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大毕业生进入临沂市直事业单位就业提供“公开、平等、竞争”的平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临沂市人事局教育局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在市直事业单位就业实行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临政办发[2005]78号)精神,按照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要求,现将市直事业单位接收硕士(含双学士)以上研究生和考选聘用本科及以下毕业生计划予以下达,详细计划见附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市直事业单位需求毕业生计划主要按以下原则编制:
1、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需求计划、充分考虑到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和生源情况进行编制。
2、根据单位的编制员额、经费形式和人员结构比例情况,对财政拨款特别是满编、超编单位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单位进行适当控制,并按有关规定不安排专科以下毕业生。
3、按照“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编制,对单位提报的专业不对口的,与用人单位沟通后,适当予以调整。
4、对本科以下毕业生考选计划,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根据各单位提报的需求情况,从高学历到低学历依次进行编制;注意考虑个别紧缺专业和个别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增加部分专科学历的毕业生计划。
5、硕士(含双学士)以上研究生可以到执行机关制度规定的事业单位就业。其他事业单位优先安排硕士以上毕业生用人计划,因生源较少的,经主管部门考察后,可直接按计划数量办理派遣手续;生源较多的,可适当向其他用人单位调剂或由单位通过考试择优选用。
二、计划编制情况和执行中的有关要求
市直事业单位本次共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834名。其中硕士以上毕业生计划320名,本科及以下毕业生考选计划514名(其中:本科438名,占85%;专科76名,占15%)。考选计划按单位经费形式分:财政拨款单位79名、占15%,财政补贴单位209名、占41%,经费自理单位 226名、 占44%。
1、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考选计划数量、专业及学历层次进行报名和考选。本计划一旦向社会公开,即不再变更。
2、本计划所列专业类别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教育部设置)确定,毕业生所在院校按旧专业类别设置及有自设专业的,报考人员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报考相应的职位。
3、临沂师范学院、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接收的毕业生因先期已进行了试讲、考核等工作,故今年不再实行统一笔试,计划已专门下达,所选毕业生也一律实行聘用制。明年将全部纳入统一考选工作的范围。
4、除卫生系统医疗卫生所列计划岗位外,其他所列计划一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师范类毕业生未在教育事业单位考选的,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考非教育事业单位的职位。
5、“特殊岗位和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系指:“工作岗位有特殊要求,国家重点大学毕业,专业紧缺,毕业生稀少,而单位又急需,考试形不成竞争”毕业生。报考人数与计划数等额或低于计划数,单位又急需的,要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人事部门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6、考选人员与考选计划原则上要有一定比例,如1名计划,应有2人以上报考,2名计划至少要有3人以上报考,依此类推。报考的有关要求,考试的时间、内容和方法等详见“招考简章”及“考试聘用工作实施意见”。
7、毕业生经考选后,经单位考核、人事部门审查后,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8、本次考选工作结束后,本计划即行废止,按照临政办发[2005]78号文件规定,除安排个别高层次毕业生(硕士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外,本年度内不再另外下达计划,安排毕业生到事业单位考选就业工作。
三、关于毕业生考选后的聘用手续和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今年到市直事业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全部实行聘用制,这是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固定管理向合同管理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为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事业单位用机制打好基础,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1、经批准聘用的毕业生,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由人事部门统一印制),并报同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签证后,档案实行人事代理。
2、毕业生实行聘用制要凭“增人计划卡”办理有关手续,“核卡落户”后,列入本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进行专项管理。
3、新选聘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见习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在聘用期间,所聘用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经费渠道等按有关规定办理,被聘人员享受单位在职人员的同等待遇。
四、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考选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市直事业单位本科以下毕业生“考选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 “考选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附表:市直事业单位接收硕士(含双学士)以上研究生和考选聘用本科及以下毕业生计划:
点击进入 2005年市直单位接收毕业生计划 表
(本计划另详见: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临沂在线等网站及有关报纸)
2005年临沂市市直事业单位
考试聘用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
简 章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临沂市人事局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在市直事业单位就业实行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临政办发[2005]78号)文件精神,今年毕业生在市直事业单位就业实行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为更好的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考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
在派遣期内即2003——2005年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本科生须有学士学位,面向全国生源;专科、中专毕业生须是临沂市生源;凡未与具体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均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
(3)符合拟报考选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身体健康。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8月2日——8月7日,在临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www.lyrs.gov.cn)报名。
2、《市直事业单位考试聘用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主证》、《考生诚信承诺书》的打印时间:8月3日——8月8日。
3、现场确认时间:8月8日——8月11日,在临沂市人才市场对考生进行现场确认(临沂市兰山区八一路南段304号)。确认时考生须持《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主证》、《诚信承诺书》。
4、《准考证副证》打印时间:8月24日——8月26日。
5、笔试时间:
8月27日,上午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8月27日,下午15:00——17:00 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
6、医疗卫生、艺术类的专业考试,须在8月28日至8月29日完成。
7、公布考试成绩时间:9月5日在临沂市人才市场及临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lyrs.gov.cn)公布考试成绩,或在16893797信息台查询。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
人事部门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师范类毕业生经教育部门同意,可以报考非教育事业单位的岗位。除卫生系统所列医疗卫生专业岗位外,其他所列计划,每人根据公布的招考计划专业、岗位要求,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毕业生报考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卫生专业岗位的,报名时只报专业,不报单位。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再根据各单位考选计划,由参加考试的毕业生按照自己的成绩排序选择单位。
报考者要登陆临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下载填写并签订《市直事业单位考试聘用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主证》《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在《市直事业单位考试聘用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主证》规定处粘贴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五、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是必考科目。医疗卫生、艺术类的专业考试由人事部门会同卫生、文化主管部门组织。
关于专业考试问题:医疗卫生专业考试由人事部门会同卫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通过“人机对话”的方式对毕业生进行计算机辅助业务考试。考试内容大致划分为临床医学、护理、医技、检验、药剂、公共卫生等六个专业。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选择考试专业进行考试。艺术类(音乐、钢琴、舞蹈、创作、美术<不含设计类>)专业考试由人事部门会同文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业考试。其他单位需求计划较多的专业(含卫生系统非医疗卫生专业岗位、市直学校非专业教师岗位),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相关专业考试,主要有:1、道路桥梁设计类;2、电气信息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网络、通讯、生物医学工程);3、文学类(文秘、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4、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5、法学类:法学;6、土建类(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业与民用建筑、给排水工程);7、勘察测绘类(地质勘察、土地测绘);8、机械类(筑路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物理专业);9、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10、艺术设计类(装潢设计、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景观建筑设计)。
上述各类报考人数少的和其他各小类专业统一考公共基础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两项考试均采取笔试形式,按百分制计分,折算总成绩时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省级优秀毕业生(省人事厅、教育厅评选的)加5分,加分一次性记入折算后的累计笔试成绩。
报考市直学校(教育系统所属学校除外)专业教师岗位的,只参加行政职业能力笔试,在进入试讲范围后进行试讲,两项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折算总成绩时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
六、选用办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用人数1:1的比例(其中市直学校按1:2),确定入选人员,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范围人员名单,在临沂市人才市场及临沂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计划选用人数,统一组织对入选人员进行档案考核和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对拟选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5天,被选用的人员由市人事局办理就业手续。
咨询电话:0539-8315339 0539-832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