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对“幽灵闹剧”现象尚无准确的解释。这是一大“怪”,这同神话和《圣经》中讲的那些怪人、怪事、怪现象及其他以宗教为依托的怪异事物有着天壤之别,它成为了科学研究的对象。“幽灵闹剧”在今天相当频发,而且在发生“幽灵闹剧”时出现的各种怪异现象,首先对那些亲历者来说无疑是现实存在的。 最早关于“幽灵闹剧”的报道起源于公元6世纪。有文献记载的首例“幽灵闹剧”事件是公元1612年发生在一个叫贝罗的牧师家中。当时,英国著名的化学家和物理学家鲍伊尔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详细记载。在已有的文献记载中,发现数千例“幽灵闹剧”事件,并有人对其提出许多假说。通过我们的分析和研究表明,在所有这些案例中,没有一例不是“堆砌”和拼凑而成的,尽管其中有10%是已知事实和对“幽灵闹剧”规律性的记述。 今天,大多数“幽灵闹剧”的亲历者和目击者是科学家、警察、杜马代表、市政机关领导(市长等)、公证员、法官和检察官。而实事求是是他们应遵守和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而且人格和名誉对他们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所以这一社会阶层人士对怪异事件的描述同其他目击者的讲述完全吻合——所有这一切为研究和提出关于发生“幽灵闹剧”时出现怪异现象机理的假说奠定了以事实为依据的坚实基础。 由于“幽灵闹剧”是十分罕见的怪异现象,因此不可能在实验室有意制造这种“幽灵闹剧”现象去进行研究。再则,这种现象蕴含着相当多复杂的智能要素,即便采取一些措施和先进的研究方法,也同样会给研究人员对这些现象的研究带来很大困难。要让那些怀疑论者和否定论者参与对“幽灵闹剧”现象解释的假说之正确性进行直接检验,暂且还不可能。因此,在提出、分析和筛选关于假说的观点时,只好采用过去在这种情况下科学上曾采用的鉴别真理的标准。 如果假说符合下列条件,那么它就是真理: 1、能解释在对这一现象研究中确认的大量事实(在这些事实中不能有一种事实例外)。 2、不能与科学上已确定和公认的定律相抵触,在这一科学范畴内,这些定律的正确性已被验证。 3、在逻辑上成立,不能自相矛盾。 4、具有预见力,即在对最终出现的怪异现象的表现形式提出假说时,能预知那些还未知和不明的事物真实存在的可能。
俄罗斯著名物理学家、飞碟学家和怪异现象专家法明科等学者,对1982年发生在莫斯科的“伊北迈洛夫‘幽灵闹剧’”的每一个怪异现象的特点进行了研究,进而在文献中总结和记述了“幽灵闹剧”的规律性、特点和细节,他们为提出和确立下面阐释的假说找到足够数量的证据和论据。该假说不仅能解释是谁、为什么和“幽灵闹剧”怎样制造的;与此同时,还能搞清和解释这些并非现代物理学所能解释的现象,如:UFO的运动特点、生物信息传感、生物定位、生物场和特异功能医病的性质,借助这些特点和性质,便可以把各种怪人、怪物、怪事和怪现象归结到一个统一的系统中。 大量证据证明,“幽灵闹剧”具有很高的智能性,所以说,这绝非是自然现象。 诸如非物质化、物质化和隔着障碍物对物体意念致动……这些常见的“幽灵闹剧”现象证明,“幽灵闹剧”的制造者们完全利用了超越我们科学界限之外的知识和技术。仅此一点就足以说明和无可争辩地证明,“幽灵闹剧”的罪魁只能是与我们人类文明共存的那些高度发达的地外文明,这与“幽灵闹剧”受害者的某些“个性”无关。UFO及其他一系列怪异现象的出现,是高度发达的地外文明类似活动复杂的表现形式之一,这完全无法用其他方式去解释,只能用地外文明的活动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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