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是宇宙第一规律或品性
平衡:宇宙中最基本的规律,或者说是宇宙中的普遍法则,在万事万物中体现着。
一、平衡的概念
平衡指物体或系统的一种稳定的状态。处于平衡状态的物体或系统,除非受到外界的影响,它本身不能有任何自发的变化。在不同的科学领域,它有不同的涵义。
定义1:状态保持不变或相关量平行变化以至于某个量恒定。 所属学科:地理学(一级学科);数量地理学(二级学科) 定义2:检验并在必要时调整转子的质量分布,以保证在相应于工作转速的频率下,剩余不平衡或者轴颈振动和(或)作用于轴承的力在规定范围内的工艺过程。 所属学科:机械工程(一级学科);平衡学(二级学科);平衡(三级学科) 定义3、对立的各方面在数量或质量上相等或相抵。范围:经济学 产销平衡收支平衡 定义4、几个力同时作用在一个物体上,各个力互相抵消,物体保持相对静止状态、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或绕轴匀速转动状态。范围:物理学、力学。
二、基本解释
1. 衡器两端承受的重量相等:“两物齐平如衡,平衡曰拜。”——《荀子》 2. 对立的各方面在数量或质量上相等或相抵。 3. 生理学中某种特定营养物合成与分解之间的关系:合成代谢大于分解代谢叫正平衡 4. 两种或几种相反的力或过程之间不产生任何加速度或净变化的平衡状态。 5. 倾向于保持稳定的情况:体内平衡,心理状态稳定
三、内在要求
遵循四字原则:动、等、定、变。 动:动态中的平衡。平衡不是一潭死水,是动态的。拿蓄水池举例,它是有进水和出水的。 等:得失中的平衡。平衡中得到的与失去的在数量上总保持相等。进出水相等水平面不变。 定:稳定下的平衡。保持平衡的特点就是,平横总保持稳定。 变:变动中的平衡。当平衡的一边改变时,另一边也会随之改变以达到新的平衡。
1、宇宙平衡规律的内在要求是:平等、均衡、稳定、统一、长久、持续、协调。 (1)星系之间的平衡规则:引力与斥力均衡 (2)星球之间的平衡规则:引力与斥力均衡 (3)星球自身的平衡规则:阴阳两极的引力的斥力均衡 2、社会平衡的内在要求是:公平、公正、公开、严肃、认真、统一、稳定、持续、和谐。 3、人自身的平衡原则: A:身体的阴阳平衡--健康; B:心理的得失平衡--快乐。
三、“平衡论”简介:
按照平衡论的观点,平衡有五个法则。五个平衡法则是“天道自衡”的具体表达,包括:⑴平衡循环(平衡→不平衡→新平衡);⑵自我平衡(系统内部结构之平衡);⑶事物对称(系统与系统之平衡);⑷自然位置(系统与环境之平衡);⑸万物玄同(系统在一定环境下之平衡)。这五大平衡法则是宇宙万物普遍存在的客观自然规律。
1、平衡循环
平衡循环是指宇宙万物在自然力量的作用下永恒处于“平衡→不平衡→新平衡→…”的循环过程中。万物从平衡到不平衡,从不平衡到新平衡;平衡中有不平衡,不平衡中有平衡。
2、自我平衡
自我平衡是指系统内部结构的自我平衡。自我平衡是万物求存在的本能表现,万物求存在的本能源自于求存在的智慧:存在智慧→求存本能→自我平衡。自我平衡源自系统求存在的本能,自我平衡表现为系统为适当环境而进行的内部结构平衡。
由于万物的本能是求存在,在“平衡→不平衡→新平衡”循环中,当万物处在不平衡时,总是自我趋于平衡;处在平衡时也是自我趋于最佳平衡。万物的平衡是自我平衡的结果,不平衡是自我平衡的过程,新平衡是自我平衡的新结果。平衡中有不平衡,不平衡中有平衡,哪里有不平衡,那里就有自我平衡。
3、事物对称
事物对称是指系统与系统之间的平衡关系。万物都有自身的对称方,一方的存在都是以对方的存在而存在,任何事物都有另一事物与之对称。任何事物都有另一事物与之对称,任何事物自身内部结构也是对称的。事物对称源自事物求存求在的本能。对立面的存在是事物的存在方式。事物的对立面是事物运化的方向。
宇宙万物的对称性包括内部结构对称、物物对称和物与环境对称。宇宙大至无外,所以宇宙只有内部结构的对称;玄子小至无内,玄子与环境的对称,玄子没有结构对称;万物的对称包含自身内部结构对称、物物对称、物与环境的对称。
4、自然位置
自然位置是是指系统与环境的平衡。万物在环境中都有自己的自然位置,表现为个体与环境的平衡和谐。求存在的本能使万物总在寻找自己在自然秩序中的自然位置,以求得与环境和谐是万物的自然目的。
系统与环境相平衡和谐时就是系统的自然位置。万物都有自己的自然位置:存在智慧→求存本能→自然力量→自然位置。万物处在不平衡时,在求存本能的作用下,总会自我趋于平衡,寻找自己的自然位置;处在平衡时,总会努力维持自然位置。系统的自然位置也是它在自然秩序中的位置,找到自己在自然秩序中的位置,以求得与环境和谐并保持自我平衡就是万物的自然目的。万物和谐就是自然秩序:万物求存本能(自然目的)→自然力量(万物求存求在的合力)→自然秩序(万物和谐)。
5、万物玄同
万物玄同是是指系统在特定条件下的平衡。万物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可以处于一种无差别的同一状态,不同的环境和条件会出现不同层次的同一状态。一般平衡论认为,宇宙有着共同的本质,万物源自同一的元点。万物在永恒的平衡循环过程中同源同宗同归宿。宇宙在“平衡→不平衡→新平衡”无限循环中,万物最初和最终是没有差别的,最初是玄子,最终又还原为玄子。“玄”是平衡循环,“玄同”就是宇宙万物具有共同的本质——万物在无限的平衡循环过程中,不同的物物之间总会存在着共同点。万物在特定条件或层次下呈同一的绝对平衡状态。
物物之间的差别是相对的,而玄同是绝对的。
四、平衡规则在宇宙、世界的表现
宇宙星系之间的联系是引力和反引力的平衡;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联系是能量和物质的平衡;个人、小家、组织、国家等名利系统之间的联系是利益的平衡。自然系统为存在而联系而平衡;人类系统为名利而联系而平衡;其它生命系统为生存而联系而平衡。
(一)宇宙的平衡是在自然力即引力和斥力作用下的相对平衡
平衡是宇宙的第一规律或规则或品性。平衡理论体现在哲学上,就是阴阳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在一定情况下保持在相对稳定状态。
虽然宇宙是在不停地运动着的,运动中的各个星系之间、星系中的各个星球之间的引力与斥力是在运动中保持着平衡的;星球自身的运转,也是在引力和斥力间保持着平衡。即使说平衡是相对的,相对的平衡也是一种平衡。如果星球之间某一方面失衡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据考证,9000余年前,地球上发生的那次大洪水灾难,就是因为太阳系中各大行星形成一字大星线。由于强大的引力与斥力作用,火卫一因受到火卫二的碰撞而撞到火星上;致使火星上的水及星球碰撞后燃烧的山体、岩层等倾向了太空,落到地球上,于是,导致了地球的灾难发生。(详见《大洪水记忆》作者:林林森)
因此,平衡或相对平衡是宇宙中的重要规则,失衡的后果是可怕的。
(二)社会的平衡主要体现在各阶层利益分配上的相对公平
人类在第二存在模式下,维系各利益系统之间的平衡关系的力量是名利。国家之间的平衡关系表现于实力(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组织之间的平衡关系表现于财力(人力和物力);个人之间的平衡关系表现于体力与智力(为争名夺利而斗智斗勇)。这些与利益相关的“力”属非自然力量。
纵观人类的历史,改朝换代之所以频繁就是因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利益的矛盾达到不可调和的时候,受压迫者便揭竿而起,从而形成社会大动乱,大乱达到大治,新的朝代产生。
儒家从维护社会制度或秩序的稳定出发,提出了中庸之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顾名思义,似乎中庸之道就是正确之道,因为“中庸”就是不偏不斜、不左不右、不走极端。古人说的中庸之道,我们今天可称之为平衡。任何事物都是个矛盾的统一体,集体与个人、付出与收获、公与私、买和卖、奖与惩等等;事物的发展也是矛盾发展的结果,关键是找出矛盾的平衡点,这才是一种稳徤的思想,不是颓废的,而是积极的。偏袒某一方,就会激化矛盾,事物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所以,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讲,提倡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就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和谐社会的建立,就是以此为基础的。
(三)人是内在平衡、人际平衡、天人平衡的统一体
人是万物之灵。周易之三才,讲的就是天、地、人三者及其关系。人在天地之间,可谓重要。可以说,人是一切非自然物的创造者、支配者;人也是一切社会事件产生者或制造者。 以人为本,就是要站在人类的角度去思考、去说话、去做事,人本思想永远是人类的第一思想。因为,在天地之间,除了一切自然物之外,其他一切非自然物也就是人们生活中的所有物品,都是人自己根据物的规律、按照自己的思维、意识加工生产出来的。所以,人是一切非自然物的支配者,是一切非自然物的主人。同时,人也是一切人类事件的制造者。人类的历史,就是人类自己制造事件的历史。
人作为一个生命系统,同样包含着三个层面的平衡:一是内在平衡,包括生理平衡和心理平衡;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平衡——人际平衡;三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平衡——天人平衡。人是内在平衡、人际平衡、天人平衡的统一体。人与其它生命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有剩余智慧,所以,只有人才有心理平衡。
人类有一个误区,总是认为“高级的才是好的”、“高等比低等好。”所谓的“高级低级”、“高等低等”也只是人为的标准,从大自然角度看,众生本无高等低等之分,只是内部结构和生存方式不同,众生存在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同为自然之一员都有存在的理由。在生物圈里,高等的生命必需以低等生命为基础,地球生命系统可以没有高等生命,但绝不可以没有低等生命。人与人之间在本质上应当平等的,人之间的差别是人为的。
(四)家庭的平衡就是夫妻二人的阴阳和谐统一
每一个家庭就是一个社会细胞,而夫妇就是阴阳统一体。 一个家庭,可以作为一个太极来看,太极的阴阳就是父和母或夫与妻,夫妻应该也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相对和谐的家庭也就是阴阳达到平衡。通过仔细观察,你会觉得,夫妻之间相对稳定的一对还真是阴阳互补相合的,男方有这方面的性格女方有相对的性格以相应。 培养和教育孩子是每个家庭最重要的义务。教育孩子就是夫妻二人共同影响和教育的结果。如果一方教育投入时间少或影响小的话,有可能使孩子的性格有所偏于另一方家长那边。这该是一般规律。所以,习惯有严父慈母的说法。一般都是母亲对孩子更疼爱一些,父亲则要求更严格一些,这样以达到相对平衡吧。 既然平衡是宇宙的第一规则,和谐是社会的主旋律,那么没一个人都应有“平正”之心,这也是人类的必然要求。所谓平正之心,应该是不难理解的。实际上也是一种平衡,具体则再教育孩子上,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多子女的平衡要求。 过去子女多的时候,当父母的对子女的平正之心,就是对每一个子女都应一视同仁,不能偏颇了。当然,由于年龄不一样,孩子大小不一样,性别不一样,五个指头有短长,所谓的平衡当然是相对的,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平衡的,总体要求的平衡是个原则。比如对待男女性别上,大体一样对待,不能重男轻女。在年龄上,虽然年龄小的更需要照顾,但是不能溺爱。当然,真正的平正是难的,但是我们的心应保持地尽量平正。 二是对自生子女的平衡要求。 对多子女的平衡要求就是“一碗水端平”,即使每个孩子情况不一样,但是原则应有平正之心。对独生子女又怎么讲平衡呢?那即使,既不溺爱,也不苛求,中和教育,自然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对待孩子的心,首先不能设置框子,因独子独女,先有过于疼爱之想或怕溺爱了又有苛求之想。而当父母一方教育有偏差时,另一方应相对弥补。 三是对待自己子女和他人子女的平衡要求。 一颗平正的心,应对待自己的孩子和对待别人的孩子在要求上该是一样的。特别是在一些关键时刻,更能体现是否平正。如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吵架,作为家长都应有公正的态度。就是,实事求是分析原因,找准谁的错误,而客观对待。既不能因是自己孩子袒护自己的孩子,责骂别人家的孩子;也不能因是自己的孩子而苛求,不分青红皂白责骂自己的孩子,而不分客观事实情况。当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都在自己跟前而面临饥饿,而食物仅有那么些时,按平正之心要求,应平均分配给孩子们,而不分他我。
(五)心地平正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平”即不凸不凹、不高不低、不倾不斜;“正”即垂直竖立、不前倾后仰、左偏右斜。 心地平正即对己、对人、对物在得失、快慢、大小、高低、多少等等各个方面,一视同仁,心底无私、公平、公正,不偏不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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