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会议制度
必要而经常的各类会议,是社会团体与会员保持联系,落实民主决策制度的重要渠道。建立会议制度的原则应当是“有备而开、有为而开”。
甲、有备而开
(一)会议要有计划性:换届选举会每5年召开一次,大型的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学会的学术交流会每半年开一次,专题性质的研讨会每季度开一次。
(二)会议要有充分准备
1、材料准备:酝酿、分工撰写、集体研究、认真修改,以确定主体材实和发言人;辅助材料的约定和发言顺序;材料的印刷、校对和发放。每个环节都应有专人负责。
2、通知准备: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范围后,即可下通知,并作好记录、告知应准备或携带的材料。
3、会务准备:会场及设施、条幅、茶水、照像、交通、就餐等事宜,应安排一位负责人全面负责。
乙、有为而开
(一)会议要有的放矢
1、每次会议解决的问题要集中,使会议的主题突出,针对性强:具体操作过程中,从材料准备、参加人员、会议名称、议程安排、纪要整理等方面,都要围绕主题,突出主题。
2、会议的主持者应审时度势,恰当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会议不跑题。
3、因工作需要,一次会议须有多个议题时,也应分清主次,不能漫无边际让与会者不得要领。
(二)相应的工作要跟上
1、安排专人作好会议记录
2、作好与会人员签到、材料发放等工作。
3、书面发言材料应收回、以备整理会议纪要或上报下发材料。
4、有条件的话可留下录像或照片以便存档备查。
5、将通知人员名单表和与会人员登记表合并存档。无特殊情况三次不参加会议且会前不请假会后不说明者,可酌情中止其参加会议的资格。
六、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学会身份的证明,走向社会的桥梁,使用印章是学会的团体行为,任何个人无权以任何理由使用公章。为保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重申以下管理制度:
(一)集中管理制度:三个学会的印章,统一由理事会办公会议妥善保管,学会用印时,经批准当场盖印。
(二)用印通报制度:办理重大事情用印,事前要经研究、事后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用印记录制度;建立“用印记录簿”,详细登记用印时间、事由、次数,并请用印人和保管人同时签名。
(四)不得外借制度:保管人无权满足会内外任何人人的借印要求。
(五)保管人负责制度:因印章使用不当出现的问题,用印方和保管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或转借会外出现的问题,保管人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挽回损失。
(六)会内有偿性用印收费制度:有偿性用印系指第三章中阐述的举办收费性的培训班、学习班时,结业证书的用印,分别按收费标准的10%或20%收费。
七、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章程》规定,本会会员“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的权利,有参加山东省民族文化学会有关系动的权利”以及参加三个学会组织的学术活动的权利。为了划清学术活动和封建迷信的界限,早在1992年4月,我们就郑重声明:我会的宗旨是:研究《周易》、继承民族文化优秀遗产,为四化建设服务。组织力求严密纯正,1991年9月1日成立以来,从没吸收过搞封建迷信骗钱活动的人入会。若有打着本会旗号、冒充本会会员摆摊算卦、相面、看风水者,纯系招摇撞骗,属侵权行为,恳请社会各界以及会内外人士监督并举报。--十年的奋斗使我们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终究成为全省最早建立、最为规范、最好成绩、最有前途的民间研易组织,并被定义为“社会普及派”(相对于“学院理派”和“民间占卜派”而言)。“声明”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
为了维护《周易》学术研究的严肃性,保证学术活动健康蓬勃发展,重申以下制度:
(一)理事会办公会议掌握学会《章程》的执行情况,工作总纲、几大战略的贯彻和内引外联,大型学术会议的组织以及会员资提升与审批;三个学会全面负责本会日常管理、中小型学术活动组织的一应事务。总会组织大型会议时,事前充分争取分会的意见;学会召开中、小型学术会议时,应先向总会汇报。
(二)聘请会外或外地人士来讲学,须向总会详细汇报情况并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重申“会员证”的作用:此证只作会员身份证明,严禁持此证进行封建迷信骗钱活动。
加盖纲印的会员证有效,老会员可以旧换新。
(四)未接受委托的任何学术活动,均不应以学会的名义筹办。
第五章 业务建设
一、不断增强法制意识,确保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二、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业务范围和《章程》的规定,积极开展业务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三、积极创造条件,拓展业务活动的广度和深度,现阶段可因地制宜地促成《易》学研究与茶文化研究、书画艺术研究、楹联创作、微机应用、中医中药、企业管理、教学科研、卫生文艺、道德修养以及各人的本职工作、生活环境,结合起来,多方位的为现实服务。
四、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每年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这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五、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举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重大学术交流、涉外活动、接受捐赠等应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经批准后进行。
第六章 党的建设
通过建立党组织,发挥共产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选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团体的领导,确保社会团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并健康发展。
一、根据上级指示,三个学会共同立一个党的支部委员会,3-5名成员组成。党支部成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1、支持社会团体及其负责人按照其《章程》中规定的宗旨、任务开展活动。
2、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共产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发挥党员的选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业务活动,发挥社会团体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监督社会团体及其负责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