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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禅解(上)       
    周易禅解(上)
    [ 作者:北天目道人    转贴自:周易在线书库    点击数:5712    文章录入:卜算子

    上经
                     作者:北天目道人 

    乾  
     

      乾为天 (注:此卦中文字多错字,以干为乾,读者注意)
      乾,元亨利贞。
      六画皆阳,故名为乾。乾者,健也。在天为阳,在地为刚,在人为智为义;在性为照,在修为观;又在器界为覆;在根身,为首,为天君;在家为主,在国为王,在天下为帝。或有以天道释,或有以王道释者,皆偏举一隅耳。健则所行无碍,故元亨。然须视其所健者何事,利贞之诫,圣人开示学者切要在此,所谓修道之教也。夫健于上品十恶者必堕地狱;健于中品十恶者必堕畜生;健于下品十恶者必堕鬼趣;健于下品十善者必成修罗;健于中品十善者必生人道;健于上品十善者必生天上;健于上品十善,兼修禅定者,必生色无色界;健于上品十善,兼修四谛十二因缘观者,必获二乘果证;健于上上品十善,能自利利他者,即名菩萨;健于上上品十善,了知十善即是法界即是佛性者,必圆无上菩提。故十界皆元亨也。三恶为邪,三善为正;六道有漏为邪,二乘无漏为正;二乘偏真为邪,菩萨度人为正。权乘二谛为邪,佛界中道为正;分别中边不同为邪,一切无非中道为正。此利贞之诫所以当为健行者设也。

      初九,潜龙勿用。
      龙之为物也,能大能小,能屈能申,故以喻乾德焉。初未尝非龙,特以在下,则宜潜而勿用耳。此如大舜耕历山时,亦如颜子居陋巷乎!其静为复,其变为姤。复则后不省方以自养,姤则施命诰四方以养众,皆潜之义也。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初如渊,二如田,时位之不同耳,龙何尝有异哉。二五曰大人,三曰君子,皆人而能龙者也。此如大舜征庸时,亦如孔子遑遑求仕乎!其静为临为师,其变为同人,皆有利见之义焉。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在下之上则地危。纯刚之德则望重,故必终日乾乾,虽至于夕,而犹惕若,所谓安而不忘危,危者,安其位者也。此如大舜摄政时,亦如王臣蹇蹇匪躬者乎!其静为泰为谦,其变为履,皆有乾乾惕厉之义焉。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初之勿用,必谏钤ǎ囊嘣谠ǎ我玻砍踉蚯保脑蛟荆笔撇煌T萃巳绱笏幢芪皇保嗳绱蟪贾菪萦腥菡吆酰∑渚参笞澄ィ浔湮⌒螅杂薪晌捶桑酝顺山逖伞?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今之飞者,即昔之或跃或惕或见或潜者也,不如此,安所称大人哉,我为大人,则所见无非大人矣,此如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亦如一切圣王之御极者乎,其静为夬为比,其变为大有,皆有利见之义焉。

      上九,亢龙有悔。
      亢者,时势之穷,悔者,处亢之道也,此如大舜遇有苗弗格,舞干羽于两阶乎?否则不为秦皇汉武者几希矣。其静为干为剥,其动为夬,皆亢而须悔者也。王阳明曰:“乾六爻作一人看,有显晦,无优劣;作六人看,有贵贱,无优劣。”
      统论六爻表法,通乎世出世间。若约三才,则上二爻为天,中二爻为人,下二爻为地;若约天时,则冬至后为初爻,立春后为二爻,清明后为三爻,夏为四爻,秋为五爻,九月后为上爻。又乾坤二卦合论者,十一月为干初爻,十二月为二爻,正月为三爻,二月为四爻,三月为五爻,四月为上爻,五月为坤初爻,乃至十月为坤上爻也;若约欲天,则初爻为四王,二忉利,三夜摩,四兜率,五化乐,上他化;若约三界,则初欲界,二三四五色界,上无色界;若约地理,则初为渊底,二为田,三为高原,四为山谷,五为山之正基,上为山顶;若约方位,则初为东,三为南,四为西,六为北,二五为中;若约家,则初为门外,上为后园,中四爻为家庭;若约国,则初上为郊野,中四爻为城内;若约人类,则初民,二士,三官长,四宰辅,五君主,上太皇,或祖庙;若约一身,则初为足,二为腓,三为股为限,四为胸为身,五为口为脢,上为首,亦为口;若约一世,则初为孩童,二少,三壮,四强,五艾,上老;若约六道,则如次可配六爻;又约十界,则初为四恶道,二为人天,三为色无色界,四为二乘,五为菩萨,上为佛;若约六即,则初理,二名字,三观行,四相似,五分证,上究竟。以要言之,世出世法,若大若小,若依若正,若善若恶,皆可以六爻作表法,有何一爻不摄一切法,有何一法不摄一切六爻哉!
      佛法释乾六爻者,龙乃神通变化之物,喻佛性也,理即位中,佛性为烦恼所覆故勿用,名字位中,宜参见师友,故利见大人,观行位中,宜精进不息,故日干夕惕,相似位中,不着似道法爱,故或跃在渊,分证位中,八相成道,利益群品,故为人所利见,究竟位中,不入涅盘,同流九界,故云有悔,此原始要终,兼性与修而言之也。若单约修德者,阳为智德,即是慧行,初心干慧,宜以定水济之,不宜偏用,二居阴位,定慧调适,能见佛性,故云利见大人,三以慧性遍观诸法,四以定水善养其机,五则中道正慧证实相理,上则觅智能相了不可得。又约通塞而言之者,初是浅慧,故不可用,上是慧过于定,故不可用,中之四爻皆是妙慧,二如开佛知见,三如示佛知见,四如悟佛知见,五如入佛知见也。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六十四卦,共计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则阳爻共有百九十二,此周公总明一切阳爻所以用九而不用七之旨也。盖七为少阳,静而不变,九为老阳,动而变阴。今若筮得干卦,六爻皆九,则变为坤卦,不惟可知大始,亦且可作成物,而六龙不作六龙用,其变化妙无端倪矣。此如大舜荐禹于天,不以位传其子,亦如尧舜之犹病,文王之望道未见,孔子之圣仁岂敢乎?若约佛法释者,用九,是用有变化之慧,不用七之无变化慧也,阳动,即变为阴,喻妙慧必与定俱。《华严》云:“智能了境同三昧。”大慧云:“一悟之后,稳贴贴地。”皆是此意。群龙者,因中三观,果上三智也。观之与智,离四句,绝百非,不可以相求,不可以识识,故无首而吉。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此孔子彖传,所以释文王之彖辞者也。释彖之法,或阐明文王言中之奥,或点示文王言外之旨,或借文王言句而自出手眼,别申妙义,事非一概。今乾坤二卦,皆是自出手眼,或亦文王言外之旨。此一节是释“元亨”二字,以显性德法尔之妙,所谓无不从此法界流也,盖干之德不可胜言,而惟元能统之。元之德不可名状,惟于万物资始处验之。始者对终而言,不始不足以致终,不终不足名资始,即始而终,故曰统天。举凡云行雨施,品物流行(行疑形),莫非元之德用,所谓始则必亨者也。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
      此一节,是显圣人以修合性,而自利功圆也。圣人见万物之资始,便能即始见终,知其由终有始,始终止是一理,但约时节因缘假分六位。达此六位无非一理,则位位皆具龙德,而可以御天矣。天即性德也,修德有功,性德方显,故名御天。干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
      此一节,是释“利贞”二字,以显性德本来融遍,所谓无不还归此法界也。盖一切万物既皆资始于干元,则罔非干道之变化。既皆乾道变化,则必各得干道之全体大用,非是干道少分功能,故能各正性命,物物具干道全体,又能保合太和,物物具干元资始大用,乃所谓利贞也。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此一节,是显圣人修德功圆,而利他自在也。
      统论一传宗旨,乃孔子借释彖爻之辞,而深明性修,不二之学。以干表雄猛不可沮坏之佛性,以元亨利贞表佛性本具常乐我净之四德。佛性必常,常必备乎四德,竖穷横遍,当体绝待,故曰:“大哉干元!”试观世间万物,何一不从真常佛性建立?设无佛性,则亦无三千性相,百界千如。故举一常住佛性,而世间果报天、方便净天、实报义天、寂光大涅盘天,无不统摄之矣。依此佛性常住法身,遂有应身之云,八教之雨,能令三草二木各称种性而得生长。而圣人则于诸法实相究尽明了,所谓实相非始非终,但约究竟彻证名之为终,众生理本名之为始,知其始亦佛性,终亦佛性,不过因于迷悟时节因缘,假立六位之殊。位虽分六,位位皆龙,所谓理即佛,乃至究竟即佛。乘此即而常六之修德,以显六而常即之性德,故名乘六龙以御天也。此常住佛性之干道,虽亘古亘今不变不坏,而具足一切变化功用,故能使三草二木各随其位而证佛性,既证佛性,则位位皆是法界,统一切法无有不尽,而保合太和矣!所以如来成道,首出九界之表,而剎海众生,皆得安住于佛性中也。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六十四卦大象传,皆是约观心释,所谓无有一事一物而不会归于即心自性也。本由法性不息,所以天行常健,今法天行之健而自强不息,则以修合性矣。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干干,反复道也。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文并可知。佛法释者,法身流转五道名日众生,故为潜龙。理即法身,不可用也;具缚凡夫,能知如来秘密之藏,故德施普;十乘妙观,念念熏修,故反复道;不住相似中道法爱,故进无咎;八相成道,广度众生,故是大人之事。无住大般涅盘,亦不毕竟入于灭度,尽未来时,同流九界,故盈不可久。但恃性德,便废修德,全以修德而为教门,故天德不可为首。冯文所曰:“其潜藏者,非谓有时而发用也,即发用而常潜藏也。其在下者,非谓有时而上也,其上者不离乎下也。干卦所谓“勿用之潜龙”,即大衍所谓“勿用之一”也。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
      六十四卦不出阴阳二爻。阴阳之纯,则为乾坤二卦。乾坤二义明,则一切卦义明矣。故特作《文言》一传以申畅之,此一节先明性德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
      此一节明修德也。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干,元亨利贞。”
      此一节结显以修合性也。非君子之妙修,何能显干健之本性哉? 统论乾坤二义:约性则寂照之体,约修则明静之德,约因则止观之功,约果则定慧之严也。若性若修,若因若果,无非常乐我净。常乐我净之慧名一切种智,常乐我净之定名首楞严定,所以乾坤各明元亨利贞四德也。今以儒理言之,则为仁、义、礼、智。若一往对释者,仁是常德,体无迁故;礼是乐德,具庄严故;义是我德,裁制自在故;智是净德,无昏翳故。若互摄互含者,仁、礼、义、智性恒故常,仁、礼、义、智以为受用故乐,仁、礼、义、智自在满足故我,仁、礼、义、智无杂无垢故净。又四德无杂故为仁,四德周备故为礼,四德相摄故为义,四德为一切法本故为智也。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遯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约圣德释,如文可解。若约理即释者,龙德而隐,即所谓隐名如来藏也。昏迷倒惑,其理常存,故不易乎世;佛性之名未彰,故不成乎名;终日行而不自觉,枉入诸趣,然毕竟在凡不减,故遯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而行者亦是佛性;忧则违之,而违者亦是佛性;终日随缘,终日不变,故确乎其不可拔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文亦可解:若约名字即佛释者,庸言庸行,祇是身口七支。以知法性无染污故,随顺修行尸波罗密,从此闲九界之邪,而存佛性之诚。初心一念圆解善根,已超三乘权学尘劫功德,而不自满假,故其德虽博,亦不存德博之想,以成我慢也,发心毕竟二不别。如是二心先心难,故虽名字初心,已具佛知佛见,而为君德。
      九三曰“君子终日干干,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原影印件断句在“德”字后,疑误)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干干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忠信是存心之要,而正所以进德;修辞立诚,是进修之功,而正所以居业,此合外内之道也。可往则往是其几,可止则止是其义,进退不失其道,故上下无不宜矣。若约佛法六即释者,正观行位中圆妙功夫也。直心正念真如,名为忠信。所以进德而为正行也。随说法净,则智能净,导利前人,化功归己,名为修辞立诚,所以居业而为助行也。知至至之是妙观,知终终之是妙止,止观双行,定慧具足,则能上合诸佛慈力而不骄,下合众生悲仰而不忧矣。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此正阐明舜禹避位,仍即登位之心事也。若约佛法者,直观不思议境为上,用余九法助成为下。心心欲趋萨婆若海为进,深观六即不起上慢为退。欲及时者,欲于此生了办大事也。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设不证入圆住正位,不名度二死海。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此明圣人垂衣裳而天下治,初非有意有造作也。佛法释者,如来成正觉时,悉见一切众生成正觉。初地离异生性,入同生性,大乐欢喜,悉是此意。乃至证法身已,入普现色身三昧,在天同天,在人同人,皆所谓“利见大人”,法界六道所同仰也。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李衷一曰:“从来说圣人无亢,却都从履满招损上看。夫子乃以无位、无民、无辅表之,此尧舜有天下而不与之心也。非位丧民叛,贤人离去之谓也。“动”字下得妙,无停思,无贰虑,天下极重难反之局,止在圣人一反掌间,致悔之由,止在一动。处亢之术,止在一悔。佛法释者,法身不堕诸数,故贵而无位;佛果出九界表,故高而无民;寂光非等觉以下境界,故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究竟位中,必逆流而出,示同九界,还现婴儿行及病行也。”

      潜龙勿用,下也;见龙在田,时舍也;终日干干,行事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干元用九,天下治也。
      此以时位重释六爻之义也:用九而曰“干元”,正显干卦全体大用,亦显潜、见、惕、跃、飞、亢,皆无首而皆吉。佛法释者,理即佛为贬之极,故下;名字即佛,未有功夫,故时舍;五品位正修观行,故行事;相似位拟欲证真,故自试;分证位八相成道,故上治;究竟位不住涅盘,故穷之灾;用九,则以修合性,故天下治也。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终日干干,与时偕行;或跃在渊,干道乃革;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干元用九,乃见天则。
      此兼约德之与时,再释六爻之义也:与时偕极,对与时偕行看,皆所谓“时乘御天”者也,乃见天则,则潜而勿用亦天则,乃至亢而有悔亦天则也。佛法释者,佛性隐在众生身中,故潜藏;一闻佛性,则知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故天下文明;念念与观慧相应无间,故与时偕行;舍凡夫性入圣人性,故干道乃革;由证三德方坐道场,故位乎天德。天德者,天然之性德也,极则必返;证佛果者,必当同流九界,性必具修,全性起修,乃见性修不二之则。

      干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干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前约仁、礼、义、智四德,以释元亨利贞。今更申明四德一以贯之,统惟属干,而非判然四物也。举一“干”字,必具元德;举一“元”字,必统四德。元之大,即干之大矣。大哉干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
      干具四德,而非定四,故大。故复以刚健等七字而深赞之。卦言其体,爻言其用;卦据其定,爻据其变。体大则用亦大,体刚、健、中、正、纯、粹、精,则用亦刚、健、中、正、纯、粹、精矣。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
      上明干德体必具用,此明圣人因用以得体也。佛法释者,此章申明性必具修,修全在性也。佛性常住之理名为干元,无一法不从此法界而始,无一法不由此法界而建立生长,亦无有一法而不即以此法界为其性情。所以佛性常住之理,遍能出生成就百界千如之法,而实无能生所生,能利所利。以要言之,即不变而随缘,即随缘而不变,竖穷横遍,绝待难思,但可强名之曰“大”耳。其性雄猛物莫能坏,故名刚;依此性而发菩提心,能动无边生死大海,故名健;非有无、真俗之二边,故名中;非断常空假之偏法,故名正;佛性更无少法相杂,故名纯;是万法之体要,故名粹;无有一微尘处而非佛性之充遍贯彻者,故名精。所以只此佛性干体,法尔具足六爻始终修证之相,以旁通乎十界迷悟之情。此所谓“性必具修”也。圣人乘此“即而常六”之龙,以御合于“六而常即”之天,自既以修合性,遂能称性起于身云,施于法雨,悉使一切众生同成正觉而天下平,此所谓“全修在性”也。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此下六爻,皆但约修德,兼约通塞言之。佛法释者,成德为行,谓依本自天成之性德而起行也;既全以性德为行,则狂心顿歇,歇即菩提,故为日可见之行也;然犹云潜者,以其虽则开悟,习漏未除,故佛性犹为虚妄烦恼所隐而未现。而正助二行,尚在观行相似,未成般若解脱二德,是以君子必以修德成之,而弗专用此虚解也。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学问是闻慧,宽居是思慧,仁行是修慧,从三慧而入圆住,开佛知见,即名为佛,故云君德。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干干因其时而惕,虽危 无咎矣。
      重刚者,自强不息,有进而无退也;不中者,不着中道而匆匆取证也;上不在天者,未登十地入佛知见也;下不在田者,已超十住,开佛知见;因时而惕,正是不思议十行法门,遍入法界,而能行于非道,通达佛道,故虽危无咎。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重刚不中,亦如上说;中不在人,谓已超十行,示佛知见也;或之者,回事向理,回因向果,回自向他,和融法界而无所偏倚,有似乎疑之也。疑者,“拟议以成变化”之谓,故虽似有修证之事,而实无事也。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十地入佛知见,如天普覆,如地普载,如日照昼,如月照夜,如四时次序之始终万物,如鬼神吉凶之折摄群机。根本妙智,穷法界无始之始;差别妙智,建法界无时之时。理既相契弗违,则凡人与鬼神,总囿,于一理者,安得不相顺而利见哉?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凡有慧无定者,惟知佛性之可尚,而不知法身之能流转五道也;惟知佛性之无所不在,而不知背觉合尘之不亡而亡也;惟知高谈理性之为得,而不知拨无修证之为丧也。惟圣人能知进退存亡之差别,而进亦佛性,退亦佛性,存亦佛性,亡亦佛性。进退存亡不曾增减佛性,佛性不碍进退存亡。故全性起修,全修在性,而不失其正也。若徒恃佛性,不几亢而非龙乎?又约究竟位中解者,示现成佛是知进,示现九界是知退,示现圣行、梵行、婴儿行是知存,示现病行是知亡;而于佛果智断无所缺减,是不失其正也。
     


    坤 
     

      坤为地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六画皆阴,故名为坤。坤者,顺也。在天为阴,在地为柔,在人为仁,在性为寂,在修为止,又在器界为载,在根身为腹为腑脏,在家为妻,在国为臣。顺则所行无逆,故亦元亨,然必利牝马之贞,随顺牡马而不乱;其在君子之体,坤德以修道也,必先用干智以开圆解,然后用此坤行以卒成之。若未有智解,先修定行,则必成暗证之迷。惟随智后用之,则得主而有利,如目足并运,安稳入清凉池。亦如巧力并具,能中于百步之外也;若往西南,则但得阴之朋类,如水济水,不堪成事;若往东北,则丧其阴之朋党,而与智能相应,方安于定慧均平之贞而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强。舍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强。
      此传详释彖辞,先约地道明坤四德,次明君子体坤德而应地道也。资始所以禀气,资生所以成形,由禀气故,方得成形,故名顺承天也。德合无强,言其与天合德。西南,则兑、离以及于巽,皆阴之类;东北,则震、艮以至坎、干,可赖之以终吉矣。佛法释者,以坤表多所舍蓄而无积聚之如来藏性。约智名干,约理名坤;约照名干,约寂名坤;又可约性名干,约修名坤;又可修中慧行名干,行行名坤。乾坤实无先后,以喻理智一如,寂照不二,性修交彻,福慧互严。今于无先后中说先后者,由智故显理,由照故显寂,由性故起修,由慧故导福,而理与智冥,寂与照一,修与性合,福与慧融,故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也。称理之行,自利利他,一行一切行,故德合于无疆之智而含弘光大也。牝马行地,虽顺而健。三昧随智能行,所以为佛之三昧也。夫五度如盲,般若如导,若以福行为先,则佛知见未开,未免落于旁蹊曲径而失道,惟以智导行,行顺于智,则智常而行亦常。故西南得朋,不过与类俱行而已。惟东北丧朋,则于一一行中具见佛性,而行行无非法界,当体绝待,终有庆矣,所以安贞之吉,定慧均平,乃可应如来藏性之无疆也。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性德本厚,所以地势亦厚。今法地势以厚积其德,荷载群品,正以修合性之真学也。

      初六,履霜,坚冰至。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此爻其静为垢,其变为复。垢则必至于坤,复则必至于干,皆所谓“驯致其道”者也。问曰:“乾坤之初爻等耳,干胡诫以勿用,坤胡决其必至乎?”答曰:“阳性动,妄动,恐其泄也,故诫之;阴性静,安静则有成也,故决之。”积善积恶,皆如履霜。余庆余殃,皆如坚冰。阳亦有刚善刚恶,阴亦有柔善柔恶,不当偏作阴柔邪恶释之。《说统》云:“善干恶坤,此晋魏大谬处。”《九家易》曰:“霜者,干之命;坚冰者,阴功成也。”京氏曰:“阴虽柔顺,气则坚刚,为无邪气也。阴中有阳,气积万象。”孙闻斯曰:“隤霜不杀菽,冬无冰,春秋皆为记异,然时霜而霜,时冰而冰,正令正道,以坚冰为至,而至之自初也,如是谓凝谓顺。冰毕竟是阴之所结,然惟阳伏于内,故阴气外冱而为冰。”圣人于干曰为冰,明是此处脚注。“驯致”二字,正表坤德之顺处,脚跟无霜,不秋而凋;面孔无血,见敌辄走。若约佛法释者,干之六爻,兼性修而言之。坤之六爻,皆约修德定行而言。初上二爻,表世间味禅之始终;中间四爻,表禅波罗密具四种也。二即世间净禅,而达实相;三即亦世间亦出世禅;四即出世间禅;五即非世间非出世禅。又借干爻对释,初九有慧无定,故勿用,欲以养成其定;初六以定含慧,故如履霜若驯致之,则为坚冰之干德。九二中道妙慧,故利见大人;六二中道妙定,故无不利。九三慧过于定,故惕厉而无咎;六三定有其慧,故舍章而可贞。九四慧与定俱,故或跃而可进;六四定过于慧,故括囊而无誉。九五大慧中正,故在天而利见;六五大定即慧,故黄裳而元吉。亢以慧有定而知悔;战则定无慧而道穷也。又约干为正行,坤为助行者:坤之六爻即表六度,布施如履霜,驯之可致坚冰。冰者,干德之象,故云“干为冰”也。持戒则直方大,摄律仪故直,摄善法故方,摄众生故大。忍辱为含章,力中最故;精进如括囊,于法无遗失故;禅定如黄裳,中道妙定遍法界故;智能如龙战,破烦恼贼故。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纯柔中正,顺之至也。顺理故直,依理而动故方,既直且方,则必大矣。此地道本具之德,非关习也。佛法释者,世间净禅即是实相,故直方大。正念真如为直,定之体也;善法无缺为方,定之相也;功德广博为大,定之用也;世间净禅法尔本具实相三德,能于根本禅中通达实相,故不习而无不利也。向净禅中,觑实相理,名之为动。动则三德之理现前,于禅开秘密藏,故地道光。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知通智)光大也。
      苏眉山曰:“三有阳德,苟用其阳,则非所以为坤也,故有章而含之,有章则可以为正矣。然以其可正而遂专之,亦非所以坤也,故从事而不造事,无成而代有终。”佛法释者,亦世间亦出世禅,亦爱亦策,故含章而可贞。或从一乘无上王三昧事,则借此可发出世上上妙智而有终,不复成次第禅矣。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得阴之正,而处于上卦之下,位高任重,故括囊以自慎焉。吴幼清曰:“坤体虚而容物,囊之象也。四变为奇,塞压其上,犹括结囊之上口。人之谨闭其口而不言,亦犹是也。”苏眉山曰:“咎与誉,人之所不能免也。出乎咎,必入乎誉;脱乎誉,必罹乎咎。咎所以致罪,而誉所以致疑也。甚矣!无誉之难也。”佛法释者,出世间禅切忌取证。取证则堕声闻、辟支佛地,虽无生死之咎,亦无利他之誉矣!若能慎其誓愿,不取小证,则不为大乘之害也。

      六五,黄裳,元吉。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黄者,中色,君之德也;裳者,下饰,臣之职也。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斯之谓乎?佛法释者,非世间非出世禅,禅即中道实相,故黄;不起灭定,现诸威仪,同流九界,故如裳。此真无上菩提法门,故元吉。“定慧庄严”名之曰“文”,全修在性,名“文在中”。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其静为夬,其变为剥,皆有战之义焉。善极则断恶必尽,恶极则断善必尽,故穷则必战,战则必有一伤也。陈旻昭曰:“此天地既已定位,而震龙欲出,故战于野也。震为龙,为玄黄,气已盛故为血,穷乎上者必反下,故为屯卦之初爻。夫乾坤立而有君,故次之以屯;有君则有师,故次之以蒙。屯明君道,蒙明师道,乾坤即天地父母,合而言之,天地君亲师也。”佛法释者,无想天灰凝五百劫而堕落,非非想天八万大劫而还作飞狸牛虫,乃至四禅无闻比丘堕阿鼻狱,皆偏用定,而不知以慧济之,故至于如此之穷。

      用六,利永贞。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此总明百九十二阴爻所以用六而不用八之旨也。八为少阴,静而不变;六为老阴,动而变阳。今筮得坤卦,六爻皆六,则变为干卦。不惟顺承乎天,亦且为天行之健矣!佛法释者,用八如不发慧之定,用六如发慧之定。发慧之定,一切皆应久修习之,禅波罗密至佛方究竟满,故曰“大终”。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此仍以地道申赞坤之德也。赞干,则自元而亨而利而贞;赞坤,则自贞而利而亨而元。干之始必彻终,而坤之终必彻始也。文并可知。佛法释者,即是直赞禅波罗密,以其住寂灭地,故至柔至静;以其能起神通变化,普应群机,感而遂通,故动刚德方。由般若为导而成,故后得主而有常,所谓般若常故禅亦常也。于禅中具足万行,一一妙行与智相应,导利含识,故含万物而化光。非智不禅,故坤道为顺;非禅不智,故承天时行也。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顺,即驯致其道之谓。洪化昭曰:“臣而顺,必不弒君。子而顺,必不弒父。”此正所谓“辩之于早”者,不作“慎”字解。陈非白问曰:“何故积善余庆,积恶余殃?”“不发明于干之初爻,而明于坤之初爻耶?”答曰:“干是智巧,坤是圣力。非智巧则不能知善知恶,非圣力则不能积善积恶,故曰‘干知大始,坤作成物’。”佛法释者,十善为善,十恶为不善;无漏为善,有漏为不善;利他为善,自利为不善;中道为善,二边为不善;圆中为善,但中为不善;善即君父之义,不善即臣子之义。以善统御不善,则不善即善之臣子;以不善妨碍于善,则善遂为不善所障。如君父之被弒矣!所以千里之行,始于一步,必宜辩之于早也。
      (此处疑漏“直”字),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惟正故直,惟义故方。直方皆本具之德,而敬之一字,乃君子修道之要术也。敬即至顺,顺则必直且方,而德不孤,可谓大矣!佛法释者,正念真如,是定之内体,具一切义而无减缺,是定之外相。既具内体外相,则必大用现前而德不孤,所以于禅开秘密藏,了了见于佛性而无疑也。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文义可知佛法释者,亦世间亦出世禅。虽即具足实相之美,但含而未发,以此为王三昧之助,弗宜偏修以至成也。盖禅定随智能行,如地承天,如妻随夫,如臣辅君。然智能不得禅定,则不能终其自利利他之事,故禅定能代有终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能谨则可以成变化,变化则草木亦蕃;不谨则天地必闭,闭则虽贤人亦隐矣!安得不括囊哉?佛法释者,定慧变化,则三草二木各得润泽生长。若入于出世果证,则灰身泯智,而无利生之事矣!故修此法门者不可以不谨也。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支通肢),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黄是中色,即表中德。德虽在中,而通乎腠理。故虽属正位,仍居四体,此释黄裳义也。美在其中等,重牒上义以释元吉之义。佛法释者,以黄中三昧,而通达实相之理。实相虽名正位,遍入一切诸法而居众体。盖惟深证非世间非出世上上之禅,故能畅于四支,发于事业,而三轮不思议化,普利法界,乃为美之至也。
      阴疑(疑通凝)于阳,必战。为其嫌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夫阴阳皆本于太极,则本于体,何至相疑而战哉!阳者见之谓之阳,不知与阴同体,故疑阴而必战;阴者见之谓之阴,不知与阳同体,故亦疑阳而必战。方阴之盛而战阳,则有似乎无阳,故称龙,以明阳本未尝无焉。逮阴之动而变阳,则似离乎阴类,故称血,以明阴仍未离类焉。夫惟动而将变,故玄黄相杂耳。变定之后,天玄地黄,岂可杂哉?子韶《风草颂》云:“君子何尝去小人?小人如草去还生,但令鼓舞心归化,不必区区务力争。”得此旨者,可以立消朋党之祸。不然,君子疑嫌小人,小人亦疑嫌君子,不至于两败俱伤者几希矣。佛法释者,始则误认四禅为四果,及至后阴相现,则反疑四果不受后有之说为虚,而起谤佛之心,是必战也。然世间岂无真证四果智德者耶?故称龙,以显四果之非虚焉。彼虽自谓四果,止是暗证味禅,实未离于生死之类,故称血,以定其类焉。夫玄黄者,定慧俱伤之象也。以定伤慧,慧伤而定亦伤。然此俱约修德,故言伤耳,若本有寂照之性,则玄自玄,黄自黄,虽阐提亦不能断性善,虽昏迷倒惑,其理常存,岂可得而杂哉?又观心释者:阴阳各论善恶,今且以阴为恶,以阳为善。善恶无性,同一如来藏性,何疑何战?惟不达性善性恶者,则有无相倾,起轮回见而必战,战则埋没无性之妙性,似乎无阳,故称龙以显性善之不断焉。既以善恶相抗,则二俱有漏,故称血,以显未离生死类焉。夫善恶想倾夺者,由未达妙性体一,而徒见幻妄事相之相杂也,实则天玄地黄,性不可改,何嫌何疑,何法可相战耶?善恶不同,而同是一性。如玄黄不同,而同是眼识相分;天地不同,而同一太极;又如妍媸影像不同,而同在一镜也。若知不同而同,则决不敌对相除而成战;若知同而不同,则决应熏习无漏善种以转恶矣。周易禅解卷第一
     


    屯 
     

      上经之二水雷屯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乾坤始立,震一索而得男,为动,为雷;坎再索而得男,为陷,为险,为云,为雨,乃万物始生之时,出而未申之象也。始则必亨,始或不正,则终于不正矣!故元亨而利于正焉,此元亨利贞,即乾坤之元亨利贞也。乾坤全体太极,则屯亦全体太极也,而或谓乾坤二卦大,余卦小,不亦惑乎?夫世既屯矣,傥务往以求功,祇益其乱。唯随地建侯,俾人人各归其主,各安其生,则天下不难平定耳。杨慈湖曰:“理屯如理丝,固自有其绪,建侯,其理之绪也。”佛法释者,有一劫初成之屯,有一世初生之屯,有一事初难之屯,有一念初动之屯。初成,初生,初难,姑置弗论,一念初动之屯,今当说之。盖乾坤二卦,表妙明明妙之性觉。性觉必明,妄为明觉,所谓真如不守自性,无明初动,动则必至因明立所而生妄能,成异立同,纷然难起,故名为屯。然不因妄动,何有修德?故曰“无明动而种智生,妄想兴而涅盘现”,此所以元亨而利贞也。但一念初生,既为流转根本,故勿用有所往。有所往,则是顺无明而背法性矣!惟利即于此处用智能深观察之,名为建侯。若以智能观察,则知念无生相,而当下得太平矣!观心妙诀孰过于此?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乾坤立而刚柔交,一索得震为雷,再索得坎为雨,非难生乎?由动故大亨,由在险中故宜贞。夫雷雨之动,本天地所以生成万物,然方其盈满交作时,则天运尚自草乱昧暝。诸侯之建,本圣王所以安抚万民,然方其初建,又岂可遽谓宁贴哉?佛法释者,无明初动为刚,因明立所为柔。既有能所,便为三种相续之因,是难生也。然此一念妄动,既是流转初门,又即还灭关窍,惟视其所动何如耳。当此际也,三细方生,六麤顿具,故为雷雨满盈天造草昧之象,宜急以妙观察智重重推简,不可坐在灭相无明窠臼之中。盖凡做功夫人,若见杂念暂时不起,便妄认为得力,不知灭是生之窟宅,故不可守此境界,还须推破之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在器界,则有云雷以生草木;在君子,则有经纶以自新新民。约新民论经纶,古人言之详矣。约自新论经纶者,竖观此心不在过现未来,出入无时,名为经;横观此心不在内外中间,莫知其乡,名为纶也。佛法释者,迷于妙明明妙真性,一念无明动相即为雷;所现晦昧境界之相即为云;从此便有三种相续,名之为屯。然善修圆顿止观者,只须就路还家,当知一念动相即了因智能性,其境界相即缘因福德性。于此缘了二因,竖论三止三观名经;横论十界百界千如名纶也。此是第一观不思议境。
      初九,盘桓,利居贞,利建侯。
      有君德而无君位,故盘桓而利居贞。其德既盛,可为民牧,故利建侯以济屯也。佛法释者,一念初动,一动便觉,不随动转,名为盘桓。所谓不远之复,乃善于修证者也,由其正慧为主,故如顿悟法门。

      《象》曰:虽盘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盘桓不进,似无意于救世,然斯世决非强往求功者所能救,则居贞乃所以行正耳,世之屯也。由上下之情隔绝,今能以贵下贱,故虽不希望为侯,而大得民心,不得不建之矣。佛法释者,不随生死流,乃其随顺法性流而行于正者也。虽复顿悟法性之贵,又能不废事功之贱,所谓以中道妙观遍入因缘事境,故正助法门并得成就,而大得民。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匪通非)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柔德中正,上应九五,乃乘初九得民之侯,故邅如,班如而不能进也。初本非寇,而二视之则以为寇矣。吾岂与寇为婚媾哉?宁守贞而不字,至于十年之久,乃能字于正应耳。吴幼清曰:“二、三、四在坤为数十,过坤十数,则逢五正应而许嫁矣。”佛法释者,此如从次第禅门修证功夫。盖以六居二,本是中正定法,但不能顿超,必备历观练熏修诸禅方见佛性,故为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反通返)常也。
      乘刚故自成难,非初九难之也。数穷时极,乃反于常,明其不失女子之贞。佛法释者,乘刚即是烦恼障重,故非次第深修诸禅,不足以断惑而反归法性之常。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欲取天下,须得贤才,譬如逐鹿须藉虞人。六三自既不中不正,又无应与,以此济屯,屯不可济,徒取羞耳。佛法释者,欲修禅定,须假智能。自无正智,又无明师良友,瞎炼盲修,则堕坑落渐不待言矣!君子知几,宁舍蒲团之功,访求知识为妙,若自信自恃,一味盲往,必为无闻比丘,反招堕落之吝。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尧舜揖让,固是有天下而不与;汤武征诛,亦是万不得已,为救斯民,非富天下。今六三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假言济屯,实贪富贵,故曰“以从禽”也,从禽已非圣贤安世之心,况无应与,安得不吝且穷哉?佛法释者,贪着味禅,名为从禽,本无菩提大志愿故。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柔而得正,居坎之下,近于九五,进退不能自决,故乘马而班如也。夫五虽君位,不能以贵下贱,方屯其膏。初九得民于下,实我正应,奈何不急往乎?故以吉无不利策之。佛法释者,六四正而不中,以此定法而修,则其路迂远难进。惟求初九之明师良友以往,则吉无不利矣。

      《象》曰:求而往,明也。
      佛法释者,不恃禅定功夫,而求智能师友,此真有决择之明者也。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屯难之世,惟以贵下贱,乃能得民。今尊居正位,专应六二,膏泽何由普及乎?夫小者患不贞一,大者患不广博。故在二则吉,在五则凶也。佛法释者,中正之慧固可断惑,由其早取正位,则堕声闻、辟支佛地。所以四弘膏泽不复能下于民,在小乘则速出生死而吉,在大乘则违远菩提而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非无小施,特不合于大道耳。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以阴居阴,处险之上,当屯之终。三非其应,五不足归,而初九又甚相远,进退无据,将安归哉?佛法释者,一味修于禅定,而无慧以济之,虽高居三界之顶,不免穷空轮转之殃,决不能断惑出生死,故乘马班如,八万大劫,仍落空亡,故泣血涟如。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佛法释者,八万大劫,究竟亦是无常。
     


    蒙 
     

      山水蒙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再索得坎,既为险为水;三索得艮,复为止为山。遇险而止,水涵于山,皆蒙昧未开发之象也。蒙虽有蔽于物,物岂能蔽性哉?故亨。但发蒙之道,不可以我求蒙,必待童蒙求我。求者诚,则告之必达;求者渎,则告者亦渎矣!渎岂发蒙之正耶?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孔子真善于训蒙者也。佛法释者,夫心不动则已,动必有险,遇险必止,止则有反本还源之机,蒙所以有亨道也。蒙而欲亨,须赖明师良友,故凡为师友者,虽念念以教育成就为怀,然须待其求我,方成机感。又必初筮则告,方显法之尊重,其所以告之者,又必契理契机而贞,然后可使人人为圣为佛矣。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时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
      山下有险,即是遇险而止,故名为蒙,蒙之所以可亨者,由有能亨人之师,善以时中行教故也。虽有善教,必待童蒙求我者,彼有感通之志然后可应,如水清方可印月也。初筮即告者,以刚而得中,故应不失机也。渎则不告者,非是恐其渎我,正恐渎蒙而有损无益也。及其蒙时,即以正道养之,此圣人教化之功,令彼亦得成圣者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溪涧不能留,故为果行之象;盈科而后进,故为育德之象。自既果行育德,便可为师作范矣!佛法释者,此依不思议境而发真正菩提心也。菩提之心不可沮坏,如泉之必行;四弘广被,如泉之润物。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说通脱)桎梏;以往吝。
      以九二、上九二阳为师道,以余四阴爻为弟子。初六以阴居下,厥蒙虽甚,而居阳位,又近九二,故有可发之机。夫蒙昧既甚,须用折伏法门,故利用刑人,所谓扑作教刑也。然既说桎梏之后,当羞愧惩艾而不出,若遽有所往,则吝矣。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以正法而扑作教刑,岂瞋打之谓哉?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以九居二,知及之,仁能守之,师之德也。苏眉山曰:“童蒙若无能为,然容之则足为助,拒之则所丧多矣!明不可以无蒙,犹子不可以无妇,子而无妇,不能家矣。”佛法释者,定慧平等,自利已成,故可以包容覆育群蒙而吉。以此教授群蒙修行妙定,名纳妇吉,定能生慧,慧能绍隆佛种,为子克家。妇是定,子是慧也。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明纳妇而云子克家者,以定必发慧,慧必与定平等,而非偏也。

      六三,勿用取(取通娶)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以阴居阳,不中不正,乃驳杂之质。宜从上九正应处,求其击蒙之大钳锤,方可治病。今贪九二之包容慈摄,殆如女见金夫而失节者乎?佛法释者,不中不正,则定慧俱劣。而居阳位,又是好弄小聪明者,且在坎体之上,机械已深,若使更修禅定,必于禅中发起利使邪见,利使一发,则善根断尽矣。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行不顺,故须恶辣钳锤以锻炼之,不可使其修定。

      六四,困蒙,吝。
      阴爻皆蒙象也。初可发,三可击,五可包,惟四绝无明师良友,则终于蒙而已,可耻孰甚焉。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非实德之师友远我,我自独远于师友耳,师友且奈之何哉?

      六五,童蒙吉。
      以六居五,虽大人而不失其赤子之心,故为童蒙而吉。盖上亲上九之严师,下应九二之良友故也。苏眉山曰:“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而自强于明,故教之曰‘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巽通逊)也。
      学道之法,顺则能入,设行不顺,则入道无从矣。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阳居阴位,刚而不过,能以定慧之力,击破蒙昧之关者也。然训蒙之道,原无实法系缀于人,所谓但有去翳法,别无与明法。若欲以我法授设,则是为寇;若应病与药,为其解粘去缚,则是御寇也。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无实法系缀于人,则三根普接,契理契机,故上下皆顺。
     


    讼 
     

      天水讼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天在上而水就下,上下之情不通,所以成讼。然坎本得干中爻以为体,则迹虽违,而性未尝非一也。惕中则复性而吉;终讼则违性而凶。利见大人,所以复性也。不利涉大川,诫其逐流而违性也。佛法释者,夫善养蒙之道,以圆顿止观需之而已。若烦恼习强,不能无自讼之功。讼者,忏悔克责,改过迁善之谓也。有信心而被烦恼恶业所障窒,当以惭愧自惕其中而吉。若悔之不已,无善方便,则成悔盖而终凶。宜见大人以决择开发断除疑悔,不利涉于烦恼生死大川而终致陷没也。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刚而无险,则不必自讼;险而无刚,则不能自讼。今处烦恼险恶窟中,而慧性勇健,所以有自讼改过之心也。所谓有孚,窒惕中吉者,以刚德来复于无过之体,仅取灭罪即止,不过悔以成盖也;所谓终凶者,悔箭入心,则成大失,故不可使其成也;所谓利见大人者,中正之德有以决疑而出罪也;所谓不利涉大川者,心垢未净,而入生死海中,必至堕落而不出也。约观心者,修慧行名见大人。修禅定名涉大川,需约无过之人,故可习定。讼约有过之人,习定则发魔事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天亦太极,水亦太极,性本无违。天一生水,亦未尝违。而今随虚妄相,则一上一下,其行相违。所谓意欲洁而偏染者也,祇因介尔一念不能慎始,致使从性所起烦恼,其习渐强而违于性,故君子必慎其独,谨于一事一念之始,而不使其滋延难治,夫是之谓善于自讼者也。佛法释者,是破法遍,谓四性简责,知本无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大凡善贵刚进,恶宜柔退。初六柔退,故为恶未成,改悔亦易。不过小有言而已,此如佛法中作法忏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刚而不正,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犯过既重,何能无损?但可逋逃,处于卑约,庶免灾耳。此如佛法中,比丘犯戒,退作与学沙弥者也。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佛法释者,自既犯戒而居下流。欲以小小忏悔而复上位,罪必不灭,且乱法门矣。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六三阴柔,不敢为恶,但谨守常规,小心翼翼,故得终吉。然是硁硁之士,恐不足以成大事也。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自立则不能,附人则仍吉。所谓倚松之葛,上耸千寻也。佛法释者,虽非大乘法门,若开权显实,则彼所行亦即是菩萨道,故必从上乘圆顿之解方吉。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四亦是不正之刚,故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居干体,则改悔力强,故能复归无过,而悟性命渊微之体。是则反常合道,犹佛法中因取相忏而悟无生者也。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刚健中正,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乃至小罪。恒怀大惧而不敢犯,大善而吉之道也。佛法,则性业遮业,三千八万,无不清净者矣。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过极之刚,不中不正,数数犯过,数数改悔,就改悔处,薄有惭愧之衣,犹如鞶带。就屡犯处,更无一日清净,犹如三褫也。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有过而改,名为惭愧,已不若无过之足敬矣!又何必至三褫而后为耻哉?此甚诫人不可辄犯过也。
     


    需 
     

      水天需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养蒙之法,不可欲速,类彼助苗,故必需其时节因缘,时节若到,其理自彰。但贵因真果正,故有孚,则光亨而贞吉也。始虽云需,究竟能度生死大川,登于大般涅盘彼岸矣。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险在前而知须,乃是刚健之德。不妄动以自陷耳。坎何尝拒干哉?且坎得干之中爻,与干合德。今九五位乎天位,素与干孚,则干之利涉,往必有功,可无疑矣。佛法释者,譬如五百由旬险难恶道名险在前,智能之力不被烦恼所陷,故终能度脱而不困穷。坎中一阳,本即干体,喻烦恼险道之性本如来藏,以此不生不灭之性为本修因,则从始至终,无非称性天行之位。从正因性,中中流入萨婆若海,故利涉大川,从凡至圣而有功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果行育德之后,更无余事,但饮食宴乐,任夫云行雨施而已。佛法释者,助道行行为饮,正道慧行为食。以称性所起缘了二因庄严一性,如云上于天之象。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不藉劬劳肯綮修证,故名宴乐。此是善巧安心止观,止观不二,如饮食调适。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温陵郭氏云:“此如颜子之需。”佛法释者,理即位中,不足以言需;名字位中,且宜恒以闻熏之力资其慧性。未与烦恼魔军相战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郭氏云:“此如孔子之需。”佛法释者,观行位中,既已伏惑,则魔军动矣,故小有言。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郭氏云:“此如周公之需。”佛法释者,相似位中,将渡生死大河,故有以致魔军之来而后降之。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灾既在外,故主人不迷客不得便,但以愿力使其来战,以显降魔成道之力。而三观之功,敬而且慎,决无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郭氏云:“此如文王之需。”佛法释者,魔军败刃,超然从三界穴出而成正觉矣。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未尝用力降魔,止是慈心三昧之力,魔军自退,而菩提自成耳。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郭氏云:“此如帝尧馆甥之需。”佛法释者,魔界如即佛界如,惟以定慧力庄严而度众生,故为需于酒食。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郭氏曰:“此如仁杰之结交五虎。”佛法释者,不惟入佛境界,亦可入魔境界,还来三界,广度众生。观三界依正因果诸法,无不现现成成即是一心三观,故常为三界不请之友,而三界众生有敬之者必终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既同流三界,虽不当佛祖之位,而随类可以度生。设众生有不知而不敬者,亦与远作得度因缘,而未大失也。
     


    师 
     

      地水师
      师,贞,丈人吉,无咎。
      夫能自讼,则不至于相讼矣。相讼而不得其平则乱,乱则必至于用师。势之不得不然,亦拨乱之正道也。但兵凶战危,非老成有德之丈人何以行之?佛法释者,蒙而无过,则需以养之;蒙而有过,则讼以改之。但众生烦恼过患无量,故对破法门亦复无量。无量对破之法名之为师,亦必以正治邪也。然须深知药病因缘,应病与药,犹如老将,善知方略,善知通塞,方可吉而无咎。不然,法不逗机,药不治病,未有不反为害者也。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用众以正,谓六五专任九二为将,统御群阴,此王者之道也。兵者不得已而用之,犹药治病,故名为毒天下。佛法释者,师是众多法门,贞是出世正印也。能以众多法门正无量邪惑,则自利利他,可以为法王而统治法界矣。刚中则定慧庄严,随感而应,虽行于生死险道,而未尝不顺涅盘。以此圆顿妙药,如毒鼓毒乳,毒于天下,而九界之民皆悉从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地中有水,水载地也。君子之德犹如水,故能容阴民而畜坤众。容民即所以畜众,未有戕民以养兵者也,为君将者奈何弗深思哉?佛法释者,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亦悉具对治法,如地中有水之象。故君子了知八万四千尘劳门,即是八万四千法门,而不执一法,不废一法也。此是善识通塞,如抚之则即民即兵,失之则为贼为寇。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大司马九伐之法名之为律。师出苟不以律,纵令徼幸成功,然其利近,其祸远,其获小,其丧大,故凶。孟子所谓“一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也。佛法释者,初机对治之法,无过大小乘律。若违律制,则身口意皆悉不善而凶矣。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以大将才德,膺贤主专任,故但有吉而无咎也。陈旻昭曰:“九二以一阳,而五阴皆为所用,不几为权臣乎?”故曰“在师中,吉”,以见在朝则不可也。佛法释者,有定之慧,遍用一切法门自治治他,故吉且无咎,而法王授记之矣。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自古未有无主于内,而大将能立功于外者。九二之吉,承六五之宠故也。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故三锡命于贤将,即所以怀万邦。佛法释者,承天行而为圣行梵行等,所谓“一心中五行”,故为法王所宠,而授记,以广化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不中不正,才弱志刚,每战必败,不言可知。佛法释者,不知四悉因缘,而妄用对治,反致损伤自他慧命。

      六四,师左次,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虽柔弱而得正,不敢行险,徼幸以自取败,故无咎也。佛法释者,此如宣律师不敢妄号大乘。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柔中之主,当此用师之时,仗义执言以讨有罪,固无过也。但恐其多疑,而不专任九二之长子,故诫以弟子舆尸,虽正亦凶。佛法释者,田中有禽,妨害良禾,喻心有烦恼,妨害道芽也。利执言者,宜看经教以照了之也。然看经之法,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智不依识。若能深求经中义理,随文入观,则如长子帅师;若但着文字,不依实义,则如弟子舆尸,虽贞亦凶。此如今时教家。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方师之始,即以失律凶为诫矣!今师终定功,又诫小人勿用,夫小人必徼幸以取功者耳。苏氏云:“圣人用师,其始不求苟胜,故其终可以正功。”佛法释者,正当用对治时,或顺治,或逆治,于通起塞,即塞成通,事非一概。今对治功毕,入第一义悉檀,将欲开国承家,设大小两乘教法以化众生,止用善法,不用恶法。傥不简邪存正,简爱见而示三印一印,则佛法与外道几无辨矣。
     


    比 
     

      水地比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用师既毕,践天位而天下归之,名比,比未有不吉者也。然圣人用师之初心,但为救民于水火,非贪天下之富贵。今功成众服,原须细自筮审,果与元初心相合而永贞,乃无咎耳。夫如是,则万国归化。而不宁方来,彼负固不服者,但自取其凶矣!佛法释者,善用对破法门,则成佛作祖,九界归依,名比。又观心释者,既知对破通塞,要须道品调适,七科三十七品相属相连名比。仍须观所修行,要与不生不灭本性相应,名原筮,元永贞,无咎。所谓圆四念处,全修在性者也。一切正勤根力等,无不次第相从。名不宁方来,一切爱见烦恼不顺正法门者,则永被摧坏而凶矣。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比则必吉,故非衍文,余皆可知。佛法释者,约人,则九界为下,顺从佛界为辅;约法,则行行为下,顺从慧行为辅。刚中,故能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上下应者,约人,则十界同禀道化;约法,则七科皆会圆慧也。其道穷者,约人,则魔外不顺佛化而堕落;约法,则爱见不顺正法而被简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建万国亲诸侯,即所谓开国承家者也。佛法释者,地如境谛,水如观慧;地如寂光,水如三土差别,皆比之象也。约化他,则建三土剎网,令诸菩萨转相传化;约观心,则立阴界入等一切境以为发起观慧之地,观慧名诸侯也。此是道品调适,谓七科三十七品相比无间。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柔顺之民,率先归附,有孚而无咎矣。下贱之位,虽如缶器,而居阳位,有君子之德焉,故为有孚盈缶,将来必得征庸,有他吉也。约佛法者,初六如人道,六二如欲天,六三如魔天,六四如禅天,九五如佛为法王,上六如无想及非非想天。今人道易趣菩提,故有他吉。约观心者,初六如藏教法门,六二如通教法门,六三如爱见法门,六四如别教法门,九五如圆教真正法门,上六如拨无因果邪空法门。今藏教正因缘境,开之即是妙谛,故有他吉。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柔顺中正之臣,上应阳刚中正之君,中心比之,故正而吉也。佛法释者,欲天有福,亦复有慧,但须内修深定,又通教界内巧度,与圆教全事即理相同,但须以内通外。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又无阳刚师友以谏诤之,故曰“比之匪人”。佛法释者,魔波旬无一念之善,又爱见决不与佛法相应。

      六四,外比之,贞吉。
      柔而得正,近于圣君,吉之道也。但非其应,故名外比,诫之以贞。佛法释者,色界具诸禅定,但须发菩提心,外修一切差别智门。又别教为界外拙度,宜以圆融正观接之。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既有贤德,又居君位,四外比之,理所当然,亦分所当然矣。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阳刚中正,为天下之共主,故名显比。而圣人初无意于要结人心也,如成汤于四面之网解其三面,任彼禽兽驱走,虽失前禽,邑人亦知王意而不警诫。此所谓“有天下而不与”,吉之道也。佛法释者,法王出世,如果(果疑杲)日当空,名显比。三轮施化,又初、中、后三语诱度,又令种熟脱三世得益,名“王用三驱”。于无缘人善用大舍三昧,即诸佛弟子,亦不强化无缘之人,名“失前禽邑人不诫”。观心释者,实慧开发,如赫日丽天,名显比。一心三观,又转接会前三教,名王用三驱。觉意三昧,随起随观,不怕念起,只怕觉迟,一觉则归于正念,不以前念之非介怀,名失前禽邑人不诫。

      上六,比之无首,凶。
      阴柔无德,反据圣主之上,众叛亲离,不足以为人首矣。佛法释者,穷空轮转,不能见佛闻法,假饶八万劫,不免落空亡。观心释者,豁达空,拨因果,自谓毗卢顶上行,悟得威音王那畔又那畔,实不与真实宗乘相应。业识茫茫,无本可据,生死到来,便如落汤螃蟹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从屯至此六卦,皆有坎焉。坎得干之中爻,盖中道妙慧也,其德为陷为险。夫烦恼大海,与萨婆若海,岂真有二性哉?且从古及今,无不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故四谛以苦居初,佛称八苦为师。苦则悚惕而不安,悚惕不安,则烦恼海动,而种智现前矣!圣人序卦之旨,不亦甚深也与?
     


    小畜 
     

      风天小畜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畜阻滞也。又读如蓄,养也。遇阻滞之境,不怨不尤,惟自养以消之,故亨,然不可求速效也。约世法,则如垂衣裳而天下治,有苗弗格;约佛法,则如大集会中魔王未顺;约观心,则如道品调适之后,无始事障偏强,阻滞观慧,不能克证。然圣人御世,不忌顽民,如来化度,不嫌魔侣。观心胜进,岂畏夙障?譬诸拳石,不碍车轮;又譬钟击则鸣,刀磨则利;猪揩金山,益其光彩;霜雪相加,松柏增秀,故亨也。然当此时虽不足畏,亦不可轻于取功,须如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直俟阴阳之和而后雨耳。盖凡云起于东者易雨,起于西者难雨,今不贵取功之易,而贵奏效之迟也。杨慈湖曰:“畜有包畜之义,故云‘畜君何尤?’。此卦六四以柔得近君之位,而上下诸阳皆应之,是以小畜大,以臣畜君,故曰‘小畜’,其理亦通,其六爻皆约臣畜君说亦妙。”陈旻昭曰:“小畜者,以臣畜君,如文王之畜纣也;亨者,冀纣改过自新,望之之辞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者,言祇因自我西郊,故不能雨,怨己之德不能格君,乃自责之辞,犹所云:‘臣罪当诛’,天王圣明也。”六四则是出羑里时,九五则是三分天下有二以服事殷之时,上九则是武王伐纣之时,故施已行而既雨,然以臣伐君,冒万古不韪之名,故曰“君子征凶”。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既畜矣,而云小者,以在我之柔德既正,又有上下之刚应之,所以一切外难不足扰我镇定刚决之德,反藉此以小自养也。健则无物欲之邪,巽则无躁动之失,刚中则慧与定俱,故其志得行而亨也。云虽密而尚往,则修德不妨益进;自西郊而施未行,则取效不可欲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鼓万物者莫妙于风,懿文德,犹所谓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舞千羽于两阶而有苗格,即是其验,故曰“君子之德风”也。观心,则遍用事六度等对治助开名懿文德。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
      《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九二,牵复,吉。
      《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孪如,富以其邻。
      《象》曰:有孚孪如,不独富也。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
      《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时当小畜,六爻皆有修文德以来远人之任者也。初九刚而得正,克己复礼,天下归之,故吉;九二刚中,与初同复,故亦得吉;九三过刚不中,恃力服人,人偏不服。故舆说辐而不能行,尚不可以齐家,况可服远人乎?六四柔而得正,能用上贤以成其功,故惕出而无咎;九五阳刚中正,化被无疆,故能富以其邻;上九刚而不过,又居小畜之终,如密云之久而既雨,远近皆得安处太平,此乃懿尚文德,至于积满故能如此。然在彼臣妇,宜守贞而时时自危,不可恃君有优容之德而失其分。世道至此,如月几望,可谓圆满无缺矣。其在君子,更不宜穷兵黩武以取凶也。

      佛法观心释者,修正道时,或有事障力强,须用对治助开,虽用助开,仍以正道观慧为主。初九正智力强,故事障不能为害,而复自道;九二定慧得中,故能化彼事障反为我助而不自失;九三恃其干慧,故为事障所碍,而定慧两伤;六四善用正定以发巧慧,故血去而惕出;九五中正妙慧,体障即德,故能富以其邻;上九定慧平等,故事障释然解脱,如既雨既处而修德有功。夫事障因对助而排脱,必有一番轻安境界现前,名之为“妇”,而此轻安不可味着,味着则生上慢,自谓“上同极圣”,为“月几望”,若信此以往,则反成大妄语之凶矣,可不戒乎?
     


    履 
     

      天泽履
      履,虎尾,不咥人,亨。
      约世道,则顽民既格,上下定而为履。以说应干,故不咥人;约佛法,则魔王归顺,化道行而可履。以慈摄暴,故不咥人;约观心,则对治之后,须明识次位,而成真造实履。观心即佛,如履虎尾,不起上慢,如不咥人亨也。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说通悦)而应乎干,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刚中上,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履之道莫善于柔,柔能胜刚,弱能胜强。故善履者,虽履虎尾,亦不咥人。不善履者,虽履平地,犹伤其足。此卦以说应干,说即柔顺之谓臣有柔顺之德,乃能使彼刚健之主,中正光明,履帝位而不疚。否则不免于夬履贞厉矣!佛法释者,以定发慧,以修合性,以始觉而欲上契本觉,以凡学圣,皆名为柔履刚。得法喜名说,悟理性名应干不起上慢。进趣正位,则能以修合性,处于法王尊位如九五也。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佛法释者,深知即而常六,道不浪阶,是为辩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无咎。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此如伯夷、叔齐之履。佛法释者,以正慧力,深知无位次之位次,以此而往,则不起上慢矣。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此如柳下惠、蘧伯玉之履。佛法释者,中道定慧进趣佛果,而不自满足,潜修密证,不求人知,故吉。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此如项羽、董卓之履。佛法释者,知性德而不知修德,如眇其一目;尚慧行而不尚行行,如跛其一足。自谓能视,而实不见正法身也;自谓能履,而实不能到彼岸也。高谈“佛性”,反被“佛性”二字所害。本是卤莽武人,妄称祖师,其不至于堕地狱者鲜矣!问:“六三为悦之主,《彖》辞赞其应干而亨,爻胡贬之甚也?”答“《彖》约兑之全体而言,爻约六三不与初二相合,自信自任而言。”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
      《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
      此如周公吐握勤劳之履。佛法释者,定慧相济,虽未即证中道,然有进而无退矣。

      九五,夬履,贞厉。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此如汤武反身之履,亦如尧舜危微允执之履。或云:“此是诫辞,恐其为汉武也。”须虚心以应柔悦之臣,乃不疚而光明耳。佛法释者,刚健中正,决定证于佛性。从此增道损生,出没化物,不取涅盘以自安稳矣。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此如尧舜既荐舜禹于天,舜禹摄政,尧舜端拱无为之履。佛法释者,果彻因源,万善圆满,复吾本有之性,称吾发觉初心,故大吉也。周易禅解卷第二
     


    泰 
     

      上经之三地天泰
      泰,小往大来,吉亨。
      夫为下者每难于上达,而为上者每难于下交。今小往而达于上,大来而交于下,此所以为泰而吉亨也。约世道,则上下分定之后,情得相通,而天下泰宁;约佛法,则化道已行,而法门通泰;约观心,则深明六即,不起上慢,而修证可期。又是安忍强软二魔,则魔退而道亨也。强软二魔不能为患是小往,忍力成就是大来。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约四时则如春,天地之气交而万物咸通;约世道如初治,上下之情交而志同为善;约体质,则内阳而外阴,阳刚为主;约德性,则内健而外顺,无私合理;约取舍,则内君子而外小人。见贤思齐,见恶自省,故君子道长,则六爻皆有君子之道;小人道消,则六爻皆有保泰防否之功也。佛法释者,若得小往大来,则性德之天与修德之地相交,而万行俱通也。向上玄悟与向下操履相交,而解行不分作两橛也。内具阳刚之德,而外示阴柔之忍;内具健行不息之力,而外有随顺世间方便;内合佛道之君子,而外同流于九界之小人,能化九界俱成佛界,故君子道长而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财通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佛法释者,天地之道,即性具定慧;天地之宜,即定慧有适用之宜;财成辅相,即以修裨性也;左右民者,不被强软二魔所坏,则能用此二魔为侍者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阳刚之德,当泰之初,岂应终其身于下位哉?连彼同类以进,志不在于身家,故可保天下之终泰矣。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亡通无),得尚于中行。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刚中而应六五,此得时行道之贤臣也。故宜休休有容,荒而无用者包之,有才能冯河者用之,遐者亦不遗之,勿但以二阳为朋,乃得尚合六五中正之道而光大耳。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世固未有久泰而不否者。顾所以持之者何如耳?九三刚正,故能艰贞而有福,挽回此天地之际。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柔正之德,处泰已过中之时。虽无致治真实才力,而赖有同志以防祸乱,则不约而相信,故犹可保持此泰也。俞玉吾曰:“泰之时,三阴阳皆应,上下交而志同,不独二五也。干之初爻,即拔茅连茹以上交;四为坤之初爻,亦翩然连类而下交;三交乎上,既勿恤其孚,故四交于下,亦不戒以孚,上下一心,阴阳调和,此大道为公之盛,所以为泰。”季彭己曰:“失实,言三阴从阳而不为主也,阳实则能为主,阴虚则但顺承乎阳而已,不有其富之义也。中心愿者,言其出于本心也。”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柔中居尊,下应九二,虚心用贤,而不以君道自专。如帝乙归妹,尽其妇道而顺乎夫子。夫如是,则贤人乐为之用,而泰可永保矣。

      上六,城复(复通覆)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泰极必否,时势固然。阴柔又无拨乱之才,故诫以勿复用师,上既失权,下必擅命,故有自邑告命者。邑非出命之所,而今妄自出命,亦可羞矣!然上六祇是无才,而以阴居阴,仍得其正,非是全无德也。但遇此时势,故命乱而出自邑人耳。
      约佛法释六爻者,夫欲安忍强软二魔,须藉定慧之力。初九刚正,故内魔既降,外魔亦伏,似拔茅而连汇;九二刚中,故外魔既化,内魔不起,尚中行而光大;九三过刚,故须艰贞,方得无咎。以其本是正慧,必能取定,故为天地相际;六四正定孚于正慧,故虽不富而能以邻。知魔无实,则魔反为吾侍而如邻;六五定有其慧,故能即魔界为佛界,具足福慧二种庄严,如帝乙归妹而有祉元吉;上六守其劣定,故魔发而成乱。
     


    否 
     

      天地否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约世道,则承平日久,君民逸德,而气运衰颓;约佛法,则化道流行,出家者多,而有漏法起;约观心,则安忍二魔之后,得相似证,每每起于似道法爱而不前进。若起法爱,则非出世正忍正智法门,故为匪人,而不利君子贞,以其背大乘道,退堕权小境界故也。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
      佛法释者,若起似道法爱,则修德不合性德之天,而万行俱不通也。向上不与向下合一,而不能从寂光垂三土之邦国也;内证阴柔顺忍,而置阳刚佛性于分外;内同二乘之小人,而置佛果君子于分外;自不成佛,不能化他成佛,故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强软二魔,人每畏惧,故泰传极庆快之辞以安慰之,令无退怯,顺道法爱。人每贪恋,故否传极嗟叹之辞以警策之,令无取着。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辟通避)难,不可荣以禄。
      佛法释者,观此顺道法爱,犹如险坑之难,而不取其味,是谓“不可荣以禄”也。

      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
      《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六爻皆有救否之任,皆论救否之方,不可以下三爻为匪人也。初六柔顺而居阳位,且有同志可以相济,故拔茅连汇而吉亨。但时当否初,尤宜思患豫防,故诫以贞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
      柔顺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惟以仁慈培植人心,挽回天运,故小人得其包承而吉。然在六二大人分中,见天下之未平,心犹否塞不安,不安乃可以致亨,而非小人所能乱矣。

      六三,包羞。
      《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以阴居阳在下之上,内刚外柔,苟可以救否者,无不为之,岂顾小名小节?谚云:“包羞忍耻是男儿,时位使然,何损于顺坤之德哉?”《易》因曰:“此正处否之法,所谓唾面自干,褫裘纵博者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畴通俦)离祉。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刚而不正,以居上位,宜有咎也。但当否极泰来之时,又得畴类共离于祉,故救否之志得行。离者,附丽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阳刚中正,居于君位,下应柔顺中正之臣,故可以休否而吉,然患每伏于未然,乱每生于所忽,故必念念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治不忘乱,如系物于苞桑之上,使其坚不可拔,此非大人,其孰能之。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刚不中正,居卦之外,先有否也,但否终则倾,决无长否之理,故得后有喜耳。
      佛法释者,顺道法爱,非阳刚智德不能拔之,初六法爱未深,而居阳位,若能从此一拔,则一切俱拔,故勉以贞则吉亨,劝其志在于君,君即指法身实证也,六二法爱渐深,故小人则吉,大人正宜于此作否塞想,乃得进道而亨,六三法爱最深,又具小慧,妄认似道为真,故名包羞,九四刚而不正,虽暂起法爱,终能自拔而志行,九五刚健中正,故直入正位而吉,然尚有四十一品无明未断,所以位位皆不肯住,名其亡其亡,从此心心流入萨婆若海,证念不退,名系于苞桑,上九阳居阴位,始亦未免法爱,后则智能力强,故能倾之。
     


    同人 
     

      天火同人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约世道,则倾否必与人同心协力;约佛法,则因犯结制之后,同法者同受持;约观心,则既离顺道法爱,初入同生性,上合诸佛慈力,下同众生悲仰,故曰“同人”。苏眉山曰:“野者,无求之地。立于无求之地,则凡从我者皆诚同也。彼非诚同,而能从我于野哉?同人而不得其诚同,可谓同人乎?故天与火同人,物之能同于天者盖寡矣!天非同于物,非求不同于物也。立乎上,而能同者自至焉,其不能者不至也。至者非我援之,不至者非我拒之,不拒不援,是以得其诚同而可以涉川也。苟不得其诚同,与之居安则合,与之涉川则溃矣!”;观心释者,野是三界之外,又寂光无障碍境也。既出生死,宜还涉生死大川以度众生,惟以佛知佛见示悟众生,名为“利君子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干,曰同人。(苏眉山曰:“此专言二”)同人曰:同人于野,亨,(苏眉山曰:“此言五也,故别之”)利涉大川。干,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观心释者,本在凡夫,未证法身,名之为柔。今得入正位,得证中道,遂与诸佛法身干健之体相应,故曰“同人”,此直以同证佛性为同人也。既证佛体,必行佛德以度众生,名为干行。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如日月丽天,清水则影自印现,乃君子之正也。惟君子已断无明,得法身中道,应本具二十五王三昧,故能通天下之志,而下合一切众生,与诸众生同悲仰耳。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不有其异,安显其同?使异者不失其为异,则同乃得安于大同矣!佛法释者,如天之与火,同而不同,不同而同。十法界各有其族,各为一物,而惟是一心。一心具足十界,十界互具,便有百界千如之异,而百界千如究竟元只一心,此同而不同,不同而同之极致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同人之道,宜公而不宜私。初九刚正,上无系应,出门则可以至于野矣,故无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六二得位得中以应乎干,卦之所以为同人者也。然以阴柔不能远达,恐其近昵于初九九三之宗,则吝矣。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夫二应于五,非九三所得强同也。三乃妄冀其同,故伏戎以邀之,升高陵以伺之。然九五阳刚中正,名义俱顺,岂九三非理之刚所能敌哉?其,即指三。高陵指五,五远于三,如高陵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离象为墉。四亦妄冀同于六二,故欲乘九三之墉以下攻之。但以义揆,知必取困,故能反则而弗攻耳。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六二阴柔中正,为离之主,应于九五,此所谓不同而同,乃其诚同者也。诚同而为三四所隔,能弗号咷而用大师相克哉?中故与二相契,而不疑其迹。直,故号咷用师而不以为讳。郑孩如曰:“大师之克,非克三四也,克吾心之三四也。私意一起于中,君子隔九阍矣。甚矣!克己之难也,非用大师,其将能乎?”杨诚斋曰:“师莫大于君心,而兵革为小。”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苏眉山曰:“无所苟同,故无悔。莫与共立,故志未得。”观心释者,六爻皆重明欲证同人之功夫也。夫欲证入同人法性,须藉定慧之力,又复不可以有心求,不可以无心得,所谓“时节若到,其理自彰”,此修心者勿忘勿助之要诀也。初九正慧现前,不劳功力,便能出生死门;六二虽有正定,慧力太微,未免被禅所牵,不出三界旧宗;九三偏用其慧,虽云得正,而居离之上,毫无定水所资,故如升于高陵,而为顶堕菩萨,三岁不兴;九四定慧均调,始虽有期必之心,后乃知期必不能合道,卒以无心契入而吉;九五刚健中正,而定力不足,虽见佛性,而不了了。所以先须具修众行,积集菩提资粮,藉万善之力,而后开发正道。盖是直缘中道佛性,以为迥出二谛之外,所以先号咷而后笑也;上九定慧虽复平等,而居干体之上,仅取涅盘空证,不能入廛垂手,故志未得。
     


    谦 
     

      地山谦
      谦,亨,君子有终。
      约世道,则地平天成,不自满假;约佛化,则法道大行之后,仍等视众生,先意问讯,不轻一切;约观心,则圆满菩提,归无所得,凡此皆亨道也。君子以此而终如其始,可谓果彻因源矣!

      《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君子之终也。
      儒则文王视民如伤,尧舜其犹病诸。佛则十种不可尽,我愿不可尽,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不取灭度。所以世出世法,从来无有盈满之日。苟有盈满之心,则天亏之,地变之,鬼神害之,人恶之矣。以此谦德现形十界,则示居佛位之尊固有光,纵示居地狱之卑,亦无人能踰胜之也。
      吴幼清曰:“谦者,尊崇他人以居己上,而己亦光显;卑抑自己以居人下,而人亦不可踰越之,此君子之所以有终也。”

      《象》曰: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
      山过乎高,故多者裒之;地过乎卑,故寡者益之。趣得其平,皆所以为谦也。佛法释者,裒佛果无边功德之山,以益众生之地,了知大地众生皆具佛果功德山王。称物机宜,而平等施以佛乐,不令一人独得灭度。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
      苏眉山曰:“此最处下,是谦之过也,是道也。无所用之,用于涉川而已。有大难,不深自屈折,则不足以致其用。牧者,养之以待用云尔。”

      六二,鸣谦,贞吉。
      《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
      苏眉山曰:“谦之所以为谦者,三也。其谦也以劳,故闻其风被其泽者,莫不相从于谦。六二其邻也,上六其配也,故皆和之而鸣于谦。而六二又以阴处内卦之中,虽微九三,其有不谦乎?故曰‘鸣谦贞吉’,鸣以言其和于三,贞以见其出于性也。”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
      《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
      苏眉山曰:“劳,功也。艮之制在三,而三亲以艮下坤,其谦至矣!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是得谦之全者也。故《彖》曰:‘君子有终’,而三亦云。”

      六四,无不利,撝谦。
      《象》曰:无不利,撝谦,不违则也。
      虽居九三劳谦之上,而柔顺得正,故无不利而为撝谦。夫以谦撝谦,此真不违其则者也。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苏眉山曰:“直者,曲之矫也;谦者,骄之反也,皆非德之至也。故两直不兼容,两谦不相使。九三以劳谦,而上下皆谦以应之。内则鸣谦,外则伪谦,其甚者则谦谦,相追于无穷。相益不已,则所谓‘裒多益寡,称物平施’者,将使谁为之?若夫六五则不然,以为谦乎?则所据者刚也;以为骄乎?则所处者中也。惟不可得而谓之谦,不可得而谓之骄,故五谦莫不为之使也。求其所以能使此五谦者而无所有,故曰‘不富以其邻’;至于侵伐而不害为谦,故曰‘利用侵伐’;莫不为之用者,故曰‘无不利’。”蕅益曰:“征不服正是裒多名谦。”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
      《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
      苏眉山曰:“鸣谦一也。六二自得于心,而上六志未得者,以其所居非安于谦者也,特以其配之劳谦而强应焉。貌谦而实不至,则所服者寡矣。故虽有邑国,而犹叛之,夫实虽不足,而名在于谦,则叛者不利。叛者不利,则征者利矣。”
      佛法释此六爻者,亦约二义:一约佛果八相;二约内外四众。一约佛果八相者,初六即示现降神入胎,及初生相。久证无生,复示更生,故为卑以自牧;六二即示现出家。久度生死,自言为生死故出家,是为鸣谦;九三即示现降魔成道,久超魔界,证大菩提,而为众生现此劳事,使观者心服;六四即示现三七思惟,久巳鉴机,而不违设化仪则;六五即示现转大法轮,本无实法,皆是善巧权现,故为“不富”。能令十方诸佛同为证明,故为“以邻”。破众生三惑,令归顺于性具三德,故为“利用侵伐”;上六即示现灭度。以众生机尽,应火云亡,为志未得,即以灭度而作佛事,令诸众生未种善根者得种,已种者熟,已熟者脱,为征邑国也。二约内外四众者,初六是沙弥小众,故为卑以自牧;六二是守法比丘众,故为鸣谦贞吉;九三是弘法比丘,宰任玄纲,故为劳谦君子;六四是外护人中优婆塞等,故恒谦让一切出家大小乘众而为撝谦,乃不违则;六五是护法欲界诸天,故能摧邪以显正,而征不服;上六是色无色天,虽亦护正摧邪,而禅定中无瞋恚相,不能作大折伏法门,故志未得。 
     

    大有 
     

      火天大有
      大有,元亨。
      约世道,则同心倾否之后,富有四海;约佛法,则结戒说戒之后,化道大行;约观心,则证入同体法性之后,功德智能以自庄严,皆元亨之道也。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佛法释者,从凡夫地直入佛果尊位,证于统一切法之中道,而十界皆应顺之,名为大有。刚健文明,圣行梵行皆已成也,应乎天而时行。证一心中五行,以天行为体,而起婴儿行病行之用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佛法释者,修恶须断尽,修善须满足,方是随顺法性第一义天之休命也。休命者,十界皆是性具性造,但九界为咎,佛界为休;九界为逆,佛界为顺。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夫有大者,患其多交而致害也,艰则终亦如初矣。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大车,谓六五虚而能容也,虽有能容之圣君,然非九二积中之贤臣以应之,何能无败?
      九三,公用亨(亨通享)于天子,小人弗克。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刚正而居大臣之位,可通于圣君矣!岂小人所能哉?
      九四,匪其彭,无咎。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辩晰(晰疑晢)也。
      彭,盛也,壮也。九四刚而不过,又居离体,明辩晰而匪彭,可以事圣君矣。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柔中居尊,专信九二,而天下信之。不怒而民威于鈇銊,不俟安排造作以为威也。苏眉山曰:“以其无备,知其有余也。夫备生于不足,不足之形现于外,则威削。”
      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佑也。
      苏眉山曰:“曰佑,曰吉,曰无不利,其为福也多矣!而终不言其所以致福之由,岂真无说也哉?盖其所以致福者远矣!”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信也,顺也,尚贤也。此三者,皆六五之德也;易而无备,六五之顺也;厥孚交如,六五之信也;群阳归之,六五之尚贤也。上九特履之尔,我之能履者,能顺且信,又以尚贤,则天人之助将安归哉?故曰‘圣人无功,神人无名’。”
      约佛法释六爻,又有二义:一约果后垂化;二约秉教进修。一约果后垂化者,初九垂形四恶趣中,而不染四趣烦恼,但是大悲,与民同患,故无交害而恒艰;九二垂形人道,能以大乘广度一切,故有攸往而不败;九三现行天道,不染诸天欲乐,及与禅定,故非小人所能。设小人而入天趣,未有不被欲乐禅定所害者也;九四现二乘相,故匪其彭,不与二乘同取涅盘偏证,故明辩晰(晰疑晢),言有大乘智能辩才也;六五现菩萨相,应摄受者而摄受之,故厥孚交如。应折伏者而折伏之,故威如吉。信以发志,是接引善根众生,易而无备,是折伏恶机众生也;上九现如来形,故自天佑之吉无不利,所谓依第一义天,亦现为天人师也。二约秉教进修者,初九秉增上戒学,故不与烦恼相交;九二秉增上心学,故于禅中具一切法而不败;九三秉增上慧学,故能亨于天子。然此慧学,坐断凡圣情解,扫空荡有,每为恶取空者之所借口,所以毫厘有差,天地悬隔。小人弗克用之,用则反为大害;九四秉通教法,但是大乘初门,故匪其彭,虽与二乘同观无生,而不与二乘同证,故明辩晰;六五秉别教法,仰信中道,故厥孚交如。别修缘了,故威如而吉;上九秉圆教法,全性起修,全修在性,故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豫 
     

      雷地预
      豫,利建侯行师。
      约世道,则圣德之君,以谦临民,而上下胥悦;约佛化,则道法流行,而人天胥庆;约观心,则证无相法,受无相之法乐也。世道既豫,不可忘于文事武备,故宜建侯以宣德化,行师以备不虞,道法既行,不可失于训导警策,故宜建侯以主道化,行师以防弊端。自证法喜,不可不行化导,故宜建侯以摄受众生,行师以折伏众生也。又慧行如建侯,行行如行师;又生善如建侯,灭恶如行师。初得法喜乐者,皆应为之。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
      顺以动,虽豫之德,实所以明保豫之道也。夫六十四卦皆时耳,时必有义,义则必大,何独豫为然哉?豫则易于怠忽,故特言之。佛法释者,惟顺以动,故动而恒顺,所谓称性所起之修,全修还在性也。时义岂不大哉!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佛法释者,作乐,如经所谓梵呗咏歌自然敷奏也;崇德,以修严性也,殷荐上帝,即名本源自性为上帝;祖考,谓过去诸佛也。

      初六,鸣豫,凶。
      《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夫盛极必衰,乐极必苦,豫不可以不慎也。故六爻多设警策之辞,亦即《彖》中“建侯行师”之旨耳。初六上和九四而为豫,自无实德,志在恃人而已,能弗穷乎?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苏眉山曰:“以阴居阴,而处二阴之间,晦之极,静之至也。以晦观明,以静观动,则凡吉凶祸福之至,如长短黑白陈于吾前,是以动静如此之果也。介于石,果于静也;不终日,果于动也。是故孔子以为知机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六三亦无实德,上视四以为豫,急改悔之可也。若迟,则有悔矣!夫视人者岂能久哉?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为豫之主,故名由豫。夫初与三与六,皆由我而为豫矣。二五各守其贞,慎勿疑之。不疑,则吾朋益固结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
      《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二五皆得中,故皆不溺于豫而为贞也。但二远于四,又得其正,故动静不失其宜。五乘九四之刚,又不得正,安得不成疾乎?然犹愈于中丧其守而外求豫者也。

      上六,冥豫,成有沦,无咎。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豫至于冥,时当息矣。势至于成,必应变矣。因其变而通之,因其冥而息之,庶可以免咎耳。
      佛法释者,九四为代佛扬化之人,余皆法门弟子也。初六不中不正,恃大人福庇,而忘修证之功,故凶;六二柔顺中正,能于介尔心中,彻悟事造理具两重三千,其理决定不可变易。顿悟顿观,不俟终日之久,此善于修心得其真正法门者也,故吉;六三亦不中正,但以近于严师,故虽盱豫,而稍知改悔,但无决断勇猛之心,故诫以悔迟则必有悔;九四为卦之主,定慧和平,自利利他,法皆成就,故朋坚信而志大行;六五柔质不正,反居明师良友之上,可谓病入膏盲,故名贞疾,但以居中,则一点信心犹在,善根不断,故恒不死;上六柔而得正,处豫之终,未免沉空取证,但本有愿力,亦不毕竟入于涅盘,终能回小向大,而有渝无咎,死水不藏龙,故曰“何可长?”也。若约位象人者,初六是破戒僧;六二是菩萨圣僧;六三是凡夫僧;九四是绍祖位人;六五是生年上座;上六是法性上座也。
     


    随 
     

      泽雷随
      随,元亨,利贞,无咎。
      约世道,则上下相悦,必相随顺;约佛化,则人天胥悦,受化者多;约观心,则既得法喜,便能随顺诸法实相,皆元亨之道也。然必利于贞,乃得无咎,不然,将为蛊矣。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随时之义大矣哉!
      震为刚,兑为柔,今震反居兑下,故名刚来下柔也。内动外悦,与时偕行,故为天下随时,犹儒者所谓“时习时中”,亦佛法中所谓“时节若到,其理自彰”。机感相合,名为“一时”,故随时之义称大。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观心释者,既合本源自性,上同往古诸佛,则必冥乎三德秘藏而入大涅盘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
      官者,物之正主,九五为六二正主,则六二乃官物也,而阴柔不能远达,乃变其节以随初,初宜守正,不受其随则吉。盖交六二于门内,则得二而失五,不如交九五于门外,虽失二而有功,君子以为不失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
      系初必失五,安有两全者哉?所以为二诫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
      四为丈夫,初为小子,三近于四,而远于初,然皆非正应也。但从上则顺,系近则固,故周公诫以居贞,而孔子赞其志。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六二欲往随九五,必历四而后至。四固可以获之,获则得罪于五而凶矣!惟深信随之正道,则心迹可明而无咎,亦且同初九之有功也。

      九五,孚于嘉,吉。
      《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六二阴柔中正,五之嘉偶也。近于初而历于四,迹甚可疑。九五阳刚中正,深信而不疑之,得二之心,亦得初与四之心而吉矣。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
      《象》曰:拘系之,上穷也。
      阴柔得正,居随之极,专信九五,而固结不解者也。故可亨于神明,然穷极而不足以有为矣。
      佛法释者,三阳皆为物所随,故明随机之义;三阴皆随顺乎阳,故明随师之道。初九刚正居下,始似不欲利生者,故必有渝乃吉,出门乃为有功;九四刚而不正,又居上位,虽膺弘法之任,有似夹带名利之心,故有获而贞凶。惟须笃信出世正道,则心事终可明白;九五刚健中正,自利利他,故孚于嘉而吉;六二柔顺中正,而无慧力,未免弃大取小;六三不中不正而有慧力,则能弃小从大。然虽云弃小从大,岂可藐视小简而不居贞哉?上六阴柔得正,亦无慧力,专修禅悦以自娱,乃必穷之道也。惟以此笃信之力,回向西方,则万修万人去耳。
     


    蛊 
     

      山风蛊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蛊者,器久不用而虫生,人久宴溺而疾生,天下久安无为而弊生之谓也。约世道,则君臣悦随,而无违弼吁咈之风,故成弊;约佛法,则天人胥悦举世随化,必有邪因出家者,贪图利养,混入缁林,故成弊;约观心究竟随者,则示现病行而为蛊。约观心初得小随顺者,既未断惑,或起顺道法爱,或于禅中发起夙习而为蛊。然治既为乱阶,乱亦可以致治,故有元亨之理,但非发大勇猛如涉大川,决不足以救弊而起衰也。故须先甲三日以自新,后甲三日以丁宁,方可挽回积弊,而终保其善图耳。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艮刚在上,止于上而无下济之光;巽柔在下,安于下而无上行之德。上下互相偷安,惟以目前无事为快,曾不知远忧之渐酿也。惟知此积弊之渐,则能设拯救之方,而天下可治。然岂当袖手无为而听其治哉?必须往有事如涉大川,又必体天行之有终有始然后可耳。世法佛法,垂化观心,无不皆然。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
      振民如风,育德如山,非育德不足以振民,非振民不足以育德,上求下化,悲智双运之谓也。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蛊非一日之故,必历世而后见,故诸爻皆以父子言之。初六居蛊之始,坏犹未深,如有贤子,则考可免咎也。然必惕厉乃得终吉。而干蛊之道,但可以意承考,不可承考之事。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苏眉山曰:“阴性安无事而恶有为,故母之蛊干之尤难,正之则伤爱不正则伤义,非九二不能任也。二以阳居阴,有刚之实,而无刚之迹,可以免矣。”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苏眉山曰:“九三之德与二无异,特不知所以用之。二用之以阴,而三用之以阳,故小有悔而无大咎。”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阴柔无德,故能益父之蛊。裕,益也。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柔中得位,善于干蛊。此以中兴之德而承先绪者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下五爻皆在事内,如同室有斗,故以父子明之;上爻独在事外,如乡邻有斗,故以王侯言之。“尚志”即是士之实事,“可则”即是廉顽起懦“高节”即所以挽回斯世之蛊者也。
      统论六爻:约世道,则初如贤士,二如文臣,三如贤将,四如便嬖近臣,五如贤王,六如夷齐之类;约佛化,则下三爻如外护,上三爻如内护。初六柔居下位,竭檀施之力以,承顺三宝者也;九二刚中,以慈心法门屏翰正法者也;九三过刚,兼威折之用,护持佛教者也;六四柔正,但能自守,不能训导于人;六五柔中,善能化导一切;上九行头陀远离行,似无意于化人,然佛法全赖此人以作榜样,故志可则也。约观心,则初六本是定胜,为父之蛊,但居阳位,则仍有慧子,而无咎。然必精厉一番,方使慧与定等而终吉;九二本是慧胜,为母之蛊,但居阴位,则仍有定。然所以取定者,为欲助慧而已,岂可终守此定哉?九三过刚不中,慧反成蛊,故小有悔。然出世救弊之要,终藉慧力,故无大咎;六四过于柔弱,不能发慧,以此而往,未免随味禅生上慢,所以可羞;六五柔而得中,定有其慧,必能见道;上九慧有其定,顿入无功用道,故为不事王侯而高尚其事之象。所谓“佛祖位中留不住”者,故“志可则”。
     


    临 
     

      地泽临
      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
      约世道,则干蛊之后,可以临民;约佛法,则弊端既革,化道复行;约观心,则去其禅病,进断诸惑,故元亨也。世法,佛法,观心之法,始终须利于贞,若乘势而不知返,直至八月,则盛极必衰,决有凶矣。八月为遯,与临相反,谓不宜任其至于相反,而不早为防闲也。

      《彖》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刚浸而长,故名为临。说而顺,刚中而应,故为大亨。以正与干之元亨利贞同道,此乃性德之本然也。若一任其至于八月,而不早为防闲,则必有凶。以有长有消,乃自然之势,惟以修合性者,乃能御天道,而不被天道所消长耳。

      《象》曰: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泽,谓四大海也。地以载物,海以载地,此无穷之容保也。佛法释者,教思无穷犹如泽,故为三界大师,容保无疆犹如地,故为四生慈父。

      初九,咸临,贞吉。
      《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约世道,则干蛊贵刚勇,临民贵仁柔;约佛法,则除弊宜威折,化导宜慈摄;约观心,则去恶宜用慧力入理宜用定力。初九刚浸而长,故为咸临,恐其任刚过进,故诫以贞则吉。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
      《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二亦居阳刚浸长之势,然此时尚宜静守,不宜乘势取进,故必吉乃无不利。若非吉便有不利矣!盖乘势取进,则未顺于大亨以正之天命故也。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
      《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柔而志刚,味着取进,以临为甘,而不知其无所利也。然既有柔德,又有慧性,必能反观忧改,则无咎矣。

      六四,至临,无咎。
      《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
      佛法释者,以正定而应初九之正慧,故为至临。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
      佛法释者,有慧之定,而应九二有定之慧,此所谓王三昧也。中道统一切法,名为大君之宜。

      上六,敦临,吉,无咎。
      《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柔顺得正,居临之终,如圣灵在天,默佑子孙臣民者矣!佛法释者,妙定既深,自发真慧,了知心外无法,不于心外别求一法,故为志在内而志无咎。
     


    观 
     

      风地观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约世道,则以德临民,为民之所瞻仰;约佛法,则正化利物,举世之所归凭;约观心,则进修断惑,必假妙观也。但使吾之精神意志,常如盥而不荐之时,则世法、佛法,自利利他,皆有孚而颙然可尊仰矣。

      《彖》曰:大观在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阳刚在上,示天下以中正之德。顺而不逆,巽而不忤,故如祭之盥手未荐物时。孚诚积于中,而形于外,不言而人自喻之也。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不可测知,故名神道。圣人设为纲常礼乐之教,民皆由之,而莫知其所以然,独非神道乎哉?神者,诚也。诚者,孚也。孚者,人之心也。人心本顺、本巽、本中、本正,以心印心,所以不假荐物而自服矣。
      佛法释,大观者,绝待妙观也;在上者,高超九界也;顺者,不与性相违也;巽者,偏于九界一切诸法也;中者,不堕生死涅盘二边也;正者,双照二谛,无减缺也;以观天下者,十界所朝宗也。世法则臣民为下,佛法则九界为下,观心则一切助道法门等为下。天之神道即是性德,性德具有常乐我净四德而不忒。以神道设教,即为称性圆教,故十界同归服也。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佛法释者,古佛省四土之方,观十界之民,设八教之网以罗之,如风行地上,无不周偏也。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阴柔居下,不能远观,故如童幼之无知也。小人如童幼,则不为恶,君子如童幼,则无以治国平天下矣。

      六二,窥观,利女贞。
      《象》曰:窥观女贞,亦可丑也。
      柔顺中正以应九五,女之正位乎内,从内而观者也。士则丑矣。

      六三,观我生,进退。
      《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
      进以行道,退以修道,能观我生,则进退咸不失道。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
      柔而得正,密迩圣君,无忝宾师之任矣。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
      《象》曰:观我生,观民也。
      修己以敬,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此君子之道也。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
      《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
      处师保之位,天下谁不观之?非君子能无咎乎?既为天下人所观,则其为观于天下之心,亦自不能稍懈,故志未平。
      约佛法释六爻者:初是外道,为童观,有邪慧故;二是凡夫,为窥观,耽味禅故;三是藏教之机,进为事度,退为二乘;四是通教大乘初门,可以接入别圆,故利用宾于王;五是圆教之机,故观我即是观民,所谓心佛众生三无差别;上是别教之机,以中道出二谛外,真如高居果头,不达平等法性,故志未平。又约观心释六爻者:初是理即,如童无所知;二是名字即,如女无实慧;三是观行即,但观自心;四是相似即,邻于真位;五是分证即,自利利他;六是究竟即,不取涅盘,遍观法界众生,示现病行,及婴儿行。
     


    噬嗑 
     

      上经之四
      火雷噬嗑
      噬嗑,亨,利用狱。
      约世道,则大观在上,万国朝宗。有不顺者,噬而嗑之,舜伐有苗,禹戮防风之类是也;约佛法,则僧轮光显之时,有犯戒者治之;约观心,则妙观现前,随其所发烦恼业病魔禅慢见等境,即以妙观治之,皆所谓亨而利用狱也。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王道以正法养天下,佛法以正教养僧伽,观心以妙慧养法身,皆颐之象也。顽民梗化而须治,比丘破戒而须治,止观境发而须观,皆有物之象也。刚柔分,则定慧平等;动而明,则振作而智照不昏;雷电合而章,则说默互资,雷如说法,电如入定放光也。二五皆柔,故柔得中,即中道妙定也。上行者,震有奋发之象,离有丽天之象。虽不当位者,六五以阴居阳,如未入菩萨正位之象,然观行中定慧得所,故于所发之境,善用不思议观以治之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明罚即所以敕法,如破境即所以显德也。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夫噬嗑者,不论世法佛法,自噬噬他,皆须制之于早,不可酿至于深。又须得刚克柔克之宜,不可重轻失准。今初九在卦之下,其过未深,以阳居阳,又得其正,故但如屦校灭趾,即能惩恶不行而无咎也。灭趾,谓校掩其趾。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阴柔中正,其过易改,故如噬肤。下乘初九之刚,故如灭鼻。灭鼻,谓肤掩其鼻。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在下之上,过渐深矣!以阴居阳,又有邪慧,如毒,吝可知也。然当噬嗑之时,决不至于怙终,故得无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田猎射兽,矢锋入骨而未拔出,今噬干胏时,方乃得之,亦可畏矣!此喻积过已久也,然刚而不过,必能自克,故利于艰贞则吉。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柔虽如肉,而过成已久,如肉已干矣!赖有中德可贵,如得黄金,守此中德之贞,兢兢惕厉,庶可复于无过耳。

      上九,何(何通荷)校灭耳,凶。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过恶既盈,不可复救,如荷厚枷,掩灭其耳,盖由聪听不明,不知悔过迁善以至此也。
      观心释者:初九境界一发,即以正慧治之,如灭趾而令其不行;六二境发未深,即以正定治之,所噬虽不坚硬,未免打失巴鼻;六三境发渐甚,定慧又不纯正,未免为境扰乱,但不至于堕落;九四境发夹杂善恶,定慧亦不纯正,纵得小小法利,未证深法;六五纯发善境,所得法利亦大,然犹未入正位,仍须贞厉乃得无咎;上九境发极深,似有定慧,实则不中不正,反取邪事而作圣解,永堕无闻之祸也。
     


    贲 
     

      山火贲
      贲,亨,小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所噬既嗑之后,偃武修文;约佛法,则治罚恶僧之后,增设规约;约观心,则境发观成之后,定慧庄严。凡此皆亨道也,然世法佛法,当此之时,皆不必大有作为,但须小加整饬而已。

      《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贲则必亨,以其下卦本干,而六二以柔来文之,则是质有其文,亦是慧有其定,故亨也。上卦本坤,而上九分刚以文之,则是文有其质,亦是定有其慧,故小利有攸往也。文质互资,定慧相济,性德固然,非属强设,名为天文。体其有定之慧寂而常照,为文明。体其有慧之定,照而常寂,为止,是谓以修合性,名为人文。性德则具造十界,故观之可察时变。修德则十界全归一心,故观之可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贲非折狱之时也,庶政苟明,则可以使民无讼矣。佛法释者,山下有火,外止内明。故于三千性相之庶政,一一明之,了知一切法正一切法邪,终不妄于其中判断一是一非,而生取舍情见,如无敢折狱也。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卦虽以刚柔相文,得名为贲,而实非有事于矫饰也。故六爻皆取本色自贲,而终极于曰贲,正犹诗所谓“素以为绚”,盖天下之真色,固莫有胜于白者。今初九抱德隐居,晚食以当肉,安步以当车,乃以义自贲者也。

      六二,贲其须。
      《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柔顺中正,虚心以取益乎上下之贤,乃以师友自贲者也。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刚正而居明体之上,足以润及于六二六四,而使之同为圣贤,乃以师道自贲者也。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柔而得正,知白贲之可贵,故求贤无厌倦心,近则亲乎九三,俯则应乎初九,仰则宗乎上九,无一非我明师良友;即六二、六五,亦皆我同德相辅之朋。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安有寇哉?盖由居上卦之下,则是上而能下,不敢自信自专,乃以虚心自贲者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柔中而有阳刚之志,能知道德之乐,而不以势位自骄,视天位之尊与丘园等,如大禹之菲饮食。恶衣服,卑宫室,为束帛戋戋吝惜之象。实则吾无间然而终吉,盖以盛德自贲者也。

      上九,白贲,无咎。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以刚居艮止之极,又在卦终,而居阴位,则非过刚。年弥高,德弥邵,纯净无疵,如武公之盛德至善以自贲者也。
      佛法释者:初九以施自贲;六二以戒自贲;九三以忍自贲;六四以进自贲;六五以定自贲;上九以慧自贲。又初九为理贲,不以性德滥修德故;六二为名字贲,从此发心向上故;九三为观行贲,不可暂忘故;六四为相似贲,不住法爱故;六五为分证贲,于三谛不漏失故;上九为究竟贲,复于本性,无纤瑕故。
     


    剥 
     

      山地剥
      剥,不利有攸往。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约世道,则偃武修文之后,人情侈乐,国家元气必从此剥;约佛法,则规约繁兴之后,真修必从此剥;约观心有二义:一约得边,则定慧庄严之后,皮肤脱尽,真实独存,名之为剥;一约失边,则世间相似定慧,能发世间辩才文彩,而于真修之要反受剥矣!约得别是一途,今且约失而论,则世出世法皆不利有攸往,所谓“不利有攸往”者,非谓坐听其剥,正示挽回之妙用也。往必受剥,不往,则顺而止之,所以挽回其消息盈虚之数,而合于天行也。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山附于地,所谓“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也,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故厚下乃可安宅,此救剥之妙策也。观心释者,向上事,须从脚跟下会取,正是此意。
      六爻约世道,则朝野无非阴柔小人,惟一君子高居尘外;约佛化,则在家出家,皆以名利相縻,惟一圣贤远在兰若;约观心,则修善断尽,惟一性善从来不断。

      初六,剥床以足,蔑(蔑通灭)贞凶。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床者所以栖身,剥床则身无所栖矣!初在最下,故如剥足。于世法为恶民,于佛法为恶伽蓝民,于观心为剥损戒足也。别约得者,是剥去四恶趣因,然设无四恶趣,则大悲无所缘境,故诫以蔑贞凶。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于世法为恶臣,于佛法为恶檀越,于观心为剥损禅定。无定,则散乱不能辨理,故未有与;别约得者,是剥去人天散善,然设无人天散善,则无以摄化众生,故亦诫以蔑贞凶。

      六三,剥之,无咎。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于世法,为混迹小人之君子;于佛法,为有正见之外护;于观心,为剥损智能,剥慧则不着于慧,故能因败致功,坐断两头而失上下。又别约得者,是剥去色无色界味禅暗定,故得无咎。

      六四,剥床以肤,凶。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下卦如床,上卦如身,今剥及身肤,不可救矣!于世法为恶宰辅,于佛法为恶比丘,于观心为剥无一切因果。别约得者,是剥去二乘入真法门,然设无真谛,则无以出生死而不染世间过患,故诫以切近于灾,所谓“毫厘有差,天地悬隔”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于世法,为柔君以在君位,又居阳而得中,能师事上九高贤,挽回天下之乱,如文王之师吕尚;于佛法,为福德比丘作丛林主,率众僧以师事圣贤;于观心,为即修恶以达性恶,性恶融通,任运摄得佛地性善功德,故无不利。又别约得者,从空入假,剥二边以归中道,故须达中道统一切法,如贯鱼以宫人宠,使法法皆成摩诃衍道,则无不利。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于世法为事外高贤,如吕尚箕子之类;于佛法为出世高流,人间福田;于观心为性善终不可剥,故如硕果不食,君子悟之以成道,小人恃之而生滥圣之慢者也。别约得者,亦指性德从来不变不坏,能悟性德,则当下满足一切佛法。故君子得舆,执性废修,则堕落恶趣,故小人剥庐。
     


    复 
     

      地雷复
      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衰剥之后,必有明主中兴而为复;约佛化,则沦替之后,必有圣贤应现,重振作之而为复;约观心又二义:一者、承上卦约失言之,剥而必复,如平旦之气,好恶与人相近,又如调达得无根信也,二者承上卦约得言之,剥是荡一切情执,复是立一切法体也。若依第三观,则从假空名剥,从空入假名复。若一心三观,则以修吻性名剥,称性垂化名复。复则必亨,阳刚之德为主,故出入可以无疾。以善化恶,故朋来可以无咎。一复便当使之永复,故反复其道,至于七日之久,则有始有终,可以自利利他而有攸往也。

      《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利有攸往,刚长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
      观心释者,佛性名为天地之心,虽阐提终不能断,但被恶所覆而不能自见耳。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一念菩提心,能动无边生死大海,复之所以得亨者,以刚德称性而发,遂有逆反生死之势故也。此菩提心一动,则是顺修,依此行去,则出入皆无疾,朋来皆无咎矣。然必反复其道七日来复者,体天行之健而为自强不息之功当如是也。充此一念菩提之心,则便利有攸往,以刚虽至微,而增长之势已自不可御也,故从此可以见吾本具之佛性矣!又出谓“从空出假”,入谓“从假入空”,既顺中道法性,则不住生死,不住涅盘,而能游戏于生死涅盘,故无疾也。朋谓九界性相,开九界之性相,咸成佛界性相,故无咎也。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杨慈湖曰:“舜禹十有一月朔巡狩,但于冬至日则不行耳。”观心释者,复虽有刚长之势,而利有攸往,然必静以养其机。故观行即佛之先王,既大悟藏性之至日,必关闭六根,脱粘内伏,暂止六度万行商旅之事,但观现前一念之心,而未可遍历阴界入等诸境以省观也。

      初九,不远复,无祇悔,元吉。
      《象》曰:不远之复,以修身也。
      此如颜子。约佛法者,正慧了了,顿见佛性,顿具诸行,所以元吉,如圆教初住。又约六度,即是般若正道。

      六二,休复,吉。
      《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此如曾子。约佛法者,正定得中,邻真近圣,如圆教十信。又约六度,即是正定与慧相连。

      六三,频(频通颦)复,厉无咎,
      《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此如子路。约佛法者,有定有慧,而不中正,故须先空次假后中,名为“频”,复勤劳修证而得无咎。又约六度,即是精进勤策相续。

      六四,中行,独复。
      《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此如蘧伯玉。约佛法者,正定而与初应,如通教利根接入于圆。又约六度,即是忍辱,由与初应,则生法二忍,便成第一义忍。

      六五,敦复,无悔。
      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
      此如周宣汉文、宋仁。约佛法者,定慧调匀,亦且得中,但与阳太远,故必断惑证真之后,俟开显而会入圆位,如藏通二乘。又约六度,即是持戒,虽远于初,但自考三业无失,自然合理而得无悔。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
      《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此如王安石、方孝孺等,生今反古,名为迷复,非昏迷不复之谓。约佛法者,不中不正,恃世间小定小慧以为极则,因复成迷,故不惟凶,且有灾眚。若以此设化教人,必大败法门,损如来之正法。至于十年而弗克征,以其似佛法而实非佛法,反于圆顿大乘之君道,如今世高谈圆顿向上者是也。又约六度,即是布施,而远于智能,着相,着果报,起慢起爱亦能起见。故虽是善因,反招恶果,良由不达佛法之君道故耳。
     


    大畜 
     

      山天大畜
      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
      畜,蓄积也,蓄积其无妄之道以养育天下者也。约世道,则中兴之主,复于无妄之道,而厚蓄国家元气;约佛化,则四依大士,复其正法之统,而深养法门龙象;约观心,则从迷得悟,复于无妄之性,而广积菩提资粮,皆所谓大畜也。世出世法,弘化进修,皆必以正为利,以物我同养为公,以历境练心为要,故不家食吉,而利涉大川也。

      《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刚上而尚贤,能止健,大正也。不家食吉,养贤也;利涉大川,应乎天也。
      干之刚健,艮之笃实,皆有辉光之义焉。以此日新其德,则蓄积深厚广大,故名大畜。然所谓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者,非是性外别立修德,乃称性所起之修,全修在性者也。试观干德之刚,上行居卦之终,而六五能尊尚之,且卦体外止内健,岂非“本性大正”之道乎?六五以柔中之德,上则养贤师以风天下,下则养贤士以储国用,岂非“不家食吉”之正道乎?且以柔中之德,应九二天德之刚,刚柔相济,何远不通?岂非“利涉大川”之正道乎?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一山之中具有天之全体,一念心中具摄十世古今。揽五时八教之前言,该六度万德之往行,以成我自心之德,以此自畜,即以此畜天下矣!
      吴幼清曰:“识,谓记之于心。德大于前言往行,犹天之大于山也。以外之所闻所见,而涵养其中至大之德,犹山在外,而藏畜至大之天于中也。前言往行,象山中宝藏之多,德象天之大。

      初九,有厉,利己。
      《象》曰:有厉利己,不犯灾也。
      六爻皆具刚健笃实辉光之义,而自新新民者也。初九阳刚在下,正宜隐居求志,故有惕厉之功,而先利自己。己利既成,任运可以利人。若己躬下事未办,而先欲度人,则犯灾矣。

      九二,舆说輹。
      《象》曰:舆说輹,中无尤也。
      刚而得中,专修定慧,似无意于得时行道者,然自利正是利他之本,故中无尤。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刚而得正,居干之上,不患不能度生也,患其欲速喜进,失于防闲耳。故必利于艰贞,闲其舆卫,乃利攸往。亦以上有六四之良友、六五之贤君、上九之明师与之合志,必能互相警励,故可往也。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
      《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柔而得正,下则应初九刚正之良友,亲九三刚正之畏友,上则近六五柔中之圣君。过端未形,而潜消默化,如童牛未角,先施以牿,更无抵触之患。以此自养,以此为天下式,大善而吉,悦而且乐者矣。

      六五,豮豕之牙,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豮,犗也。犗则不暴,而牙仍坚利也。柔得中位,尊上贤而应下干,性德既无偏颇,所养又复周足,自利成就,可以君临天下,举天下之善恶众庶,无不入吾陶冶,故如豮豕之牙。

      上九,何天之衢,亨。
      《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以刚柔相济之德,当圣君师保之任,隐居所求之志,至此大行无壅,盖不啻行于天衢也。
     


    无妄 
     

      天雷无妄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中兴之治,合于天道而无妄;约佛法,则中兴之化,同于正法而无妄;约观心,则复其本性,真穷惑尽而无妄。皆元亨而利于正者也。然世出世法,自利利他,皆须深自省察,不可夹一念之邪,不可有一言一行之眚,傥内匪正而外有眚,则决不可行矣!圣人持满之戒如此。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动而健,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佑,行矣哉?
      震之初爻,全揽干德为体,故曰“自外来为主于内”也。性德虽人人本具,然在迷情,反为分外。今从性起修,了知性德是我固有,故名“为主于内”,夫既称性起修,必须事事随顺法性。傥三业未纯,纵有妙悟,不可自利利他,既不合于性德,则十方诸佛不护念之,安能有所行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佛法释者,师子奋迅,三世益物,名“茂对时”,番番种熟脱,使三草二木任运增长而归一实,名“育万物”。

      初九,无妄,往吉。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彖》云:“无妄之往何之矣?乃指匪正有眚,出于无妄而往于妄也。”此云“无妄往吉”,乃依此真诚无妄而往应一切事也,所以得志而吉。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田一岁曰菑,三岁曰畬,世未有不耕而获,不菑而畬者。夫不耕不菑,此绝无望于获畬者也。然能获能畬,此何以致之乎?孔子云:“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又云:“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六二以阴柔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惟以求志达道为心,而毫不以富贵利禄为念,乃利有攸往而不变其塞耳。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不中不正,居震之上,此执无妄之理而成灾者也。夫行人得牛,何乃执理而求偿于邑人?岂非祸及无辜者乎?
      吴幼清曰:“无妄之善有三:刚也、当位也、无应也。刚者,实也;当位者,正也;无应者,无私累也。诸爻或有其三,或有其二,或有其一。初九三皆全,其最善也;九五、九四有其二,九五刚而中正,九四刚而无应,是其次也;六二、上九有其一,六二中正,上九刚实,是又其次也。唯六三于者咸无焉,而亦得为无妄,何也?下比中正之六二,上比刚实无私之九四,譬如有人,在己虽无一善,而上有严师,下有良友,亲近切磨,夹持熏染,亦不至于为恶,上六三之所以亦得为无妄也。”
      陈旻昭曰:“世固有忠臣孝子,遇不得已之时势,竟冒不忠不孝之名,而万古不能自白者,因灾而息其欲自陈白之妄心,是为无妄之灾。如系牛于邑,而行人得之,彼行人决不可查考,而邑人决无以自白,惟有吞声忍气,陪偿其牛而已,忠臣孝子之蒙怨者亦复如是。”

      九四,可贞,无咎。
      《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以阳居阴,不好刚以自任,盖其德性然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刚健中正,此无妄之至者也。夫立身于无过之地者,未免责人太过,所谓执药反成病矣,故勿药而有喜,盖以己律人,则天下孰能从之。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以阳居阴,虽非过刚,而居无妄之极,则是守常而不知变通者也。既无善权方便,其何以行之哉?
      佛法释者,六爻皆悟无妄之理而为修证者也。初九、正慧直进,故现生克果而得志;六二、正定治习,故须于禅法不取不证,则可以借路还家;六三、不中不正,虽有小小定慧能开示人,令其得道得果,如行人得牛,而自己反成减损,久滞凡地,如邑人之灾;九四、慧而有定,自利有余,乃是达其性具定慧,非是修而后有;九五、刚健中正,自利已圆,为众生故,示现病行,岂更须对治之药?即初心修观亦复如是,一切境界无非性德,体障即德,无可对治也;上九、不中不正,恃性德而不事修德,躬行多眚,何利之有?盖由一味高谈向上,以至于穷,故成灾也。
     


    颐 
     

      山雷颐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约世道,则畜德以养天下;约佛化,则畜德以利群生;约观心,则菩提资粮既积,而长养圣胎也。自利利他,皆正则吉。皆须视从来圣贤之所为颐者何如,皆须自视其所以为口实者何如。

      《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大矣哉!
      养正则吉。明养而非正,正而不养,皆非吉道也。不观圣贤之所养,则无以取法思齐;不观自养之口实,则无以匹休媲美。且如天地全体太极之德以自养,即能普养万物;圣人养贤辅成己德,即可以及万民。谁谓养正之外别有利人之方?故正自养时,即全具位育功能而称大也。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
      言语饮食,皆动之象也。慎之节之,不失其止也。故知养正莫善于知止。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阳刚为自养养他之具,知止为自养养他之贞。初九阳刚足以自养,如灵龟服气,可不求食,而居动体,上应六四,观彼口实,反为朵颐,失其贵而凶矣!此如躁进之君子。于佛法中,则如干慧外凡,不宜利物。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
      以上养下,乃理之常。六二阴柔,反藉初九之养,拂其经矣!又居动体,恐或不肯自安,将求颐于六五之丘。五虽与二为应,然亦阴柔,不能自养,何能养人?征则徒得凶耳。两阴无相济之功,故为失类,此如无用之庸臣。于佛法中,则如时证盲禅,进退失措。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阴柔不能自养,又不中正,以居动极,拂于颐矣!虽有上九正应,何能救之?终于无用而已,此如邪僻之宰官。于佛法中,则如六群乱众,大失轨范。

      六四,颠颐,吉。虎视耽(耽通眈)耽,其欲逐逐,无咎。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
      阴柔得正,而居止体,虽无养具,得养之贞者也。下应初九,赖其养以自养养人,此如休休有容之大臣,吉之道也。初方观我而朵颐,我随其视之耽耽,欲之逐逐,以礼而优待之。在初则不足贵,在我则养贤以及万民,可谓上施光矣!于佛法中,则如贤良营事,善为外护。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
      《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
      阴柔无养人之具,空居君位,故名拂经。居止之中,顺从上九,此亦养贤以及万民,为得其正者也。但可处常,不可处变;宜守成,不宜创业耳。此如虚己之贤君。于佛法中,则如柔和同行,互相勉勖。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
      《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以阳刚居止极,卦之所以为颐者此也。此如望隆之师保,可以拯济天下者矣!于佛法中,则如证道教授,宰任玄纲。
     


    大过 
     

      泽风大过
      大过,栋挠,利有攸往,亨。
      约世道,则贤君以道养天下,而治平日久;约佛化,则四依以道化群生,而佛法大行;约观心,则功夫胜进而将破无明也。夫治平既久,则乱阶必萌,所宜防微杜渐;化道既盛,则有漏易生,所宜陈规立矩;功夫既进,则无明将破,所宜善巧用心也。

      《彖》曰:大过,大者过也;栋挠,本末弱也。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大过之时大矣哉!
      大者既过,所以必当思患豫防。初上皆弱,所以刚中,不宜恃势令挠。刚虽过而得中,又以巽顺而悦行之所以犹有挽回匡济之术,乃得亨也。永保无虞亦在此时,盛极忽衰亦在此时,其关系岂不大哉?

      《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遯世无闷。
      泽本养木,而反灭木,大过之象也。惟以独立不惧,遯世无闷之力持之,庶学有本而养有素,可以砥柱中流耳。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世法佛法,当大过时,皆以刚柔相济为得,过刚过柔为失。今初六以柔居巽体之下,而在阳位,无功名富贵以累其心,唯庸德庸言下学上达以为其务者也;约佛法者,定有其慧,兼以戒德精严,故无咎。

      九二,枯杨生稊(稊通荑),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
      刚而得中,又居阴位,阳得阴助,如枯杨生稊老夫女妻之象。盖过于下贤者也;约佛法者,慧与定俱,如先见道,后修事禅,故无不利。

      九三,栋挠,凶。
      《象》曰:栋挠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过刚不中,任其刚愎,以此自修,则德必败。以此治世,则乱必生。故栋挠而凶;约佛法者,纯用邪慧,故不可有辅。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
      《象》曰:栋隆之吉,不挠乎下也。
      刚而不过,足以自立立人。但居悦体,恐其好大喜功而不安守,故诫以有它则吝;约佛法者,亦是慧与定俱,但恐夹杂名利之心,则自利利他未必究竟,故诫以有宅则吝。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
      虽云阳刚中正,然在大过之时,则是恃其聪明才智者也。享成平之乐,不知民事艰难,且不知下用贤臣,惟与上六阴柔无用之老臣相得,何能久哉?约佛法者,慧力太过,无禅定以持之,何能发生胜果?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
      居过极之地,惟有柔正之德,而无济难之才,故不免于凶,而实非其咎也。约佛法者,正定无慧,终为顶堕。
     


    坎 
     

      坎为水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约世道,则太平久而放逸生,放逸生而患难洊至;约佛法,则从化多而有漏起,有漏起而魔事必作;约观心,则慧力胜而夙习动,夙习动而境发必强,皆习坎之象也。然世出世法,不患有重沓之险难,但患无出险之良图,诚能如此卦之中实有孚,深信一切境界皆唯心所现,则亨而行有尚矣!又何险之不可济哉?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善观心者,每即塞以成通。夫习坎虽云重险,然流而不盈,潮不失限,何非吾人修道之要术?所贵深信维心之亨,犹如坎卦之刚中一般,则以此而往,必有功矣!且险之名虽似不美,而险之义实未尝不美。天不可升,天非险乎?山川丘陵,地不险乎?城池之险以守其国,王公何尝不用险乎?惟在吾人善用险,而不为险所用,则以此治世,以此出世,以此观心,无不可矣!

      《象》曰:水洊(洊通荐)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常德行,即学而不厌也;习教事,即诲人不倦也。习坎之象,乃万古圣贤心法,奚险之可畏哉?此正合台宗善识通塞,即塞成通之法,亦是巧用性恶法门。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在险之时,不论自利利他,唯贵有孚而定慧相济。今初六以阴居下,毫无孚信之德,乃汨没于恶习而不能自出者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刚中有孚,但居下卦,则夙习尚深,未能顿达圣境,仅可小得而已。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不中不正,柔而志刚,自谓出险,不知前险之正来,此如邪见增上慢人,故终无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柔而得正,与九五之中正刚德相与,所谓因定发慧,正出险之妙道也。正观如酒,助道如簋,诚朴如缶,方便道如牖,从此可发真而无咎矣。

      九五,坎不盈,祇(祇通坁)既平,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阳刚中正,已得出世真慧现前,如坎之不盈,而风恬浪静也。但初破无明,余惑未尽,故中未大,此勉其速趣极圣而已。

      上六,系用徽纆(纆通墨),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阴居险极,有定无慧,如凡外痴定,极至非想,终不脱三界系缚,而见取既深,犹如寘于丛棘,永不得免离也。
     


    离 
     

      离为火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火性无我,丽附草木而后可见,故名为离。约世道,则重险之时,必丽正法以御世;约佛法,则魔扰之时,必丽正教以除邪;约观心,则境发之时,必丽正观以销阴,故皆利贞则亨也。牝牛柔顺而多力,又能生育犊子,喻正定能生妙慧。

      《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榖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如日月必丽天,如百榖草木必丽土,吾人重明智能,亦必丽乎性德之正,则自利既成,便可以化天下矣!夫智能光明,必依禅定而发,禅定又依理性而成,今六五、六二,丽乎中正之位,故有亨道,如牝牛能生智能犊子而吉也。吴幼清曰:“上卦为重明,下卦三爻皆丽乎正。”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明而又明,相续不息,自既克明其德,便足以照四方矣。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辟通避)咎也。
      用观之始,虽有正慧,而行履未纯,故常若错然之象。惟兢兢业业,不敢自安,则德日进而习日除,可辟咎矣!岂俟咎之生而后除哉?

      六二,黄离,元吉。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中正妙定,称性所成,以此照一切法,使一切法皆成中道,乃绝待圆融之妙止也。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过用其慧而无定以济之,有时欢喜太甚,则鼓缶而歌;有时忧虑太切,则大耋之嗟。悲欢乱其衷曲,干慧不能自持,其退失也必矣!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虽似有慧有定,而实不中不正,不能调适道品,故时或精进,则失于太速,而突如其来如;时或懈怠,则置诸罔觉,而焚如、死如、弃如也。夫进锐者退必速,其来既突,则决无所容矣!又何俟于焚、死、弃而后知其非善终之道哉?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得中之定,能发实慧,进德固无疑矣!然尧舜其犹病诸,文王望道未见,伯玉寡过未能,孔子圣仁岂敢?从来圣贤之学皆如是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刚而不过,又居明极,自利已成,化他有术,人自归慕而折首,非有丑恶而须伐也。身正则邦正,邦正,则六合归心,重译奉命矣!是之谓“王用出征”,岂以奋武扬威为出征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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