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占星学中的“七政四余”
中国传统占星学中,如“果老星宗”里常提到提到“七政四余”这个概念,它到底是什么呢,和现代西方占星学有什么联系呢?
所谓“七政”就是太阳、月亮、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
太阳古称日,象征君主,父亲,权利等阳性的事物。
月亮古称太阴,象征母亲、妻子,以及个人的情绪方面。
金星古称太白或辰星,古时认为金星性刚烈,主躁,好义,与现今的意义有较大不同。
木星古称岁星,也叫“太岁”,因其大约一年走一个宫位,被认为是最要的行星。
土星古称镇星或填星,主厚重诚信,看似无不吉,但现代占星学认为它是第一凶星。
所谓“四余”就是罗候、计都、月孛、紫气。因这四个都是虚星,认为是五星(金、木、水、火、土)之余气,故名为“四余”。
罗候其实就是北交点,计都其实就是南交点,它们俩的意义比较重要,而月孛、紫气几乎很少提到,基本可以忽略它们的作用。
罗候计都从天文学上看,就是月球与黄道面的北交点与南交点,都是虚点并非实星,然而它们跟日、月蚀却有密切的关系。
南、北交点的吉凶争议较大,有的认为北交点吉,南交点凶,也有的认为都凶。现代西方占星学认为北交点是今生应努力发展之方向,南交点是前世所累积之业障。
从本人实际研究所看,南北交点是起强化作用,如果它们和哪个星相合,则大大强化那颗星的影响,以及那颗星所落入的星座和宫位。这点,希望各位占星朋友好好用心体会。
七政四余的十干化曜
七政四余即是中国的占星术,七政谓日月五星(金木水火土),四余谓紫气、月孛、罗喉、计都。传说紫气是木星的余气,月孛是水星的余气,罗喉是火星的余气,计都是土星的余气。其中罗喉、计都乃白道和黄道的南北两个交点,又称月南交和月北交,月孛乃月球的远地点,至于紫气是什么,倒是中国占星术上的一个谜?
七政四余随每年的天干地支,会产生不同的吉凶感应,谓之「十干化曜」,而紫微斗数的「四化星」(禄权科忌)即是从此「十化」演变而来,化禄即是七政四余的天禄,化科即是七政四余的天贵,化权即是七政四余的天权,化忌即是七政四余的天刑。长沙张祖同在「诹吉述正」一书中认为:「选造葬之课,山向为重,不必论化曜,选出行、上官、问名诸课,命宫为重,则兼论化曜」,其实天星的十干化曜只是在中国的占星术中所独有,属于印度及阿拉伯的占星术传来中华后,与中华本土的天干地支结合的过程,十分值得重视,以后更影响了紫微斗数的四化星,可谓源远流长,运用更广泛了。天禄主应:成果、独立、发展。
天暗主应:不顺、倒霉。
天福主应:幸运、圆满。
天耗主应:损失、是非。
天荫主应:得财、幸运。
天贵主应:发财、添丁。
天刑主应:打击、病痛。
天印主应:崇高、有权。
天囚主应:劳碌、生病。
天权主应:掌权。
政余十干化曜的起例,有个起例的歌诀:「甲火乙孛丙属木,丁是金星戊土求,己为太阴庚是水,辛气壬计癸罗喉」,近贤吴师青先生说:「政余十干化曜起例系从年干变化,以后诸星起例,皆以年干为主,甲化火,后言火,即甲木也,乙化孛,后言孛,即乙木也,余仿此。盖以十干分配月与五星四余,然后以月与五星四余分配六亲,布列星盘,浑去十干名目,千变万化,而不离正五行生克之宗旨,扼定官星作主,到底一线串通,此政余十干化曜之所以为极妙也。」
政余星学,固以官星为君,然而根源则皆自年干变化,故其年干一字,即如四柱之日元,而六亲名义即从此出焉,「天禄」者即子平所谓「比肩」,「天暗」者即子平所谓「劫刃」也,「天福」者,即子平所谓「食神」,「天耗」即子平所谓「伤官」,「天荫」即子平所谓「偏财」,「天贵」即子平所谓之「正财」,「天刑」即子平所谓「七煞」,「天印」即子平所谓「正官」,「天囚」即子平所谓「枭印」,「天权」即子平所谓「印绶」。
十干变曜逐年配合,十曜周流更迭,而六亲则阴移而阳不动,以六亲分配十曜,布于十二宫中,随十曜之星躔,定人生之祸福,千变万化如环无端,此乃政余星学将子平之生克取用配入星盘,论人祸福,与子平之财官印食,一气融贯。
根据张果星宗的「十干化曜」之理,我们可以推衍出紫微斗数新「十干化曜」,然后在把其中的天禄、天贵、天刑、天权抽出,和紫微斗数的四化星来比较,有高百分比之相似性,这个比例可说是很高,可见紫微斗数部份脱胎于张果星宗的遗迹。
将紫微斗数的四化星和张果星宗十化星做个比较,雷同之处很高,尤其甲年完全相同,庚年也是天同化忌,可以帮助我们厘清庚年化忌的争论。
化曜始于果老星宗,原为谈星命而作,古课不论也,蒋氏天元歌无一语及化曜,其不用可之,如论化曜,则丙戊年日月双到山向,一为刃耗,一为刃暗,不吉甚矣,太阳为诸福之主,而以化刃为不吉,有是理乎。若舍山向而贪取命宫,亦虚而无薄矣,山向与禄命判然两途。选择宗镜云:「四柱财官论主命不论坐山」,最为合理。盖山只论气,原无所谓「天官」「魁星」也,然廖氏专尚化曜,言之极详,姚是诸图不言化曜,而其应用篇中亦有「唐符」(即「飞刃」)、「将星」得地之语,又阳湖吴氏颐庆选择篇天星之法,亦论化曜,则此条自不可废。今以管见定之,选造葬诸课,山向为重,不必论化曜,选「出行」、「上官」、「问名」诸课,命宫为重,则兼论化曜,庶于理为顺,而于义各精。
群星聚华 中国古代科技文明发展长期雄居世界首位,很多成就今天仍倍受瞩目.其中,我国古代天文学的发展及成果,可以说是世界天文史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其体系严谨、细致,令人叹为观止.时至今日,很多古天文学中的称谓依然令人神往,由于其可能略显文言化,所以大多数可说是蒙有神秘的面纱,这份"神秘",常常会激起人们的好奇心,于是,一些游戏、动漫就借助人们这样的心理,在谜题、器物、情节等方面引用中国古天文学的一些词汇,营造出良好的气氛,产生很强的吸引力.现在就在这里,对其中一些比较集中的词汇进行简单的解释,希望能对大家的进一步了解有些微薄之助。
很多游戏中曾有过类似于召唤术的魔法设定,其中,对于“朱雀”、“玄武”、“青龙”、“白虎”的召唤技颇多,例如《风色幻想》还有现金的中多网游。其实“朱雀”、“玄武”、“青龙”、“白虎”四灵兽合称为“四象”、“四灵”或“四陆”。中国古代天文学中的星区划分使用的是“星官”系统,这里的“星官”类似于西方的“星座”。中国古代“星官”系统把天空分为“三垣二十八宿”以及其他星官,最早的记录出现在《史记·天官书》中,其中“二十八宿”又分为四大星区,分别用动物命名,即是上面所说的“四象”了。可以说,“朱雀”、“玄武”、“青龙”、“白虎”就是四个大规模的“星座”。
说到“三垣二十八宿”及中国古天文学的一些关键词,“曜”、“垣”、“宿”是一定不可遗漏的,就让我们来粗略了解一下它们的含义:
曜 “曜”,本义为日光,后称日、月、星为“曜”,可理解为明亮的天体。“曜”这个字在很多动漫、游戏中曾有涉及,其中《幽城幻剑录》的“天轨仪刻”场景中就有如下解释: “日曜”也者,又名“太阳”,乃“罗睺”对星,掌明界诸光阳气,为七曜之首。 “月曜”也者,又名“太阴”,乃“计都”对星,掌明界诸幽阴气,为日曜伴宿。 “水曜”也者,又名“辰星”,黄道五曜之一,掌明界诸水凛冽之气。 “金曜”也者,又名“太白”,黄道五曜之一,掌明界刚厉破杀之气。 “火曜”也者,又名“荧惑”,黄道五曜之一,掌明界奋烈灼炎之气。 “木曜”也者,又名“岁星”,黄道五曜之一,掌明界茁长孕育之气。 “土曜”也者,又名“镇星”,黄道五曜之一,掌明界沉定凝敛之气。 关于“曜”一字,中国自古以来就曾有“五曜”、“七曜”、“九曜”、“十曜”、“十一曜”、“二十八正曜”等之称,下面对其一一作简略说明。
五曜 提到“五曜”,就要谈到“五纬”。“五纬”亦称“五星”,即太阳系里的水、金、火、木、土(此处按距离太阳由近及远的顺序排列,下同)五大行星的合称。中国“五星”的称法最早大约出现在公元前四、五百年,这五大行星古称分别为“辰星”、“太白”、“荧惑”、“岁星”、“镇星”,后来这些渐渐成为古人对这些行星的最常用的名称。下面分别介绍一下相应的名称来历:
水星,古名“辰星”。是太阳系里距离太阳最近的行星,从地球上观测“水星”时,它一般都出现在太阳的两侧,距太阳的距离总保持在三十度内。这里的“度”,为中国古代的单位,三十度左右约为一“辰”,《新唐书·志第二十一·天文一》中就曾有“十二辰”的说法,所以由运动距离来定“水星”名为“辰星”。“水星”用肉眼是比较难观测到的,因为“水星”的公转轨道半径最小,是地内行星,一般都是随太阳在天空中划过,太阳的强光盖过了“水星”,每年只有很少的几天的条件,才可成功用肉眼观测到“水星”。
金星,古名“太白”。缘于其反射光为明亮的白色,是行星中最亮的一颗。其银白色的亮光最亮时比淡蓝色的“天狼星”还要耀眼。《诗经·小雅·谷风之什·大东》中有;“东有启明,西有长庚。”这里所说的“启明”和“长庚”似乎为两颗不同的星,其实两者实际上都是“金星”,当其先太阳而出地平线时,就是所谓的“启明”,而后太阳而出地平线时,就是“长庚”了。“金星”有厚重的大气层,“金表”(如果可以这样叫的话)温度很高,甚至可以融化一些低熔点的金属。
火星,古名“荧惑”。由于“火星”表面的土壤及岩石都为红色,所以其反射光为淡淡的火红色,类似于荧光;另外,“火星”是第一颗地外行星,它与地球的相对运动,使其在地球上自视的运动方向会产生变化,令人迷惑,《后汉书·志第十一·天文中》就有“荧惑逆行”的记载,所以古人称其为“荧惑”。“火星”是“类地行星”中与地球最相似的一颗,最近,“火星”曾达到距离地球相当近的距离,给对其的观测提供了良机。
木星,古名“岁星”。因其在黄道带里每年经过一个“星次”(即岁行一“次”)而得名。我国古代天文观测认为“木星”的运行周期是十二年,如果将黄道带分成十二个部分,每个部分称为“次”,那么“木星”每年经过一个“次”,即上面所谓的“岁行一‘次’”。这里的“十二次”分别为:星纪、玄枵、降娄、大梁、实沈、鹑首、鹑火、鹑尾、寿星、大火、析木。我国汉代以后发展形成的“干支纪年法”,其实就源于之前的“岁星纪年法”。“木星”为目前已知的太阳系里最大的行星,其“木星大红斑”曾经是天文界一项著名的谜题。
土星,古名“镇星”。“土星”古人测其约二十八年绕天一周。平均每年行经“二十八宿”之一,好象轮流驻扎于“二十八宿”,即称“岁镇一宿”,所以称“土星”为“镇星”。另外,也称“土星”为“填星”,其中“填”同“镇”,应为通假字。“土星”最初令人惊异的,就是它的“环”,从地球上观测,似乎长了两个“耳朵”一样。 《史记·天官书》中记载:“天有五星,地有五行。”所以将“五行”分别与着五颗星相配,即为沿用至今的水、金、火、木、土的名字。因为这五大行星在天空中均衡向划过,类似于纬线,所以古合称“五纬”。“五纬”、“五星”也就称作“五曜”。
七曜 “七曜”,古代也称“七政”。是我国古代对“太阳”、“太阴”、“辰星”、“太白”、“荧惑”、“岁星”、“镇星”即日、月、水、金、火、木、土七大天体的合称。同时,由于上面曾经说到的原因,“七政”又称“七纬”。其实,古人根据观测认为同时在天空中运动且不同于其它恒星,于是将太阳、月亮同五大行星相提并论,称“七曜”、“七政”、“七纬”,是古人错把太阳、月亮也当成了行星;从今天的天文体系来看,太阳是太阳系的中心恒星天体,众行星围绕其作公转运动,月亮是地球的卫星,与其它行星的卫星的地位相同,可以这么说,太阳的等级高于水、金、火、木、土五星,而月亮则低于这五行星。
“七曜”,在古代所使用此合称,也比较广泛,唐代大诗人李白的《大猎赋并序》中就有写道:“文章森乎七曜兮,制作参乎两仪,括众妙而为师。”《晋书·卷十一·志第一》中为:“然则三皇迈德,七曜顺轨,日月无簿蚀之变,星辰靡错乱之妖。”在国外,“七曜”也是相当出名的,很多地域以“七曜”代表一个星期的七日。月神主管星期一,所以星期一称“月曜日”;火神主管星期二,即称“火曜日”;水神主管星期三,即称“水曜日”;木神主管星期四,即称“木曜日”;金神主管星期五,即称“金曜日”;土神主管星期六,即称“土曜日”;太阳神主管星期日,即称“日曜日”。“七曜日”分别代表一周七天的叫法最早出现于两河流域的古巴比伦文明。公元前七百年左右,古巴比伦出现了一个星期分为七天的制度,四星期合为一个月。古巴比伦人建造七星坛祭祀星神。七星坛分七层,每层有一个星神,从上到下依次为日、月、火、水、金、木、土七个神。七神每周各主管一天,因此每天祭祀一个神,每天都以一个神来命名。所以,西方每星期是以星期日开始计算的,同中国以星期一开始的习惯不同。“七曜日”的称法目前在日本被普遍的使用着,相信很多玩过日本游戏,看过日本动漫的人都有所发现吧。
九曜 很多人最早接触“九曜”这个词,可能是CLAMP的《圣传》中的占星师“九曜”,这里是当人名来使用的。而在我国古天文学上,所指的“九曜”,即在“七曜”之外,再引入“罗睺”、“计都”两“隐曜”,是为“九曜”。
“罗睺”及“计都”均为梵语的音译,传说“罗睺”本为统领众魔的龙,曾与天神们联合对抗恶魔,但在高奏凯歌之际,他却趁大家不备,偷喝了圣液,不料其罪行被太阳和月亮看见,就向众神告发,于是天神赶去奋力将“罗睺”的头切下,然而此时圣液已在“罗睺”的体内发生作用,令其得以如同星体般永恒不灭,自此“罗睺”的头以及他的身体——“计都”,即成为日、月两曜永不妥协的敌人,只要环境许可,他们即试图吞噬太阳和月亮,造成日、月食的现象,而计都的尾巴有时亦会以彗星的行貌出现在世人之前。 另一个传说为:“罗睺”是古印度神话中的恶魔,相传为“达耶提耶王毗婆罗吉提”与“达刹之女辛悉迦”所生之子,他又被称为“行星、流星之王”,西南方的守护神;他长有四只手,下半身为蛇尾,好为非作歹。“天神”与“阿修罗”搅乳海之时,“罗睺”乔装改扮,混在天神队伍里偷喝甘露,结果被“日神”和“月神”发现,向“毗湿奴”打了小报告,“毗湿奴”当即用神盘砍下了“罗睺”的头和手臂。但因为“罗睺”已经喝了甘露,所以他的头长生不死,为了报仇,就经常吞噬太阳和月亮,从而引起日食和月食,此为日、月食的由来。“罗睺”星为一黑暗星,死掉的身体则化为“计都”星,皆为不祥之星。这就是古印度的概念:在夜空中突然出现威胁着每个人的星称为“计都”;抢夺太阳和月亮的光而引起日食的星称为“罗睺”。《幽城幻剑录》里的“罗睺神”的设定与传说极为相似。另外,《幽城幻剑录》的“天轨仪刻”中所写:“日曜”也者,又名“太阳”,乃“罗睺”对星……“月曜”也者,又名“太阴”,乃“计都”对星……即可能由上述传说所来。
西天竺的《七曜攘灾决》,是在公元九百年左右被翻译传入中国的,此书中具体介绍了“罗睺”、“计都”两隐曜为:“罗睺,遏罗师者,一名黄幡,一名蚀神头,一名复,一名太阳首。常隐行不见,逢日月则蚀,朔望逢之必蚀,与日月相对亦蚀……计都,遏逻师,一名豹尾,一名蚀神尾,一名月勃力,一名太阳首,常隐行不见。”
在中国,“罗睺”之名普遍认为最早出现于公元七百一十八年所译的《九执历》中,所谓“九执”即是指“九曜”。“罗睺”、“计都”在唐末、以至五代时已渐为我国天文学家所重视。
那“罗睺”、“计都”为何称为“隐曜”?具体在我国古代天文学中又指代为何呢? 所谓“隐曜”,就是指人的视觉中无法看到的星曜,同行星及恒星的目视可见不同,实质上,“隐曜”是古天文学上的轨道术语,“在天只有气而无形”就是描述“隐曜”相当准确的说法。中国古代天文中的“隐曜”,大多数与日、月所被观测的运动有关,要提到“罗睺”、“计都”在天文学上的指代,就要先简单谈谈天文学上所说的“黄道”与“白道”。
当地球绕太阳公转时,相对的,从地球上看起来太阳就会在天球上进行移动。移动的轨迹就称为“黄道”,《宋书·志第十三·天文一》中有:“黄道,日之所行也。”而月球绕地球公转的轨道,称为“白道”。“黄道”和“白道”相交于两点,分别称为“月北交”和“月南交”。普通来讲,在中国“罗睺”和“计都”知道的是“黄道”和“白道”的交点。
此外,另有一以“罗睺”为白道升交点。“计都”为月球远地点的说法,此说法曾传入日本,现今日本尚存有两幅早期以“九曜”位置占算星命的天宫图,我猜测《圣传》取材可能曾以此为参考。另外《通灵王》中描写标志着“通灵王大战”开始的五百年重临地球一次的破灭之星“罗睺”以及“计都”其原形,也可能源于此处。
十曜 这里提及“十曜”破有些外传的性质,因为“十曜”一般是相对少见的,不过,既然《幽城幻剑录》中曾有“时轮宫”和“时轮尊者”的出现,那么,在这里简单的写一写“十曜”还是有必要的。“时轮历”中在“七曜”之外,还有两个假想的天体,即“罗睺”、“劫火”(“罗睺尾”,此处未得详细考证,不过笔者猜测为“计都”),再加“长尾彗星”,合称为“十曜”。
十一曜 在“罗睺”、“计都”之上复加“月孛”、“紫气”两“隐曜”,合称“四余”,再与“七政”一起,称“七政四余”。“七政”及“四余”中的“罗睺”、“计都”之外,“月孛”及“紫气”两曜,传入我国的时间相对晚一些。明代天文学家邢云路指出,“四余”应出自于《都赖聿斯经》,此书中所提及“十一星”就是指“七政”、“四余”,又合称为“十一曜”。
根据传说,即使普通公认“四余”是肉眼不可见的星曜,即“隐曜”,但特殊的情形下,却仍然认为可同“七曜”这样的可观天体一样能够进行观测。例如“罗睺”、“计都”掩住日、月的光线形成日食和月食,所以在发生食相时就可以测得。古人认为当有妖孽出现时“月孛”也可以凭视觉观见,“其星为彗星之属”,但不同的是光芒四出,不同于一般只有一条慧尾的彗星,《春秋》中就曾经有这样的记载:“孛见大辰”、“孛入北斗”。“王者德至于天”时,“紫气”也可看见,形状如同半月,通常出现于阴历月未至月初,“助月为明”,这就是常说的“景星”或“德星”,《汉书·卷二十六·天文志第六》中就有:“景星者,德星也,其状无常,常出于有道之国。”
“十一曜”,即“七政四余”中的“四余”星曜“罗睺”、“计都”、“月孛”、“紫气”在我国天文上同时提及的话,有说法认为形成以下指代:月球沿白道由黄道南过升交点入北时,称“罗睺”;再由黄道北过降交点入南时,称为“计都”;月球沿白道运行至远地点称为“月孛”;运行至近地点时称为“紫气”。“四余”“隐曜”都和月行轨道相关。《幽城幻剑录》的“天轨仪刻”场景中的“罗睺天轨”、“计都天轨”的说法,就与上述部分相符合。
二十八正曜 中国古代曾列出二十八“主星”,这里的“主星”也称“正曜”,即为“二十八正曜”,具体各“正曜”为:紫微、天机、太阳、武曲、天同、廉贞、天府、太阴、贪狼、巨门、天相、天梁、七杀、破军、禄存、天马、左辅、右弼、文昌、文曲、天魁、天钺、火星、铃星、擎羊、陀罗、天空、地劫。
有一说法称其中“太阳”、“太阴”为“中天主星”,而“天空”、“地劫”即称为“中天助星”。
星官 在介绍中国古天文的“星官”之前,请大家先简单浏览以下四大文明古国的古天文成就,可以发现,各文明古国的天文研究中,也不乏跟中国的“星官”相似的星区概念。 古埃及,从出土的星图可以发现,古埃及人认识的星有北极、天狼(古埃及称其为“天狗”)、白羊、天蝎等。古埃及恩的星区系统是将赤道附近的星分为三十六组,每组星数不等,涵盖十天,称为“旬星”。
古巴比伦,在今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即“两河流域”一带,又称美索不达米亚(希腊语为“两河之间的土地”),从公元前三千年左右开始到公元前后,始终使用楔形文字。他们取得的天文学成就中,关于星区的概念就有将黄道带的恒星划分为12个星座,即演变成今天的“黄道十二宫”。
古印度,古印度人划分黄道的方法不同于古巴比伦,而是分成二十七部分,每部分均称“纳沙特拉”,翻译过来就是“月站”的意思,这也称“二十七宿”。据记载“二十七宿”的全名最早出现在《鹧鸪氏梵书》里,第一宿为“昴宿”。另外,在《摩诃婆罗多》里则是以“牛郎星”为第一宿,即现在通称的“天鹰星α星”,中国古称“河鼓二”。后来又换以“白羊座β星”即中国古称“娄宿一”为第一宿。印度“二十七宿”上按等分划分的,但由于客观因素,各宿的起点不一定正好有较亮的星,于是他们就选择该宿范围内最高亮度的一颗星为各个宿命名。印度也有跟中国古天文中“二十八宿”同名的划分星区的方法,即增加了“麦粒”宿,位于“人马座α星”即中国古称“天渊三”和“天鹰座α星”间,名为“阿皮季德”,翻译过来就是“麦粒”。
最后是古代中国,中国的古天文辨别星区的方法可总结成一个“星官”(就相当于星座)体系,最系统的划分方法是将星空中的一千四百六十四颗星分为“二百八十三官”,“二百八十三官”中就含“三垣”、“二十八宿”。
三垣 “三垣”,包括“紫微垣”、“太微垣”和“天市垣”。这里的“垣”指的是星的区域。此“三垣”又可简称为上、中、下“三垣”,“紫微”为“中垣”,“太微”为“上垣”,“天市”为“下垣”。
“紫微垣”,位于“北斗七星”的东北放,包含十五颗星,沿东西方向排列。《鬼眼狂刀》中的五把村正中猿飞佐助所获得的名为“紫微垣”的兵刃,其名就源于“三垣”之一的“紫微垣”。
“太微垣”,位于“北斗”的南方,包含十颗星。《三家注史记》中有注为:“太微宫垣十星”。
“天市垣”,位于“房宿”和“心宿”的东北方,包含二十二颗星。
二十八宿
《不思议游戏》(又名《魔幻游戏》)中所提到的“二十八宿”,正是对中国古天文设定的引用,本文最前面曾经提及的“朱雀”、“玄武”、“青龙”、“白虎”“四象”在该作中也有提及。另外,《轩辕剑》系列,《幻想三国志》以及众多网络游戏中,引用“四象”命名的不胜枚举,估计一般玩家都能对“四象”耳熟能详了。
对于“四象”,《史记·天官书》中解释为:“东宫苍龙……南宫朱鸟……西宫……参为白虎……北宫玄武……”,这里,“苍龙”也称“青龙”,“朱鸟”就是“朱雀”。“青龙”涵:角、亢、氐、房、心、尾、箕七宿;“朱雀”涵:井、鬼、柳、星、张、翼、轸七宿;“白虎”涵:奎、娄、胃、觜、毕、昴、参七宿;“玄武”涵:斗、牛、女、虚、危、室、壁七宿。另外,“二十八宿”又称“二十八舍”,《史记·天官书》中就有:“二十八舍住十二州”,其是将天文与地理相联系了。“二十八宿”均分布在黄道和赤道带上,日、月的相对运动会划过这二十八个“星官”,其实从字面上也可以理解,这二十八个“星官”就相当于太阳和月亮的“宿舍”一样,另外,似乎有“镇星”——“土星”也要和日、月分一杯羹的状况。
星官 除了上面介绍过的“曜”、“垣”、“宿”之外,我国古天文中仍有一些比较著名的“星”和“星官”,例如“天狼”、“北落师门”、“天狗”、“北极”、“北斗”等等。
“天狼”,大犬座α星,是全天最亮的恒星,光色淡蓝。实际上“天狼”有一颗伴星,形成一个目视双星系统,不过伴星比较暗,肉眼无法观测。《史记·天官书》有:“其东有大星曰狼。”这里的“狼”就是指天狼。
“北落师门”,南鱼座α星,是秋季南方星空中唯一的亮星。
“天狗”,有星七颗,位于罗盘座。《晋书·志第一·天文上》中有“狼一星……北七星曰天狗”。其实“天狗”并不是非常有名,但为什么这里要把它和“天狼”、“北落师门”相提并论呢?前面曾经提及《鬼眼狂刀》中的“紫微垣”,而该作中其它几把真村正中就包括“天狼”、“北落师门”及“天狗光”,其估计也源于中国的天文称谓。 “北极”,又名“勾陈一”,小熊座α星。因为它距离北天极只差一度左右,且为较亮星,所以称其为“北极”。《尔雅·释天》中有:“北极谓之北辰”,所以“北极”又称为“北辰”。“北极”其实也是双星。
“北斗”函“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颗星,即大熊座α、β、γ、δ、ε、ζ、η星。其实确切的说应该是“北斗”八星,因为“开阳”星也是双星,但由于“北斗”自古称七星,所以今天仍然沿用原来的叫法而已。《诗经·小雅·古风之什·大东》中有:“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这里的“斗”就是指“北斗”七星。
另外,还有一些亮星、星官。如“南极老人”、“轩辕十四”等;看看下面这几个:“天河”、“天江”、“天船”、“天津”,刚好水、船、渡都全了;再有就是以“亲属关系”命名的,如“丈人”、“子”、“孙”;以动物命名的,如“狗”、“鹤”:还有官衔、身份、器物等等等等,总之,中国古天文的星官系统除了严谨外,用“华丽”“博大精深”等词来形容也毫不觉得夸张。对其了解越多,就越发被其无穷的魅力所吸引。
中国古代天文仪器所想 中国古代天文学就已经如此发达,倍受当今世人的瞩目,我国以及很多其它国家都纷纷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研究我国的这些文化遗产。我国古天文的很多东西被频频引用,除科研领域外,在其它领域也是如此。就拿娱乐产业来说,仅仅上述的一些、动漫的例子,就可见一斑,其它的还有很多,比如《圣斗士》中一百零八个冥斗士的星名:天猛星——达拉曼迪斯、天雄星——艾亚哥斯、天贵星——米诺斯、地妖星——巴比隆……都出席中国古称的“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这样的还有著名的《幻想水浒传》等。总的来说,中国古天文学的璀璨光芒让人不敢正视,深奥蕴涵令人皓首难彻,卓越成就使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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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政四余]乾元秘旨
《楚词》言:阛则九重,孰营度之?则天有九重,古昔已言之矣。西人之言九重天也,曰:最上为宗动天,无星辰,每日带各重天自东而西左旋一周。次曰列宿天,次曰镇星天,次日岁星天,次曰荧惑天,次曰太阳天,次曰金星天,次曰水星天,最下曰太阴天。自恒星以下,八重天皆随宗动天左旋,然各天皆有右旋之度,自西而东,与蚁行磨上之喻相符,由是往复循环,运行不息,以氤以氲,众物凭生,而人于其间得气之吉者则吉,得气之凶者则凶,细细按之,不爽毫末。有志者所当详察焉。
正五行水生木,又生气;火生土,又生计;木生火,又生罗;金生水,又生孛,罗生计,又生土;气生罗,又生火;孛生气,又生木。土计生金,金扶月,金水孛扶日。水克火,又克罗;木克土,又克计;金克木,又克气;土克水,又克孛;计克孛,又克水;气克计,又克土;孛克罗,又克火;火罗克金,木气蔽日,土计掩月。
变五行水生计,又生罗;火生木,又生金;木生土,又生月;金生月,又生土;土生水,又生气;计生火,又生孛;罗生孛,又生火;气生罗,又生计;孛生金,又生木;月生气,又生水。水克火,又克孛;火克土,又克月;木克水,又克气;金克气,又克水;土克计,又克罗;计克木,又克金;罗克金,又克木;气克孛,又克火; 孛克月,又克土;月克罗,又克计;太阳至尊独不与。
正五行之变木正旺则畏金,太旺又借金以成其器。火正旺则怯于水孛,太旺又借水孛以杀其威。土正旺则懮乎木气,太旺又借木气以疏其硬。金正旺则嫌于火罗,太旺又借火罗以化其顽钝。水正旺则妨于土计,太旺又借土计以防其浸淫。且寒日偏替于金水,而素月独隆于火罗。《摘奥经》云:「冬水辅阳,水借光温暖,而太阳则凝寒矣,主克父。夏水辅阳,阳借水滋润,而水则枯涸矣,主短寿。」耶律楚材云:「如木为财而在春,春木本旺,旺而逢生,不几生之太过乎?以富断之则误矣。盖春木宜逢金,夏宜逢水,秋宜躔木,冬宜躔火,反是非天地之中和,恐不免于贫,命主等星亦如之。再以月论,春月,火罗照之不明不燥,金水扶之,有光。夏月,逢金无益,值木亦损,不惟土计是凶,即火罗亦难,惟水孛扶之,斯元精不散。秋月,独畏土计,不妨独行,亦喜金水以助华。至冬,失之太寒,金水孛皆忌,火罗相照为美。」合此二书观之,一一皆可类推。
变五行之正五行之变,变于十干,化禄也。甲火,乙孛,丙木,丁金,戊土,己月,庚水,辛气,壬计,癸罗,其中自有正理存焉。窃尝从元星天道立极之图及元星仰观天文之 图而穷极之。日月丽乎天,日午月未,地势起于北,子丑皆土;天道左旋,寅配春属木,卯配夏属火,辰配秋属金,巳配冬属水;地道右转,亥配春属木,戌配夏属火,酉配秋属金,申配冬属水。惟子丑合而属土,故戊归丑,己归子;寅亥合而属木,故甲归寅,乙归亥;卯戌合而属火,故丙归卯,丁归戌;辰酉合而属金,故庚归辰,辛归酉;巳申合而属水,故壬归巳,癸归申。寅卯辰巳皆阳位也,阳居阳位,故甲丙庚壬居之;申酉戌亥皆阴位也,阴居阴位,故癸辛丁乙居之。子之视亥戌酉申,乃自西而北,阴之极也,故己居之;丑之视寅卯辰巳,乃由北而东南,阳之始也,故戊居之。丑为土之初基,巳为土之中位,故土归丑,计归巳;寅乃火甫见之方,申乃火将灭之地,故火归寅,罗归申;卯为木之盛,酉为木之衰,故木归卯,气归酉;辰为纳水之府,亥为出水之区,故水归辰,孛归亥;独金好杀,而天地 好生,故藏金于戌并使无余气也。午为日位,日居之;未为月位,月居之。月固借日之光以为光,必对始望,日既居午,故月亦居子。此甲火,乙孛,丙木,丁 金,戊土,己月,庚水,辛气,壬计,癸罗之所由化也;金无余,特端列一宫,水木火土孛气罗计,皆以递生。至于甲与己合,月借火暖;乙与庚合,孛资水势;丙 与辛合,气叨木荫;丁与壬合,金赖计生;戊与癸合,土用罗恩;午与未合,月藉日光;盖化禄之合,适以相成如此。子午而犯君,丑未冲而掩光,寅申而炎 燥,巳亥而克害,卯酉而侵凌,辰戌而泄漏,盖化禄之,实以相亏如此。或又曰:己加子,子为寄宫,月方明,子宜从月;月在晦,子宜从计,二者必并推 而得之,姑存其说,以俟好学者。若夫戊甲丙庚壬为五阳,五阳各与正财合,癸辛丁乙己为五阴,五阴各与正官合,是尤见合之为义大,而化禄之体精用博也。
计----日------月----罗水----元星天道----气木----立极之图----金火----土------计----孛
计壬--太阳---太阴--罗癸水庚---元星仰观----气辛木丙---天文之图----金丁火甲---土戊--月己--孛乙
右将元星天道立极之图、元星仰观天文之图,依元星一书开载。
日太阳者君象也,用天下之星,而不为诸星之用,无远弗,无幽弗烛,不分日昼夜,不分南北,其光炯然,其气勃然。凡星居日之前后,谓之内夹;居日列之最前最 后,谓之外辅,必值四余乃止。近日之度至十五度内,谓之密;自十五度至二十度外,谓之疏;众星密,独一星在远,谓之特;罗计间隔一星朝日,谓之间;二星共一度辅日,谓之叠;一二星近密,谓之聚。昔人有歌云:「疏中外辅密中密,不中密兮即中日,众密出特特上取,特不如间升阶明,疏密只就日边说,数者又不如一叠,叠日叠辅皆登第,经纬连处可登云,聚处逢之魁南北,遇日须遇日度数,日度亦是度末年。」此虽端为科第而言,然由其意推而广之,则固一一应之如响矣。尝见命主及吉星夹辅太阳者,不为公卿,亦作侍从臣,且行至日度,或由督抚内升正卿,或由正卿晋爵宰辅,比比皆是。若与日气不通,纵使吉曜有情,亦不过外任而已。更有近君之员,一交木度,其像蔽阳,非主眷稍衰,即退居林下,或由京官外放,或降罚重重。更有候选及候升出差等,即使限度果利,必是年得太阳照临,或流太阳钓大限之月,始能有获。若伤煞在日前后,及与日有关会,即难宦游,宦游亦不能见君,见君亦不能优旨,且恐终于贾祸。若命主是金,火罗拱夹日,或火罗同纬日,系春夏生人遇日度必死。命主是火,水孛辅日,虽系春生人,遇日度亦死。余仿此。
月月到中秋则分外明。凡在上弦,以迄于望,谓之得令,有权;在下弦,则光短而力薄;在廿七至初二,毕竟无光。若与阳合,朔之前后七八度内生人,以月为命主,大率不永。倘月躔土而遇土计掩蚀,或土计躔四月度,则自其母以及其目皆主不利。
五星四余五星臣象也,一遇日即迟留伏逆,远于日则见。譬之王者出,诸臣或趋避或俯伏;王者远去,诸臣即呈颜色,怡怡如也。吉以此分忌喜,凶以此分喜忌。但吉星与命主在阳前,又喜其逆,逆则其气转亲;在阳后,又忌其逆,逆则其气转疏,凶星反是。耶律楚材云:「难逆用伏,凶灾不能解救。文伏魁逆,吉祥又难并臻。主伏不显,倘逢难亦可断吉。恩逆不祥,倘生主未可谈凶。」诚哉是言,推此可广验。至与春木得时,一望亦当情适;冬火失令,已过始能神怡;亦自然之理。木吏、土户、火礼、金兵刑、水司空,皆历历不爽。四余奴象也,主旺则窃,主衰则救。奴统于主,行主度即作奴度行,必谓气罗之贵、金孛之淫、土月之迍、火罗之燥,单 孛为拗、单计多谋,何其妄甚!若夫木司令朝日,已为青龙扶砚,何尝蔽阳?孛乘旺凌金,方将妾夺妻权,奚啻犯主?
科名从年干取用,甲乙木、丙丁火、庚辛金、戊己土、壬癸水,敬天迎神,乘时布用。
文星五行相济而成。甲见罗,其色青赤;乙见计,其色碧黄;己见气,其色绛青;丙见金,其色赤白;丁见火,其色紫赤;戊见金,其色黄白;庚见木,其色白青;辛见土,其色粟黄;壬见日,其色黑赤;癸见月,其色绿白;发焰呈祥。含辉吐秀,独不以水孛为文者,其无质也。
魁星阴阳和合,相生而成。甲月木受水生,乙日木生火,丙罗火生火,丁计火生土,戊火土受火生,己金土生金,庚水辛孛金生水,壬气癸木水生木。借势向荣,权抒采。独遗土者,以土性混浊之故。
三台子年辰,丑年巳,寅年午,卯年未,辰年申,巳年酉,午年戌,未年亥,申年子,酉年丑,戌年寅,亥年卯;分年挨定,尚需参详。但大拜诸公,非三台贯命、三台贯度,即行三台度高迁,姑存之以待用。
金轝轝者车也,金者贵重之义。譬诸君子居官得禄,须坐车以载之,故常居禄前二辰,如甲年禄在寅,辰为金轝之类。此煞乃禄命之旌旗、三才之节钺。如生旺得地,妇人不富即贵,男子多得贤妻妾,子孙茂盛,或主作赘,且皇族每与此煞关通。
爵星子申年土,未亥年火,丑午年水,寅巳年木,酉戌年金,卯年气,辰年孛。按之颇有验,亦姑存之。
将星子辰申年在子,丑巳酉年在酉,寅午戌年在午,卯未亥年在卯。水金火木之年,各就帝旺之地。经云:「将星文武两相宜,禄重权高自可知,不作宰臣清要职,便居帅府拥旌旗。」
刃星刃取宰割之义。禄过则刃生,故刃居禄前一位。亦劫财为刃,以旺处即劫财。卯午酉子为甲丙戊庚壬之禄前一位,并皆劫财旺地,故谓之刃。乙禄卯,寅为禄之前位;丁己禄午,巳为禄之前位;辛禄酉,申为禄之前位;癸禄子,亥为禄之前位;亦即劫财旺地,其为刃何疑?乃乙丁己辛癸反刃于戌丑辰未,传袭之谬,亟宜改正。得用则掌重权,失用则构奇祸。
神煞神煞甚伙,大抵皆穿凿支离,绝无理解,故多不录。即卦气、斗柄、贵人、文昌、马元、禄元、寿元、的杀、阴杀、大杀、天雄、地雌、大耗、小耗等项,似皆可解,然按之于命十不一验,故并削之。至于催官、科甲二名尤为诞妄,既曰催官,何以甲年人官在气,而催官乃在金?直伤官矣,漫云催乎?果老云:「与元禄相催 克。」夫与元禄相催,谓之催官可也,与元禄相克亦谓之催官,何欤?用之则顾此失彼,殊为紊乱。科甲既不问其于年干何如,又不问其于官魁科文何如,而直以对宫主星当之,更属矫诬,均不可从。
万年书历之由来久矣,自汉至明修辑者七十余家,创制者十有三家,其中如《太初》、《大衍》,皆称精当,至元郭守敬《授时历》出,而前人莫有及焉。迨西法行,而后更由疏入密,由同得异,识者遂以为观止也。试撮其大概言之,凡造历必造观天之器,自古观天者三家:周髀、宣夜、浑天。周髀、宣夜多所违失,惟浑天为得其情,郭守敬循之,更为简仪、仰仪、悬坐、正坐诸器,乃用二线推测余分,测景之所凡二十有七,东极高丽、西至滇池、南踰珠崖、北尽铁勒,中法以天仪而尽地矣。西法则增置测仪六式,曰象限悬仪、平面悬仪、象限立运仪、象限坐正仪、象限大仪、三直游仪,又有子午仪、黄赤全仪、弩仪、天环、天球等器,而最巧者无如远镜,用之能详日蚀分秒,能见太白上下弦,能见镇星为撱形,能见岁星旁四小星,能见鬼宿中之积尸气,能见天汉中之无算微星;西法更以地仪而尽天,器之疏密不同矣。中法以天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度析百分,分析百秒;西法则以三百六十平剖之,度析六十分,分析六十秒。中法以一日为百刻,时各八刻,子午卯酉为九刻;西法则以齐之以九十六刻,减天之度,正日之刻,此又于疏之中寓密也。置闰之法,气盈朔虚,此其大纲,中法二十四气平分,每一节气十五日二十一刻有奇,积算每年所余十一日,三年所余三十三日,因而置润;西法则云:冬夏不齐,冬一节气,十四日八十四刻有奇,夏一节气十五日七十二刻有奇。因日行距地远近不等,冬日距地远而行疾,夏日距地近而行迟,以此详算置闰,气朔分齐,无盈缩之差,其置闰视中法疏密为何如耶?岁差之法,则以日躔之所迁,验列宿之退数。古无差法,虞喜始立其法,以五十年差一度;何承天则以百年差一度;刘焯则以七十五年差一度;一行以八十三年差一度。中法始减周岁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四分五秒,加周天为三百六十五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以六十七年而差一度,视前为不同矣。西法详算列星,每年东行五十一秒,积七十年有奇而差一度,二千一百十七年有奇而差一宫,二万五千四百一十年有奇而东旋一周,西法岁差更不同焉。里差之法,为分省节气之刻;中法立表测景以求时刻,难为依据,即所测冬夏二至,犹未尽善;西法用八线表法,已为精细,且又有别法以相济,人莫窥其底蕴。西法里差密乎不密,异乎不异,以交蚀言之,日月之行由南北而纵分之谓之度,由东西而横截之谓之道,日行高而月行卑,若合朔之时,日与月同度同道,则日为月掩而日蚀;月本无光,借日之光;若对望之时,月与日对度对道,则月为日所,阳极 反亢,故蚀;凡交蚀分数总由同道对道之多寡,此中法西法之同也。至西法更谓月蚀则在日月正望,而地球介乎其间,月入地影中失其所借之光而为蚀;地在天中,其体微渺,寻常不能障隔日月,惟日月同在一线,乃为地所隔而成蚀;故中法谓太阳之体本有暗虚,月值之则遥夺其光,西法则谓月蚀仍名暗虚,为地所隔则暗而虚也,是月蚀又更异矣。刻漏之制,周礼挈壶氏掌之,孔壶谓之漏,浮箭谓之刻。浮箭壶、漏水壶名异而实同,中法因之。西法又有地平晷、百游晷、通光晷、十字晷,遇阴雨则有自呜钟,沙漏、水漏之制。中法以水入壶而时箭浮,西法以水出壶而时牌出,壶体并不开孔,以节时分、定晨昏、考中星、拨晷景,无有差忒,刻漏视中法亦较密焉。惟历元之准于北极,推而上之,而章、而蔀、而纪、而元,东西两汉异而实同,中法、西法皆循之,无疏密也。至西法谓地如圆球,正居天中,日大于地,月小于地,五星大如月,尤振古所未闻。若其论恒星之南北差、赤黄道之疏密差、日与地之不同心差、七政之视差、日蚀之内三差外三差、月蚀时刻之里差以及悉月星之本次,轮调参觜之先后度,正罗计之误,元思至理,深切着明,中法不能赞词矣。更用以三角八线之算,揆以均数自变量根数之法,天地之寒暑、日月之晦明、浑沦磅礡于太虚之表而不能出其范围,直可上接容成之统,远绍羲和之传,行之万世而可无敝,密莫密于此,异莫异于此。有志者诚取预定之万年书,及当年之七政经纬躔度书,一一遵而行之,求其故而晰其微,庶几精算无余蕴矣。
十二宫分度数相照隔六宫,一百八十度相。隔四宫,一百二十度三合。隔三宫,九十度二弦。隔二宫,六十度六合。
立命生时加太阳上顺数至卯是。
立度从太阳所躔之度,用量天尺直数至命宫某度是,即所谓络也,亦即对三合六合二弦之谓,特兼及三十度,一百五十度而其数益全。
十二宫名目次序人以命为主,故命宫第一;财为养命之源,故次二;分我之财曰兄弟,故次三;田宅所以安命藏财而居兄弟,故次四;既有财帛兄弟田宅,而男女所以承田与财者也,故次五;奴婢所以辅男女,故次六;妻妾敌体,与命宫对,故次七;疾厄人所难免,故次八;迁移人所常有,故次九;官禄夭之所予于人,故次十;福德人之所享于天,故次十一;相貌所以成身,故次十二。自命宫而至妻宫,其叙不乱;自疾厄而至相貌,却乃倒置,何欤?命与妻相对,相貌福德官禄出天上,故列在命前;财帛兄弟田宅隐地下,故列在命后。有相貌才见福德,有福德才居官禄,有官禄才多迁移,才迁移才招疾厄,自相貌至疾厄,皆日月之喜升而恶沉;有财帛应分兄弟,有兄弟应剖田宅,有田宅应归男女,有男女应用奴仆,自财帛至奴仆,皆日月之右转而分布。此十二宫之立,而人之所以为生,尽在是矣。
限年命与禄十有五,福与妻十有一,田宅子孙各四年半,而奴仆随之,财帛兄弟各五,而相貌独十年,疾厄迁移退以七八。其所以若此者,子午卯酉居阴阳之中位,命禄妻田为四正宫,管四十五年有奇,乃含洛书四十有五之妙也;寅申巳亥辰戌丑未八宫,当阴阳终始之地,管五十五年无奇,乃具河图五十有五之妙也。
出童限行大限童限管十五年,此其常也。不及则十岁后即出,太过则二十岁才出,总查太阳过宫之浅深,以定行限之迟早。太阳过宫三日管一年,三十日管十年,须扣算实数起;倘未满三日,只二日零六个时,即十岁十个月行限。如七月初一生,必至十一岁六月三十满十岁,再加十个月,行限则十二岁五月初一才起。倘将满三十日,只缺少九个时,即十九岁零九个月行限。如六月初十生,必至二十岁六月初九满十九岁,再加九个月,行限则二十一岁三月初十才起。
定命定命专论宫,果老论度固不可以,即另立度主亦在所不必,但看度之经纬、贯串以卜休咎而已,至于身主尤属泛泛,皆所宜削。
行限行限专论度,如寅宫有房心尾箕四度,行房以日论,行心以月论,行尾以火论,行箕以水论。若又论宫之为木,则金躔尾,顾不受火克而反云克木可乎?卯宫有亢氐二度,行亢以金论,行氐以土论,若又论宫之为火,则金躔氐,顾不受土生,而反云火克可乎?
命主命主总在得时得地但左右无相克者,有相生者更优游自如,尤须朝阳近吉,或作阳引,或作阳从,或有吉神引,或有吉神从,皆主贵显;若凶神引从,便以祸论。如吉凶神均不引从,则专看经络贯串等矣。倘有盘合全格而不贵者,皆由主星失之也。
经经者四经,如箕参轸壁、井角斗奎、尾窒觜翼、亢牛娄鬼、氐女胃柳、房虚昴星、心危毕张,在天同为一气,故宫神皆暗相管摄。命主在箕,吉星在箕,固是同经;命主在箕,吉星在参轸壁,亦系同经,应无不利。反是而为凶曜,害亦如之。
络络者宫度对也,即对冲三合二弦六合之谓,而兼及三十度、一百五十度,所以立度者即此道也。一气相通最为亲切,即以日月论,日昼夜行一度,月昼夜行十二三四度不等,月与日同宫同度则合朔,离日九十度则上弦,离日一百八十度则望,近日九十度又下弦,非即络之谓欤?诸星之互相感通,何独不然?故命主与吉凶星络对而荣枯立判。贯贯者,他星与命度共为一经也。如命与度是火,他星即火之类。分衰旺不分同异,吉星自亨,凶星自蹇。
串串者,在立命立度之度也。如命是木,他星即躔角斗奎井;度是角,他星即躔角斗奎井。有相迎无相拒,吉星自亨,凶星自蹇。
填填者四柱填实也。如四柱有子丑,吉凶星在子丑;四柱有戌亥,吉凶星在戌亥之类。
者对宫照也。即隔六宫一百八十度之谓,而正不必拘拘于一百八十度也。如立命在子,吉凶星在午之类,更须看命主与大限。
守守者守命宫也,吉凶星在命宫之谓,大限亦然。
钓钓者三方四正钓照也。三方即隔四宫之三合,而不必拘拘于一百二十度也。如命宫在卯,吉凶星在亥未之类。四正即隔三宫之二弦,而不必拘拘于九十度也。如命宫在申,吉凶星在亥寅巳之类,更须看命主及大限。
拱两星拱命主,或在三方,或在对宫,总以无混杂为贵,日月官魁之拱尤重,命主大限皆然,然亦须辨拱星之吉凶
夹两星夹命主,或在一宫,或在数宫,总以不混杂为贵,日月官魁之夹尤重,命主大限皆然,然亦须辨夹星之吉凶,至于日月所夹,更当推求。命主是官魁文科,日月夹最宜,以其气聚神旺也,若系劫煞伤刃,日月夹之反为不美。倘非命主,仅属他星,则以夹官魁文科为祥,夹劫煞伤刃为灾,但必察其与命度有关会与否,如并未与命度经络贯串,则亦不见灾祥也。日月之夹虽取其不混杂,若冬生人,以水孛为官魁科名,日月夹水夹孝,或并夹火夹罗在内,则水孛方藉火罗以暖,始不寒冻,非惟不作混杂论,其精神正全在火罗;如夹水孛并无火罗,似乎不混杂,而其实反难生动矣。推之于拱亦然,夹与拱略同,而其力较大。
拦截或罗计拦出一星,日月拦出一星是也。所当辨拦截之星之吉凶,并当辨吉凶星之与命度有关会与否,更取其无他星混杂。然使拦出吉凶星,兼拦出命主,则此吉凶星虽与命度绝不经络贯串,却以命主同拦出而有关会矣。又冬生人,拦出水孛,兼拦出火罗,似乎混杂,但水孛是官魁科名,得火罗暖之,其气正扬;水孛是劫煞伤官,有火罗助之,其焰弥炽,未可执一而断。
天官等天官者何?天干之官也,余俱从天干取用。如甲年生人,甲以辛为官,辛之化禄为气,气即天官;以庚为七煞,庚之化禄为水,水即七煞;以丁为伤官,丁之化禄为金,金即伤官;以丙为食神,丙之化禄为木,木即食神;以己为正财,己之化禄为月,月即正财;以戊为偏财,戊之化禄为土,土即偏财;以壬为偏印,壬之化禄为计,计即偏印;以癸为正印,癸之化禄为罗,罗即正印;以乙为劫财,乙之化禄为孛,孛即劫财;甲之化禄为火,火即元禄。余仿此。
天官天官固取其与命度经络贯串矣,亦有通根而不通根者。如官躔伤官度,命亦躔伤是也;或官躔他度,正财躔命度,则又不通根而通根焉。《天官经》云:「日月扶官,才昭廊庙。官入命垣,格低还贵。天官秉令,身居九鼎。天官贯日,食禄丰隆。官命互躔,魁元早夺。官躔伤度,逢生犹荣。正财随驾而对照兮,乔迁不次。正财当限而拱官兮,恩宠骈集。惟忌伤官作妒,更嫌七煞当前。伤官伴官兮崎岖有阻,七煞混官兮荆棘自生。」此亦得其大概也。更不宜合化,如丙用罗官愁见月,土阴凑合不为官。余仿此。
七煞子平可去官留煞,五星则煞总不可混官,须以食神制之,遂使官清,否则阳年之煞与劫合化,阴年之煞与伤合化,亦可。《天官经》云:「劫伤见煞也相制,天官有势。」又云:「贪合见煞也忘煞,天官亦尊。」若七煞无食神制,又无劫伤合,独与天官经串钓,难望清贵。纵得进士亦不能馆选,即使馆选亦必至散去。内至京 堂四品,终不能大轿;外至藩臬两司,亦不能八座。更有公卿贵命,原盘并未官受煞混,特无食神制煞,劫伤化煞,往往从不清贵之衙门,一转则煞之为崇大也。惟武职官员,由行五起者,煞而兼刃,或掌威权有之。至于煞兼魁兼科,又当分观魁科之盛衰,或作清宦亦有之。
正财正财乃生天官星也,亦看与命主经络贯串何如,司令升殿或拱夹拦截合宜,不但增秩,兼能至富。总须与天官有情,或经或络,或串或拱,或或同,拦截皆妙。但阳年不可遇元禄,阴年不可遇偏印,遇之则贪合而忘生也。
偏财偏财虽能生煞,亦能生官,特阳生阴,阴生阳,其力自薄耳。倘与煞同宫同度,或独钓,或独,则生煞而煞弥横;如与官同宫同度,或独钓,或独,则于官亦不无小补。但阳年与正印合化,懮其无以制伤官;阴年与劫财合化,喜其有以扶正财。
伤官凡天官遇伤者,须见正财。若见正财,转能生官,盖伤生财,财生官也,故有行伤官度发者,非伤官在正财度,即正财在伤官度。伤财互躔,行伤度胜于财度。昔人有专看天官正财伤官三星者,详其聚散,审其衰旺,知其生中有伤、伤中有生,从而断之,无不立验。是天官遇伤官,必须正财,若无正财,即须正印以制之,尤须阳年以偏印,阴年以七煞合化之。
食神食神取其制煞,因之煞去官清,但阳年颇忌其合官,阴年亦忌其剥官。如煞在对宫,官在同宫,则只能合近地之官,剥近地之官,而不能及煞,煞仍自如,何也?对宫疏而同宫亲也。
正印正印乃所以制伤官也,但阳年与偏财合化,既无以制伤官,又虑天官有藉于偏财,为之阻隔;阴年与食神合化,既无以制伤官,又虑七煞待制于食神,为之消灭。
偏印偏印能制食神,使食神不能制七煞,其害最大。惟食神与天官有碍,则又赖偏印之制。阳年与伤官合化,可以助官;阴年与正财合化,适以损官。
劫财此为十曜中最恶之星。阳年虽有合七煞之休,阴年实有合偏财之咎,经但端主伤妻,自历年试之,正不止此。与日有关,即行劫度,克父;与月有关,即行劫度,克母;与弟兄有关,即行劫度,克弟兄;与子孙有关,即行劫度,克子孙。虽不行劫度,但逢劫顶度,亦诸恶毕集,而且耗散有之、疾病有之,居官者降罚亦有之;若与妻主有关,妻主又不得气,常常断弦;与子星有关,子星又不得气,每每绝嗣;与财曜有关,财曜又不得气,屡屡空乏。仅置诸闲散之地,尚恐招殃,倘入乎拦夹之乡,愈将肆虐,必得天官乃能制之,而天官又以制劫,力薄矣。
元禄元禄即天禄也。果得时得地,与命主有情,多食天禄。惟不取其有合,阳年与正财合,无以生官,阴年与天官合,有以夺官。
恩难仇用恩难仇用,皆五行之理,但恩难较切,尚可兼观;仇用更宽,不妨偏废。况煞忌党,其刚凶多验,于刃兼之,气尽则身尽,官竭则命竭,危亦恒不在难也;引从者吉,则外贵乎空,挈提者凶,则内喜乎善,吉凶扶阳势,余奴亦足敌杀,安亦恒不在恩也。
官福官福皆分宫挨定,原非无理,但按之似近于泛,不如从年干上径用天官等星,神明变化而不离乎其宗。升沉之绪已完,否泰之端自备。
财帛田宅兄弟妻子是皆在得时得地,或日月,或吉曜拱夹为妙。妻以主之强弱分其人之存亡。财帛田宅尤在与命主有情。若以日月为财者,其财非从父母来即为天下所共见之财,但必合偏正财参观方能有准。兄弟子息故以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为权衡矣,倘逢生则倍而增,逢克则倍而减。如弱土寄水,未必五不变一;干木寄火,未必三不变二;旺水寄木,未必一不变三;燥火寄土,未必二不变五。盖亦在其位谋其政之义也。
限度耶律楚材云:「一生得失,总在行度。」其诏我哉?命宫犹家,限度犹寓。试以家北而寓南者譬之。其家遭水火,其寓遭水火,一及身,一不及身,其缓急迥不侔矣。现行之度有星无星,总须察其与当生何吉星有关会,何凶星有关会。当生吉星满用,主行此星之度之年定见荣华。当生凶神有力,主行此星之度之年立看凋落。原吉凶星顶度,又当以情之轻重分祸福之大小,其理至微,所当经究。一甲年四月生人,一壬年二月生人,同行戌宫奎木度,奎木上同坐金星。甲生人以金为伤官,遂致仕途屡跌;壬年人以金为正财,遂致官级联升。一辛年十一月生人,一辛年十月生人,同行丑宫斗木度,度为天官,十一月生人正财火星在斗,太阳在尾火度,与太阳通,即入翰林;十月生人正财火星在箕,太阳虽在尾,火度与太阳不通,仅中进士。甚矣,度之所系为切且要也。度固因太岁填钓而弥动,其初入度将出度 之时,尤与寻常不同。
度
度之说,所谓纬克经也。如金躔木度,木躔土度是也。倘有水火钓,可以救解,然亦难免刑耗病疾、火盗官非等事。若带刃煞来,流年又逢度之星、杀刃之 类,死更速矣耳。木躔金度,火躔水度,便是经克纬,似乎稍轻,然有刃煞加临者亦死。若度上刃煞俱占,不拘相生之度皆死。刃度逢煞,煞度逢刃,纬克经固重,经克纬亦不轻,行度至此,其害立。如限入刃乡,度又为煞,谓之凶会临,出限之年亦死。至于水孛同经,行水度即危;又如限行木度,木登木殿,遇流气来, 太岁刃煞又至其宫亦危;若木翼火胃,不过泄气而已,其灾自减。要而论之,不问坐命何宫何度,但一岁之中只看限行至何度为率。虽系天官,既是度,亦任中闻 擢而亡,或得之亦不可久。命主所泊之度尤怕破,在后破犹轻,在前破更重。行至破之度,未及所之度数犹轻,已过所之度数更重。然亦须因时度令, 木宿遇金,春林愈茂;火宿逢水,夏生不畏;金值火来,秋生无碍;水宿见土,冬月反美;土归四季,会木何惧?
流年小限之谬乃俗夫所为,流年吉凶全看内会外会。流星与原守相会,谓之内会;流星自来会合,谓之外会。如火为命主,则火星流行,便是命主流行。火星流躔水度、犯原水星,即为内会;遇流水星即为外会。水又是刃煞,三方无救,多凶。若原火本被水克,限度又是火,纵不犯原水,但遇流水,不必是刃煞亦灾。如火为伤劫煞,正喜其犯原水、遇流水,喜其能制之也,故须活看。假如甲年生人,天官辛气,躔卯宫亢度,限行至戌,壁水七煞度足以暗混天官,幸有流木到度,则丙木能制庚水,若流土到度,则戊土能生庚水。又如天官流气入午伤官,丁金在戌之奎,现行奎度,奎木属官,本是官度坐伤,又三方见流官,不吉孰甚?却有流罗到奎,则 丁金方受癸罗之制,岂能戕官?迨自奎行壁,壁乃煞度,正喜丁金之制庚水,而偏以癸罗到奎之故,使丁金无暇及煞,而煞势猖獗,遂至夺官。此亦见移步换形,必不可胶柱而鼓瑟也。太阳君象,须用太阳,照命宫无益,照大限有济,到大限不如在四正照,在四正不如在三方照,在三方又不如在对宫照。太岁于填钓之外,尚 有逐拦二法。如限在寅,丑年可逐寅也,丑宫无星,即子年亦可逐;卯年亦可拦寅也,卯宫无星,即辰年亦可拦。
形气七政者天之有形也,形者人之所由成也;而气即寓乎其内,形可见而气不可见也。然可见者必有不可见者以为之宰,以故形气交孚,天星与人命妙合,形气自相流通,吉凶了如指掌。有形吉而气凶者,有形凶而气吉者,均不可泥形而遗气焉。试思最近大圜者莫如恒星,次之土、次之木、次之火、次之太阳、次之金、次之水,最卑为月。以形而论,则高下之距实大悬殊,向非有气以主之,何以各系于天而不坠?又何以天道左旋而诸曜皆能右转也?以是知气虽渺冥恍惚,实则周浃旁皇。人受阴阳五行以生,亦何时何刻不与十一曜默默相融贯乎?耶律楚材云:「各星俱合格,限度无贵气所属,终难大伸;各星俱陷落,限度非戾气所归,何至大屈?即有此限度,太岁尚不钓,亦将从缓。」是诚识气之奥窔也。善观命者不视形而审气,气有清浊,则命分贵贱;气有明暗,则命分穷达;气有厚薄,则命分大小;气有顺逆,则命分夷险;气有善恶,则命分贤奸;气有促舒,则命分寿夭。若徒以形而已,则四余拦月、五曜环阳,为格中之最巨者,岂皆人人富贵乎?试举一二以例其余:一康熙庚申甲申癸卯癸亥生人,月在子之虚,孛在卯之氐,气在酉之胃,计在戌之室,罗在辰之翼,是四余拦月矣,木在申之毕,火在未之井五,土在未之井十 六,金在午之柳四,日在午之柳十一,水在巳之张,是五曜顺生而环阳矣。木为文为煞,火为偏财,土为偏印,金为天官科名,水为魁为元禄,金水贵气所归,作阳引从,又递生至金水而住,若金水作命主,岂不大显?彼立命于戌,以火为命主,甚远于阳,仅受文木之生又带煞气,故于斗木文度内乡荐,厥后屡膺保题而不用,用亦仅以教职,譬之地脉乃过龙,非结穴也。一康熙辛卯庚子壬辰壬寅生人,月在亥之危,孛在申之昴,气在申之觜,罗在丑之斗十八,计在未之井,是四余拦月 矣。土在午之柳,金在卯之氐,水在寅之尾十五,木在丑之斗三,火在丑之斗四,日在寅之尾十一,是五曜顺生而环阳矣。土为正印,金为科名七煞,水为劫财,木为天官,火为正财,递生至火而住,立命于卯,以火为命主,火独受天官之生,而阳又在火躔,正如地脉结穴之所也。木属铨部,行至翼火,不满三十岁,遂作少宰。合此二命观之,全气之作用,而非局局于形者所能窥其万一也。
余论是书成而星命之理昭然可矣,然亦有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之憾,所望好学深思者辟彼邪说,循此正规,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盖入微之旨,可以意会不可以言传。若必欲一一遍及焉,虽累牍盈编,岂有竟乎?
黄赤俱差,甚至前后易次;觜宿距星,汉测距参二度,唐测一度,宋祟宁测半度,元郭守敬测五分,明测之不啻无分,且侵入参宿二十四分。故旧法先觜后参,今不得不先参后觜也。罗喉计都生于日月交行,谓之天首天尾,中法以天首属罗,天尾属计;西法改而易之,遂以罗为尾,计为首,爰自利玛窦等入中土,与明宰辅徐光启等所裁定,后有作者皆莫之及,应不可轻议纷更。恒星之行即古岁差之度,古谓恒星千古不移,而黄度之节气每岁西退。西法则谓黄道终古不动,而恒星每岁东行。由今考之,恒星实有动移,其说不谬,故各宫皆有歧度,如角十歧辰卯,房初歧卯寅之类,数十年后歧者便当尽移,须逐年挨查,一以钦天监七政经纬躔度书为准,不可草率迁就。太阳每日皆从子正起,如初一注女二,初二注虚四,初一子时在女二,丑时即在女三,寅时即在女四,挨查至亥时当在虚三,则初二子时便在虚四矣,一日之行常不止十二度,再分派于各时可也。每度六十分,日与木如同在卯宫氐十,孰先孰后,必须辨明。日每日行六十分,木或六日行六十分。生人在午时,日已及三十五分,木自前二日至后三日才行尽氐十,则本日午时只及二十五分有奇,是日前而木后也。有另立异说者,如一命三月初一卯时生,命在戌躔奎,其奎环转流行于卯,是奎在戌乃其空名,奎在卯正其实迹,安用此宫度为?不知奎既流卯,而亥子丑等十一宫,未尝不从流卯之戌上循次排列也,其理仍不外此,又何必立异而鸣高乎?
钓之间正须详看。如甲生人,天官辛气在卯亢,正财己月在酉娄五,天官虽躔伤,却与正财同经,伤方生财,生官;七煞庚水在酉娄三,虽旁正财却躔伤而稍受制,限行至娄十二、十一、十、九、八、七、六、五等度,正财对生官,官场极顺,及行过娄五,遂在正财之后,与七煞密迩,而正财且生煞,宜乎顺中稍逆。
一星常有数用。即以日论,日君象亦父象,立命于午即命主,立命于子即妻主,立命于戌即男女主,立命于申即兄弟主。或化文、或化魁化刃,每有行一度而吉凶参半者,亦宜此不宜彼,宜彼不宜此之故,且吉中或微带危机,凶中或偶挟贵气,即一用之中亦有不同,所当细为查参。分金度,先天五行,皆节外生枝,在所宜辟。
天盘地盘、竹箩三限等,固属谬说,即华罗五星,出自周述学,亦牵合无理,均宜廓清。
西法推算自谓独开生面,但其所言,如某星在某方喜杀人生人,某星在某方好戏好色,何粗鄙乃尔!尝取《天步真原》一书试之,从不一验,亦宜屏弃。
《果老星宗》《琴堂指金》《神道大编》《望斗仙经》《星学纲目》《星学源流》《历府大成》《星学大成》等书所载正五行甚详,但仅合此理十之一。
《耶律神数》《元星枢要》《原星出入》《天官经》等书皆命理正宗,集中已将精华采取,不复全录。
歲在鶉火而武王克商,歲在實沉而晉文得位,淫於伭枵而裨知楚子之將死,星見大火而梓慎知宋之將災;他若五星聚东井而汉王入,关慧扫之而符秦灭,四星聚 牛女而晋元王,吴景星见箕尾而慕容垂复燕。分野之说原非无稽,但事关军国之大如可取证,若止一人一身,在心尾则以为宜迁宋燕,在虚危则以为宜迁齐卫,又何以为终身不去其乡,及数十年仕在一方者解也?子平原有至理,但前六十年某月某日某时出一大贵人,后六十年仍有此八字,其人却与前迥异,及查阅五星,果宜高下悬绝,则子平似稍逊五星一筹。子平为体,五星为用,体同而用异,此前后六十年,八字相同而五星各异也。然体用一理,终不可详用而略体。格局皆形也,宜参形中之气。如四余在西北,五星同日在东南,太阴入西北,即四余栏月,五曜环阳;太阴入东南,即四余包七政,文东武西每每至两三月皆如此,其贱作奴隶者亦多矣!乃一见便以为大格局,即许以宜尊显,何愚昧至此?
何为七曜?相照之光,多少不同,日前后光十五度,月一十二度,土木火各九度,金水各七度。假令火追逐土相离七度,则二星沾光,呼为相会。若星光度数均者相会,则各星度数减半同沾光。若星光度数多少不同者,初会时度数多者先沾光,少者光未沾及;少者度数相及,则二星同沾光,为正会。凡二星同度为相会,但遇一分为相离,虽相离力尚在,为二星后光未尽也。若二星相会后相离一分或二分,却再有一星在后追及,星虽未到,光已相沾,即与后星又为初会。此论经度则然,若在纬度、或黄道南、或黄道北,更重。如二星纬度同,经度亦同,则下星能掩却上星,故相会为尤紧。且此二星相会后,一星前去追及一星,即将先会星光移向后相会之星,假令二星东出度数与对黄道的赤道度数相同,如亥宫二十五度与戌宫五度同,或二星在两处,日长短同,如一星在申宫二十五度,一星在未宫五度,亦呼为相遇。又如火星在戌宫,木星在巳宫,金星在申宫,金离火追及木,却将火之光移向木星,似火与木亦为相遇,谓金先与火六合照后与木相弦照也。又火星在戌宫,木星在巳宫,土星在申宫,土与火六合照,与木相弦照,土将木火二星光聚于一处,亦为相遇。若一星在本宫,又在分定数上与一星或三合、或六合、或对、二弦 相照,主星即受相照之星之荣落。
何谓政余类聚?乃水与孛、木与气、火与罗、土与计,一类分聚也。若金星居中,贵气所属,以之作命主,金无余气,理应位冠群僚。如水土木火作命主,非贵气所属,又不近阳,亦寻常人耳。贵气所属,又能近阳,终嫌其为余星分窃,仅列卿贰而已。
五列形也,而气存焉。三四五星同坐一宫,疏密匀停,谓之坐列。三四宫上,疏密匀停,谓之排列,宜命主居中及高地,犹四五人同坐,居中者尊也。疏密不匀,谓之行列,行列宜命主居前,犹四五同行,居前者尊,居后者卑也,居最后而有计罗拦转则非后也,乃前也,又上尊也,俨然旌旗导引,士卒拥卫之象。命主独居一宫,两傍有官魁夹,官魁有日月夹,日月又有四余包裹,谓之主列,自是左右并辅,文武环护之象,或待漏于端门,或拜拱天门皆妙。太阳同三政一余在一连四宫,太阴同三余一政在一连四宫,独空中四宫,惟命主居之,谓之中列,自是超群出众,独立寡俦之象。
命主朝君,命余觐后,此为阴阳和会,大都贵显。
或十一曜拱命垣、或计罗拦截、或空四正、或空三方、或空对两宫、或空子午丑未、或空卯酉辰戌、或居三隔三、或守一空一,皆贵气所属,亦宜留意。
或七政归垣,或七政升殿,或五星齐与日有关照,或五星齐与月有关照,亦属罕觏,均宜细审。 有谓木气之入子丑,金之入寅亥,水孛之入卯戌,火罗之入辰酉,土计之入巳申,木气之入午,土计之入未,所主者之宫究竟受伤,此亦宜泛泛参观,兼当揆时度势,不可执泥。立命于子,木独守命;立命于寅,金独守命,现在皆作卿贰矣,必欲一一执泥焉,庸有当乎?
童限或十岁出,或二十岁出。其在童限中,即将所立之度逐年挨查。如度是木,木原与日通,童限中即克父。度是土,土原与月通,童限中即克母。度是吉气所钟,童限中即发;度是凶气所会,童限中即亡。
女命与男命略同,所异者命主之外,尤以夫星子星为重。从夫子星之生克制化及经络贯串拦拱夹上,细细推求其贫富贵贱,亦相应如响。双生之别,命主太旺幼者胜,命主太弱长者胜;命主不旺不弱,长幼略同。又长主正,幼主余,政余恒不类,则长幼亦多异。大吉大凶之命一望而知,易于推算;若中立之辈,只可断其大概。必谓当为某等人,不作某等业,岂未知士农之子长为士农,工商之子长为工商乎?一日不过十二时,所产何止数万人?虽五方风土不齐,要亦大率相类也。大富大贵之命往往不重生,而贫贱者恒层见叠出,何欤?盖天地之精华独蕴酿于此日之一时,譬之祥麟彩凤原不多见,若泛泛化生于阴阳五行,不啻吠犬呜鸡,何地无之?限度虽极危,其气未尽,即不死;限度虽尚稳,其气已尽,即必死。大贵之人常在极吉之度死者,何也?其气尽也,且当受身后之荣也。若至凶度而死,必罹祸患矣,非其命所应有也。
命只合得一科第,弱冠得之,其气已尽,即死。命必至一二品,虽六七十岁外,其气未尽,必候到此地位才死。
有两人之命,皆宜位至二品。一人于三二十岁时,猝于数年间超擢至二品,其气已尽,即死。一人历久不升,即升亦循序渐进,迁延至六七十岁得之,其气不尽,总不死。
有中年忽然折挫者,如气正未尽,可决其复起;如其气或已尽,即判以终身。
死生本有定数,而非所论于自取。尝读孔子之言而爽然矣,曰:「寝处不时,饮食不节,劳佚过度者,疾共杀之;居下位而好干上,嗜欲无厌,求索不止者,刑共杀之;少以犯众,弱以侮强,忿不量力,兵共杀之。」此三死者非其命也,人自取之。
《干元秘书》内载七曜性情吉凶及所属阴阳、所属昼夜,皆于命理无关,故不录。
《元星变化》云命之主星最嫌泄气。泄气之轻,多招灾祸;泄气之重,不免死亡。此说似乎太拘,终于不采。
《元星变化》云如甲与己合,看合何星,若官禄则得禄,疾厄则多疾。合着恩星,自为有用;合着难星,不无受制。此说亦微有验,姑以存参。
魁、科、文三星其用不同。《天官经》云:「魁官穿度,早步青云;魁度逢官,陛廷司谏;官魁拱命,骢马乘风」是魁主风审无疑,推而广之,内至兵刑都察院等官,外至督抚按察司等官,皆作魁论。文不独科第然也,总裁、主试、房考、学差,内而 司成等,外而教职等,皆以文论。倘不得气,又微与命主有关,虽老于诸生,亦应有文名科名。升殿朝阳,兼日月拱夹,可以问鼎。天一生水,水作科名更妙。有谓 科名与阳隔一度,中第一;隔二度,中第二;隔三度,中第三;隔三度外,尚与日同度,亦可馆选。又有谓魁守命坐度,与所立之度数相隔一二三,即以此定廷试之 名次。二说皆验,当参观而得之。
有壬年人行柳土煞度馆选者,查文、日、科、水皆在女躔,则柳度正收科文阳君贵气,不要概论煞也。又有壬年人行女土煞度馆选者,查科水在女躔,日月夹之,则女度正收科名贵气,又科名顶度,不可概论煞也。有庚年人行奎木煞度居大位掌重权者,查原木与气照已经合化,天官金与太阳俱在斗躔,则奎木乃天官与太阳 贵气所通故也。有辛年人行娄金煞度馆选者,查金即科名,木在阳躔,则即以科名近阳也。总之七煞止忌其混官,既不混官,则另视其气之所并而已。盖即一星常在数用,一用亦有不同之理,特因煞而详载之。
七年每月行二十一分零,两个月零二十四日行一度。一年,该四度十七分有奇。二年,该八度三十四分有奇。三年,该十二度五十一分有奇。四年,该十七度八分有奇。五年,该二十一度二十五分有奇。六年,该二十五度四十二分有奇。七年,合计三十度。八年每月行十九分,缺三个月零六日行一度。一年,该三度四十五分。二年,该七度三十分。三年,该十一度十五分。四年,该十五度。五年,该十八度四十五分。六年,该二十二度三十分。七年,该二十六度十五分。八年,合计三十度。十一年 每月行十三分零,四个月零十二日行一度。一年,该二度四十三分有奇。二年,该五度二十七分有奇。三年,该八度十分有奇。四年,该十度五十四分有奇。五年,该十三度三十八分有奇。六年,该十六度二十一分有奇。七年,该十九度五分有奇。八年,该二十一度四十九分有奇。九年,该二十四度三十二分有奇。十年,该二十七度一十六分有奇。十一年,合计三十度。某宫行几年,惟七年、八年、十一年尤须逐年扣清,特另开于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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