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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集解(三)       
    周易集解(三)
    [ 作者:李鼎祚    转贴自:网络下载    点击数:4997    文章录入:云中子

     


    卷九

     
    《序卦》曰: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
      韩康伯曰:益而不已则盈,故必决矣。
     
      (乾下兑上)。夬:夬,扬于王庭。
      虞翻曰:阳决阴,息卦也。刚决柔,与剥旁通。乾为扬,为王,剥艮为庭,故“扬于王庭”矣。
      郑玄曰:夬,决也。阳气浸长,至于五,五,尊位也。而阴先之,是犹圣人积德悦天下,以渐消去小人,至于受命为天子,故谓之“决”。扬,越也。五互体乾。乾为君又居尊位,王庭之象也。阴爻越其上,小人乘君子,罪恶上闻于圣人之朝,故曰“夬,扬于王庭”也。
     
      孚号有厉,
      虞翻曰:阳在二五称孚。孚,谓五也。二失位,动体巽,巽为号,离为光。不变则危。故“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不利即戎,
      虞翻曰:阳息动复。刚长成夬。震为告。坤为自邑。夬从复升,坤逆在上,民众消灭。二变时,离为戎。故“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
     
      利有攸往。
      虞翻曰:阳息阴消,君子道长,故“利有攸往,刚长乃终”。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
      虞翻曰:乾决坤也。
     
      健而说,决而和。
      虞翻曰:健,乾。说。兑也。以乾阳获阴之和,故“决而和”也。
     
      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
      王弼曰:刚德齐长,一柔为逆,众所同诛,而无忌者也。故可“扬于王庭”。
     
      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
      荀爽曰:信其号令天下,众阳危。去上六,阳乃光明也。
      干宝曰:夬九五则“飞龙在天”之爻也。应天顺民,以发号令,故曰“孚号”。以刚决柔,以臣伐君,君子危之,故曰“有厉”。德大即心小,功高而意下,故曰“其危乃光也”。
     
      告自邑,
      翟元曰:坤称邑也。
      干宝曰:殷民告周以纣无道。
     
      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
      荀爽曰:不利即尚兵戎,而与阳争,必困穷。
     

    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虞翻曰:乾体大成,以决小人。终乾之刚,故乃以终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
      陆绩曰:水气上天,决降成雨。故曰“夬”。
     
      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虞翻曰:君子谓乾,乾为施禄。下为剥坤,坤为众臣。以乾应坤,故“施禄及下”。乾为德,艮为居,故“居德则忌”。阳极阴生,谓阳忌阴。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
      虞翻曰:夬变大壮,大壮震为趾,位在前,故“壮于前”。刚以应刚,不能克之,往如失位,故“往不胜为咎”。
     
      《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虞翻曰:往失位应阳,故咎矣。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
      虞翻曰:惕,惧也。二失位,故“惕”。变成巽,故“号”。剥坤为“莫夜”。二动成离,离为戎,变而得正,故“有戎”。四变成坎,坎为忧,坎又得正,故“勿恤”。谓成既济定也。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虞翻曰:动得正应五,故“得中道”。
     
      九三:壮于頄,有凶。
      翟玄曰:頄,面也。谓上处乾首之前,称頄。頄,颊间骨。三往壮上,故“有凶”也。
     
      君子夬夬,独行遇雨。
      荀爽曰:九三体乾,乾为君子。三五同功,二爻俱欲决上,故曰“君子夬夬”也。“独行”谓一爻独上,与阴相应,为阴所施,兑为雨泽,故遇雨也。
     
      若濡有愠,无咎。
      荀爽曰:虽为阴所濡,能愠不悦,得无咎也。
     
      《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王弼曰:頄,面颧也。谓上六矣。最处体上,故曰“頄”也。剥之六三,以应阳为善。夫刚长则君子道兴,阴盛则小人道长。然则处阴长而助阳则善,处刚长而助柔刚凶矣。而三独应上,助小人,是以凶也。君子处之,必能弃夫情累,决之不疑,故曰“夬夬”也。若不与阳为群,而独行殊志,应于小人,则受其困焉。遇雨若濡有愠,而终无所咎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
      虞翻曰:二四已变,坎为臀。剥艮为肤,毁灭不见。故“臀无肤”。大壮震为行。坎为破,为曳。故“其行趑趄”也。
     
      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虞翻曰:兑为羊,二变巽为绳,剥艮手持绳,故“牵羊”。谓四之正,得位承五,故“悔亡”。震为言,坎为耳,震坎象不正,故“闻言不信”也。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虞翻曰:坎耳离目,折入于兑故“聪不明”矣。
      案:兑为羊,四五体兑故也。凡卦,初为足;二为腓;三为股;四为臀,当阴柔,今反刚阳,故曰“臀无肤”。九四震爻,震为足,足既不正,故“行趑趄”矣。
     
      九五:苋陆夬夬,
      荀爽曰:苋谓五,陆谓三。两爻决上,故曰“夬夬”也。苋者,叶柔而根坚且赤,以言阴在上六也。陆亦取叶柔根坚也。去阴远,故言“陆”。言差坚于苋。苋根小,陆根大。五体兑,柔居上,苋也。三体乾,刚在下,根深,故谓之“陆”也。
     
      中行无咎。
      虞翻曰:苋,说也。苋,读夫子苋尔而笑之苋。睦,和睦也。震为笑。言五得正位,兑为说,故“苋陆夬夬”。大壮震为行,五在上中,动而得正,故“中行无咎”。旧读言苋陆,字之误也。马君、荀氏皆从俗,言苋陆非也。
     
      《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虞翻曰:在坎阴中,故“未光”也。
       王弼曰:苋,草之柔脆者也。决之至易,故曰“夬夬”也。夬之为义,以刚决柔,以君子除小人也。而五处尊位,最比小人,躬自决者也。夫以至尊而敌于至贱,虽其克胜,未足多也。处中而行,足以免咎而已,未为光益也。
     
      上六:无号,终有凶。
      虞翻曰:应在于三,三动时体巽,巽为号令;四已变坎,之应历险,巽象不见,故“无号”。位极乘阳,故“终有凶矣”。
     
      《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虞翻曰:阴道消灭,故“不可长也”。
     
      《序卦》曰:决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崔觐曰:“君子夬夬,独行遇雨”,故言“决必有遇”也。
     
      (巽下乾上)。姤:姤,女壮,
      虞翻曰:消卦也,与复旁通。巽,长女;女壮,伤也。阴伤阳,柔消刚,故“女壮”也。
     
      勿用取女。
      虞翻曰:阴息剥阳,以柔变刚,故“勿用娶女,不可与长”也。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娶女,
      郑玄曰:姤,遇也。一阴承五阳,一女当五男,苟相遇耳,非礼之正,故谓之“姤”。女壮如是,壮健以淫,故不可娶。妇人以婉娩为其德也。
     
      不可与长也。
      王肃曰:女不可娶,以其不正,不可与长久也。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荀爽曰:谓乾成于巽,而舍于离。坤出于离,与乾相遇,南方夏位,万物章明也。
      《九家易》曰:谓阳起子,运行至四月,六爻成乾,巽位在巳,故言乾成于巽。既成,转舍于离,万物皆盛大。从离出,与乾相遇,故言天地遇也。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翟元曰:刚谓九五。遇中处正,教化大行于天下也。
     
      姤之时义大矣哉。
      陆绩曰:天地相遇,万物亦然,故其义大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
      翟元曰:天下有风,风无不周布,故君以施令告化四方之民矣。
     
      后以施命诰四方。
      虞翻曰:后继体之君。姤阴在下,故称“后”。与泰称后同义也。乾为施,巽为命,为诰。复震二月,东方;姤五月,南方;巽八月,西方;复十一月,北方;皆总在初,故以诰四方也。孔子行夏之时,经用周家之月,夫子传《彖》、《象》以下,皆用夏家月。是故夏为十一月,姤为五月矣。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
      虞翻曰:柅,谓二也。巽为绳。故“系柅”。乾为金,巽木入金,柅之象也。初四失正,易位乃吉,故“贞吉”矣。
     
      有攸往,见凶。
      《九家易》曰:丝系于柅,犹女系男,故以喻初宜系二也。若能专心顺二,则吉,故曰“贞吉”。今既为二所据,不可往应四,往则有凶故曰“有攸往,见凶”也。
     
      羸豕孚蹄遯。
      虞翻曰:以阴消阳。往谓成坤。遯,子弑父;否,臣弑君。夬时三动,离为见。故“有攸往,见凶”矣。三夬之四。在夬,动而体坎,坎为豕,为孚,巽绳操之,故称“羸”也。巽为舞,为进退,操而舞,故“羸豕孚蹄遯。”以喻姤女望于五阳,如豕蹢躅也。
      宋衷曰:羸,大索,所以系豕者也。巽为股,又为进退。股而进退,则蹄遯也。初应于四,为二所据,不得从应,故不安矣。体巽为风,动摇之貌也。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虞翻曰:阴道柔,巽为绳,牵于二也。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虞翻曰:巽为白茅,在中称包。《诗》云:白茅包之。鱼谓初阴,巽为鱼;二虽失位,阴阳相承。故“包有鱼,无咎”。宾谓四。乾尊称宾。二据四应,故“不利宾”。或以包为庖厨也。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王弼曰:初阴而穷下,故称鱼也。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近者也。初自乐来,应已之厨,非为犯应,故“无咎”也。擅人之物,以为已惠,义所不为,故“不及宾”。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虞翻曰:夬时动之坎,为臀。艮为肤。二折艮体,故“臀无肤”。复震为行,其象不正,故“其行趑趄”。三得正位,虽则危厉,故“无大咎”矣。
      案:巽为股,三居上,臀也。爻非柔,无肤,行趑趄也。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虞翻曰:在夬失位,故牵羊。在姤得正,故“未牵也”。
     
      九四:包无鱼,起凶。
      王弼曰:二有其鱼,四故失之也。无民而动,失应而作,是以凶矣。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崔觐曰:虽与初应,而失其位。二有其鱼,而宾不及。若起于竞,涉远行难,终不遂心。故曰“无鱼之凶,远民也”。谓初六矣。
     
      九五:以杞苞瓜,含章,
      虞翻曰:杞,杞柳,木名也。巽为杞、为苞。乾圆称瓜。故“以杞包瓜”矣。含章,谓五也。五欲使初四易位,以阴含阳,已得乘之,故曰“含章”。初之四,体兑口,故称“含”也。
       干宝曰:初二体巽,为草木。二又为田,田中之果,柔而蔓者,瓜之象也。
     
      有陨自天。
      虞翻曰:陨,落也。乾为天,谓四陨之初,初上承五,故“有陨自天”矣。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虞翻曰:巽为命也。欲初之四承已,故“不舍命”矣。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虞翻曰:乾为首,位在首上,故称“角”。动而得正,故“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王弼曰:进之于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进而无遇,独恨而已,不与物牵,故曰“上穷吝也。”
     
      《序卦》曰: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
      崔觐曰:天地相遇,品物咸章,故言物相遇而后聚。
     
      (坤下兑上)。萃:亨,王假有庙。
      虞翻曰:观上之四也。观乾为王。假至也。艮为庙,体观享祀,故通。上之四,故“假有庙,致孝享”矣。
     
      
    利见大人,亨,利贞。
      虞翻曰:大人谓五。三四失位,利之正。变成离,离为见。故“利见大人,亨,利贞”。聚以正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虞翻曰:坤为牛,故曰“大牲”,四之三,折坤得正,故“用大牲吉”。三往之四,故“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郑玄曰:萃,聚也。坤为顺。兑为悦。臣下以顺道承事其君,悦德居上待之。上下相应,有事而和通,故曰“萃,亨”也。假,至也。互有艮巽,巽为木,艮为阙。木在阙上,宫室之象也。四本震爻,震为长子。五本坎爻,坎为隐伏。居尊而隐伏,鬼神之象。长子入阙升堂,祭祖祢之礼也。故曰“王假有庙”。二本离爻也。离为目,居正应五,故“利见大人”矣。大牲,牛也。言大人有嘉会时可干事,必杀牛而盟,既盟则可以往,故曰“利往”。
      案:坤为牛,巽木下克坤土,杀牛之象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荀爽曰:谓五以刚居中,群阴顺悦而从之,故能聚众也。
     
      王假有庙,
      陆绩曰:王,五。庙,上也。王者聚百物以祭其先,诸侯助祭于庙中。假,大也。言五亲奉上矣。
     
      致孝享也。
      虞翻曰:享,享祀也。五至初,有观象,谓享坤牛,故“致孝享”矣。
     
      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
      虞翻曰:坤为聚,坤三之四,故“聚以正”也。
     
      利贞。
      《九家易》曰:五以正聚阳,故曰“利贞”。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
      虞翻曰:坤为顺,巽为命,三往之四,故“顺天命也”。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虞翻曰:三四易位成离坎。坎月离日,日以见天,月以见地,故“天地之情可见矣”。与大壮、咸、恒同义也。
     
      《象》曰:泽上于地,萃。
      荀爽曰:泽者卑下,流潦归之,万物生焉,故谓之萃也。
     
      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虞翻曰:君子谓五。除,修,戎,兵也,《诗》曰:修尔车马,弓矢戎兵。阳在三四为修。坤为器。三四之正,离为戎兵、甲胄、飞矢。坎为弓弧,巽为绳。艮为石,谓穀甲胄,锻厉矛矢。故“除戎器”也。坎为寇,坤为乱,故“戒不虞”也。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
      虞翻曰:孚,谓五也。初四易位,五坎中,故“有孚”失正当变,坤为终,故“不终”。萃。聚也。坤为乱为聚,故“乃乱乃萃”。失位不变,则相聚为乱。故《象》曰:“其志乱”也。
     
      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
      虞翻曰:巽为号,艮为手,初称一,故“一握”。初动成震,震为“笑”。四动成坎,坎为“恤”。故“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初之四得正,故“往无咎”矣。
     
      《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虞翻曰:坎为志,初之四,其“志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
      虞翻曰:应巽为绳,艮为手,故“引吉”。得正应五,故“无咎”。利引四之初,使避已,已得之五也。
     
      孚乃利用禴。
      虞翻曰:孚谓五。禴,夏祭也。体观象,故“利用禴”。四之三,故“用大牲”。离为夏,故“禴祭”,《诗》曰:禴祠烝尝,是其义。
     
      《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虞翻曰:二得正,故不变也。
      王弼曰:居萃之时,体柔当位。处坤之中,已独履正。与众相殊,异操而聚。民之多僻,独正者危。未能变体,以远于害,故必待五引,然后“乃吉”而“无咎”。禴,殷春祭名,四时之祭省者也。居聚之时,处于中正,而行以忠信,可以省薄于鬼神矣。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
      虞翻曰:坤为萃,故“萃如”。巽为号,故“嗟如”。失正,故“无攸利”。动得位故“往无咎,小吝”。谓往之四。
     
      《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虞翻曰:动之四,故“上巽”。
     
      九四:大吉无咎。《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虞翻曰:以阳居阴,故“位不当”。动而得正,承五应初,故“大吉”而“无咎”矣。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虞翻曰:得位居中,故“有位无咎”。匪孚,谓四也。四变之正,则五体皆正,故“元永贞”与比彖同义。四动之初,故“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虞翻曰:阳在坎中,故“志未光“。与屯五同义。
     
      上六:赍资涕洟,无咎。
      虞翻曰:赍,持。资,赙也。货财丧称赙。自目曰“涕”,自鼻称“洟”。坤为财,巽为进,故“赍资”也。三之四,体离坎。艮为鼻,涕泪流鼻目,故“涕洟”。得位应三,故“无咎”。上体大过,死象,故有“赍资滋洟”之哀。
     
      《象》曰:赍资涕洟,未安上也。
      虞翻曰:乘刚远应,故“未安上也”。
     
      荀爽曰:此本否卦。上九阳爻,见灭迁移,以喻夏桀殷纣。以上六阴爻代之,若夏之后封东娄公于杞,殷之后封微子于宋,去其骨肉,臣服异姓,受人封土,未安居位,故曰“赍资涕洟,未安上也”。
     
      《序卦》曰: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也。
      崔觐曰:用大牲而致孝享,故顺天子而程式为王矣,故言“聚而上者谓之升”也。
     
     (巽下坤上)。升:
      郑玄曰:升,上也。坤地巽木,木生地中,日长而上,犹圣人在诸侯之中,明德日益高大也,故谓之“升”。升,进益之象矣。
     
      元亨。
      虞翻曰:临初之三,又有临象;刚中而应,故“元亨”也。
     
      用见大人,勿恤。
      虞翻曰:谓二当之五,为大人,离为见,坎为恤,二之五得正,故“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
     
      南征吉。
      虞翻曰:离,南方卦,二之五成离,故“南征吉,志行也”。
     
      《彖》曰:柔以时升,
      虞翻曰:柔谓五,坤也。升谓二。坤邑无君二当升五虚,震兑为春秋;二升,坎离为冬夏。四时象正,故“柔以时升”也。
     
      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
      荀爽曰:谓二以刚居中,而来应五,故能“大亨”。上居尊位也。
     
      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
      荀爽曰:大人,天子,谓升居五。见为大人,群阴有主,无所复忧,而有庆也。
     
      南征吉,志行也。
      虞翻曰:二之五,坎为志。震为行。
     
      《象》曰:地中生木,升。
      荀爽曰:地谓坤。木谓巽。地中生木,以微至著,升之象也。
     
      君子以慎德,积小以成高大。
      虞翻曰:君子谓三。小谓阳息复时。复小,为德之本。至二成临。临者,大也。临初之三,巽为高。二之五,艮为慎。坤为积,故“慎德积小成高大”。
     
      初六:允升,大吉。
      荀爽曰:谓一体相随,允然俱升。初欲与巽一体,升居坤上,位尊得正,故“大吉”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九家易》曰:谓初失正,乃与二阳允然合志,俱升五位,上合志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
      虞翻曰:禴,夏祭也。孚谓二,之五成坎,为孚;离为夏,故“乃利用禴无咎”矣。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虞翻曰:升五得位,故“有喜”。
      干宝曰:刚中而应,故“孚”也。又言“乃利用禴”于春时也。非时而祭曰“禴”。然则文王从俭以恤民,四时之祭,皆以禴礼。神享德与,信不求备也。故既济九五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九五坎,坎为豕。然则禴祭以豕而已,不奢盈于礼,故曰“有喜”矣。
     
      九三:升虚邑。
      荀爽曰:坤称邑也。五虚无君,利二上居之,故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虞翻曰:坎为疑,上得中,故“无所疑也”。
     
      六四:王用享于岐山,吉,无咎。
      荀爽曰:此本升卦也。巽升坤上,据三成艮。巽为歧,艮为山。王,谓五也。通有两体,位正众服,故“吉”也。四能与众阴退避当升者,故“无咎”也。
     
      《象》曰:王用享于岐山,顺事也。
      崔觐曰:为顺之初,在升当位。近比于五,乘刚于三。宜以进德,可修守。此象太王为狄所逼,徒居岐山之下,一年成邑,二年成都,三年五倍其初,通而王矣,故曰“王用享于歧山”。以其用通,避于狄难,顺于时事,故“吉无咎”。
     
      六五:贞吉,升阶。
      虞翻曰:二之五,故“贞吉”。巽为高,坤为土,震升高,故“升阶”也。
     
      《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荀爽曰:阴正居中,为阳作阶,使升居五,已下降二,与阳相应,故“吉而得志”。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
      荀爽曰:坤性暗昧,今升在上,故曰“冥升”也。阴用事,为消。阳用事,为息,阴正在上,阳道不息,阴之所利,故曰“利于不息之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荀爽曰:阴升失实,故“消不富也”。
     
      
    《序卦》曰: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崔觐曰:冥升在上,以消不富,则穷,故言“升而不已必困”也。
     
      (坎下兑上)。困:亨,
      郑玄曰:坎为月。互体离,离为日。兑为暗昧,日所入也。今上掩日月之明,犹君子处乱代,为小人所不容故谓之“困”也。君子虽困,居险能悦,是以通而无咎也。
      虞翻曰:否二之上,乾坤交,故通也。
     
      贞大人吉,无咎。
      虞翻曰,贞大人吉,谓五也。在困无应,宜静则“无咎”。故“贞大人吉,无咎”。
     
      有言不信。
      虞翻曰:震为言,折入兑,故“有言不信,尚口乃穷”。
     
      《彖》曰:困,刚弇也。
      荀爽曰:谓二五为阴所弇也。
     
      险以说,
      荀爽曰:此本否卦。阳降为“险”,阴升为“说”也。
     
      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
      荀爽曰:谓二虽弇阴陷险,犹不失中,与正阴合,故通也。喻君子虽陷险中,不失中和之行也。
     
      贞大人吉,以刚中也。
      荀爽曰:谓五虽弇于阴,近无所据,远无所应,体刚得中,正居五位,则“吉无咎”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虞翻曰:兑为口,上变口灭,故“尚口乃穷”。
      荀爽曰:阴从二升上六,成兑。为有言。失中,为不信。动而乘阳,故曰“尚口乃穷也”。
     
      《象》曰:泽无水,困。
      王弼曰:泽无水,则水在泽下也。水在泽下,困之象也。处困而屈其志者,小人也。君子固穷,道可忘乎?
     
      君子以致命遂志。
      虞翻曰:君子谓三,伏阳也。否坤为致,巽为命,坎为志,三入阴中,故“致命遂志”也。
     
      初六:臀困于株木。
      《九家易》曰:臀谓四。株木,三也。三体为木。泽中无水,兑金伤木,故枯为株也。初者四应,欲进之四,四困于三,故曰“臀困于株木”。
      干宝曰:兑为孔坎,坎为隐伏。隐伏在下,而漏孔穴,臀之象也。
     
      入于幽谷,三岁不觌。
      《九家易》曰:幽谷,二也。此本否卦。谓阳来入坎,与初同体,故曰“入幽谷”。三者阳数。谓阳陷险中,为阴所弇,终不得见。故曰“三岁不觌”也。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荀爽曰:为阴所弇,故“不明”。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
      案:二本阴位,中馈之职。坎为酒食,上为宗庙,今二阴升上,则酒食入庙。故“困于酒食”也。上九降二,故朱绂方来。朱绂,宗庙之服。乾为大赤,朱绂之象也。
     
      利用享祀,征凶。无咎。
      荀爽曰:二升在庙,五亲奉之,故“利用享祀”。阴动而上,失中乘阳;阳下而陷,为阴所弇,故曰“征凶”。阳降来二,虽位不正,得中有实;阴虽去中,上得居正,而皆免咎,故曰“无咎”也。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翟元曰:阳从上来,居中得位,富有二阴,故“中有庆也”。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
      虞翻曰:二变正时,三在艮山下,故“困于石”。蒺藜,木名。坎为蒺藜。二变艮手,据坎。故“据蒺藜者”也。
     
      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虞翻曰:巽为入。二动艮为宫,兑为妻,谓上无应也。三在阴下,离象毁坏,隐在坤中,死其将至,故“不见其妻,凶”也。
     
      《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
      案:三居坎上,坎为藂棘而木多心,蒺藜之象。
     
      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九家易》曰:此本否卦,二四同功为艮。艮为门阙,宫之象也。六三居困,而位不正,上困于民,内无仁恩,亲戚叛逆,诛将加身。入宫无妻,非常之困,故曰“不祥也”。
     
      九四:来荼荼,困于金车,吝,有终。
      虞翻曰:来欲之初。荼荼,舒迟也。见险,故“来荼荼”。否乾为金,乾为舆。之应历险,故困于金,车易位得正,故“吝,有终”矣。
     
      《象》曰:来荼荼,志在下也。
      王弼曰:下谓初。
     
      虽不当位,有与也。
      崔觐曰:位虽不当,故“吝”也。有与于援,故“有终”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
      虞翻曰:割鼻曰劓。断足曰刖。四动时震为足,艮为鼻。离为兵,兑为刑。故“劓刖”也。赤绂谓二。否乾为朱,故“赤”。坤为绂,二未变应五,故“困于赤绂”也。
     
      
    乃徐有说,
      虞翻曰:兑为说,坤为徐,二动应已,故“乃徐有说”也。
     
      利用祭祀。
      崔觐曰:劓刖,刑之小者也。于困之时,不崇柔德,以刚遇刚,虽行其小刑,而失其大柄,故言“劓刖”也。赤绂,天子祭服之饰。所以称困者,被夺其政,唯得祭祀。若《春秋传》曰:政由甯氏,祭则寡人。故曰“困于赤绂”。居中以直,在困思通。初虽踅穷,终则必喜,故曰“乃徐有说”。所以险而能说,穷而能通者,在困于赤绂乎!故曰“利用祭祀”也。
      案:五应在二,二互体离。离为文明,赤绂之象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
      陆绩曰:无据无应,故“志未得”也。二言朱绂,此言赤绂。二言享祀,此言祭祀。传互言耳,无他义也。谓二困五,三困四,五初困上,斯乃迭困之义。
     
      乃徐有说,以中直也。
      崔觐曰:以其居中,当位,故“有悦”。
     
      利用祭祀,受福也。
      荀爽曰:谓五爻合同,据国当位,而主祭祀,故“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兀,
      虞翻曰:巽为草莽,称葛藟,谓三也。兑为刑人。故“困于葛藟,于臲兀”也。
     
      曰动悔有悔,征吉。
      虞翻曰:乘阳,故“动悔”。变而失正,故“有悔”。三已变正,已得应之,故“征吉”也。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
      虞翻曰:谓三未变,当位应上故也。
     
      动悔有悔,吉行也。
      虞翻曰:行谓三,变乃得当位之应,故“吉行”者也。


    卷十

     
    《序卦》曰:困乎上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崔觐曰:困极于劓刖,则反下以求安,故言“困乎上必反下”也。
     
     (巽下坎上)。井:
      郑玄曰:坎,水也。巽,木,桔槔也。互体离兑,离外坚中,虚瓶也,兑为暗泽,泉口也。言桔槔引瓶,下入泉口,汲水而出,井之象也。井以汲人,水无空竭,犹人君以政教养天下,惠泽无穷也。
     
      改邑不改井,
      虞翻曰:泰初之五也。坤为邑,乾初之五折坤。故“改邑”。初为旧井,四应甃之,故“不改井”。
     
      无丧无得,往来井井。
      虞翻曰:无丧,泰初之五。坤象毁坏,故“无丧”。五来之初,失位无应,故“无得”。坎为通,故“往来井井”。往谓之五,来谓之初也。
     
      汔至,亦未繘井,
      虞翻曰:巽绳,为繘,汔,几也。谓二也。几至初改,未繘井,未有功也。
     
      羸其瓶,凶。
      虞翻曰:羸钩罗也。艮为手,巽为繘,离为瓶,手繘折其中,故“赢其瓶”。体兑毁缺,瓶缺漏,故“凶”矣。
      干宝曰:水,殷德也。木,周德也,夫井,德之地也。所以养民性命而清洁之主者也。自震化行,至于五世,改殷纣比屋之乱俗,而不易成汤昭假之法度也。故曰“改邑不改井”。二代之制,各因时宜,损益虽异,括囊则同,故曰“无丧无得,往来井井”也。当殷之末,井道之穷,故曰“汔至”。周德虽兴,未及革正,故曰“亦未繘井”。井泥为秽,百姓无聊,比者之间,交受涂炭,故曰“羸其瓶,凶”矣。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
      荀爽曰:巽乎水,谓阴下为巽也。而上水,谓阳上为坎也。木入水出,井之象也。
     
      井养而不穷也。
      虞翻曰:兑口饮水,坎为通,往来井井,故“养不穷也”。
     
      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
      荀爽曰:刚得中,故为“改邑”。柔不得中,故为“不改井”也。
     
      无丧无得。
      荀爽曰:阴来居初,有实,为“无丧”。失中,为“无得”也。
     
      往来井井,
      荀爽曰:此本泰卦。阳往居五,得坎为井;阴来在下,亦为井,故“往来井井”也。
     
      汔至亦未繘,
      荀爽曰:汔至者,阴来居初下。至汔,竟也。繘者,所以出水通井道也。今乃在初,未得应五,故“未繘”也。繘得,绠汲之具也。
     
      未有功也。
      虞翻曰:谓二未变应五,故“未有功也”。
     
      羸其瓶,是以凶也。
      荀爽曰:井,谓二。瓶,谓初。初欲应五,今为二所拘羸,故“凶”也。
      孔颖达曰:计覆一瓶之水,何足言凶?但此喻人德行不恒,不能善始令终,故就人言之凶也。
     
      《象》曰:木上有水,井。
      王弼曰:木上有水,上水之象也。水以养而不穷也。
     
      君子以劳民劝相。
      虞翻曰:君子谓泰乾也。坤为民;初上成坎,为劝,故“劳民劝相”。相,相助也。谓以阳助坤矣。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
      干宝曰:在井之下体,本土爻,故曰“泥”也。井而为泥,则不可食,故曰“不食”。此托纣之秽政不可以养民也。旧井,谓殷之未丧师也。亦皆清洁,无水禽之秽,又是况泥土乎!故“旧井无禽”矣。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
      虞翻曰:食,用也。初下称泥。巽为木果,无噬嗑食象。下而多泥,故“不食”也。乾为旧,位在阴下,故“旧井无禽,时舍也”。谓时舍于初,非其位也。与乾二同义。
      崔觐曰:处井之下,无应于上。则是所用之井不汲,以其其多涂久废之井,不获以其时舍。故曰“井泥不食,旧井无禽”。禽,古擒字,禽,犹获也。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
      虞翻曰:巽为谷,为鲋。小鲜也。离为瓮。瓮瓶毁缺,羸其瓶凶,故“瓮敝漏”也。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崔觐曰:唯得于鲋,无与于人也。井之为道,上汲者也。今与五非应,与初比,则是若谷水不注,唯及于鱼,故曰“井谷射鲋”也。瓮敝漏者,取其水下注,不汲之义也。
      案:鱼,阴虫也。初处井下体,又阴爻,鱼之象也。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
      荀爽曰:渫去秽浊,清洁之意也,三者得正,故曰“井渫”。不得据阴,喻不得用,故曰“不食”。道既不行,故“我心恻”。
     
      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
      荀爽曰:谓五可用汲三,则王道明而天下并受其福。
     
      《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
      干宝曰:此托殷之公侯。时有贤者,独守成汤之法度,而不见任,谓微箕之伦也。故曰“井渫不食,为我心恻”。恻,伤掉也。民乃外附,故曰“可用汲”。周德来被,故曰“王明”。王得其民,民得其王,故曰“求王明,受福也”。
      六四:井甃,无咎。
      荀爽曰:坎性下降,嫌于从三。能自修正,以甃辅五。故“无咎”也。
     
      《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虞翻曰:修,治也。以瓦甓垒井称甃。坤为上。初之五成篱,离火烧土,为瓦治象。故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九五:井冽,寒泉食。
      虞翻曰:泉自下出称井。周七月,夏之五月,阴气在下。二已变坎,十一月为寒泉。初二已变,体噬嗑食。故“冽寒泉食”矣。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崔觐曰:冽,清洁也。居中得正,而比于上。则是井渫水清,既寒且洁,汲上可食于人者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虞翻曰:幕,盖也。收,谓以辘轳收繘也。坎为车,应巽绳,为繘。故“井收勿幕”。有孚谓五坎。坎为孚,故“元吉”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虞翻曰:谓初二已变,成既济定,故“大成也”。
      干宝曰:处井上位,在瓶之水也,故曰“井收幕覆”也。井以养生。政以养德。无覆水泉而不惠民。无蕴典礼而不兴教。故曰“井收网幕”。网幕,则教信于民。民服教,则大化成也。
     
      《序卦》曰:井道不可不革也,故受之以革。
      韩康伯曰:井久则浊秽,宜革易其故也。
     
     (离下兑上)。革:
      郑玄曰:革,改也。水火相息而更用事,犹王者受命,改正朔,易服色,故谓之革也。
     
      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虞翻曰:遁上之初,与蒙旁通。悔亡,谓四也。四失正,动得位,故“悔亡”。离为日,孚谓坎。四动体离,五在坎中,故“已日乃孚”。以成既济,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故“元亨利贞,悔亡”矣。与《乾彖》同义也。
     
      《彖》曰:革,水火相息,
      虞翻曰:息,长也。离为火,兑为水。《系》曰:润之以风雨。风,巽。雨。兑也。四革之正,坎见,故独于此称水也。
     
      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虞翻曰:二女,离兑。体同人象。蒙艮为居,故“二女同居”。四变体两坎象,二女有志。离火志上,兑水志下。故“其志不相得”。坎为志也。
     
      已曰乃孚,革而信之。
      干宝曰:天命已至之日也。乃孚,大信著也。武王陈兵孟津之上,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国,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尔未知天命,未可也。还归。二年,纣杀比干,囚箕子,尔乃伐之。所谓“已日乃孚,革而信”也。
     
      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
      虞翻曰:文明谓离。说,兑也。大亨谓乾。四动成既济定,故“大亨以正,革而当位,故悔乃亡”也。
     
      天地革而四时成。
      虞翻曰:谓五位成。乾为天。蒙坤为地,震春。兑秋。四之正,坎冬离夏,则四时具坤,革而成乾,故“天地革而四时成”也。
     
      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虞翻曰:汤武谓乾,乾为圣人。天谓五,人谓三。四动,顺五应三,故“顺天应人”。巽为命也。
     
      革之时大矣哉。
      干宝曰:革天地,成四时;诛二叔,除民害;天下定,武功成,故“大矣哉”也。
     
      《象》曰:泽中有火,革。
      崔觐曰:火就燥,泽资湿,二物不相得,终宜易之,故曰“泽中有火,革”也。
     
      君子以治历明时。
      虞翻曰:君子,遁乾也。历象谓日月星辰也。离为明,坎为月。离为日,蒙艮为星。四动成坎离,日月得正,天地革而四时成。故“君子以治历明时”也。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
      干宝曰:巩,固也。离为牝牛。离爻本坤,黄牛之象也。在革之初,而无应据,未可以动,故曰“巩用黄牛之革”。此喻文王虽有圣德,天下归周,三分有二,而服事殷,其义也。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虞翻曰:得位无应,动而必凶,故“不可以有为也”。
     
      六二:已日乃革之,征吉,无咎。
      荀爽曰:日以喻君也。谓五已居位为君。二乃革意去三应五。故曰“已日乃革之”。上行应五,去卑事尊,故曰“征吉,无咎也”。
     
      《象》曰:已日革之,行有嘉也。
      崔觐曰:得位以正,居中有应。则是汤武行善,桀纣行恶,各终其日,然后革之,故曰“已日乃革之,行此有嘉”。
      虞翻曰:嘉谓五,乾为嘉。四动承五,故“行有嘉”矣。
     
      九三,征凶,贞厉。
      荀爽曰:三应于上,欲往应之,为阴所乘故曰“征凶”。若正居三,而据二阴,则五来危之,故曰“贞厉”也。
     
      革言三就,有孚。
      翟元曰:言三就上,二阳乾得共有信,据于二阴,故曰“革言三就,有孚”。于二矣。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崔觐曰:虽得位以正,而未可顿革,故以言就之。夫安者有其危也。故受命之君,虽诛元恶,未改其命者。以即行改命,习俗不安,故曰“征凶”。犹以正自危,故曰“贞厉”。是以武王克纣,不即行周命,乃反商政,一就也。释箕子囚,封比干墓,式商容闾,二就也。散鹿台之财,发巨桥之粟,大赉于四海,三就也。故曰“革言三就”。
      虞翻曰:四动成既济定,故“又何之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虞翻曰:革而当,其悔乃亡。孕谓五也。巽为命。四动五坎改巽,故“改命吉”。四乾为君,进退无恒,在离焚弃,体大过死,传以比桀纣。汤武革命,顺天应人,故“改命吉”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虞翻曰:四动成坎,故“信志也”。
      干宝曰:爻入上象,喻纣之郊也。以逆取而四海顺之。动凶器而前歌后舞。故曰“悔亡”也。中流而白鱼入舟,天命信矣,故曰“有孚”。甲子夜陈,雨甚,至水德宾服之祥也。故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
      虞翻曰:乾为大人,谓五也。蒙坤为虎变。传论汤武以坤臣为君占,视也。离为占。四未之正,五未在坎,故“未占有孚”也。
      马融曰:大人虎变,虎变威德折冲万里,望风而信。以喻舜干羽,而有苗自服;周公修文德,越裳献雉,故曰“未占有孚”矣。
     
      《象》曰:大人虎变,其文柄也。
      宋衷曰:阳称大,五以阳居中,故曰“大人”。兑为白虎,九者变爻,故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虞翻曰:乾为大明,四动成离,故“其文炳也”。
     
      上六:君子豹变,
      虞翻曰:蒙艮为君子,为豹。从乾而更。故“君子豹变”也。
     
      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
      虞翻曰:阴称小人也。面谓四。革为离,以顺承五。故“小人革面”。乘阳失正,故“征凶”。得位,故“居贞吉”。蒙艮为居也。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
      陆绩曰:兑之阳爻称虎,阴爻称豹。豹,虎类而小者也。君子小于大人。故曰“豹变其文蔚也”。
      虞翻曰:蔚,蔇也。兑小。故“其文蔚也”。
     
      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虞翻曰:乾,君,谓五也。四变顺五,故“顺以从君也”。干宝曰:君子、大贤,次圣之人。谓若太公周召之徒也。豹,虎之属。蔚,炳之次也。君圣臣贤,殷之顽民,皆改志从化,故曰“小人革面”。天下既定,必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将卒之士,使为诸侯,故曰“征凶,居贞吉”。得正有应,君子之象也。
       案:兑为口,乾为首,今口在首上,面之象也。乾为大人,虎变也。兑为小人,革面也。
     
    《序卦》曰: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韩康伯曰:革,去故。鼎,取新以去故,则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鼎,所和齐物生成新之器也。故取象焉。
     
      (巽下离上)。鼎:
      郑玄曰:鼎,象也。卦有木火之用。互体乾兑。乾为金,兑为泽,泽钟金而含水,爨以木火,鼎烹熟物之象。鼎烹熟以养人,犹圣君兴仁义之道以教天下也,故谓之鼎矣。
     
      元吉,亨。
      虞翻曰:大壮上之初,一屯旁通。天地交,柔进上行,得中应乾五刚,故“元吉,亨”也。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
      荀爽曰:震人离下,中有乾象。木火在外,金在其内,鼎镬亨饪之象也。
      虞翻曰:六十四卦,皆观象系辞,而独于鼎言“象”,何也?象事知器,故独言象也。
      《九家易》曰:鼎言象者,卦也,木火互有乾兑。乾金兑泽。泽者,水也。爨以木火,是鼎镬享饪之象。亦明三公之位,上则调和阴阳,下而抚毓百姓,鼎能熟物养人,故云“象也”。牛鼎受一斛,天子饰以黄金,诸侯白金。三足,以象三台,足上皆作鼻目为饰也。羊鼎五斗,天子饰以黄金,诸侯白金,大夫以铜。豕鼎三斗,天子饰以黄金,诸侯白金,大夫铜,士铁。三鼎形同,亨饪煮肉,上离阴爻为肉也。
     
      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
      虞翻曰:圣人谓乾。初四易位,体大畜。震为帝,在乾天上,故曰“上帝”体颐象,三动噬嗑食,故“以享上帝”也。大享谓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贤之能者,称圣人矣。
     
      巽而耳目聪明,
      虞翻曰:谓三也。三在巽上,动成坎离,有两坎两离象,乃称“聪明”。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巽而耳目聪明”。眇而视,不足以有明。闻言不信,聪不明。皆有一离一坎象故也。
     
      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虞翻曰:柔谓五得上中,应乾五刚。巽为进。震为行。非谓应二刚,与睽五同义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
      荀爽曰:木火相因,金在其间。调和五味,所以养人。鼎之象也。
     
      君子以正位凝命。
      虞翻曰:君子谓三也。鼎五爻失正,独三得位,故以正位凝成也。体姤,谓阴始凝,初巽为命,故“君子以正位凝命”也。
     
      初六:鼎颠趾,
      虞翻曰:趾,足也。应在四。大壮震为足,折入大过。大过,颠也。故“鼎颠趾”也。
     
      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虞翻曰:初阴在下,故“否”。利出之四,故曰“利出”。兑为妾,四变得正成震。震为长子,继世守宗庙,而为祭主。故“得妾以其子,无咎”矣。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
      荀爽曰:以阴承阳,故“未悖也”。
     
      利出否,以从贵也。
      虞翻曰:出初之四,承乾五,故“以从贵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虞翻曰:二为实,故鼎有实也。坤为我,谓四也。二据四妇,故相与为仇。谓三变时四体坎,坎为疾,故“我仇有疾”。四之二历险,二动得正,故“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
      虞翻曰:二变之正,艮为慎。
     
      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虞翻曰:不我能即吉,故“终无无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
      虞翻曰:动成两坎,坎为耳,而革在乾,故“鼎耳革”。初四变时,震为行。鼎以耳行,伏坎震,折而入乾,故“其行塞”。离为雉,坎为膏。初四已变,三动体颐。颐中无物,离象不见,故“雉膏不食”。
     
      方雨,亏悔,终吉。
      虞翻曰:谓四已变,三动成坤。坤为方,坎为雨,故曰“方雨”。三动亏乾,而失位悔也。终复之正,故“方雨,亏悔,终吉”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虞翻曰:鼎以耳行。耳革行塞,故失其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凶。
      虞翻曰:谓四变时震为足,足折入兑故“鼎折足”。兑为刑。渥,大刑也。鼎足折,则公餗覆。言不胜任。象入大过死,凶。故“鼎足折,覆公餗,其刑渥,凶”。
      《九家易》曰:鼎者,三足一体,犹三公承天子也。三公谓调阴阳,鼎谓调五味。足折餗覆犹三公不胜其任,倾败天子之美。故曰“覆餗”也。
      案:餗者,雉膏之属。公者,四为诸侯,上公之位,故曰“公餗”。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九家易》曰:渥者,厚大,言罪重也。既覆公餗,信有大罪。刑罚当加,无可如何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
      虞翻曰:离为黄,三变坎为耳,故“鼎黄耳”。铉谓三,贯鼎两耳。乾为金。故“金铉”。动而得睚,故“利贞”。
       干宝曰:凡举鼎者,铉也;尚三公者,王也;金喻可贵,中之美也,故曰“金铉”。铉鼎得其物,施令得其道,故曰“利贞”也。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陆绩曰:得中承阳,故曰“中以为实”。
      宋衷曰:五当耳中,色黄,故曰“鼎黄耳”。兑为金,又正秋,故曰“金铉”。公侯,谓五也,上尊故玉,下卑故金。金和良,可柔屈,喻诸侯顺天子。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
      虞翻曰:铉谓三,乾为玉铉。体大有上九:“自天右之。”位贵据五,三动承上,故“大吉,无不利”。谓三亏悔,应上成未济。虽不当位,六位相应,故“刚柔节”。《彖》曰:“巽,耳目聪明”,为此九三发也。
       干宝曰:玉又贵于金者。凡烹饪之事,自镬升于鼎。载于俎,自俎入口。馨香上达,动而弥贵,故鼎之义,上爻愈吉也。鼎主烹饪,不失其和。金玉铉之,不失其所。公卿仁贤,天王圣明之象也。君臣相临,刚柔得节。故曰“吉无不利”也。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宋衷曰:以金承玉,君臣之节。上体乾为玉,故曰“玉铉”。虽非其位,阴阳相承,刚柔之节也。
     
      《序卦》曰: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
      崔觐曰:鼎所以烹饪,享于上帝。主此器者,莫若冢嫡,以为其祭主也,故“言主器者莫若长子”也。
     
     (震下震上)。震:亨。
      郑玄曰:震为雷。雷,动物之气也。雷之发声,犹人君出政教以动中国之人也。故谓之震。人君有善声教,则嘉会之礼通矣。
     
      震来虩虩,
      虞翻曰:临二之四,天地交,故“通”。虩虩谓四也。来应初命,四变而来应已。四失位多惧,故“虩虩”。之内曰来也。
     
      笑言哑哑,
      虞翻曰:哑哑笑且言,谓初也。得正有则,故“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虞翻曰:谓阳从临二。阴为百二十,举其大数,故当震百里也。坎为棘、匕。上震为鬯。坤为丧。二上之坤,成震体坎,得其匕鬯,故“不丧匕鬯”也。
      郑玄曰:雷发声闻于百里,古者诸侯之象。诸侯出教令,能警戒其国。内则守其宗庙社稷,为之祭主,不亡匕与鬯也。人君于祭之礼,匕牲体荐鬯而已,其余不亲也。升牢于俎,君匕之,臣载之。鬯,秬酒,芬芳条鬯,因名焉。
     
      《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
      虞翻曰:惧变承五应初,故“恐致福也”。
     
      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虞翻曰:则,法也。坎为则也。
     
      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
      虞翻曰:远谓四,近谓初。震为百,谓四出惊远。初应惧近也。
      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虞翻曰:谓五出之正。震为守,艮为宗庙社稷,长子主祭器,故“以为祭主也”。
      干宝曰:周木德,震之正象也。为殷诸侯。殷诸侯之制,其地百里。是以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故以百里而臣诸侯也。为诸侯,故主社稷。为长子,而为祭主也。祭礼荐陈甚多,而经独言不丧匕鬯者,匕牲体,荐鬯酒,人君所自亲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虞翻曰:君子谓临二。二出之坤四,体以修身,坤为身。二之四,以阳照坤,故“以恐惧修省”。老子曰:修之身,德乃真也。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虞翻曰:虩虩谓四也。初位在下,故“后笑言哑哑”。得位,故“吉”也。
      干宝曰:得震之正,首震之象者。震来虩虩,羑里之厄也。笑言哑哑,后受方国也。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
      虞翻曰:阳称福。
     
      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虞翻曰:得正,故“有则也”。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虞翻曰:厉,危也。乘刚,故“厉”。亿,惜辞也。坤为丧。三动离为蠃蚌,故称“贝”。在艮山下,故称“陵”。震为足,足乘初九故“跻于九陵”。震为逐,谓四已体复象,故“丧贝勿逐”。三动时离为日,震数七,故“七日得者”也。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干宝曰:六二木爻,震之身也。得位无应,而以乘刚为危。此托文王积德累功,以被囚为祸也。故曰“震来厉”。亿,叹辞也。贝,宝货也。产乎东方,行乎大涂也。此以喻纣拘文王,闳夭之徒。乃于江淮之浦,求盈箱之贝,而以赂纣也。故曰“亿丧贝”。贝,水物,而方升于九陵。今虽丧之,犹外府也。故曰“勿逐,七日得”。七日得者,七年之日也。故《书》曰: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是也。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虞翻曰:死而复生,称苏。三死坤中,动出得正,震为生,故“苏苏”。坎为眚,三出得正,坎象不见,故“无眚”。《春秋传》曰:晋获秦谍,六日而苏也。
     
      九四:震遂泥。
      虞翻曰:坤土得雨为泥。位在坎中,故“遂泥”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虞翻曰:在坎阴中,与屯五同义,故“未光也”。
     
      六五:震往来厉,
      虞翻曰:往谓乘阳,来谓应阴;失位乘刚,故“往来厉”也。
     
      亿无丧有事。
      虞翻曰:坤为丧也。事谓祭祀之事。出而体随,王享于西山,则可以守宗庙社稷为祭主,故“无丧有事”也。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
      虞翻曰:乘刚山顶,故“危行也”。
     
      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虞翻曰:动出得正,故“无丧”。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
      翻虞曰:上谓四也。欲之三,隔坎,故“震索索”。三已动,应在离,故“矍矍”者也。
     
      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虞翻曰:上得位,震为征,故“征凶”。四变时,坤为躬。邻谓五也。四上之五,震东兑西,故称“邻”。之五得正,故“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谓三已变,上应三,震为言,故“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
      虞翻曰:四未之五,故“中未得也”。
     
      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虞翻曰:谓五正位,已乘之逆,“畏邻戒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崔觐曰:震极则征凶。婚媾有言,当须止之。故言“物不可以终动,止之”矣。
     
      (艮下艮上)。艮:艮其背,
      郑玄曰:艮为山。山立峙各于其所,无相顺之时。犹君在上,臣在下,恩敬不相与通,故谓之艮也。
     
      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虞翻曰:观五之三也。艮为多节,故称“背”。观坤为身,观五之三,折坤为背,故“艮其背”。坤象不见,故“不获其身”。震为行人,艮为庭,坎为隐伏,故“行其庭,不见其人”。三得正,故“无咎”。
      案:艮为门阙,今纯艮,重其门阙。两门之间,庭中之象也。
     
      《彖》曰:艮,止也。
      虞翻曰:位穷于上,故“止也”。
     
      时止则止,时行则行,
      虞翻曰:时止谓上阳穷止,故“止”。时行谓三体处震,为行也。
     
      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虞翻曰:动谓三,静谓上。艮止则止,震行则行,故不失时。五动成离,故“其道光明”。
     
      艮其止,止其所也。
      虞翻曰:谓两象各止其所。
      上下敌应,不相与也。
      虞翻曰:艮其背,背也。两象相背,故“不相与也”。
     
      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案:其义已见繇辞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虞翻曰:君子谓三也。三君子位。震为出。坎为隐伏,为思,故“以思不出其位”也。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
      虞翻曰:震为趾,故“艮其趾”矣。失位变得正故“无咎,永贞”也。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虞翻曰:动而得正故“未失正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
      虞翻曰:巽长,为股。艮小,为腓。拯,取也。随谓下二阴,艮为止,震为动,故“不拯其随”。坎为心,故“其心不快”。
     
      《象》曰:不拯其随,未违听也。
      虞翻曰:坎为耳,故“未违听也”。
     
      九三:艮其限,裂其夤,厉阍心。
      虞翻曰:限,要带处也。坎为要。五来之三,故“艮其限”。夤,脊肉。艮为背,坎为脊;艮为手。震起艮止,故“裂其夤”。坎为心。厉,危也。艮为阍。阍,守门人。坎盗动门,故“厉阍心”。古阍作熏字。马因言熏灼其心,未闻易道以坎水熏灼人也。荀氏以熏为勋,读作动。皆非也。
     
      《象》曰:艮其限,危阍心也。
      虞翻曰:坎为心,坎盗动门,故“危阍心也”。
     
      六四:艮其身,无咎。
      虞翻曰:身,腹也。观坤为身,故“艮其身”。得位承五,故“无咎”。或谓妊身也。五动则四体离妇。离为大腹,孕之象也,故“艮其身”。得正承五,而受阳施,故“无咎”。《诗》曰:大任有身,生此文王也。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虞翻曰:艮为止,五动乘四则妊身,故“止诸躬也”。
     
      六五:艮其辅,言有孚,悔亡。
      虞翻曰:辅面颊骨,上颊车者也。三至上,体颐象,艮为止,在坎车上。故“艮其辅”。谓辅车相依。震为言。五失位悔也。动得正,故“言有孚,悔亡”也。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虞翻曰:五动之中,故“以正中也”。
     
      上九:敦艮,吉。
      虞翻曰:无应静止,下据二阴,故“敦艮,吉”也。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虞翻曰:坤为厚,阳上据坤,故“以厚终也”。


    卷十一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崔觐曰:终止虽获敦艮,时行须渐进行,故曰“物不可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
     
      (艮下巽上)。渐:女归吉,利贞。
      虞翻曰:否三之四。女,谓四。归,嫁也。坤三之四承五,进得位,往有功。反成归妹,兑女归吉。初上失位。故“利贞”,可以正邦也。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
      虞翻曰:三进四,得位。阴阳体正,故“吉”也。
     
      进得位,往有功也。
      虞翻曰:功谓五,四进承五,故“往有功”。巽为进也。
     
      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
      虞翻曰:谓初已变,为家人。四进已正,而上不正。三动成坤,为邦。上来反三。故“进以正,可以正邦”。其位刚得中,与家人道正同义。三在外体之中,故称“得中”。《乾文言》曰:中不在人,谓三也。此可谓上变既济定者也。
     
      止而巽,动不穷也。
      虞翻曰:止,艮也。三变震为动。上之三据坤。动震成坎,坎为通。故“动不穷”。往来不穷谓之通。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居贤德善俗。
      虞翻曰:君子谓否乾。乾为贤德。坤阴小人柔弱,为俗。乾四之坤为艮,为居。以阳善阴。故“以居贤德善俗也”。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虞翻曰:鸿,大雁也。离五,鸿。渐,进也。小水从山流下称干。艮为山,为小径。坎水流下山。故“鸿渐于干”也。艮为小子。初失位,故“厉”。变得正。三动受上成震,震为言。故“小子厉,有言,无咎”也。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虞翻曰:动而得正,故“义无咎也”。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虞翻曰:艮为山石。坎为聚,聚石称磐。初已之正,体噬嗑食,坎水阳物,并在颐中,故“饮食衎衎”。得正应五,故“吉”。
     
      《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虞翻曰:素,空也。承三应五,故“不素饱”。
     
      九三:鸿渐于陆,
      虞翻曰:高平称陆。谓初已变,坎水为平。三动之坤,故“鸿渐于陆”。
     
      夫征不复,
      虞翻曰:谓初已不正。三动成震。震为征、为夫而体复,象坎阳死坤中,坎象不见。故“夫征不复”也。
     
      妇孕不育,凶。
      虞翻曰:孕,妊娠也。育,生也。巽为妇,离为孕,三动成坤,离毁失位,故“妇孕不育,凶”。
     
      利用御寇。
      虞翻曰:御,当也。坤为用,巽为高,艮为山,离为戈兵甲胄,坎为震寇。自上御下,三动坤顺,坎象不见。故“利用御寇,顺相保”。保,大也。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
      虞翻曰:坤三爻为丑,物三称群也。
     
      妇孕不育,失其道也。
      虞翻曰:三动离毁,阳陨坤中,故“失其道也”。
     
      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虞翻曰:三动坤顺,坎象不见,故以“顺相保也”。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虞翻曰:巽为木。桷,椽也。方者谓之桷。巽为交,为长木,艮为小木,坎为脊,离为丽。小木丽长木,巽绳束之,象脊之形,椽桷象也,故“或得其桷”。得位顺五,故“无咎”。四已承五,又顾得三,故“或得其桷”也矣。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虞翻曰:坤为顺,以巽顺五。案:四居巽,木爻,阴位正直,桷之象也。自二至五,体有离坎。离为飞鸟而居坎水,鸿之象也。鸿随阳鸟,喻女从夫。卦明渐义,爻皆称焉。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
      虞翻曰:陵,丘。妇,谓四也,三动受上时,而四体半艮山,故称“陵”。巽为妇,离为孕,坎为岁,三动离坏,故“妇三岁不孕”。
     
      终莫之胜,吉。
      虞翻曰:莫,无。胜,陵也。得正居中,故“莫之胜,吉”。上终变之三,成既济定。坎为心,故《象》曰“得所愿也”。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虞翻曰:上之三,既济定,故“得所愿也”。
      上九:鸿渐于陆,
      虞翻曰:陆,谓三也。三坎为平,变而成坤,故称“陆”也。
     
      其羽可用为仪,吉。
      虞翻曰:谓三变受成既济,与《家人彖》同义。上之三得正,离为鸟。故“其羽可用为仪,吉”。三动失位,坤为乱,乾四止坤,《象》曰“不可乱”,《彖》曰“进以正邦”,为此爻发也。三已得位,又变受上权也。孔子曰:可与适道,未可与权,宜可怪焉。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虞翻曰:坤为乱,上来正坤。六爻得位,成既济定,故“不可乱也”。干宝曰:处渐高位,断渐之进。顺艮之言,谨巽之全,履坎之通,据离之耀。妇德既终,母教又明。有德而可受,有仪而可象。故曰“其羽可以为仪,不可乱也。”
     
      《序卦》曰: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
      崔觐曰:鸿渐于磐,饮食衎衎。言六比三,女渐归夫之象也。故云“进必有所归”也。
     
      (兑下震上)。归妹:
      虞翻曰:归,嫁也。兑为妹。泰三之四,坎月离日,俱归妹象。阴阳之义配日月,则天地交而万物通。故以嫁娶也。
     
      征凶,
      虞翻曰:谓四也。震为征。三之四,不当位,故“征凶”也。
     
      无攸利。
      虞翻曰:谓三也。四之三,失正无应,以柔乘刚,故“无攸利”也。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
      虞翻曰:乾天坤地。三之四,天地交。以离日坎月战阴阳,阴阳之义配日月,则万物兴,故“天地之大义”。乾主壬,坤主癸。日月会北。震为玄黄,天地之杂。震东兑西,离南坎北。六十四卦,此象最备四进正卦,故“天地之大义也”。
     
      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
      虞翻曰:乾三之坤四。震为兴。天地以离坎交阴阳,故“天地不交则万物不兴”矣。王肃曰:男女交而后人民蕃,天地交然后万物兴,故归妹以及天地交之义也。
     
      归妹,人之终始也。
      虞翻曰:人始生乾,而终于坤,故“人之终始”,《杂卦》曰:归妹,女之终,谓阴终坤癸,则乾始震庚也。干宝曰:归妹者,衰落之女也。父既没矣,兄主其礼,子续父业,人道所以相终始也。
     
      说以动,所归妹也。
      虞翻曰:说,兑。动,震也。谓震嫁兑所归必妹也。
     
      征凶,位不当也。
      崔觐曰:中国皆爻失位,以象归妹非正嫡,故“征凶”也。
     无攸利,柔乘刚也。
     王肃曰:以征则有不正之凶,以处则有乘刚之逆也,故“无所利”矣。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
      干宝曰:雷薄于泽,八月九月将藏之时也。君子象之,故不敢恃当今之虞,而虑将来祸也。
     
      君子以永终知敝。
      虞翻曰:君子,谓乾也。坤为永终,为敝。乾为知。三之四,为永终;四之三,兑为毁折,故“以永终知敝”。崔觐曰:归妹,从之始终也。始则征凶,终则无攸利,故“君子以永终知敝”为戒者也。
     
      初九:归妹以娣,跛而履,征吉。
      虞翻曰:震为兄,故“嫁妹”。谓三也。初在三下,动而应四,故称“娣”。履,礼也。初九应变成坎,坎为曳,故“跛而履”。应在震,为征。初为娣。变为阴,故“征吉”也。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而履,吉相承也。
      虞翻曰:阳得正,故“以恒”。恒动初承二,故“吉相承也”。
     
      九二:眇而视,利幽人之贞。
      虞翻曰:视,应五也。震上兑下,离正,故“眇而视”。幽人,谓二。初动,二在坎中,故称“幽人”。变得正,震喜兑说,故“利幽人之贞”。与履二同义也。
     
      《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虞翻曰:常,恒也。乘初未之五,故“未变常也”。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虞翻曰:须,需也。初至五,体需象,故“归妹以须”。娣,谓初也。震为反,反马归也。三失位,四反得正。兑进在四,见初进之,初在兑后,故“反归以娣”。
     
      《象》曰:归妹以须,位未当也。
      虞翻曰:三未变之阳,故“位未当”。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
      虞翻曰:愆,过也。谓二变,三动之正,体大过象。坎月离日,为期三变。日月不见。故“愆期”。坎为曳,震为行,行曳,故“迟”也。归谓反三。震春兑秋,坎冬离夏,四时体正,故“归有时”也。
     
      《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虞翻曰:待男行矣。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
      虞翻曰:三四已正。震为帝,坤为乙,故曰“帝乙”。泰乾为良,为君。乾在下,为小君,则妹也。袂,口袂之饰也。兑为口,乾为衣,故称“袂”。谓三失位无应。娣袂,谓二得中应五,三动成乾,为良,故“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故《象》曰:“以贵行也”矣。
     
      
    月几望,吉。
      虞翻曰:几,其也。坎月离日,兑西震东,日月象对,对曰“几望”。二之五,四复三,得正,故“吉”也。与小畜、中孚月几望同义也。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
      虞翻曰:三四复正,乾为良。
     
      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虞翻曰:三四复,二之五,成既济。五贵,故“以贵行也”。
     
      上六:女承筐无实,
      虞翻曰:女谓应三,兑三。逢下受上称承。震为筐。以阴应阴,三四复位,坤为虚,故“无实”。《象》曰:“承虚筐也”。
     
      士刲羊无血,无攸利。
      虞翻曰:刲,刺也。震为士,兑为羊,离为刀,故“士刲羊”。三四复位成泰,坎象不见,故“无血”。三柔乘刚,故“无攸利”也。
     
      《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虞翻曰:泰坤为虚,故“承虚筐也”。
     
      《序卦》曰: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
      崔觐曰:归妹者,侄娣媵。国三人,凡九女,为大援。故“言得其所归者必大”也。
     
      (离下震上)。丰:亨,
      虞翻曰:此卦三阴三阳之例,当从泰二之四。而丰三从噬嗑上来之三,折四于坎狱中而在丰,故“君子以折狱致刑”。阴阳交,故“通”。噬嗑所谓利用狱者,此卦之谓也。
     
      王假之,
      虞翻曰:乾为王。假,至也。谓四宜上至五,动之正成乾,故“王假之,尚大也”。
     
      勿忧,宜日中。
      虞翻曰:五动之正,则四变成离。离,日。中,当。五地坎中,坎为忧。故“勿忧,宜日中”。体两离象,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干宝曰:丰坎宫阴,世在五。以其宜中,而忧其侧也。坎为夜,离为昼,以离变坎,至于天位,日中之象也。圣人德大而心小,既居天位,而戒惧不怠。勿忧者,劝勉之言也。犹《诗》曰:上帝临尔,无贰尔心。言周德当天人之心,宜居王位,故“宜日中”。
     
      《彖》曰:丰,大也。明以动,故丰。
      崔觐曰:离下震上,明以动之。象明则见微,动则成务,故能大矣。
     
      王假之,尚大也。
      姚信曰:四体震。王假,大也。四上之五,得其盛位,谓之大。
     
     
     勿忧,宜日中,
      《九家易》曰:震动而上,故“勿忧”也。日者君。中者五。君宜居五也。谓阴处五,日中之位,当倾昃矣。
     
      宜照天下也。
      虞翻曰:五动成乾,乾为天。四动成两离,重明丽正,故“宜照天下”。谓化成天下也。
     
      日中则昃,
      荀爽曰:丰者至盛,故“日中”。下居四,日昃之象也。
     
      月盈则食,
      虞翻曰:月之行,生震见兑,盈于乾甲,五动成乾,故“月盈”。四变体噬嗑食,故“则食”。此丰其屋,蔀其家也。
     
      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虞翻曰:五息成乾,为盈;四消入坤,为虚,故“天地盈虚”也。丰之既济,四时象具。乾为神人,坤为鬼,鬼神与人,亦随进消息。谓人谋鬼谋,百姓与能,与时消息。
     
      《象》曰:雷电皆至,丰。
      荀爽曰:丰者,阴据不正,夺阳之位而行以丰。故“折狱致刑”,以讨除之也。
     
      君子以折狱致刑。
      虞翻曰:君子谓三。噬嗑四失正,系在坎狱中,故上之三。折四入大过,死象。故“以折狱致刑”。兑折为刑,贲三得正,胡无敢折狱也。
     
      初九,遇其配主,
      虞翻曰:妃嫔,谓四也。四失位在震,为主;五动体姤遇,故“遇其配主”也。
     
      虽旬无咎,往有尚。
      虞翻曰:谓四失位,变成坤,应初。坤数十,四上之五,成离。离为日。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
      虞翻曰:体大过,故“过旬灾”。四上之五,坎为灾也。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
      虞翻曰:日蔽云中,称蔀。蔀,小,谓四也。二利四之五,故“丰其蔀”。噬嗑离为见,象在上,为日中。艮为斗,斗七星也。噬嗑艮为星,为止,坎为北中,巽为高舞。星止于中而舞者,北斗多象也。离上之三,隐坎云下,故“日中见斗”。四往之五,得正成坎,坎为疑疾,故“往得疑疾”也。
     
      有孚发若,吉。
      虞翻曰:坎为孚,四发之五成坎孚,动而复合闰,故“有孚发若,吉”也。
     
      《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
      虞翻曰:四发之五,坎为志也。《九家易》曰:信著于五,然后乃可发其顺志。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沫,
      虞翻曰:日在云下称沛。沛,不明也。沫,小星也。噬嗑离为日,艮为沫。故“日中见沫”。上之三,日入坎云下,故“见沫”也。《九家易》曰:大暗谓之沛。沫,斗杓后小星也。
     
      折其右肱,无咎。
      虞翻曰:日在云下称沛。沛,不明也。沫,小星也。噬嗑离为日,艮为沫。故“日中见沫”。上之三,日入坎云下,故“见沫”也。《九家易》曰:大暗谓之渍。沫,斗杓后小星也。
     
      折其右肱,无咎。
      虞翻曰:兑为折,为右。噬嗑艮为肱。上来之三,折艮入兑,故“折其右肱”。之三得正,故“无咎”也。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
      虞翻曰:利四之阴,故“不可大事”。
     
      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
      虞翻曰:四死大过,故“终不可用”。
     
      九四,丰其蔀,
      虞翻曰:蔀,蔽也。噬嗑离日之坎云中,故“丰其蔀”。《象》曰“位不当也”。
     
      日中见斗,
      虞翻曰:噬嗑日在上,为中。上之三为巽,巽为入。日入坎云下,幽伏不明,故“日中见斗”。《象》曰“幽不明”,是其义也。
     
      遇其夷主,吉。
      虞翻曰:震为主。四行之正成明夷,则三体震,为夷主,故“遇其夷主,吉”也。
     
      按:四处上卦之下,以阳居阴,履非其位,而比于五故曰“遇”也。夷者,伤也。主者,五也。谓四不期相遇,而能上行伤五,则吉。故曰“遇其夷主,吉行也”。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
      虞翻曰:离上变入坎云下,故“幽不明”。坎,幽也。
     
      遇其夷主,吉行也。
      虞翻曰:动体明夷。震为行,故曰“吉行”。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虞翻曰:在内称来。章,显也。庆谓五。阳出称庆也。誉谓二,二多誉。五发得正,则来应二。故“来章,有庆誉,吉”也。
     
      《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虞翻曰:动而成乾,乾为庆。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
      虞翻曰:丰,大。蔀,小也。三至上,体大壮,屋象,故“丰其屋”。谓四五已变,上动成家人。大屋见则家人坏,故“蔀其家”。与泰二同义。故《象》曰:天际祥明,以大壮为屋象故也。
     
      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虞翻曰:谓从外窥三应。阒,空也。四动时坤为阖。户,阖。故“窥其户”。坤为空虚,三隐伏坎中,故“阒其无人”。《象》曰“自藏也”。四五易位,噬嗑离目,为窥。窥人者,言皆不见。坎为三岁,坎冥在上,离象不见。故“三岁不觌,凶”。干宝曰:在丰之家,居乾之位,乾为屋宇,故曰“丰其屋”。此盖记纣之侈,造为璿室玉台也。蔀其家者,以记纣多倾国之女也。社稷既亡,宫室虚旷,故曰“窥其户,阒其无人”。阒,无人貌也。三者,天地人之数也。凡国于天地有兴亡焉。故王者之亡其家也。必天示其祥,地出其妖,人反其常,非斯三者,亦弗之亡也。故曰“三岁不觌,凶”。然则璿室之成,三年而后亡国矣。案:上应于三,三互离,巽为户,离为目,目而近户,窥之象也。既屋丰家蔀,若窥地户,阒寂无人。震木,数三,故三岁致凶于灾。
     
      《象》曰:丰其屋,天际祥也。
      孟喜曰:天降下恶祥也。
     
      窥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
      虞翻曰:谓三隐伏坎中,故“自藏”者也。
     
      《序卦》曰: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崔觐曰:谚云:作者不居,况穷大甚,而能久处乎?故必获罪去邦,羁旅于外矣。
     
     (艮下离上)。旅:小亨,旅贞吉。
      虞翻曰:贲初之四,否三之五,非乾坤往来也。与噬嗑之丰同义。小,谓柔得贵位而顺刚。丽乎大明。故“旅小亨,旅贞吉”。再言旅者,谓四凶恶,进退无恒,无所容处。故再言旅,恶而愍之。
     
      《彖》曰:旅小亨。
      姚信曰:此本否卦。三五交易,去其本体,故曰客旅。荀爽曰:谓阴升居五,与阳通者也。
     
      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
      蜀才曰:否三升五,柔得中于外,上顺于刚。九五降三,降不失正,止而丽乎明。所以“小亨旅贞吉”也。
     
      旅之时义大矣哉。
      虞翻曰:以离日丽天,县象著明,莫大日月,故义大也。王弼曰:旅者,物失其所居之时也。物失所居,则咸愿有附,岂非智者有为之时?故曰“旅之时义大矣哉”。
     
      《象》曰:山上有火,旅。
      侯果曰:火在山上,势非长久,旅之象也。
     
      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
      虞翻曰:君子谓三。离为明,艮为慎,兑为刑,坎为狱。贲初之四,狱象不见。故“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与丰折狱同义者也。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
      陆绩曰:琐琐,小也。艮为小石。故曰“旅琐琐也”。履非其正,应离之始。离为火,艮为山,以应火,灾焚自取也。故曰:“斯其所取灾”也。
     
      《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
      虞翻曰:琐琐,最蔽之貌也。失位远应,之正介坎。坎为灾眚,艮手为取,谓三动应坎。坎为志,坤称穷,故曰“志穷灾也”。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僮仆贞。
      《九家易》曰:即,就。次,舍。资,财也。以阴居二,即就其舍,故“旅即次”。承阳有实,故“怀其资”。故曰“旅即次,怀其资”也。初者卑贱,二得履之,故“得僮仆”。处和得位,故正居是,故曰“得僮仆贞”矣。
     
      《象》曰:得僮仆贞,终无尤也。
      虞翻曰:艮为僮仆,得正承三,故“得僮仆贞,而终无尤也”。
      案:六二履正体艮,艮为阍寺,僮仆贞之象也。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僮仆,贞厉。
      虞翻曰:离为火,艮为僮仆。三动艮坏,故“焚其次”。坤为丧,三动艮灭入坤,故“丧其僮仆”。动而失正,故“贞厉”矣。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
      虞翻曰:三动体剥,故伤也。
     
      以旅与下,其义丧也。
      虞翻曰:三变成坤。坤为下,为丧,故“其义丧也“。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虞翻曰:巽为处。四焚弃,恶人失位远应。故“旅于处”,言无所从也。离为资斧,故“得其资斧”。三动,四坎为心,其位未至,故“我心不快”也。
     
      《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王弼曰:斧,所以斫除荆棘,以安其舍者也。虽处上体之下,不先于物;然而不得其位,不获平坦之地者也。客子所处不得其次,而得其资斧之地,故其“心不快”。
      案:九四失位,而居艮上。艮为山。山非平坦之地也。四体兑巽。巽为木,兑为金,木贯于金,即资斧斫除荆棘之象者也。
     
      六五:射雉,一矢亡,
      虞翻曰:三变坎为弓,离为矢,故“射雉”。五变乾体,矢动雉飞,故“一矢亡”矣。
     
      终以誉命。
      虞翻曰:誉谓二。巽为命。五终变成乾,则二来应已,故“终以誉命”。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
      虞翻曰:逮,及也。谓二上及也。
      干宝曰:离为雉,为矢;巽为木,为进退;艮为手,兑为决。有木在手,进退其体,矢决于外,射之象也。一阴升乾,故曰“一矢”。履非基位,下又无应。虽复射雉,终亦失之。故曰“一矢亡也”。一矢亡者,喻有损而小也。此记禄父为王者后,虽小叛扰,终逮安周室,故曰“终以誉命”矣。
     
      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
      虞翻曰:离为鸟,为火;巽为木,为高。四失位变震,为筐,巢之象也。今巢象不见,故“鸟焚其巢”。震为笑,震在前,故“先笑”。应在巽,巽为号咷,巽象在后。故“后号咷”。
     
      丧牛于易,凶。
      虞翻曰:谓三动时坤为牛。五动成乾,乾为易。上失三,五动应二。故“丧牛于易”。失位无应故“凶也”。五动成遁,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则旅家所丧牛也。
     
      《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
      虞翻曰:离火焚巢,故“其义焚也”。
     
      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
      虞翻曰:坎耳入兑,故“终莫之闻”。
      侯果曰:离为鸟,为火。巽为木,为风。鸟居木上,巢之象也。旅而赡资,物之所恶也。丧牛甚易,求之也难。虽有智者,莫不吉也。
     
      《序卦》曰:旅无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崔觐曰:旅寄于外,而无所容,则必入矣。故曰:“旅无所容,受之以巽。”
     
      (巽下巽上)。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虞翻曰:遁二之四,柔得位而顺五刚,故“小亨”也。大人谓五。离目为见。二失位,利正往应五。故“利有攸往,利见大人”矣。
     
      《彖》曰:重巽以申命,
      陆绩曰:巽为命令。重命令者,欲丁宁也。
     
      刚巽乎中正而志行,
      陆绩曰:二得中,五得正,体两巽,故曰“刚巽乎中正”也。皆据阴,故“志行”也。虞翻曰:刚中正,谓五也。二失位,动成坎,坎为志。终变成震,震为行也。
     
      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
      陆绩曰:阴为卦主,故“小亨”。
     
      利有攸往,利见大人。
      案:其义已见繇辞。
     
      《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
      虞翻曰:君子,谓遁乾也。巽为命,重象,故“申命”。变至三,坤为事,震为行,故“行事”也。
      荀爽曰:巽为号令,两巽相随,故“申命”也。法教百端,令行为上,贵其必从,故曰“行事”也。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
      虞翻曰:巽为进退。乾为武人。初失位,利之正为乾,故“利武人之贞”矣。
     
      《象》曰:进退,志疑也。
      荀爽曰:风性动,进退欲承五,为二所据,故志以疑也。
     
      利武人之贞,志治也。
      虞翻曰:动而成乾,乾为大明,故“志治”。乾元用九,天下治,是其义也。
     
      九二:巽在床下,
      宋衷曰:巽为木。二阳在上,初阴在下,庆之象也。二无应于上,退而据初,心在于下,故曰“巽在床下也”。
      荀爽曰:床下,以喻近也。二者,军帅。三者,号令。故言“床下”。以明将之所专,不过军中事也。
     
      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荀爽曰:史以书勋,巫以告庙。纷,变。若,顺也。谓二以阳应阳,君所不臣,军师之象。征伐既毕,书勋告庙。当变而且顺五则吉。故曰“用史巫纷若,吉无咎”矣。
     
      《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荀爽曰:谓二以处中和,故能变。
     
      九三:频巽,吝。
      虞翻曰:频,頞也。谓二已变。三体坎艮,坎为忧,艮为鼻,故“频巽”。无应在险,故“吝”也。
     
      《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
      荀爽曰:乘阳无据,为阴所乘,号令不行,故“志穷也”。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虞翻曰:田,谓二也。地中称田,失位无应,悔也。欲二之初,已得应之,故“悔亡”。二动得正,处中应五。五多功,故《象》曰“有功也”。二动艮为手,故称“获”。谓艮为狼,坎为豕。艮二之初,离为雉。故“获三品”矣。翟元曰:田获三品,下三爻也:谓初巽为鸡;二兑为羊,三离为雉也。
      案:《谷梁传》曰春猎曰田,夏曰苗,秋曰蓃,冬曰狩。田获三品: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注云:上杀中心,乾之为豆实;次杀中髀骼,以供宾客;下杀中腹;充君之庖厨。尊神敬客之义也。
     
      《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
      王弼曰:得位承五而依尊履正。以斯行命,必能获强暴,远不仁者也。获而有益,莫若三品,故曰“有功也”。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
      虞翻曰:得位处中,故“贞吉,悔亡,无不利”也。震巽相薄,雷风无形,当变之震矣。巽究为躁卦,故“无初有终”也。
     
      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
      虞翻曰:震,庚也。谓变初至二成离,至三成震,震主庚。离为日,震三爻在前,故“先庚三日”。谓益时也。动四至五成离,终上成震,震三爻在后,故“后庚三日”也。巽初失正,终变成震,得位,故“无初有终”,“吉”。震究为蕃鲜白,谓巽也。巽究为躁卦。躁卦,谓震也。与蛊“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同义。五动成蛊,乾成于甲,震成于庚,阴阳天地之始终,故经举甲庚于《蛊彖》、《巽五》也。
     
      《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
      虞翻曰:居中得正,故“吉”矣。
     
      上九:巽在床下,
      虞翻曰:床下,谓初也。穷上反下成震,故“巽在床下”。《象》曰:“上穷也”。明当变穷上而复初也。《九家易》曰:上为宗庙。礼封赏出军,皆先告庙,然后受行。三军之命,将之所专。故曰“巽在床下”也。
     
      丧其齐斧,贞凶。
      虞翻曰:变至三时,离毁入坤。坤为丧,巽为齐,离为斧,故“丧其齐斧”。三变失位故“贞凶”。
      荀爽曰:军罢师旋,亦告于庙,还斧于君,故“丧齐斧”。正如其故,不执臣节,则凶。故曰“丧其齐斧,贞凶”。
     
      《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
      虞翻曰:阳穷上反下,故曰“上穷也”。
     
      丧其齐斧,正乎凶也。
      虞翻曰:上应于三,三动失正,故曰“正乎凶也”。
     
      《序卦》曰: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
      崔觐曰:巽以申命行事,入于刑者也。入刑而后说之,所谓人忘其劳死也。
     
     (兑下兑上)。兑:亨,利贞。
      虞翻曰:大壮五之三也。刚中而柔外,二失正,动应五承三,故“亨利贞”也。
     
      《彖》曰:兑,说也。
      虞翻曰:兑口,故说也。
     
      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
      虞翻曰:刚中谓二五,柔外谓三上也。二、三、四利之正,故“说以利贞”也。
     
      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
      虞翻曰:大壮乾为天,谓五也。人谓三矣。二变顺五承三,故“顺乎天应乎人”。坤为顺也。
     
      说以先民,民忘其劳;
      虞翻曰:谓二、四已变成屯。坎为劳,震喜,兑说,坤为民,坎为心,民心喜说,有顺比象,故“忘其劳”也。
     
      说以犯难,民忘其死,
      虞翻曰:体屯,故“难”也。三至上,体大过死。变成屯,民说无疆。故“民忘其死”。坎心为忘,或以坤为死也。
     
    说之大民劝矣哉。
      虞翻曰:体比顺象,故劳而不怨。震为喜笑,故人劝也。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
      虞翻曰:君子,大壮乾也。阳息见兑,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兑二阳同类为朋,伏艮为友,坎为习,震为讲,兑两口对,故“朋友讲习”也。
     
      初九:和兑,吉。
      虞翻曰:得位,四变应已,故“和兑,吉”矣。
     
      《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
      虞翻曰:四变应初,震为行,坎为疑,故“行未疑”。
     
      九三:孚兑,吉,悔亡。
      虞翻曰:孚谓五也。四已变,五在坎中,称孚。二动得位,应之,故“孚兑,吉,悔亡”矣。
     
      《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
      虞翻曰:二变应五,谓四已变,坎为志,故“信志也”。
     
      六三:来兑,凶。
      虞翻曰:从大壮来,失位,故“来兑,凶”矣。
     
      《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
      案:以阴居阳,故位不当。谄邪求悦,所以必凶。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
      虞翻曰:巽为近利市三倍,故称“商兑”。变之坎,水性流。震为行。谓二已变,体比象,故“未宁”与比“不宁方来”同义也。坎为疾,故“介疾”。得位承五,故“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
      虞翻曰:阳为庆,谓五也。
     
      九五:孚于剥,有厉。
      虞翻曰:孚,谓五也。二四变,体剥象故“孚于剥”。在坎未光,“有厉”也。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
      案:以阳居尊位,应二比四,孚剥有成,“位不正当也”。
     
      上六:引兑。
      虞翻曰:无应乘阳。动而之巽,为绳。艮为手。应在三,三未之正。故“引兑”也。
     
      《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
      虞翻曰:二四已变而体屯,上三未为离,故“未光也”。


    卷十二
     
    《序卦》曰: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涣者,离也。
      崔觐曰:人说,忘其劳死,而后可散之以征役,离之以家邦,故曰“说而后散之,故受之涣。涣者,离也”。
     
      (坎下巽上)。涣:亨。
      虞翻曰:否四之二成坎巽,天地交,故“亨”也。
     
      王假有庙,
      虞翻曰:乾为王。假,至也。否体观。艮为宗庙;乾四之坤二。故“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
     
      利涉大川,利贞。
      虞翻曰:坎为大川。涣,舟楫象。故“涉大川”。乘木有功,二失正,变应五,故利居贞也。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卢氏曰:此本否卦。乾之九四,来居坤中,刚来成坎,水流而不穷也。坤之六二,上升乾四,柔得位乎外,上承贵王,与上同也。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
       荀爽曰:谓阳来居二,在坤之中,为立庙。假,大也。言受命之王,居五大位,上体之中,上享天帝,下立宗庙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虞翻曰:巽为木,坎为水,故“乘木有功也”。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荀爽曰:谓受命之王,收集散民,上享天帝,下立宗庙也。阴上至四承五,为享帝。阳下至二,为立庙也。离日上为宗庙,而谓天帝宗庙之神所配食者。王者所奉,故继于上。至于宗庙,其实在地。地者阴中之阳,有似庙中之神。
       虞翻曰:否乾为先王。享,祭也。震为帝、为祭。艮为庙。四之二,杀坤大牲。故以享帝立庙。谓成既济,有噬嗑食象故也。
     
      初六:用拯马壮,吉。
      虞翻曰:坎为马。初失正,动体大壮。得位。故“拯马壮吉”,悔亡之矣。
     
      《象》曰:初六之吉,顺也。
      虞翻曰:承二,故顺也。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
      虞翻曰:震为奔,坎为棘,为矫輮。震为足。輮棘有足,艮肱据之,凭机之象也。涣宗庙中,故设机。二失位,变得正,故“涣奔其机,悔亡”也。
     
      《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
      虞翻曰:动而得位,故“得愿也”。
     
      
    六三:涣其躬,无悔。
      荀爽曰:体中曰躬。谓涣三使承上,为志在外,故“无悔”。
     
      《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
      王弼曰:涣之为义,内险而外安者也。散躬志外,不固所守,与刚合志。故得无咎。
     
      六四:涣其群,元吉。
      虞翻曰:谓二已变成坤,坤三爻称群,得位顺五,故“元吉”也。
     
      涣有丘,匪夷所思。
      虞翻曰:位半艮山,故称丘。匪,非也。夷谓震,四应在初,三变坎为思,故“匪夷所思”也。卢氏曰:自二居四,离其群侣,涣其群民得位承尊,故“元吉”也。互体有艮,艮为山丘。涣群虽则光大,有丘则非平易,故有匪夷之思也。
     
      《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
      虞翻曰:谓三已变成离,故四“光大也”。
     
      九五:涣汗其大号。
      《九家易》曰:谓五建二,为诸侯使下君国,故宣布号令。百姓被泽,若汗之出身,不还反也。此本否卦。体乾为首,来下处二,成坎水,汗之象也;阳称大,故曰“涣汗其大号”也。
     
      涣王居,无咎。
      荀爽曰:布其德教,王居其所,故“无咎”矣。《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虞翻曰:五为王。艮为居,正位居五,四阴顺命。故“王居无咎,正位也”。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
      虞翻曰:应在三。坎为血,为逖。逖,忧也。二变为观,坎象不见。故“其血去逖,出,无咎。”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虞翻曰:乾为远,坤为害,体遁上,故“远害”也。
     
      《序卦》曰: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
      崔觐曰:离散之道,不可终行,当以节止之。故言物不可以终离,受之以节。
     
      (兑下坎上)。节:亨,
      虞翻曰:泰三之五,天地交也。五当位以节,中正以通,故“节亨”也。
     
      苦节不可贞。
      虞翻曰:谓上也,应在三。三变成离,火炎上作,苦位在火上,故“苦节”。虽得位乘阳,故“不可贞”也。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
      卢氏曰:此本泰卦。分乾九三升坤五,分坤六五下处乾三,是“刚柔分而刚得中”也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
      虞翻曰:位极于上,乘阳,故“穷”也。
     
      说以行险,
      虞翻曰:兑说,坎险,震为行,故“说以行险”也。
     
      当位以节,中正以通,
      虞翻曰:中正谓五。坎为通也。
     
      天地节而四时成。
      虞翻曰:泰乾天,坤地;震春,兑秋。坎冬。三动,离为夏。故“天地节而四时成”也。
     
      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虞翻曰:艮手称制。坤数十,数度。坤又为害,为民,为财。二动体剥,剥为伤。三出复位,成既济定,坤剥不见。故“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象》曰:泽上有水,节。
      侯果曰:泽上有水,以隄防为节。
     
      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虞翻曰:君子,泰乾也。艮止为制,坤为度,震为议,为行,乾为德,故“以制数度,议德行。”乾三之五,为“制数度”。坤五之乾,为“议德行”也。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
      虞翻曰:泰坤为户,艮为庭,震为出;初得位应四,故“不出户庭,无咎”矣。
     
      《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虞翻曰:坎为通,二变坤土壅初为塞。崔觐曰:为节之始,有应所四。四为坎险,不通之象。以节崇塞,虽不通,可谓知通塞矣。户庭,室庭也。慎密守节,故“不出”焉,而无咎也。
      案:初九应四。四互坎艮。艮为门阙。四居艮中,是为内户,户庭之象也。
     
      九二:不出门庭,凶。
      虞翻曰:变而之坤,艮为门庭。二失位不变,出门应五,则凶。故“言不出门庭,凶”矣。
     
      《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虞翻曰:极,中也。未变之正,失时极矣。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
      虞翻曰:三,节家君子也。失位,故节若。嗟,哀号声。震为音声,为出。三动得正,而体离坎,涕流出目,故“则嗟若”。得位乘二,故“无咎”也。
     
      《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王弼曰:若,辞也。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违节之道,以至哀嗟。自己所至,无所怨咎,故曰“又谁咎”矣。
     
      六四:安节,亨。
      虞翻曰:二已变,艮止坤安。得正承五,有应于初,故“安节亨”。
     
      《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九家易》曰:言四得正奉五,上通于君,故曰“承上道也”。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
      虞翻曰:得正居中,坎为美,故“甘节吉”。往谓二。二失正,变往应五,故“往有尚”也。
     
      《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虞翻曰:艮为居,五为中,故“居位中也”。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
      虞翻曰:二三变,有两离,火炎上作苦,故“苦节”。乘阳,故“贞凶”。得位,故“悔亡”。干宝曰:《彖》称苦节不可贞,在此爻也。禀险伏之教,怀贪狠之志,以苦节之性,而遇甘节之主,必受其诛,华士、少正卯之爻也。故曰“贞凶”。苦节既凶,甘节志得,故曰“悔亡”。
     
      《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荀爽曰:乘阳于上,无应于下,故“其道穷也”。
     
      《序卦》曰: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崔觐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则人信之,故言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也。
     
      (兑下巽上)。中孚:
      虞翻曰:讼四之初也。坎孚象在中,谓二也,故称“中孚”。此当从四阳二阴之例。遁阴未及三,而大壮阳已至四,故从讼来。二在讼时,体离为鹤。在坎阴中,有“鸣鹤在阴”之义也。
     
      豚鱼吉。
      案:坎为豕。讼四降初折坎,称“豚”。初阴升四,体巽为鱼。中,二。孚,信也。谓二变应五,化坤成邦,故“信及豚鱼”,吉矣。虞氏以三至上体遯,便以豚鱼为遁鱼,虽生曲象之异见,乃失化邦之中信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坎为大川。谓二已化邦,三利出涉坎。得正,体涣。涣,舟楫象。故“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利贞。
      虞翻曰:谓二利之正,而应五也。中孚以利贞,乃应于天也。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
      王肃曰:三、四在内,二、五得中,兑说而巽顺,故“孚”也。
     
      乃化邦也。
      虞翻曰:二化应五成坤,坤为邦,故“化邦”也。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
      荀爽曰:豚鱼,谓四、三也。艮为山陆,豚所处。三为兑泽,鱼所在。豚者卑贱,鱼者幽隐,中信之道,皆及之矣。
     
      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
      王肃曰:中孚之象,外实内虚,有似可乘,虚木之舟也。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虞翻曰:讼乾为天,二动应乾,故“乃应乎天也”。
     
      《象》曰:泽上有风,中孚。
      崔觐曰:流风令于上,布泽惠于下,中孚之象也。
     
      君子以议狱缓死。
      虞翻曰:君子,谓乾也。讼坎为狱;震为议,为缓;坤为死。乾四之初,则二出坎狱。兑说震喜,坎狱不见,故“议狱缓死”也。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荀爽曰:虞,安也。初应于四,宜自安虞;无意于四,则吉。故曰“虞吉”也。四者承五,有它意于四,则不安,故曰“有它不燕”也。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
      荀爽曰:初位潜藏,未得变而应四也。
     
      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
      虞翻曰:靡,共也。震为鸣;讼离为鹤,坎为阴夜,鹤知夜半。故“鸣鹤在阴”。二动成坤,体益。五艮为子,震巽同声者相应,故“其子和之”。坤为身故称“我”。吾,谓五也。离为爵,爵,位也。坤为邦国,五在艮,阍寺庭阙之象。故称“好爵”。五利二变,之正应坎,故“吾与尔靡之”矣。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
      虞翻曰:坎为心,动得正应五,故“中心愿也”。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荀爽曰:三四俱阴,故称“得“也。四得位,有位。故鼓而歌。三失位,无实。故罢而泣之也。
     
      《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
      王弼曰:三四俱阴,金木异性,敌之谓也。以阴居阳,自强而进,进而碍敌。故‘或鼓“也。四履正位,非三敌所克,故“或罢”也。不胜而退,惧见侵陵,故“或泣”也。四履谦巽,不报仇敌,故“或歌”也。歌泣无恒,位不当也。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虞翻曰:讼坎为月,离为日。兑西震东。月在兑二,离为震三,日月象对。故“月几望”。乾坎两马匹,初四易位,震为奔走,体遁山中,乾坎不见,故“马匹亡”。初四易位,故“无咎”矣。
     
      《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
      虞翻曰:讼初之四,体与上绝,故“绝类上”也。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
      虞翻曰:孚,信也。谓二在坎为孚,巽绳艮手,故“挛”。二使化为邦,得正应已,故“无咎”也。
     
      《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
      案:以是成五,有信。挛二使变已,是“位正当也”。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
      虞翻曰:巽为鸡,应在震,震为音。翰,高也。巽为高,乾为天。故“翰音登于天”。失位,故“贞凶”。《礼》荐牲,鸡称翰音也。
     
      《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
      侯果曰:穷上失位,信不由中;以此申命,有声无实;中实内丧,虚华外扬。是“翰音登天”也。巽为鸡,鸡曰翰音。虚音登天,何可久也。
     
      《序卦》曰: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
      韩康伯曰:守其信者,则失贞而不谅之道,而以信为过也。故曰“小过”。
     
      (艮上震上)。小过:亨,利贞。
      虞翻曰:晋上之三。当从四阴二阳,临观之例。临阳未至三,而观四已消也;又有飞鸟之象,故知从晋来。杵臼之利,盖取诸此。柔得中而应乾刚,故“亨”。五失正,故利贞。“过以利贞,与时行也。”
     
      可小事,
      虞翻曰:小谓五。晋坤为事。柔得中。故“可小事”也。
     
      不可大事。
      虞翻曰:大事,四。刚失位而不中。故“不可大事”也。
     
      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虞翻曰:离为飞鸟,震为音,艮为止。晋上之三,离去震在,鸟飞而音止。故“飞鸟遗之音”。上阴乘阳,故“不宜上”。下阴顺阳,故“宜下,大吉”。俗说或以卦象二阳在内,四阴在外,有似飞鸟之象,妄矣。
     
      《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
      荀爽曰:阴称小。谓四应初,过二而去。三应上,过五而去。五处中,见过不见应。故曰“小者过而亨也”。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虞翻曰:谓五也。阴称小,故“小事吉也”。
     
      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虞翻曰:谓四也。阳称大,故“不可大事也”。
     
      有飞鸟之象焉,飞鸟遗之音。
      宋衷曰:二阳在内,上下各阴,有似飞鸟舒翮之象,故曰“飞鸟”。震为声音,飞而且鸣,鸟去而音止,故曰“遗之音”也。
     
      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王肃曰:四、五失位,故曰“上逆”。二、三得正,故曰“下顺”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
      侯果曰:山大而雷小,山上有雷,小过于大,故曰“小过”。
     
      君子以行过乎恭,
      虞翻曰:君子,谓三也。上贵三贱,晋上之三,震为行,故“行过乎恭”。谓三致恭以存其位,与谦三同义。
     
      丧过乎哀,
      虞翻曰:晋坤为丧,离为目,艮为鼻,坎为涕洟。震为出,涕洟出鼻目:体大过,遭死丧,过乎哀也。
     
      用过乎俭。
      虞翻曰:坤为财用,为吝啬。艮为止,兑为小。小用密止,云不雨。故“用过乎俭”也。
     
      初六:飞鸟以凶。
      虞翻曰:应四。离为飞鸟。上之三,则四折入,大过死,故“飞鸟以凶”。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虞翻曰:四死大过,故“不可如何也”。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
      虞翻曰:祖谓祖母,初也。母死称妣。谓三坤为丧,为母,折入大过死,故称“祖”也。妣二过初,故“过其祖”五变,三体姤遇,故遇妣也。
     
      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虞翻曰:五动为君,晋坎为臣;二之五隔三;艮为止,故“不及其君”止。如承三得正,体姤遇象,故“遇其臣,无咎”也。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
      虞翻曰:体大过,下止,舍巽下,故“不可过”。与随三同义。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虞翻曰:防,防四也。失位从或,而欲折之初。戕,杀也。离为戈兵,三从离上入坤,折四死大过中,故“从或戕之,凶”也。
     
      《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
      虞翻曰:三来戕四,故“凶如何也”。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
      《九家易》曰:以阳居阴,行过乎恭。今虽失位,遇则进五,故“无咎”也。四体震动,位既不正,当动上居五,不复过五,故曰“弗过遇之”矣。
     
      
    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荀爽曰:四往危五,戒备于三,故曰“往厉必戒”也。勿长居四,当动上五,故“用永贞”。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虞翻曰:体否上倾,故“终不可长”矣。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虞翻曰:密,小也。晋坎,在天为云,坠地成雨。上来之三,折坎入兑,小为密。坤为自我。兑为西。五动乾为郊。故“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也。
     
      公弋取彼在穴。
      虞翻曰:公谓三也。弋,矰缴射也。坎为弓弹。离为鸟矢。弋无矢也,巽绳连鸟,弋人鸟之象。艮为手,二为穴,手入穴中,故“公弋取彼在穴”也。
     
      《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
      虞翻曰:谓三坎水,已之上六,故“已上也”。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虞翻曰:谓四已变之坤,上得之三,故“弗遇过之”。离为飞鸟,公弋得之,鸟下入艮手而死,故“飞鸟离之凶”。晋坎为灾眚,故“是谓灾眚”矣。
     
      《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之。
      虞翻曰:飞下称亢。晋上之三,故“已亢也”。
     
      《序卦》曰:有过物者必济,故受之以既济。
      韩康伯曰:行过乎俭,可以矫世厉俗,有所济也。
     
     (离下坎上)。既济:亨小。利贞。
      虞翻曰:泰五之二。小,谓二也。柔得中。故“亨小”。六爻得位,各正性命,保合大和故“利贞”矣。
     
      初吉,
      虞翻曰:初,始也。谓泰乾。乾知大始,故称“初”。坤五之乾二,得正处中,故“初吉,柔得中也。”
     
      终乱。
      虞翻曰:泰坤称乱。二上之五,终止于泰,则反成否。子弑其父,臣弑其君天下无邦,终穷成坤,故“乱,其道穷”。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
      荀爽曰:天地既交,阳升阴降,故“小者亨也”。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侯果曰:此本泰卦。六五降二,九二升五,是刚柔正当位也。
     
      
    初吉,柔得中也。
      虞翻曰:中,谓二。
     
      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虞翻曰:反否终坤,故“其道穷也”。侯果曰:刚得正,柔得中,故“初吉”也。正有终极,济有息止,止则穷乱,故曰“终止则乱,其道穷也”。一曰:殷亡周兴之卦也。成汤应天,初吉也。商辛毒痛,终止也。由止,故物乱而穷也。物不可穷,穷则复始,周受其未济而兴焉。
     《乾凿度》曰:既济未济者,所以明戒慎,全王道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荀爽曰:六爻既正,必当复乱,故君子象之。思患而豫防之,治不忘乱也。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宋衷曰:离者两阳一阴。阴方阳圆,舆轮之象也。其一在坎中,以火入水,必败,故曰“曳其轮”也。初在后,称“尾”。尾濡曳,咎也。得正有应,于义要以危而无咎矣。
     
      六二:妇丧其佛,勿逐,七日得。
      虞翻曰:离为妇。泰坤为丧。佛发,谓鬒发也。一名妇人之首饰。坎为玄云,故称发。《诗》曰:鬒发如云。乾为首,坎为美;五取乾二之坤为坎,坎为盗,故“妇丧其佛”。泰震为七,故“勿逐,七日得”。与睽丧马勿逐同义。佛,或作茀。俗说以佛为妇人蔽膝之茀,非也。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王肃曰:体柔应五,履顺承刚,妇人之义也。佛,首饰。坎为盗。离为妇。丧其茀,邻于盗也。勿逐自得,履中道也。二五相应,故“七日得”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虞翻曰:高宗,殷王武丁。鬼方,国名。乾为高宗,坤为鬼方;乾二之坤五。故“高宗伐鬼方”。坤为年,位在三,故“三年”。坤为小人,二上克五,故“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惫也”。干宝曰:高宗,殷中兴之君。鬼方,北方国也。高宗尝伐鬼方,三年而后克之。离为戈兵,故称“伐”。坎当北方,故称“鬼”。在既济之家,而述先代之功,以明周因于殷,有所弗革也。
     
      《象》曰:三年克之,惫也。
      侯果曰:伐鬼方者,兴衰除暗之征也。上六暗极,九三征之,三举方及,故曰“三年克之”。兴役动众,圣犹疲惫,则非小人能为,故曰“小人勿用”。虞翻曰:坎为劳,故“惫也”。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
      虞翻曰:乾为衣,故称“繻”。袽,败衣也。乾二之五,衣象裂坏,故“繻有衣袽”。离为日,坎为盗,在两坎间,故“终日戒”。谓伐鬼方三年乃克。旅人勤劳,衣服皆败,鬼方之民,犹或寇窃,故“终日戒”也。
     
      《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卢氏曰:繻者,布帛端末之识也。袽者,残币帛,可拂拭器物也。繻有为衣袽之道也。四处明暗之际,贵贱无恒,犹或为衣或为袽也。履多惧之地,上承帝主,故终日戒慎,有所疑惧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虞翻曰:泰震为东,兑为西,坤为牛,震动五杀坤,故“东邻杀牛“。在坎多眚,为阴所乘,故“不如西邻之禴祭”。禴,夏祭也。离为夏。兑动二,体离,明。得正承五,顺三。故“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
      崔觐曰:居中当位。于既济之时,则当是周受命日也。五坎为月。月出西方,西邻之谓也。二应在离,离为日。日出东方,东邻之谓也。离又为牛,坎水克离火,东邻杀牛之象。禴,殷春祭之名。案《尚书》:克殷之岁,厥四月哉生明。王来自商,至于丰。丁未,祀于周庙。四月殷之三月,春也。则明西邻之禴祭,得其时而受祉福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
       卢氏曰:明鬼享德不享味也。故德厚者,吉大来也。
     
      上六:濡其首,厉。
      虞翻曰:乾为首,五从二上在坎中,故“濡其首,厉”。位极乘阳,故“何可久”。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荀爽曰:居上濡五,处高居盛,必当复危,故“何可久也”。
     
      《序卦》曰: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崔觐曰:夫易之为道,穷则变,变则通。而以未济终者,亦物不可穷也。
     
     (坎下离上)。未济:亨。
      虞翻曰:否二之五也。柔得中,天地交。故“亨”。济,成也。六爻皆划错,故称未济也。
     
      小狐汔济,
      虞翻曰:否艮为小狐。汔,几也。济,济渡。狐济几度,而濡其尾,未出中也。
     
      濡其尾,无攸利。
      虞翻曰:艮为尾。狐,兽之长尾者也。尾谓二,在坎水中。故“濡其尾”。失位,故“无攸利,不续终也”。
      干宝曰:坎为狐。
      《说文》曰:汔,涸也。
      案:刚柔失正,故未济也。五居中应刚,故“亨”也。小狐力弱,汔乃可济。水既未涸,而乃济之。故尾濡而无所利也。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
      荀爽曰:柔上居五,与阳合同,故“亨”也。
     
      小狐汔济,未出中也。
      虞翻曰:谓二未变,在坎中也。
      干宝曰:狐,野兽之妖者,以喻禄父。中,谓二也。困而犹处中故也。此以记纣虽亡国,禄父犹得封矣。
     
      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
      虞翻曰:否阴消阳,至剥终坤,终止则乱,其道穷也。乾五之二,坤杀不行,故“不续终也”。干宝曰:言禄父不能敬奉天命,以续既终之礼,谓叛而被诛也。
     
      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荀爽曰:虽刚柔相应,而不以正,由未能济也。
      干宝曰:六爻皆相应,故微子更得为客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
      侯果曰:火性炎上,水性润下,虽复同体,功不相成,所以未济也。故君子慎辨物宜,居之以道,令其功用相得,则物咸济矣。
     
      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虞翻曰:君子,否乾也。艮为慎。辨,别也。物谓乾阳物也,坤阴物也;艮为居,坤为方;乾别五以居坤二。故“以慎辨物居方”也。
     
      初六:濡其尾,吝。
      虞翻曰:应在四,故“濡其尾”。失位,故“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案:四在五后,故称“尾”。极,中也。谓四居坎中,以濡其尾,是不知极也。
     
      九二:曳其轮,贞吉。
      姚信曰:坎为曳,为轮,两阴夹阳,轮之象也。二应于五,而隔于四,止则据初,故“曳其轮”。处中而行,故曰“贞吉”。干宝曰:坎为轮。离为牛,牛曳轮。上以承五命,犹东蕃之诸侯,共攻三监,以康周道,故曰“贞吉”也。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虞翻曰:谓初已正,二动成震,故“行正”。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荀爽曰:未济者,未成也。女在外,男在内,婚姻未成。征上从四则凶。利下从坎,故“利涉大川”矣。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干宝曰:吉凶者,言乎其得失也。禄父反叛,管蔡与乱,兵连三年,诛及骨肉,故曰“未济征凶”。平克四国,以济大难,故曰“利涉大川”。坎也。以六居三,不当其位,犹周公以臣而君,故流言作矣。
     
      九四:贞吉,悔亡。
      虞翻曰:动正得位,故吉而悔亡矣。
     
      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邦。
      虞翻曰:变之震,体师:坤为鬼方。故“震用伐鬼方”。坤为年,为大邦,阳称赏,四在坤中,体既济离三,故“三年有赏于大邦”。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案:坎为志,震为行,四坎变震,故“志行也”。
     
     
    六五:贞吉,无悔。
      虞翻曰:之正则吉,故“贞吉,无悔”。
     
      君子之光,有孚,吉。
      虞翻曰:动之乾,离为光,故“君子之光”也。孚谓二。二变应已,得有之,故“有孚吉”。坎称孚也。干宝曰:以六居五,周公摄政之象也,故曰“贞吉无悔”。制礼作乐,复子明辟。天下乃明其道,乃信其诚。故“君子之光,有孚,吉”矣。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虞翻曰:动之正,乾为大明,故“其晖吉也”。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虞翻曰:坎为孚,谓四也。上之四介四,故“有孚”。饮酒流颐中,故“有孚于饮酒”。终变之正,故“无咎”。乾为首,五动首在酒中,失位,故“濡其首”矣。孚,信。是,正也。六位失正,故“有孚失是”。谓若殷纣沉湎于酒,以失天下也。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虞翻曰:节,止也。艮为节,饮酒濡首,故“不知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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