者也,惟刚中大人能不失其所亨。初六居下,臀之象也。上应九四之株木,正当困时,不能相庇,而阴居险初,则如入于幽谷,三岁不能相见矣!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亨祀,征凶,无咎。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当困之时,能以刚中自养,故名困于酒食。九五阳刚中正之君,必将以朱绂锡我,使我同济时困,我但当默然以诚应之,如亨祀然。若遽往则必有凶,而志在救时,仍无咎也。中有庆即是贞大人吉,此如伊尹就汤。绂,蔽膝也。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阴柔不中不正,居于二阳之间,四如石,二如蒺藜,上六不与相应,故入其宫而不见其妻,由无祯祥之德,所以自取其凶。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
      夫处困而亨,非刚中者不能也。九四正在困时,犹不能忘情于初六,而来徐徐,既志在初六,岂惟不与九二合德,反困于九二之金车而吝矣!然九二刚中,必能与我同济时困,不因我不当位而遂弃我,故可有终。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九五阳刚中正,居于尊位,视天下如一身者也。上六困于葛藟,如劓我之鼻;初六困于株木,如刖我之足;我方赖九二同行济困,犹如赤绂,而彼方困于酒食,则是我困于赤绂也,然九二中直,必徐应我而有悦,我当竭诚以感之,如祭祀然,庶可以受福矣。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动悔,有悔,征吉。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动悔有悔,吉行也。
      处困之极,可以动而行矣!阴柔才弱,疑虑未当,犹牵缠而不自安,惧其动而有悔,而每自退悔也。故圣人直以征吉决之。

    井 
     

      水风井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夫井者,居其所而迁者也。知井之居所而迁,则知困之穷而通矣!故次困而明井,邑可改,井不可改。可改则有丧有得,既不可改,何丧何得?食水者往,未食者来,人有往来,井何往来?下瓶将及于水曰“汔至”,得水收绳未尽曰“未繘井”,繘井则有功,未繘羸其瓶则凶,此皆人之得丧,非井之得丧也。知井无得丧,则知性德六而常即,知人有得丧,则知修德即而常六,故曰“井德之地”也,又曰“井”以辩义。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养而不穷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水轮含地,故凿地者无不得水。喻如来藏性具一切阴界入等,故观阴界入者无不得悟藏性,但贵以妙止观力深入而显发之。藏性一显,自养养他更无穷尽也。“困”之贞大人吉,曰以刚中;今改邑不改井,亦曰乃以刚中。“困”似专指修德,其实发明全修在性。今似专指性德,其实要人全性起修,故随明未有功而羸瓶则凶,其重修德甚矣。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
      夫担水惠人,则所及者寡;凿井任汲,则所润者多。担水者有作善,凿井者无作善也。君子之慰劳于民也则劝其交相为养焉,故养而不穷矣!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
      井之六爻,三阴为井,三阳为泉。初居最下,故象如泥,不惟人不食之,禽亦不顾之矣!理即佛也。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在下之中,故为井谷,有泉可以射鲋,而上无应与如瓮既敝漏,不能相汲也。鱼之至小者名鲋,盖指初六。此是名字即佛,薄有闻熏,未成法器。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
      《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
      以阳居阳,其泉洁矣!犹居下卦,不为人食,是可恻也。上六应之,故可用汲,盖王既明而用贤,则贤者之福非止独受而已。此是观行既佛,圆伏五住故井渫,未证理水故不食,宜求诸佛加被,则可自利利他也。

      六四,井甃,无咎。
      《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甃者,以砖石包砌其傍,所以御汙而洁泉者也,故曰“修井”。此是相似即佛,从思慧入修慧,御二边之汙,而洁中道之泉。

      九五,井冽寒泉,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阳刚中正,泉之至洁而泠然者也。功及于物,故得食之。此是分证即佛,中道理水,自利利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以阴居上,如井之收。收,即井栏,常露之而勿幕,众皆汲之,而所养无穷矣!此是究竟即佛,功德满足,尽未来际恒润众生。
     


    革 
     

      泽火革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夫邑改而井不改者,言其处也。井旧,则无禽而泥,可弗革乎?学者以变化气质为先,犹火之锻金也。方其锻也,金必苦之,既锻成器,而后信火之功也。此革之道,即乾坤之道,大亨以正者也。未信故有悔,巳孚则悔亡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巳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革而信之,明未革则人不信也。革而当,乃使人信,其悔乃亡,明不当则悔不亡也。须如天地之革时,汤武之革命,方可取信于人耳,革何容易?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时无实法,依于色心分位假立。心无形像,依色表见。色有共相及不共相,共相之在上者为日月星宿,因日月星宿周行于天,据其所历之度,以明春夏秋冬之时。春则万物皆春,乃至冬则万物皆冬,故知时惟心现,无在而无所不在。犹如火性无我,亦无在而无所不在。虽泽中亦自有之,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即其验也。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象》曰: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离为能革,兑为所革。而初九居下,上无应与,此不可以有为者也,但用黄牛之革以自巩固可耳。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阴柔中正,为离之主,得革物之全能者也。革必巳日乃孚,而上应九五,是其嘉配,故征吉而无咎。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过刚不中,而应上六。上六阴柔得正,乃君子而如文豹者也,何容更以刚燥革之?征则必凶,虽得其贞,亦仍危厉。但可自革以相顺从,其言至于三就,庶亦可以取信也。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信通伸)志也。
      兑金之质,本待锻以成器,而九四无应于下,则无肯成我者,悔可知也。但刚而不过,又附近于离体之上,其志可信,故悔亡而有孚。可以改其所秉之定命,而日“进于自利利他之域”矣!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以阳刚中正之大人,又得六二阴柔中正之应以辅助之,故如虎之神变,炳乎有文,不待占而足以取信于天下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豹亦生而有文者也,但待时而变现耳。九三刚燥小人,既见其变,亦革言三就以相顺从,然仅革面,未始革心,君子正不必深求也。若欲令心革而往征之,未免得凶,惟居贞以默化之则吉。
     


    鼎 
     

      火风鼎
      鼎,元吉,亨。
      革物者莫若鼎,此陶贤铸圣烹佛炼祖之器也,安得不元吉而亨哉?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亨通烹)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初阴为足,二、三、四阳为腹,五阴为耳,上阳为铉,非鼎象乎?以木巽火而亨饪,非鼎用乎?勿谓鼎之道小,圣人亨以享上帝,亦此鼎耳。即大亨以养天下圣贤,亦此鼎耳,何必离事别求理哉?且以卦德言之,内则巽顺,外则离而耳目聪明。六五以柔为离之主,进而上行,得中位而应九二之刚,此岂非圣贤佛祖自陶、自铸、自烹、自炼之道?其元亨也宜矣!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鼎者,国之重宝,君位之所寄也。得其道以正其位,则命可凝。德不称位,则命去而鼎随去矣!约象明之,德如木,命如火,有木则有火,木尽则火亡。有德以正其位则命凝,德亡则命亡,故曰“惟命不于常”也。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初为鼎趾,应四故颠。然及其未烹物而颠之,旧积否恶从此可出矣!颠趾如得妾,出否如得子,母以子贵,因其子而知得妾之未悖,因出否而知颠趾之有功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二当鼎腹之下分,阳刚故为有实。上应黄耳金铉之六五,能护守之,初虽颠趾而有疾,终不害及我也。然在二,则宜慎所之矣!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三当鼎腹之中分,其实腴美,有雉膏可食矣!上无应与,如鼎方革耳而不可行者焉。赖六五柔中之黄耳,贯上九刚而不过之玉铉,方将举二以及三,如阴阳之和而得雨,则可以亏悔而终吉矣!怀道而不思致用,故失其义,犹所云“不仕无义”,激之使及时行道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四当鼎腹之上分,其实既满,而下应初六,则不胜其重,足云折矣!形貌能无赧汗乎?始也不自知其德薄,知小力小,妄据尊位,而谋大任重,今一旦不胜其任,此其所自信者为如何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五为鼎耳,而有中德,故其色黄;以虚受实,故为金铉。铉即指上九也。以铉贯耳,以耳举鼎,尽天下圣贤而养之,岂非圣人大亨之正道乎?然六五自本无实,特下应九二之刚中以之为实,即以此而养天下,所谓为天下得人者耳。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接也。
      上为鼎铉,自六五观之,则如金之刚;自其刚而不过之德言之,则如玉之润矣!金遇猛火则鎔,玉非火所能坏,以此举鼎,故大吉无不利也。
     


    震 
     

      震为雷
      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主重器者莫若长子,长子未有不奋动以出者也,故震则必亨。然其亨也,必有道以致之,方其初动而来,虩虩乎,如蝇虎之周环顾虑,仍不失其和;而笑言哑哑,夫惟存于己者既严且和;以此守重器而为祭主,纵遇震惊百里之大变,能不丧其匕鬯矣!佛法释者,一念初动,即以四性四运而推简之,名为虩虩;知其无性无生,名为笑言哑哑;烦恼业境种种魔事横发,名为震惊百里;不失定慧方便,名为不丧匕鬯也。

      《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恐惧乃能致福,福不可以幸邀,所谓生于忧患也。哑哑亦非放逸,仍不失其法则也。惟其养之有素如此,故虽当惊远惧迩之变,人皆退避,而偏能出此凝定之神以当之,可以守宗庙社稷而为祭主也。为祭主,即是不丧匕鬯注脚。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君子不忧不惧,岂俟雷洊震而后恐惧修省哉?恐惧修省,正指平日不睹不闻慎独功夫,平日功夫能使善长恶消,犹如洊雷能使阳舒阴散也。惟其恐惧修省惯于平日,故虽遇洊雷,亦复不忧不惧矣!问曰:“孔子迅雷风烈必变,复云何通?”答曰:“此是与天地合德,变则同变,亦非忧惧。”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六爻皆明恐惧修省之道,而德有优劣,位有当否,故吉凶分焉。初九刚正,为震之主,主器莫若长子,吉可知矣!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六二乘初九之刚,盖严惮切磋之畏友也。藉此深自惕厉,以振刷我阴柔懦弱之习,举吾平日所谓“中正纯善”多种宝贝尽丧不顾,直跻于干健高明之九陵,勿更留意求逐。然至于七日,复其故位,则中正纯善之德仍在矣!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三远于初,初之所以惊发我者,苏苏而不切矣!三当自以震行,勿因远于畏友,而缓其恐惧修省之功,则无眚也。

      九四,震遂泥。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九四亦震主也。以阳居阴,复陷四阴之间,虽似洊至,遂失其威而入泥,岂能如虩虩哑哑之有光哉?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震六二者惟初九,故但云来厉,震六五者,则初九与九四也。初震既往,四震复来,五得藉此以自惕厉,令所行日进于高明,故曰“危行”,犹所云“邦有道危言危行”也。以六居五,不过于柔,又得中道,故其德甚多,而毫无所丧,但有恐惧修省之事耳。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初九之刚,固不足以及我,九四震亦遂泥,声已索索无余威矣!而阴柔弱极,方且视矍矍而惶惑无措,以此征往,则中心无主,神已先乱,凶可知也。然震既不及其身,止及其邻,即因震邻而恐惧修省,亦可无咎,但祸未至而先防,乃明哲保身之道。傥与婚媾商之,必反以为迂而有言矣!君子可弗自勉乎?
     


    艮 
     

      艮为山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夫动与止,虽是相对待法,亦是相连属法,又是无实性法,究竟是无二体法也。不动曰止,不止曰动,此约相对待言也;因动有止,因止有动,此约相连属言也;止其动则为静,止其静则为动,动其止则为动,动其动则为止,此约无实性言也;止即是动,故即寂恒感,动即是止,故即感恒寂,此约无二体言也。知动止无二体者,始可与言止矣!夫人之一身,五官备于面,而五脏司之。五脏居于腹,而一背系之。然玄黄朱紫陈于前,则纷然情起;若陈于背,则浑然罔知,故世人皆以背为止也。然背之止也,纵令五官竞骛于情欲,而仍自寂然,逮情之动也,纵复一背原无所分别,而毕竟随往,故以面从背,则背止而面亦随止;以背从面,则面行而背亦随行,究竟面之与背,元非二体,不可两判。今此卦上下皆艮,止而又止,是艮其背者也。艮背何以能无咎哉?是必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斯无咎耳。身本非实,特以情欲锢之,妄见有身。今向静时观察,其中坚者属地,润者属水,煖者属火,动者属风,眼耳鼻舌异其用,四支头足异其名,三百六十骨节,八万四千毫窍,毕竟以何为身?身既了不可得,即使历涉万变,又岂有人相可得哉?故行其庭而亦不见其人,此则止不碍行,即行恒止,故无咎也。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止其行而为静,止其止而为动,动静以时,无非妙止,故其道光明也。止非面墙之止,所非处所之所,特以法法本不相知,法法本不相到,犹此卦之上下敌应而不相与,是以觅身了不可得。虽行其庭,而亦了无人相可见,合于光明之道而无过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两山并峙,各安其位者也。是故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位位无非法界故也。君子于此非不思也,知离此现前之位,别无一法可得,故思不出其位。不出位而恒思,则非枯槁寂灭;思而不出其位,则非驰逐纷纭。恒思则能尽其位之用,故一切旋干转坤事业,无不从此法界流。不出则能称其位之量,故一切位天育物功能,无不还归此法界。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居艮之下,其位为趾,止之于初,不令汨于所欲往,斯固未失正而无咎矣!然必利于永贞,时止则止,时行则行,乃获敦艮之吉耳。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趾也,腓也,股也,皆随心而为行止者也。然趾无力,不能自专,又正行时趾元自止,今六二其位为腓,而以阴居阴,当艮之时,力能专止而不随心动,故曰“不拯其随”,此非动静不失其时之道,盖由未肯谦退,而听命于天君,故令其心不快。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三位在限,而以刚居刚,为艮之主,则腰臗硬直,不可屈申者也。夫上下本自相联,犹如夤然,今分列而不相系属,其危厉不亦薰心矣乎?

      六四,艮其身,无咎。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四位在于胸腹。《彖》云“艮其背”,而此直云“艮其身”,身止则背不待言矣!夫千愆万缪皆由身起,今阴柔得正,能止诸躬,何咎之有?杨龟山曰:“‘爻’言‘身’,《象》言‘躬’者,伸为身,屈为躬,屈伸在我不在物,兼爻与象,是屈伸兼用矣!”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五位在心,心之声由辅以宣,而以阴居阳,又复得中,能于言未出口前豫定其衡,故言无妄发,发必有序,而口过终可免矣!

      上九,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为艮之主,居卦之终,可谓“止于至善”,无所不用其极者矣!性德本厚,而修德能称性复之,故曰“以厚终”也。震为长男,故举干之全体大用而虩于其初;艮为少男故举干之全体大用而敦于其上。一始一终,知及仁守之功备,非动非静之体复矣!
     


    渐 
     

      风山渐
      渐,女归吉,利贞。
      夫敦艮既非面墙,则止而不失其行之时矣!行之以巽,故名曰“渐”,君子将致身以有为,必如女之归夫,始终以礼而非苟合,乃得吉耳!苟不利贞,则躁进固足取辱,虽渐进亦岂能正人哉?佛法释者,理则顿悟,乘悟并销,如震虩而艮敦;事非顿除,因次第尽,如女归而渐进。又次第禅门名之为女,即事禅而达实相名之为归,以圆解遍修事禅名之为贞。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进有顿渐,今明以渐而进,故如女归则吉也。得位则往有功,傥进不得位,则不可往明矣!以正则可正邦,傥进不以正,则不能正邦明矣!然此卦何以为进得位?则由九五刚得中耳。何以为往有功?则由止而巽故动不穷耳。止者动之源,设无止体,则一动即穷,如沟浍因雨暂盈,可立待其涸也。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木在山上,以渐而长,观者不觉。君子居德亦复如是,山有乔木,则山益高;俗有居贤德之君子,则俗益善。

      初六,鸿渐于干(干通岸),小子厉,有言,无咎。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洪觉山曰:“渐何以象鸿也?鸿,水鸟。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出则有时,居则有序。”苏眉山曰:“鸿,阳鸟而水居,在水则以得陆为安,在陆则以得水为乐者也。初六阴爻,如鸿在水,上无应与,故为渐于水涯;于人则为小子,正宜干干惕厉,且宜有言以求人之切磋琢磨,如鸿在干,而哀鸣觅伴,乃无咎也。无应本宜有咎,以当渐初,而能自厉,则其义可无咎矣!”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象》曰:干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二亦在水,而应九五,则如渐于磐石,饮啄皆和乐矣!养道以待时,岂无事而食哉?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九三阳爻,如鸿在陆,上无应与,则无水矣!鸿不乱配,而六四亦无应与,与三相邻。设三征而从四,则为离鸿群而可丑;设四俯而就三,则为失其道而虽孕亦不敢育,凶可知已。夫非配而私相为配,以理言之则寇也,三若守正而御之,则在我既无离群之丑,在四亦无失道之凶,乃可顺相保耳。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四亦在水,而乘九三之刚,不足安身,如渐于木,非鸿之所能栖,以鸿之趾连,不能握木故也。或得其横而且大有如桷者,庶几可以无咎,意指上附九五言之。盖以阴居阴则顺,为巽之主则巽,故可冀其无咎耳。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五本在陆,而居尊位,则如高陵矣!下应六二之妇,方饮食衎衎以自养,非九三之所能汙,故三岁不孕终莫之胜而吉也。圣王得名世之臣,满其梦卜求贤本愿,不亦快乎?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上亦在陆者也,但九三为木落南翔之陆,入于人中,故凶。上九为冰泮北归之陆,超于天外,故吉。所谓“鸿飞冥冥,弋者何慕”,但可远望其羽,用为高人达士之仪则耳。又凡鸿飞之时,成配者以次在后,孤而无侣者独在于前。今上九超然物外,下无应与,如世间义夫,志不可乱,故吉也。以羽为仪,则其为用也大矣!故曰“圣人百世之师”。
     


    归妹 
     

      雷泽归妹
      归妹,征凶,无攸利。
      夫渐而进者,未有不归其所者也。以少女而归长男,过以相与,亦既得其所归。然一归则当终身守之,若更他往则凶。又设以少女用事擅权,则无所利。佛法释者,修次第禅,盖摄世间事定而归佛法正慧者也。傥直用此事定而设化仪,则必堕于爱见之网而凶;若耽着此定,则纡偏权曲径而无所利也。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说以动,所归妹也。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乘刚也。
      如人有正配而不育,则必取少女以育子,此亦天地之大义。以例国君用名世为宰辅,不妨用小才小德为百官。观心用妙定合妙慧,不妨用次第诸禅助神通。设使天地不交,则万物不兴,故归妹者,乃人道之以终而成始者也。夫如是,则归妹何过?独恨其以说而动,则名为继嗣,实在情欲。如国君名为群寮,实在便嬖。观心名为助道,实在味禅,故所归者名为妹也。女舍夫而他适,臣舍君而他往,定舍慧而独行,则必得凶,以卦中阴爻之位皆不当故。女恃爱而司晨,臣恃宠而窃柄,定久习而耽着,则无攸利,以卦中六三之柔,乘九二初九之刚,六五、上六之柔,乘九四之刚故。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
      方雷之动,必感于泽,而雷则易息,泽恒如故。此岂可为夫妇恒久之道,亦岂君臣相遇之道,亦岂定慧均平之道乎?君子之于事也,未暇问其所始,先虑永其所终,苟以永终为虑,则知归妹之敝矣!昔有贤达,年高无子,誓不取妾,其妻以为防己之妒也,宛转劝曰:“君勿忌我,以致无后。”贤达曰:“吾岂不知卿有贤德哉?吾年老矣,设取幼妾,未必得子。吾没之后,彼当如何?”是以誓弗为耳。其妻犹未深信,乃密访一少艾,厚价买之,置酒于房,诱其夫与之同饮,抽身出房,反锁其门,贤达毅然从窗越出,喻其妻曰:“吾岂以衰颓之身汙彼童女,令彼后半世进退失措也?幸速还彼父母,勿追其价。”于是妻及亲友无不叹服。未几,妻忽受胎,连育三子,后皆显达。噫!此所谓永终知敝,以德动天者乎?圣人于《彖传》中,随顺恒情,则以天地大义许之;于《大象》中,劝修阴德,则以永终知敝醒之。知此义者,亦可治国,亦可观心矣!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此卦以下兑为妹,以震为所归者也。兑三爻中,六三为妹,而初九、九二从嫁者为娣。震三爻中,九四为所归主,而六五如帝乙之主婚,上六如宗庙之受祭,今初九以刚正之德,上从六三之妹,归于九四,而为其娣。六三如跛,待初能履,故得征吉。娣之为德,贵在能恒,相承于三,则三吉而初亦吉矣!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以刚中之德,亦从六三而为娣。六三如眇,待二能视,夫不自有其明,而使人获其视,非幽人之贞其孰能之?然亦止是娣德之常耳。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为兑之主,恐其说之易动也,故诫之曰:“须待六五之命,勿令人轻我,而反重我之娣以归也。”由位未当,故诫之。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三既须五命而后归我,则我之归妹不愆期乎?然虽迟归,会须有时,如大舜不得父命,则待帝尧之命而行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五为帝乙,六三为妹,亦称女君。初九、九二为娣,以袂而论,则三不如初之与二,以女而论,则如月几望而圆满矣!夫以帝女之贵,而能行嫁于下,不骄不亢,岂非吉之道乎?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震为兑所承之筐,兑为震所刲之羊。三承于六,筐则无实,六刲于三,羊则无血,故无攸利。盖生不积德,死后无灵,不能使子孙繁衍,至于不获已而归妹,此非女士之过,皆上六无实之过也。君子永终知敝,早见及于此矣!
     


    丰 
     

      下经之三
      雷火丰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家有妻妾则丰,国有多土则丰。观心有事禅助道则丰,丰则必亨。然非王不足以致丰,丰则可忧,而勿徒忧,但宜如日之明照万汇可也。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明而不动,动不以明,皆非王者之道,皆不可以致丰,故惟王乃能尚大耳。所谓勿忧宜日中者,亦非止之令其不昃,正宜用其明以照天下,则不为丰所蔽也。至于昃食盈虚,虽天地不能违时,徒忧何益?

      《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
      折狱如电之照,致刑如雷之威,天之雷电,偶一至焉。常至则物必坏,君子之用刑狱,不得已尔,轻用则民必伤。天之雷电必在盛夏,君子之用刑狱,必于丰乐康阜之时。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他卦六爻,每以阴阳相应为得,所谓沈潜刚克,高明柔克也。惟豊六爻,则阳与阳相得,阴与阴相得,所谓强弗友刚克燮友柔克也。初九刚正,遇九四为其配主,互相砥砺,故虽旬无咎,而往有尚,若不速往,至于过旬,不免日中则昃而有灾矣!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六二为离之主,至明者也,上与六五柔中合德,可以互相资益,而六五为九四所隔,如豊其蔀而日中见斗者焉。夫六五燮友,可以诚感,而不可以急应,故往则反得疑疾。惟有孚发若则吉,盖信以除疑,发以撤蔀也。蔀本无实,因疑故有,志发则疑除,疑除,则蔀撤而见九二之日矣!五本贤君,故其志可发。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沫;折其右肱,无咎。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以刚正而居离体,可以照天下者也,应于上六,阴阳交而霈然大雨,故于日中但见水沫纷飞,失王假尚大之事,终不可以有为矣!明莫若左,动莫若右,上六居震之极,妄动自伤,故在九三如折右肱,此上之咎,非三咎也。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
      以阳刚为震之主,兴云蔽曰,故为丰蔀见斗。幸遇初九刚正,如日方升而往有尚,力能等我而为夷主,相与摧散阴霾,行照天下,不失丰亨之义,故吉也。六二之丰蔀见斗,乃指六五被九四所蔽,今九四则自丰其蔀,致使日中见斗,故以“位不当幽不明”责之。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柔中居尊,而六二以信发之,虽全赖彼离明之德,亦实由我能来之也,君臣合德,天下胥蒙其庆矣!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閴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闚其户,閴其无人,自藏也。
      以阴居阴,处震之极,豊之上,拒绝离明,惟恐容光之或照及我也。故丰其屋,则堂高数仞,飞檐斜桷,若欲翔于天际者;蔀其家,则多设覆蔽,深自藏隐,纵闚户而閴若无人者,此乃从闇至闇,虽至三岁犹不相觌,凶何如哉?三岁言其甚久,亦以隔于九三,共三爻故。
     


    巽 
     

      巽为风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善处旅者,无入而不自得。不巽则无以自容矣!巽以一阴入于二阳之下,阴有能而顺乎阳以致用,故小亨而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也。观心释者,增上定学,宜顺于实慧以见理。

      《彖》曰:重巽以申命,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君子之在旅也,得乎丘民而为天子。民有能而顺乎君,君则殷勤郑重,申吾命以抚绥之。盖由刚巽乎中正之德,故其志得行,故柔皆顺之也。刚不中正,则不足以服柔,柔不顺刚,则亦不得小亨矣!利有攸往,利见大人,正所以成其小亨。不往不见,何以得亨也哉?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风必相随继至,乃可以鼓万物;君子必申明其命,笃行其事,乃可以感万民,故曰“君子之德风”。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象》曰:进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初六,巽之主也,巽主于入,而阴柔每患多疑,故或进而且退。夫天下事本无可疑,特其志自疑耳。决之以武人之贞,则志治而天下事不难治矣!此所云“武人之贞”,即《彖》所云“有攸往而见大人者”也。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九五阳刚中正,为巽之主,如坐床上,则九二巽德之臣,固宜在床下矣!然以刚中得初六之顺,未免有僭窃之嫌,故必用史以纪吾所行,用巫以达吾诚悃,纷若不敢稍疏,乃得中而吉无咎也。

      九三,频巽,吝。
      《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以刚居刚,非能巽者。勉强学巽,时或失之,盖志穷则不止于志疑,疑可治而穷则吝矣!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阴柔得正,为巽之主,顺乎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此休休有容之大臣,天下贤才皆乐为用者也,故如田获三品而有功。三品者,除九五君位,余三阳皆受其罗网矣。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虽有其德,苟无其位,则不敢变更;虽有其位,苟无其德,则不能变更。九五盖德、位相称者也,故得其巽之贞,而亦吉,亦悔亡,亦无不利。然事既变更,则是无初,变更得正,所以有终。又必丁宁于未更三日之先,且豫揆度于既更三日之后,则吉也。盘庚以之。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
      《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
      以阳刚居卦上,举凡九五、九二之能巽者,皆在我床下矣!而我方上穷而不知,故初六、六四之资斧,皆为二五所用,而不为我用,其凶也。是其正也,何所逃乎?
      佛法释六爻者:初是世间事禅,有进有退;二是空慧,宜史巫以通实相;三是干慧,不能固守;四是出世间禅,多诸功德;五是中道正慧,接别入圆,故无初有终;上是邪慧,灭绝功德。
     


    旅 
     

      火山旅
      旅,小亨,旅贞吉。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故次丰之后明旅也。丰以尚大,旅以小亨,贞岂有大小哉?在大则大,在小则小,要不失其贞而已。不失其贞,则无往而不吉矣!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旅之时义大矣哉!
      在外故名为旅。处旅莫尚于柔,用柔莫贵于得中,得中则能顺刚,而天下无难处之境矣!止故能随寓而安,丽明故能见机而作,此旅之贞,即干之贞,即坤之贞,即大易之贞也。从来大圣大贤,自天子至于庶人,无不全以乾坤大易之贞而处旅,无不即于旅时而具见乾坤大易之贞者。讵可以造次而忽其时义之大哉?佛法释者,下三土无非旅泊千三土中作大佛事,故时义大。若以寂光法身视之,仍名小亨。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山如亭舍,火如过客,君子之省方巡狩也。法离之明,法艮之慎,故刑可用而狱不可留。盖设使留狱不决,则不惟失离之明,亦且失艮之慎矣!观心释者,念起即觉,觉即推破,不堕掉悔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阴柔在下,不中不正,旅而琐琐者也。琐琐犹云“屑屑”,由无高明远大之志,所以自取其灾。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
      当旅之时,各以在上相近之爻为次、为处、为巢,而阴宜依阳,阳宜附阴,今六二阴柔中正,顺乎九三之刚,故为即次,以阴居阴,而在艮体,为怀其资,下有琐琐之初六,而无二心于我,为得童仆贞。夫即次怀资犹属外缘,得童仆贞则由内德,有德如是,可谓旅贞吉矣!终无尤。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三以四为其次,而以阳遇阳,又属离体,故焚其次而亦可伤矣。又复过刚不中,处此旅时,犹不知所以善与其下,致使童仆离心远去,此岂人之罪也哉?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君子行役,志元不在资斧,九四近附六五,聊可处矣!以阳居阴,阴为资斧,犹云资粮,可以致用,故名资斧。然五方在旅,不能即大用我以行其志,故虽获于处,而犹未得位也。既未得位,故虽得其资斧,而于行道之心仍未快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此正所谓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者也。虚心以招天下之贤以济吾旅。如射雉者,虽或亡其一矢,终必得雉,故人誉之,天命之矣!盖以人合天,天必佑之,名为上逮。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啕。丧牛于易,凶。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处旅莫尚于柔,今以刚不中正,而在离极,更无覆护之者,如鸟焚其巢矣!先则以处高为乐故笑,后则以焚巢无归故号啕。离本有牝牛之德,乃以任刚傲慢,不觉丧之,凶何如哉?然巢之焚,由其以旅在上,乃是高亢加人,故义能招之,岂可归咎于命数?牛之丧,由其不知内省,骄矜自是,故祸生于所忽,而终莫之闻,岂可怨尤于他人?
     


    兑 
     

      兑为泽
      兑,亨,利贞。
      入则自得,自得则说。自得则人亦得之,人得之则人亦说之矣!说安得不亨哉?然说之不以正,君子不说,故利贞焉。书云:“无拂民以从己之欲,罔违道以千百姓之誉。”

      《彖》曰:兑,说也。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
      刚中则无情欲偏倚之私,柔外则无暴戾粗浮之气,此说之至正,天地同此一德者也。以此德而先民,民自忘劳;以此德而犯难,民自忘死。即此是说之大,民自劝而胥化于善,非以我劝民也。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泽相丽则不枯竭,学有朋则不孤陋。以文会友,讲也;以友辅仁,习也。讲而不习则罔,习而不讲则殆。讲则有言不背于无言,习则无言证契于有言。又讲则即无言为有言,习则即有言成无言矣!

      初九,和兑,吉。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刚正无应,和而不同,得兑之贞者也,无私故未有疑。

      九二,孚兑,吉,悔亡。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刚中则诚内形外。自信其志,亦足以取信于天下矣!

      六三,来兑,凶。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六三为兑之主,何以凶哉?干得坤之上爻而为兑,以阳为体,以阴为用者也。若内无其体,徒欲外袭其用以来取悦于人,则乱义必矣!君子所以恶夫侒者。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兑不可以不利贞也,三之来兑,何足恋惜?乃不忍绝而商之,心必未宁,惟介然自断,速疾勿迟,则有喜矣!大臣不为谄媚所惑,天下且受其庆,不止一身有喜而已。

      九五,孚于剥,有厉。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诚内形外之至者也。故不惟可孚于君子,亦可孚于剥正之小人,使彼改恶从善,反邪归正,而有厉焉。盖既有其德,又有其位,故化道如此之盛耳。

      上六,引兑。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上六亦为兑主,然既无其体,惟思以悦引人,则心事亦暧昧矣!三欲来四,上欲引五,其情态同,而三不当位故凶,上犹得正故不言凶。
     



    涣 
     

      风水涣
      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
      悦而后散之,谓公其悦于天下,而不独乐其乐,故亨也。既能与民同乐,则上可以悦祖考,故王假有庙;远可以悦四夷,故利涉大川。而悦不可以不正也,故诫之以利贞。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九二刚来而不穷,六四柔得位乎外而上顺于九五,此能扩充兑卦刚中柔外之德,而涣其悦于天下者也,安得不亨?又九五居上卦之中,此王假有庙以悦祖考之象,乘巽木而涉坎水,此远悦四夷决定有功之象,而贞在其中矣!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风行水上,不劳力而波涛普遍。先王享帝以事天,立庙以事先,尽其一念诚孝,即足以感通天下,恩波亦无不遍矣。故曰“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视诸掌乎?

      初六,用拯马壮,吉。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初居坎下,受四之风而用拯,拯则出水而登陆矣!坎于马为美脊,今初六顺于九二,故为马壮而吉。

      九二,涣奔其杌(杌通几),悔亡。
      《象》曰:涣奔其杌,得愿也。
      此正《彖传》所谓刚来而不穷者也,当涣时而来奔据于杌,卓然安处中流,得其自悦悦他之愿,故悔亡。

      六三,涣其躬,无悔。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阴居坎体之上,六四上同上九之风而涣之,举体散作波涛以润于物,志在外而不在躬,故无悔也。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此正《彖》所谓“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也。阴柔得正,为巽之主,上同九五,下无应与,尽涣其群以合于大公,此则天下一家,万物一体,名虽为涣,而实乃有丘矣!圣人无己,无所不己,光明正大之道,岂平常思虑所能及哉?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发大号以与民同悦,如汗之发于中而浃于四体。盖四之涣群,由五为王而居于正位,四乃得上同之,是故大号如汗涣于外,王居正位常在中,故无咎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血者,坎之象;逖者,远也。人有大患,为其有身,常情执之,保为己躬,正理观之,乃脓血聚,毒害本耳。上九用六四之风,以涣六三之躬,六三可谓忘身为国,故志在外而无悔,然非上九为其远害,则六三何能兴利乎?合六爻言之:九二如贤良民牧,承流宣化;六四如名世大臣,至公无私;九五如治世圣王,与民同乐;上九如保傅司徒,教民除害;初因此而出险,既拔苦必得乐,故吉;三因此而忘我,既远害必兴利,故无悔也。
     


    节 
     

      水泽节
      节,亨,苦节不可贞。
      水以风而涣,以泽而节。节则不溃不涸,而可以常润,故亨。夫过于涣必竭,故受之以节。然过于节则苦,又岂可常守乎?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得中则不苦,苦则穷,穷则不可以处常;不苦则说,说则并可以行险,惟节而当位,斯为中正,惟中正故通而不穷。天有四时,王有制度,皆所谓中正以通者也。

      《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若冕旒,若宗庙,若乐舞,若阶陛,若蓍龟,若爵禄等,皆有其数以为度。制使各得其节,则无过与不及,而不奢不俭。若见君,若事亲,若接宾,若居丧等,皆根乎德以成行,议使各当其节,则无过与不及,而可继可传。如泽节水,称其大小浅深,要使不溃不涸而已。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节之义亦多矣!或时节,或裁节,或品节,或名节,或撙节,或符节,或节制,或节文,或节限,或节操,今且以时节言之,刚正而居下位,九二塞于其前,故顺时而止,不出户庭,既知裁节,则品节、名节皆善矣!复以节制言之,上应六四,水积尚浅,故宜塞使不流也。

      九二,不出门庭,凶。
      《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若以时节言之,既在可为之位,又有刚中之德,六三已辟其门,而乃上无应与,固守小节,岂非大失?复以节制言之,上对九五,水积渐深,便宜通之使流,胡须阻塞以致洪泛,岂非失时之极?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若以时节言之,阴不中正,居下之上,又为悦主,故始则恣情适意而不知节若,后则忧患洊至而徒有嗟若,自取其咎,无可以咎谁也。复以节制言之,上对上六,水已泛滥,而泽口不能节之,徒有嗟若而已,将谁咎乎?

      六四,安节,亨。
      《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若以时节言之,柔而得正,居大臣位以承圣君,故为安节,所谓太平宰相也。复以节制言之,下应初九,塞而不流,任九五、上六之波及于物,而我独享其安,故亨。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阳刚中正,居于尊位,所谓当位以节者也,无过不及,故甘而吉;行之无敝,故往有尚;自居位中,故非失时;极之九二所能阻碍。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若以时节言之,纯阴而居节之极,固守不通,故其道既穷,虽正亦凶。彼执为正,实非正也,惟悔而改之则不穷,不穷则凶可亡矣!复以节制言之,水以流下为其节操,六三兑口上缺,不能节制,故上六尽其流下之节而不稍留,遂至枯竭而为苦节,故曰“其道穷”也。
     


    中孚 
     

      风泽中孚
      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
      四时有节,故万物信之,而各获生成。数度德行有节,故天下信之,而成其感应。孚者,感应契合之谓;中者,感应契合之源也。由中而感,故由中而应,如豚鱼之拜风,彼岂有安排布置思议测度也哉?中孚而能若豚鱼拜风,则吉矣!然欲致此道,则利涉大川,而又利贞。盖不涉川,不足以尽天下之至变;不利贞,不足以操天下之至恒;不涉川,则不能以境炼心而致用;不利贞,则不能以理融事而立本也。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乃化邦也。豚鱼吉,信及豚鱼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合全卦而观之,二柔在内,则虚心善顺,毫无暴戾之私;分上下而观之,两刚得中,则笃实真诚,毫无情欲之杂。兑悦则感人以和,巽顺则入人必洽,故邦不祈化而自化也。信及豚鱼,犹言信若豚鱼,盖人心巧智多而机械熟,失无心之感应,不及豚鱼之拜风者多矣!故必信若豚鱼,而后可称中孚也。巽为木,为舟,浮于泽上,内虚而木坚,故能无物不载,无远不达;人之柔在内如虚舟,刚得中如坚木,斯可历万变而无败也。夫中孚即天下之至贞,惟利贞乃成中孚,此岂勉强造作所成,乃应乎天然之性德耳。试观飓风将作,豚鱼跃波,鱼何心感风,风何心于应鱼,盖其机则至虚,其理则至实矣!吾人现在一念心性亦复如是,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不在过去,不在现在,不在未来,觅之了不可得,可谓“至虚”。天非此无以为覆,地非此无以为载,日月非此无以为明,鬼神非此无以为灵,万物非此无以生育,圣贤非此无以为道,体物而不可遗,可谓“至实”。夫十方三世之情执本虚,而心体真实,决不可谓之虚;天地万物之理体本实,而相同幻梦,决不可谓之实。是故柔与刚非二物,内与中非二处也,知乎此者,方可名贞,方可涉川,方信及豚鱼而吉矣!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
      泽感而风应,风施而泽受,随感随应,随施随受,此中孚之至也。君子知民之为恶也,盖有出于不得已者焉。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故于狱则议之,功疑惟重,罪疑惟轻也。于死则缓之,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也。如此,则杀一人而天下服,虽死不怨杀者矣!

      初九,虞吉,有他不燕。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皆是向一念未生前下手,即本体即功夫,即功夫即本体,故能遯世不见知而不悔,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所谓闇然而日章者也。才起一念,则名为他,则志变而不燕矣!小人而无忌惮,行险徼幸,皆从此一念构出,可不虞之于初也哉?中孚以天地万物为公,若专应六四,便名有他。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吾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刚得中而居二阴之下,此正闇然日章者也。鹤鸣子和,感应并出于天然,岂有安排勉强?故曰“中心愿”也。子无专指,但取同德相孚之人。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若以卦体合观,则三与四皆所谓柔在内者也。今以诸爻各论,则六三阴不中正,为兑之主,本应上九而彼方登天独鸣,不来相顾,近得六四,敌体同类。故有时欣其所得,则或鼓;有时怨其所应,则或罢;有时遥忆上九,则或泣;有时且娱六四,则或歌;皆由无德,不能当位故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柔而得正,阴德之盛者也,故如月几望焉。六三妄欲得我为匹,我必亡其匹。绝其类,乃上合于天地万物为公之中孚而无咎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居于尊位,德位相称,天下信之挛如而不可移夺者也。然亦止尽中孚之道而已,岂有加哉?故但曰“无咎”,亦犹圆满菩提归无所得之旨欤。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刚不中正,居巽之上,卦之终,自信其好名好高情见,而不知柔内得中之道者也。如雄鸡舍其牝而登鸣于屋,已为不祥,况欲登天?天不可登,人必以为怪而杀之矣!何可长也?
     


    小过 
     

      雷山小过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君子之制数度议德行也。使其节如天地四时,则豚鱼亦信之矣!夫岂有过也哉?自其不能应乎天者,以有他而不燕,故过或生焉。然过从求信而生,过则小矣!过生,而圣贤为之补偏救弊,如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之类,未免矫枉过正,此亦所谓小过也。夫求信而成小过,其过可改也,故亨。矫枉而为小过,其过可取也,故亨。然必要于得正而已矣!贞则小过便成无过,不贞则小过将成大过,是故当小过时,但可为小事以祈复于无过之地,不可更为大事以致酿成不测之虞。譬如飞鸟已过,遗我以音,不宜上而宜下,上则音哑而我不得闻,下则音扬而我得闻之。得闻鸟音,以喻得闻我过而速改焉,则复于无过之地,过小,而吉乃大矣!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小者即小事,小事有过,故仍不失其亨。设大者过,则必利有攸往乃亨矣!惟与时行,故虽过不失其贞。《彖》但言贞,《传》特点出“时”“行”二字,正显时当有过,则过乃所以为贞。倘不与时行,虽强欲藏身于无过之地,亦不名为贞也。且人有刚柔二德,任大事则宜用刚,处小事则宜用柔,今此卦柔得其中,得中则能与时行,故小事吉。刚失位而不中,不中则不能与时行,故不可以大事,且卦体中二阳爻如鸟之背,外各二阴如舒二翼,有似飞鸟之象。鸟若上飞,则风逆而音哑,鸟若下飞,则风顺而音扬也。钱启新曰:“大过,大者过也,曰‘刚过而中”。小过,小者过也,曰‘柔得中’。”其所谓过,皆有余之谓。大成其大,如独立遯世等事,小成其小,如过恭、过哀、过俭等事,初不是过刚过柔,更不是过中。故大过之后,受之以坎离之中;小过之后,受之以既济未济之中。君子以天下与世论,须是大过;以家与身论,须是小过。大过以刚大有余为用,刚中之能事;小过以柔小有余为用,柔中之能事。刚中又巽兑二柔之用,柔中又震艮二刚之用,都不是过中之过,又匪专以坎为刚中,离为柔中,故随小大而皆亨。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
      吴草庐曰:“恭以救傲,哀以救易,俭以救奢,救其过以补其不足,趣于平而已,所谓时中也。”项氏曰:“曰行、曰丧、曰用,皆见于动,以象震也;曰恭、曰哀、曰俭,皆当止之节,以象艮也。”

      初六,飞鸟以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阴不中正,上应九四,宜下而反上者也,凶决不可救矣!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设欲上进,则必过九四之祖,遇六五之妣,然两阴不相应,而六二阴柔中正,居于止体,故不复上及六五之君,但遇其九四之臣,以知九四虽臣,而实有德,决不可过故也。二与四同功而异位,故有相遇之理。太公避纣而遇文王,此爻似之。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重刚不中,而应上六,如鸟身不能为主,反随翼而高飞,既弗肯过防闲之,必有从而戕之者矣!其凶何如?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九三信其刚正,自以为无咎者也,乃弗防而致戕。九四居位不当,自知其有咎者也,乃周公许其无咎,何哉?盖人惟自见有不足处,方能过于省察。尧舜其犹病诸,文王望道未见,孔子五十学易,伯玉寡过未能,皆此意耳。四与初应,故弗过而遇之,但使初来听命于四,则四为主而无咎。设使四往听命于初,则初反为主,喜上而不喜下,初得凶,而四亦甚厉矣。故必戒而勿用,须是永守其“不宜上宜下”之贞,乃可长也。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阴柔不正,下无应与,虽为天下共主,膏泽不下于民,如云自西郊,虽密不雨者焉。乃使九四之公,坐收下位群贤,如弋彼在穴而不费力,盖由六五之已上,违于不宜上宜下之贞故也。此如纣不能用太公反使文王取之。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象》曰:弗遇过之,巳亢也。
      下应九三,而阴居动体卦极,方与初六鼓翰奋飞,故弗遇九三,而竟过之,一切飞鸟皆悉离之,遗群独上身死羽落而后已。其凶也,盖天击之,故曰“灾眚”。其灾也,实自取之,故曰“已亢”。桀纣亡国,亦仅失其不宜上宜下之贞所致而已,岂有他哉?设肯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何以至此? 
     
    既济 
     

      水火既济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君子之于事也,恭以济傲,哀以济易,俭以济奢,凡事适得其中,则无不济者矣!无不济故亨,不惟在大,而亦及小,盖无所不亨者也。然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乃万古之正理。试观舟不覆于龙门,而覆于沟渠;马不蹶于羊肠,而蹶于平地。岂谓沟渠平地反险于龙门羊肠哉?祸每生于不测,患莫甚于无备故也,故必利贞以持之。不然,方其初得既济,皆以为吉,终必以此致乱,不可救矣!如水得火济而可饮可用,然设不为之防闲,则火炎而水枯,水决而火灭,不反至于两伤乎?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小者尚亨,则大者不待言矣!六十四卦,惟此卦刚柔皆当其位,故贞。六二柔得其中,为离之主,以此济水,水方成用,故初吉。然设以为既无不济,便可终止,则必致水决火灭火炎水枯之乱,或任其火烬水竭,故曰“其道穷”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方其既济,似未有患,患必随至,故君子深思而豫防,即《彖》所谓“利贞”者也。《说统》云:“体火上之水以制火而防其溢,体水下之火以济水而防其烈。”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六爻皆思患豫防之旨也。既济则初已济矣,轮犹曳而若欲行,尾犹濡而若欲渡,无事不忘有事,防之于初,则不至于终乱,故义无咎。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五阳刚中正而居君位,二以阴柔中正应之,必有小人欲为离间而窃其茀者,二得中道,故安然不寻逐之。惟勿逐乃七日自得,逐则失中道而弗得矣!“勿逐”二字,即思患豫防之妙。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以重刚居明极,高宗伐鬼方之象也。然且三年克之,困惫甚矣!况刚明未必如高宗者乎?况可用小人以穷兵黩武殃民贼国乎?奈何不思患而豫防之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美帛曰繻;敝絮曰袽。繻必转而为袽,可无戒乎?潘雪松云:“四居三之后,离明尽而坎月方升时也。在三已称日昃之离,在四何可忘终日之戒?”蕅益曰:“疑即是思患豫防之思。”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离东坎西。下卦尽离明之用以致济,犹如杀牛。九五以坎中刚正之实德而享受之,曾不费力,犹如禴祭。盖虽有其德,苟无其时,不能致此;虽有其时,苟无实德,亦不能致此也。而思患豫防之旨,则在以诚不以物中见之。

      上六,濡其首,厉。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以阴柔居险之极,在济之终,所谓终止则乱,不能思患豫防者也,如渡水而濡其首,不亦危乎? 

    未济  

      火水未济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既有既济,必有未济,以物本不可穷尽故也。既有未济,必当既济,以先之既济,原从未济而济故也,是以有亨道焉。然未济而欲求济,须老成,须决断,须首尾一致,倘如小狐之汔济而濡其尾,则无所利矣。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六五之柔得中,所谓老成决断,而能首尾一致者也。未出中,言尚未出险中,此时正赖老成决断之才识,首尾一致之精神,而可不续终如小狐乎?然虽不当位,而刚柔相应,则是未济所可以可亨之由。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物之性不可不辨,方之宜不可不居,故君子必慎之也。如火性炎上,水性润下,此物之不可不辨者也。炎上而又居于上,不已亢乎?是宜居下以济水;润下而又居于下,将安底乎?是宜居上以济火,此方之不可不居者也。如水能制火,亦能灭火;火能济水,亦能竭水;又水、火皆能养人,亦皆能杀人。以例一切诸物无不皆然,辨之可弗详明,居之可弗斟酌耶?

      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阴柔居下,无济世才,将终于不济而可羞矣!岂知时势已极,固易为力者哉?

      九二,曳其轮,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刚而不过,以此曳轮而行,得济时之正道者也。由其在中,故能行正,可见中与正不是二理。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阴不中正,才德俱劣,故往必得凶。然时则将出险矣!若能乘舟以涉大川,不徒自恃其力,则险可济也。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刚而不过,如日方升,得济时之德之才之位者也,故贞吉而悔亡。于以震其大明之用,伐彼幽闇鬼方,三年功成,必有赏于大国矣!济时本隐居所求之志,今得行之。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柔中离主以居天位,本得其正,本无有悔,此君子之光也。又虚己以孚九二,而其晖交映,天下仰之,吉可知矣!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六五之有孚吉,天下已既济矣!故上九守其成,而有孚于饮酒,乃与民同乐,无咎之道也。然君子之于天下也,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苟一任享太平,而无竞业惕厉之心,如饮酒而濡其首,吾信其必失今日此乐,以彼不知节故。节者,如天地之四时必不可过,亦谓之极。初六柔疑太过,故云“亦不知极”;上九刚信太过,故云“亦不知节”。知极知节,则未济者得济,已济者可长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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